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了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我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因为它让我体会到了平凡的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
这本书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英国人。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着殷实的家产过一种平静而又美好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航行于波涛汹涌,危机四伏的大海上。
再一次海上航行中,鲁滨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撞到了巨大的的礁石上,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存活了下来。他孤身一人流落到一个荒岛上,陷入绝境的鲁滨逊以人们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勇敢地向各种困难挑战,以他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获得了重生:他先后把三个山洞建造成了自己的家。
起先,他捕***野兽来进食,用野兽皮制作衣服,而后他自己种植了谷物,并制作出了面包,饲养了许多牲畜,制造船只。凭着他积极的人生态度,不仅使自己存活了下来,而且,还就出了即将被野人吃掉的俘虏有一天:星期五。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后,鲁滨逊终于有机会离开荒岛了。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海边停泊着一条英国货船,原来是船上发生了叛乱,水手绑架了船长,鲁滨逊和星期五帮助船长平息了叛乱,船长答应鲁滨逊把他带回英国去。船又在海上漂流了半年后,终于回到了英国。
看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想: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
我想我不敢,不说只有一个助手,哪怕有两个,三个,四个,五个,我也没有那个胆量。我想我不仅不会冲上去与他们殊死拼搏,还会躲在某个角落,默默的祈祷上天保佑他们发现不了我。我不得不承认自己软弱无能。从出生到背上书包走进学校,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美好的成长道路。我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却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亲口品尝过生活中的苦涩。我天天过着出了事有爸爸妈妈顶着,每天不愁吃不吃穿的无忧无虑的生活。
其实我们最需要的是具备鲁滨逊那样的刻苦奋斗的精神,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的困难,挫折等不幸时,都不能被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厄运,挑战自我,就可以做出超出自己想象的奇迹来。只有这样,才能像伟大的鲁滨逊那样,成为一个的胜利者。
我常常觉得在书海里遨游是最幸福的,读书可以带来许多许多的知识、可以增加课外知识、可以使我们的心智更加开豁,因此我也非常非常的爱书,我读过许多名着:《悲惨世界》告诉我们“只要这土地上有着无知和悲惨,像2本书一样的性质就不无禆益。”《巴黎圣母院》告诉我们:“人的嫉妒心是不可以太强的……”《三国演义》告诉我们:“不要硬和别人比高下……”许多的书给了我许多道理,不过我最爱看的书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他从小就渴望着能独自一人去海上冒险,可是这个愿望只会被严格的父亲扼***,有一次,鲁滨逊终于有机会去海上冒险,可是却遭到了极大地意外,因此船上的人无一幸免,只有鲁滨逊一个人活了下来,他被意外冲上了一个荒岛,这个小岛荒无人烟,人在这里根本难以存活,如果不幸的话,还有肯能会被残酷无情的野蛮人活生生地吃掉。
可是,鲁滨逊却靠着顽强的意志力克服了种种困难,才得以活下来,他在一次对付野蛮人的时候,意外救下一个俘虏,由于那天是星期五,所以给俘虏取名“星期五”星期五办事能力强,成为了鲁滨逊得力的助手和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鲁滨逊从那只遇险的船上找到了许多对现在自己的情况有利益的东西,食物、制作帆蓬的布、淡水、酒、衣服、工具等一些物品,鲁滨逊利用空余时间做了一个屋子,作为自己的栖身之处,并靠船上剩下的食物来维持生,鲁滨逊深陷困境却还是坚持每天读书,这不正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吗?
后来,鲁滨逊无意中发现了一些小麦的种子,便想要在岛上种植大麦和水稻,可是,每当即将丰收的季节,乌鸦就回来啄食,使大麦和水稻的收获率大大减少,鲁滨逊想了许多办法终于逼退了那些丑陋的乌鸦,他还制造了许多工具,学会了制作粗糙的面包,还捕捉了一些山羊作为肉食的来源,还养了一只鹦鹉作伴,鲁滨逊还自己圈养了许多牲畜、还利用工具做了许多家具,一开始做的并不好,但到最后鲁滨逊的技术越来越精湛了,他吧把自制的家具摆在了自己的屋里。
若干年后,鲁滨逊在孤岛附近发现了一艘英伦船,终于和星期五离开了这个荒岛。算一算,鲁滨逊在这个荒岛上共生活了28年。
每次读完这本书我都会有一次深深地感触,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事实的确如此,一个面对一些挫折而就退缩不去面对的人有什么资格成为一个成功者,他注定会事一个失败者,社会的一个败类。面对危险,我们应当勇敢去面对,勇敢去克服,勇敢去解决,而不是像缩头乌龟一样而直接放弃,“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要竭尽全力就一定会成功,无论再多困难的事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这也是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我觉得做人的确一定要学会生存、学会坚强。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人丹尼尔·笛福写的一部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冒险小说,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我现在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鲁滨逊生于英国约克城一个幸福的家庭,但他不满足现状,一心要遨游四海。他不顾亲友规劝,坐着父亲朋友的'船去了伦敦,但遇上大风暴,险些丧命。在他接下来的几次航行中,被摩尔人俘虏,被卖为奴隶,后逃至巴西,成了种植园主。他在又一次航行中,船触礁,除了鲁滨逊,全船人员无一幸免。而鲁滨逊逃到一个荒岛上。
在荒岛上,鲁滨逊仅凭着沉船上遗留的几把武器和简单工具,在岛上建了两栋房屋,开垦了一座牧场、种植园……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搭救“星期五”和惩治造反的船员。
一次鲁滨逊无意发现食人族“人肉”大餐后遗留的景象:没吃完的人骨头,被砍下的人头……非常震惊和气愤,便想救一个要被吃掉的人。后来二十几个食人生番带着几个俘虏,来到小岛,准备将俘虏***了吃掉,其中一个俘虏向隐藏着的鲁滨逊跑来,想让鲁滨逊搭救,与此同时,两个食人生番追来,鲁滨逊将其一一打死,救下了被俘的土著人,给他取名“星期五”,将其训练成文明人。在收留星期五后,又从土著人手中救出一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
一天,一艘船来到小岛上,从船上押下几个人,这艘船上的其他人看似要***掉这几个人。鲁滨逊和星期五偷偷将几个人救出来,并抓了一个造反的大副。在大副的帮助下,连夜将船攻下,激战中,造反的“新”船长被打死,其余的人全部投降,鲁滨逊不顾老船长的反对,放了所有造反的船员……
鲁滨逊的经历充满了神奇和冒险,我深深的为之吸引。虽然,鲁滨逊是个殖民主义者,但当他在朋友因害怕大风暴而劝他停止航行时,他退却了吗?当做摩尔海盗的奴隶时,他绝望了吗?身陷荒岛时,他怨天尤人了吗?作为新时代的少年儿童,我们难道不该学习他那种精神吗?
我们回去后,我把那些蔬菜用水洗干净,星期五也跟我一起洗好了,我先用个盆子装起蔬菜,然后把盐找来,但是没有油,没有油的话,炒出来的菜是黄色的一点也不好吃,我只好把前些天我们吃的羊肉上切下羊脂炸出油来炒菜,我又切了一些羊肉想准备待会儿用来一起炒。准备好后我找了个跟盘子大小差不多的容器来,想等下拿来装。
我把刚才切的羊肉放在锅里炒起来(刚才的油在锅里),炒好了后我又把菜放下去,我让星期五在灶下放柴炒菜,他放好后,看我用那把木铲翻来翻去不知道我在干嘛,又看见锅里是刚才的蔬菜,于是他很着急一样对我说:“戴雅,蔬,蔬……菜。”然后又指着他说:“星期五。”又做个手势,我不知道他要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很急,他把锅里的菜,拿过我手上的铲子铲出来放在那个容器里。放好后他好像很放心了一样,我刚才一直想阻止他,但我阻止不了,他向我拼命摆手好像让我不要炒菜,这时我明白了,原来他已经我要他放火毁了我们好不容易摘来的菜。这时我想笑但来不及,因为火已经很旺了,我真不明白他以前吃人肉时不是也都是用火来烤的吗,怎么我在做菜他还以为我要怎么,难道他以前我采来菜是想……晒。我又恍然大悟,难怪我们回来时他总是看着那些树,原来在奇怪我为什么不像晒葡萄一样晒着那些蔬菜。
我把菜放回到了锅里去,继续让他放火,我指了指那些刚才炒过了的羊肉,然后看菜已经煮差不多了,就把羊肉一起放在锅里,再放盐。虽然我知道星期五不喜欢吃有盐的食物,也不习惯吃,因为在他们的野人部落里他根本不知道那很小一粒粒白色晶体的盐是什么东西,但我想他吃过有盐的蔬菜之后一定会喜欢上吃有盐的食物,因为人体很需要含碘的盐,不可能不吃,也不可以吃多。
虽然我做不了其它很重要的.事和力所不能及的事,但菜我还是会做的,不久我就做了一盘香喷喷的菜出来了。星期五想用手去抓点菜吃,但我有前不久我自己做的筷子,筷子我做了两双,因为鲁滨逊有时会用筷子,但他一般不会用,因为他是外国人也没见过像我这样的中国人用的筷子,我给了他一双,想给他夹来吃,但他不会用,我只能用另一双筷子给他示范,果然他很快就会了。
他用那双筷子夹了一条白菜丝放进嘴里,果然他很喜欢吃,他又吃了一块肉,我想他想表示好吃吧,但他只是用拳头做好像是加油的样子,我不懂他要说什么,只知道他喜欢上了有盐的食物,他很高兴地吃着那些菜。然后他好像想起什么,“戴雅,主……人。”他指了指外面说,我猜他说的“主人”就是说鲁滨逊吧,我想他应该告诉了星期五叫他“主人”了,还算是个有良心忠诚的奴仆。我想告诉他待会儿鲁滨逊才会回来,但我不知如何表达,因为对于一个野人来说,他就像是一只动物一样了,不过他明白事情会很快,只不过我教他是有一定的困难,现在我只能教他说一些物品的名称。
比如,我把筷子拿在的手里对他说:“筷子。”他也跟我读了几次,接着我又像个老师一样跟他温习,我把一罐淡水拿过来,指着,星期五很快就明白了,说:“水。”尽管有些不清楚,但还是说得我是白,我又拿了几颗葡萄干放在他面前,“葡萄……”,我知道他看到葡萄干很像是葡萄,我就摇头说:“不是。”他明白我摇头说的是“不是”,然后他又明白了说:“不是。葡萄……干。”,我点点头说:“是。”他又明白了我点头就是说“是”,然后他就说:“是。”说完就像个孩子一样很高兴,就像我弟弟一样,学会了一样东西,即使很小的事也很开心,我也很乐意教他说话,但我只是教他说物品,有些事还是鲁滨逊教他说的,除此之外我只是像教那些三岁小孩刚学说话时说的“一二三四”。
但有些很简明的我有时都要教半天像能表达得让他是白,就好比,我想教星期五说“我”,我指着自己说:“我”,再接着指他说:“你。”但他不知道我说的意思就用手指指着他说:“星期五。”然后指我说:“戴雅。”他这样一弄得我也不知怎么表示,我只这么说:“我,是戴雅,你,是星期五。”这时他才明白了才说:“我是星期五,你,是戴雅。”
有时候他把我为难得真想不教他,但只能忍住性子,后来我又给我自己做了一套衣服,本来我还想再给星期五做套,但我现在我还没太多的材料可以做成他的衣服,而且没出针线,另外我还想办法做了两双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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