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今年暑假的一个晚上,我曾怀着极为震惊的心情,读完了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小说中的主人公“这个人”的传奇经历和超常拼搏精神把我彻底感动了,我要向你们推荐阅读。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从1906年发表以来,长达百年之久,始终为国内外文学界所肯定,并深深感动着许多读者。究其原因,主要是成功地塑造了主人公“这个人”的生动形象。
《热爱生命》写的是一名淘金者的传奇经历。他无名无性,人们只能用“这个人”称呼他。在美国19世纪掀起的去阿拉斯加淘金大潮的影响下,他也加入其中,并采集到了一些金子和金粉。不料在返回途中,他却遇上了右脚腕被扭伤、同伴弃他而去、寒冷、断粮和狼欲吞噬等种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和痛苦,近20天,靠吃浆果、灯心草、小松鸡、小鲦鱼、野草、驯鹿骨和水等维持生命。到了最后,两条御寒的毛毯用尽,捕猎的枪丢了,猎刀也不见了,只剩下罗盘、几根火柴和一个白色铁罐。但是他拖着鲜血淋淋的双脚,即使每天连一英里也爬不到但还是挣扎着前进。最后别捕鲸船“白德福”号上的科考人员救起。“这个人”可称得上是一名铁打钢铸的汉子,他的事迹惊天动地,他的精神可歌可泣!
读了《热爱生命》,你会知道是什么让“这个人”勇敢面对,你会知道应该如何跨越人生旅途中的大小刊刻,你更会知道怎样珍惜现有的幸福生活。除此,你在书中,还可以积累大量的成语,学到许多的细节描写,对提高写作水平大有帮助。
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我都会深深地被那种不向命运屈服、热爱生命的精神所感动。是啊,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有价值,就必须要经受住磨难的考验;要想使自己活得快乐,就必须要接受和肯定自己。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缺陷或不如意的事情,并非只有你是不幸的,关键是如何看待和对待不幸。无须抱怨命运的不济,不要只看自己没有的,而要多看看自己所拥有的,我们就会感到:其实我们很富有。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都读过很多让我们感动和令我们深省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中蕴含的哲理和智慧,曾经给我们的人生以启迪,曾经给我们的心灵以慰藉或震撼,曾经让我们感动。
热爱生命,活着便是希望,世间一切事物中最可宝贵的就是生命。在每个人的一生中,都需要领悟一些道理,以便使自己变得更加睿智;都需要接受一些感动,以便使生命充满激情。
世界上总有一些文字让你冥冥中为之感动。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歌诵的是人类的灵魂,这让你的灵魂得到救赎,为与之共鸣。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笔下的《热爱生命》就是这一类文字。故事讲述了一个淘金者由于受了伤,被同伴抛弃在雪花飘扬的荒漠,但他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了无衣无食、身体伤痛、野兽***扰等困难,最后终于了病狼,赢回自己的生命。
读完故事后,我感到的是文字背后透露出的生命的本能和顽强的灵魂。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强迫自己吃无味的浆果,植物的根茎,甚至活鱼,刚出生的小松鸡,小鹿的骨头;因为有生命的本能,他不顾身体的疼痛,直至生命的尽头,他也没有放弃。
文中从始至终都在描述他在理智和麻木中转换着。在濒临死亡的情况下,由于生命的本能,他活了下来,但灵魂也给了他可贵的品质。文中一处给我的印象深刻:“他扭头离开了
,没错,是比尔离弃了他,但他不会拿那袋金子,也不会吮吸比尔的骨头。”比尔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离弃了他,而且至死也不肯放下金钱,荣誉和物质。但就算是这样,他也不会害比尔。因为他知道,这样做只会徒劳地使自己的人性坠落,道德败坏。他的人格也会变得扭曲,这样的人,只能是“活着”,但他的灵魂已死去。所以,他选择离开,选择自己努力地生存下去。在生死未卜,下一餐在何时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能如此从容,坦然,难道他不高尚吗?
在生与死,残忍与高尚中,你选什么?他选择的是生和高尚。
怀着高尚的灵魂和对生命的本能,未来生活的向往,他不仅活了下来,还告诉我们执着、坚持、坚忍的力量,不屈服,不放弃,对生命、生活有点无穷的希望和热情。他可能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人,也许我们不能经历像他一样的生死抉择,但在我们的生活中,你总有一些梦想,有一些心底的渴望。我们要不断追求,执著着、坚忍地去承受其带来的一切,相信,你会像文中的他一样,在生命的旅程上不停前进。
在活动中,我读了很多书。其中的《皮皮鲁外传》最令我难忘。因为我是非常喜欢发明小东西,皮皮鲁也非常喜欢发明小东西。
皮皮鲁——一个郑渊洁笔下的人物。他是那么的天真活泼、顽皮又可爱。读了《皮皮鲁外传》这本书,我才知道皮皮鲁是一个爱发明喜欢创造的小男孩。
皮皮鲁因为喜欢玩鞭炮,而被鞭炮弹上了天,发现了神秘的地球之钟。上化学课时,皮皮鲁好奇地将袜子放在化学剂里,结果穿上这种袜子后,他长高了许多。皮皮鲁还是一个爱玩的孩子。他在同学家搭了一座座小房子,还拿了神奇的'缩小喷雾气,把自己给变小了,进入小房子玩了个痛快。皮皮鲁还当了一回“兔子”。因为他们班的班主任徐老师太希望自己的学生上进。而兔子是又乖又听话的动物。徐老师就把全班学生变成了兔子。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也说过:“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每当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时,我仿佛是一头贪婪的大白鲨,把一条条“知识小鱼”大口大口的吞进肚里。智慧大都是从书中汲取和积累起来的。
我们要热爱读书,认真读书,读好书,读有用的书。让我们把读书当作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去热爱读书吧!
有两个年轻人到森林里探险,其中一个男人掉进小溪,扭伤了脚。他站起来叫唤他的朋友Bill(比尔,可是无人应答。那个男人艰难地站起来,他竭力克制住内心恐惧,子弹也用完了,不过枪没扔掉。山谷的底部很潮湿,他沿着踪迹追上同伴。比尔一定在等他!他想,他们可以沿河划船,到有足够食物的寓所。
他边想地缓缓前行可能比尔把他抛弃了,饥饿感不停在增强。接着他用石子打小鸟,又下水抓鱼,一无所获,他只能咀嚼草根。尽管饥饿的痛苦没有加剧,他能感觉到心脏在“砰砰”地跳得厉害,简直让他窒息。他继续前进,一个多小时后,他晕了。当他醒来时,一匹马站在面前。一匹马!他突然发觉是只熊。他挥舞着猎刀,结果熊走开了。之后又来了一只狼,不过男人斗战胜了。
一缕阳光给了男人生机,他看见远处有一艘船。最终,那位男人得救了,和家人团聚了。而他的朋友Bill(比尔呢——因为他以为自己不能走出森林而死了。
为什么那个男人最终走出森林呢?人生不就是这样么?总有困难等着你去面对和克服,不要以为自己战胜不了。人生的旅途就像是在森林里冒险,这个“森林”不仅有“狼”和等等的危机,这个“森林”可能让你伤痕累累,只要你有足够的勇气就释放出来吧!人生风雨坎坷只要你把你的勇气、智慧释放出来,就可以战胜它们,让自己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有时我们会觉得行路难。但是,我们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倒。我们只有直视目标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险的景象才不致让我们止步不前,再窄的桥也能从容走过。人生当中遭遇的困难不是上帝为谴责我们的缺陷而给我们布下的陷阱,相反,这正是为激励我们而设置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要想成功地闯过去,就得确定好日标,永不言弃。这一切努力的动力就是热爱生命。
这就是我从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本书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险的世界里,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生存的艰难和斗争的残酷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为了生存和不被击败,为了继续前进和延续生命,必须做出巨大的努力,进行拼死的斗争。这本书就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的历程。
这位淘金者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身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艰难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上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后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周旋和搏斗。他先是跳细而行,后来由于体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他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膝胧的希望,他最后终干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本书令我非常震撼。我想这本书能写到这种程度,应该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经历,渗透着作者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着书中那位淘金者的种种遭遇,尤其是他在与饥饿、病痛进行斗争的时候,让我感觉很心酸很感动。朋友抛弃了他,他独自一人,拖着皮开肉绽的脚,忍受着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饥饿带来的疼痛则更加剧烈,痛得他神智迷乱。是什么使他这么坚强地坚持下去的呢?我想是因为他有一颗热爱生命的心。他总是给自己希望,总是让自己鼓起勇气,总是想着要把生命继续下去。这样,任何微弱的力量都会变得无坚不摧,任何不幸的故事都会变得温馨圆满,任何弱小的生命都会变得生机勃勃!那些困难算得了什么呢?
人生难免有伤痛,但真正的勇士会在伤痛的刺激下变得更加清醒;人生难免有苦难,但真正的勇士会在苦难的磨炼下变得更加坚强。生命的力量正在我们的血液中翻腾。热爱自己的生命吧,千万不要轻言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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