婚后,他总是早早回家,熬粥,炒菜,在厨房里忙忙碌碌。她进门的时候,桌子上就已经摆上满满的饭菜。接着,两人围着桌子,吃酸辣的土豆丝,喝软香的大米粥。
不知什么时候,她回家越来越晚。他左等右等也等不到她熟悉的敲门声。看着桌子上的饭菜一点点地由热变凉,他的心也一点点地沉下去。问她,她闪烁其词,不是说在加班,就是说有应酬。他不禁起了疑心。
有一天,他无意中发现她和一个男人从一家宾馆里出来,亲亲热热地上了一辆黑色奥迪。感觉告诉他,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他平和的心一下子变得愤怒无比。
回家后,他就提出了分手,她听后,心里窃喜。当天就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第二天,她就迫不及待地和那个男人住在了一起。
起初的那段日子,她享受着男人的关爱,日子过得也很舒适。
一天吃饭时,她觉得牙齿一阵钻心的疼痛。照了照镜子,原来是上火了,牙龈肿得老高。轻轻按按红肿的牙齿,疼痛难忍,不用说嚼东西了,就是张嘴都很困难。于是,她放下了筷子。
第二天,依然如此。这时的她肚子里空空的,饥肠辘辘。那个男人听说后,马上给她买了鸡腿、汉堡回来。然而他在椅子上还没有坐稳,就起身走了,说是有一个应酬。看着堆放在桌子上的食物,她不由得轻轻叹了口气。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禁想起了当年的他。每当她无法吃东西时,他总是早早回来,放了锅。水开后,下了大米、红薯、山药,然后用小火慢慢熬。直熬得大米咧开了嘴、红薯和山药变成糊状。松软稀烂的粥让她免去了咀嚼之疼,不一会儿,就填饱了肚子。想到这儿,她才明白,如果不是爱到了极致,他不会替她想得这么细致周到;如果不是爱到了极致,他不会俯下身子替她熬粥。这时,她才明白其中深藏的爱,止不住泪水滂沱。
第二天,她就收拾行李,搬走了。
一个明媚的中午,她去找当年他。他很吃惊,问,为什么?她说,给我买食物的人有许多,然而能够为我细细熬粥的人却只有你一个。
我是嗅着芦苇的清香长大的。
乡下孩子对它再熟悉不过了。家乡的春天总是如期而至。寒食节后,一场沥沥的小雨,唤醒了沉睡中的芦苇。它破土而出,嫩如柔荑。田畦上,水塘边,芦苇那青芜的苇杆,竖立风中,不卑不亢。采一根嫩嫩的芦芽含在口,如咀嚼着春天的味道。
芦苇,古称蒹葭。没有长穗的谓之“蒹”,初生的谓之“葭”。它的根,潜滋暗长,抱土缠绕;它的茎,节节拔高,挺直俊俏;它的叶,苗条俊秀,婀娜多娇。
盛夏时节,每根芦苇从秆到叶都是鲜绿的,绿得闪闪发亮,嫩得每片叶子都要滴出水来。临风摇曳,不倒不伏,显示出一种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景象。蒲草一般和芦苇结伴于水中,让人难以分辨哪是芦苇,哪是蒲草。颇有“我是我,似我非我”的味道。苇塘中有白鸟起伏于碧波之上,偶尔在苇间盘旋,扑棱棱飞走,叶尖摇曳,一幅轻淡的水墨画。
八九月份,芦苇开花了,一种沧桑的白色,在瑟瑟的秋风中摇摆。让人想起《琵琶行》的“枫叶荻花秋瑟瑟”。东汉经学家郑玄笺云:“蒹葭在众草之中,苍苍然彊盛。至白露凝戾为霜,则成而黄。”苇叶枯黄,其花扬雪,有一种凄美的悲壮,总会让人联想到硝烟和秋声,乃至荒凉。
芦花,是秋天第一场雪。芦花烂漫的时节,正值晚秋,草木萧疏,万艳同悲。那纷飞的芦絮,是秋天的葬礼。
芦苇美在诗词里。《诗经。蒹葭》中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极尽婉转凄凉之美。余亚飞《咏芦苇》的“浅水之中潮湿地,婀娜芦苇一丛丛,迎风摇曳多姿态,质朴无华野趣浓”写出芦苇朴素之美。谢逸《青玉案》中“芦花飘雪迷洲渚”,写出芦花流风回雪之美……
水中的芦苇有一种绝世独立的美。湖中没有芦苇,就像少女的眸子没有睫毛,少了神韵和灵动。世人说“墙头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可惜谁也没有轻易地见到哪一株芦苇在墙头上苟活着。芦苇,属于浩瀚的湖水,属于苍凉的荒野,属于不知名的野鸟。
美好的环境才会造就美好的事物。
芦苇,飘零之物,随风而荡,却止于其根,若飘若止,恍惚飘摇,而牵挂于根。芦苇,在《诗经》的相思中兀立,在如烟的意境中迷离。
芦苇是北方的竹子。芦杆可用来造纸、编织、建筑等。芦花可以做笤帚,芦根还可以做中药。但总体上经济价值偏低,所以人为破坏极少,它的家族得以世代繁衍。如庄子所说的介于“有才于无才之间”,才能“得终其天年”。
芦苇的繁盛与它的守弱理念也是息息相关的。弱者一般都能屈能伸。 那易折的芦苇,一生中,每当风雨袭来,皆低下头去,疾风过后,便又重新挺立。它不与鲜花争宠,不与劲松攀绕,无欲、守柔、退让,自然,无为。亘古不变,在历史的硝烟中,以一种昂然的姿态,见证着世事变幻,沧海桑田。
芦苇喜水,故是智者。一根芦苇,应该说是微不足道的,也是脆弱的,无力的。也许芦苇深知自身之弱,它从来不会单独存在,总是集群而生,聚众而长。只要有芦苇的地方,就是就是一个家族,一个部落,繁繁茂茂,蓬蓬勃勃,成林成海,风吹不断,浪打不倒。这时候,你一点也不会觉得芦苇弱小,倒是觉得它有众志成城、气势磅礴的壮观。
竹子是花中四君子,品格的象征,它清华其外,澹泊其中,为画师手中不可或缺的题材。芦苇登不上大雅之堂,是粗劣鄙俗之物。班固在《汉书·中山靖王传》中有“今群臣非有葭莩之亲。”刘义庆《世说新语·容止》:“魏皇帝使后弟毛曾与夏侯元并坐,时人谓蒹葭倚玉树。”芦苇的卑微可见一斑了。就是这种卑微,才得以持久。
帕斯卡尔是一位天才的哲人,他曾说:“人是一枝会思想的芦苇”。这是多么诗意而形象的比喻?人的生命如芦苇般脆弱,但因能低头沉思而坚韧……我们单薄得像一枝风中邂逅苦雨的芦花,可是无论如何,在浩渺无垠的宇宙空间,高贵的人总该比芦苇多一点思想和智慧。如果连思想也消弭、忘却,岂不连芦苇也不如了?
丝丝话语,甜蜜无限好。诶,你说,天,是不是亮了?嗯,对啊。恋爱季节啦!看到了吗?它,恋爱了!笔友们,望望天,看看自己所作笔下的它,可否已告诉了你,“我”恋爱了。
充满爱的它,是否成为了你所作的恋爱奏章,展现无以伦比火热文字,潺潺滴水之情于你共枕眠。无望的思想,无望的天空,无望的专属你的大脑,痴痴迷惑你,缠你所想悦章,冲撞出爱的火花。我不小了,再展豪情,创出所笔下的你不足的味道,是青涩的你吗?是风情的你吗?是点越了可爱的你吗?还是不懂吧,嗯。小了,不小了,小了,不小了。大了,嗯,长大了,对,就是等你,等你不足的味道传遍整个人。皖能婉转。豪情万众,写下不一样的它,壮我中华。
思思情意,表达“我”对中华大河江山无限嘱咐,更表达了我对中华情丝未了。下一次,再下一次,更在下一回,“你”愿意跟随我吗?
请跟着我的大脑动,请跟着我手敲打键盘,蹦出你,好为我笔下如有神。
想寻找文友,一起为壮我中华写下豪情文章,组织大家以手下的笔下的文字,传达中华好儿女们的情丝未了的爱恋,共创华夏儿女。不过,可别忘了“我”(笔下的它。
每一个字都在跳动,都活生生印在我们的脑海里,组成文字,大脑也有机会让你恋爱的不得了,迷人的问候,让人回味。
笔友们的文字,共创爱恋,共创孩小时代为了好多凡杂琐事努力到现在。迟迟不敢为自己的白了,而混过不简单的现实生活,作息生活,甚至是,自己活着干嘛用。
一点都不简单的社会,不易的生活。我们都问自己,为了什么而接受不一样的你,使自己还生的你,忘不了活着的你,共享繁华天下。
脆小的它,一样能活影活现的表达了它自己对大家的爱恋。请问我怎么可错过这大好河山的眷恋呢?一样的步调,一样的展现,一样的首创,成为了文坛暴风女神的我,再现文坛。文友们,好久不见。我刚“恋爱”完。
立于窗前,阳光流淌,锁紧心神,把忧烦压缩成一声叹息来宣泄,转为淡淡的满足,浅笑安然。触目的是窗外片景,枯叶在至枝头颤动,仿佛轻轻一碰,便跌落成一地黄,逐渐隐没。
我是一个庸碌的行人,不是合格的文字追逐者。一贯倾注感情于文卷中,随意游戈,我觉得如此乃心的出航,寻求一种归宿,一份宁静,一份慰藉。杨千烨在再见二丁目里唱:“原来过得很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
娇情吗,如今,过的好不好,冷暖自知足矣。路漫漫,才几步也许就是一生甚至永远,一个花开的声音在细语,刹那就化作尘泥,短暂而永恒。岁月荏苒,最难得是那蹉跎流年中不曾流逝的温暖。
世事何曾是绝对,人最重要的状态不是争夺和获取,而是专注和笃定,就像兰德那首著名的诗里说: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谁,承我之言,使其语短情长;谁,坚我步伐,使其勇往直前;谁,吻我之眸,使其一眼苍穹;谁,执我之手,使其甘苦相依,是谁,几去经年,旖旎了人生的整个世纪。有些人,很平凡,却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缘分隐秘,等我们安置心态,安然端起茶杯就浮出水面,就如踏过很长很长的路,坚持了很久很久的漂泊,你我终归遇见。缘聚让一切都是前所未有的美丽,暖日、微风、花带来的悸动,无一不泌人心脾。
或许错过,抑或珍守,每个人都能碰到爱。它纯洁无暇,美丽不妖艳,那样素雅却清香,就是冬日洁莹的雪莲,人所一昧向往。它亦是心里深处的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很熟悉,却又很是恍惚,忐忐忑忑,时畅时阻,在心底就像藤蔓一样,蔓延,蔓延……
相视一笑,那种幸福,无法言喻,不再孤舟流浪,前景无论通往何方,彼此的肩头和臂膀,都将是对方永恒的岸。
远是距离,近在心底,守了许久,许久便是沧海桑田。人生似海,感情如波,这个世上,有着很多的不期而遇会有始有终。我们臂挽着臂,肩靠着肩,守护一片至真的港湾,未来无限辽阔而茁壮茂盛起来。
所谓爱情,我想就是上天注定,彼此认真的“结果”。
多年以后的今天,重新看《大话西游之仙履奇缘》,我还是认定原来如此简单便是爱情:至尊宝在生命终结时候终于明白,原来爱人留在自己心里的记号可以是一滴眼泪,托付给自己的也仅仅是朝朝暮暮的思念,纵然身边一切都是虚幻,但心却是不会骗自己的。
爱情,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猜中了开始。
紫霞仙子的爱情在外人看来是痴人说梦,因为她始终幻想会有盖世英雄驾着七色云彩将她拥入怀中裹上嫁纱从此便是幸福便是天晴。但造化弄人,这一点也不假,尽管老天让她猜中了前面,但却没有告诉她此时的盖世英雄至尊宝已经改名叫做了“悟空”。
爱的时候最痛。
即便是梦想破灭,即便是一切即将成空,但爱给人勇气,哪怕是飞蛾扑火也是给人的最热烈的回应。我想这便是悟空最后哪怕是痛彻心扉明知不会再有可能也不愿放手的原因吧!
“梦中呼喊谁的名字很多,如果不是爱人那就是欠了你很多钱。”这是菩提老祖的研究结果,可以是个笑话,但我想这也一定可以成为鉴定爱情的有力佐证。
只为一人,打开的不只是那把紫青宝剑。
我想对的人做对的事,一种坚持哪怕没有结果,也算对得起自己了。
五百年,至尊宝在这些时间里奋不顾身希望找回爱情;一万年,紫霞仙子在痴痴的等待中不怕流言蜚语,不惧危险来势汹汹。
如果非要相爱,那么就让老天让众人做个见证。在骄傲的太阳底下,在万千的人群当中,如果爱了就把她拥入怀中,告诉她未来你的梦也就是我的梦……
电影就是电影,每每入戏深处总会泪眼朦胧,每每放到生活都会略显花哨,略显空洞。但如果要我说什么是爱情,那么我想就一定是上天注定,彼此认真的“结果”。
如果关于这所谓爱情你不认同,那相信心就好了。
许多人,比我更在意我是否喜欢过一个人,似乎长这么大都没有爱过一个人是不正常的……不辜负诸君重望,爱过。
轻描淡写两个字,怎能满足蜚语流言的人间!
但我不说它是谁,不说它长什么样,我只说我爱它时所难以拿捏的那点小心思!“它”,这一个字,并不代表它是个动物,我只想说它就是个人,于我而言遇到的最美好的人,尽管漏洞百出、捉襟见肘!瞧,我只是提到它便开始乱用成语了。
怎么才算喜欢呢?
小孩子要粘着他喜欢的人。
年轻人要时时刻刻盯着手机。
成熟了,内心便牵挂着。
说白了,总是怕失去。
我也是,我喜欢它啊,喜欢的单纯而热烈,像孩子一样离不开,像保姆一样碎碎叨叨,像亲人一样担心挂念,这感觉真好,好像它是你的一样!
喜欢啊,所以总会把最好的与最不好的情绪都展现给你。好的便不多说了,坏的情绪总是要让它先尝一尝的,尽管不关它的事!我从未与别人发过脾气,朋友也罢,同学也好,我的脾气只有我最爱的人知道,爸妈还有它!是呀,我把你当成自己的唯一了,以为你会懂我的委屈和无奈……脾气这东西,最不该给最爱的人了,可是心太累,和谁去说?
喜欢很简单,爱很不容易。
喜欢的时候,我尽可以去牵它的手,摸它的头,可是爱上了,就再也不能碰它一下,因为爱,所以在繁华里浅唱孤独!
有些人换了好多对象,好多爱人,却从没在心里问过自己,得与舍之间,那阵痛是否让你再也爱不起!
为什么用“它”作为我爱的人呢?不是不存在,而是我必须日日假设它不存在……
曾经我那样爱,以后我爱时光,好像从未发生过,却又清晰可触摸,我从未对这世界说“我爱你”,但日日夜夜却从心眼里对你说了千万句“对不起”,对不起春光正好,你有了皈依!
爱本来俗气,我忍不住祝你“长命百岁”穿三千红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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