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课上有众多的学生自主探究的素材,要生在教师的指导或引导下去进行调查、考察或实验。这些活动的安排教材编排者是考虑到了学生的年龄特点的,他们有能力完成。但有些活动过程周期较长,要在课堂上立刻看到结果是不可能的。采取计算机网络资源来进行教学既让学生进行了自主的探究,又能不受学生调查时间的制约,从而保证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同时科学课上经常会有一些实验要学生来完成,这些实验的操作过程因为学生的差异会造成实验的进程和效果各不相同。教师的演示只能针对大多数,不可能反复地进行。有一些实验也有一定的技术要求,如解剖植物的种子,不同的学生也会有不同的教师演示要求。面对这种情况,教师在课堂上利用信息技术的优势,将制作或实验演示分成几部分放在自制的网页里供学生随时调用,让人机进行对话,教师腾出时间进行实验结论的指导。
另外在科学课的教学中有许多新知识、新思维的传授,受到了安全性等方面的限制 ,不可能在课堂进行实际演示,为了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可以通过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在教学过程中对这些实验、现象进行模拟演示达到仿真效果,或对现象进行放大、延时等操作,进而使学生在没有障碍的演示、实验环境中进行愉快地学习,获取知识。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作为我们18岁以下的保护法,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认为它是一则公平公正的一项法律。它包括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法律责任。如今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在2013年1月1日更新。它基本包含了我们未成年人的基本的人生安全和保护。极大限度的保护了我们的权益,给予了我们安全幸福的人生。以下是一则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故事:近日,网络上曝出了一段青海老师打学生的视频,短短几天,点击量近50万。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学生被打的一幕发生在教室,老师一边批改作业一边愤怒地训斥讲台前站着的一名男同学,并给了该男生两巴掌,见学生有躲闪,又扇打学生的另一边脸,在这段两分钟的视频中,老师一共给了学生8记耳光,其间,还拉起该男生的手,在讲桌上击打了两下,最后将课本摔打学生脸上后才让其回到座位。其原因竟是因为学生作业没有完成了,就一时忍不住气,打了孩子几下。
张明明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做法严重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同时也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经研究决定,对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及张明明老师予以全省通报批评,青海师范大学要对师大二附中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大家都对此表示愤怒。但是换到老师角度去想,她只是为了自己的学生好,对学生负责任。如果是一般的老师的话,根本不会去管他。但是老师的管理方式也有些许不对。如果没有这段视频的话,这段故事根本鲜为人知。所以让这些事公开,众人皆知,就不会有人敢这么做了。还有,让大人重视小孩也是必须的。相互尊重,也就不会起争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正是为此而立的。所以,大人小孩要平等对待,人都是平等的嘛,只有年龄的大小,没有地位的大小!!!
让世界平等起来,让大人重视小孩才最关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许多要修改呢!以后的路还长着呢!
现代科学发展表明,综合运用各种科学的知识和方法研究某一特定对象,是当代科学发展的最有前途的方向。各种信息数量增大,知识种类增多,使人能产生丰富的联想,找到多种事物的交叉点,产生新的思路,提出多种设想,得出新的结论。当代最富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正是产生于各门科学相互结合的交叉点上。基于这方面的认识,我们在科学课的教学中无疑应让学生把教材变“厚”,从而达到厚积薄发的效果。
在科学课上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既能让学生收集到许多有用的信息,更重要的是锻炼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自学能力。网络对学生来说是一座巨大的信息宝库,根据老师的指引他们能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内容进行自主学习和探索。这一点是传统课堂所难以实现的。收集大量的信息后在小组内进行交流,互相讨论、补充、分析所收集的信息,在交流中激活思维,可以产生许多新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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