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自己喜欢的球星作文(我的心爱之物是篮球的作文怎么写)

写自己喜欢的球星作文(我的心爱之物是篮球的作文怎么写)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8-21 21:31:34
写自己喜欢的球星作文(我的心爱之物是篮球的作文怎么写)

写自己喜欢的球星作文【一】

我是一个爱画画的女孩。每当看到漫画书上那些作者的大作,我都爱不释手,捧起书,细细欣赏着每一位角色,常常入了迷。

有一天,我满怀希望地跟妈妈提出想学漫画的这一想法时,妈妈摇摇头,坚决地说:“不行!漫画有什么好学的?学了有什么用?还不如把时间花在看课外书上!”我失望极了,心想:就是不让我做喜欢的事!

我偷偷向同学借了本漫画教程,开始秘密学画的过程。每当我做完作业时,便悄悄地从抽屉里拿出教程和速写本,边看边画起来。有时听见妈妈的脚步声,慌乱之下,我迅速地收起教程和速写本,“嗖”地一下塞进抽屉,假装认真地看着课外书,一次又一次躲过妈妈的突然袭击。就这样,我和妈妈打起了长久的“游击战”。可是,这个秘密还是被我的这张嘴给泄露了。那天晚饭后,我和妈妈在体育场散步,聊着聊着,我高兴地拉起妈妈的手,说起漫画的人设、分镜还有构图。妈妈听后,大吃一惊,不可思议地问:“你这些都是哪学来的?”我低下头,只好如实招来。妈妈并没有批评我,摸摸我的头说:“原来画漫画还有那么多技巧啊!”

现在,我画漫画成了公开的事情。在看电视的时候,一些广告使我产生灵感,我立马掏出纸和笔,“唰唰”地画起来。没过多久,草图就完成了。我将模糊的线条稍作修改,再给人物加上漂亮的服饰,一张漫画就完成了。当我把作品给同学们看时,他们都发出阵阵惊叹:“哇!好漂亮的女孩!我好喜欢她的裙子啊!”

一次,妈妈带我去做陶艺时,我在花瓶上雕刻了两个可爱的卡通人物,老板啧啧称赞道:“很少人会刻上这么漂亮的图案。”妈妈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得意地说:“这是她自学的。”如今,妈妈终于答应明年暑期给我报漫画班了,我总算打赢了这场“持久战”。

我常对自己说:“做自己喜欢的事,这才是最大的乐趣,也许一开始别人并不支持你,但最终会被你的坚持所感动。”

写自己喜欢的球星作文【二】

我最喜欢的一件事,就是上网查资料。

在平常学习中,我经常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问老师有时不方便,问家长有时他们不懂。而网上有许多资料,可以帮助我解决疑难。

有一天,我做了个实验,一个玻璃杯盛满了水,把手捂在玻璃杯口上,倒过来,快速移到玻璃茶几上,而玻璃杯口在玻璃茶几上水不流出来,这是为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就在这时,我想到了我平常最喜欢的一件事——看到不知道、不明白的问题就上网查一查。这时我开始上网,我终于醒悟了,原来是大气把水托住的原因呀。

上网查资料很有意思,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件事。

写自己喜欢的球星作文【三】

对于我来说,我的特长是:体力好,不怕疼,是一个具有领导力的足球健将。但是对于我的足球之路犹如“蜀道之难”。

初出茅庐

先是进入小学后,我一直试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入校队,但很不幸,到我可以加如校队的年龄时,校队解散了!但我并未放弃。

之后我随我同学刘鹏加入了那时由六年级自发组成的“校队”(当时我才五年级)在一场热身赛中替补出场,一上场就以凶猛的铲求与无私的`助攻赢得了他们的好评,此乃我初出茅庐的处子之作。

三起三落

在处子之作之后不久,我参加了“百事可乐王争霸赛”,我还是以硬朗的打法力据中场进行助攻与防守,我们曾以2:1领先,但裁判两个明显的误判给他们两个点球,以2:3告负。

之后,我日思夜想之梦实现――加入校队,那时短暂的球队,只有3天而已。因为我们要出征三人足球赛而组建,在比赛中,第一场对手三角镇中心小学迟到我们幸运的不战而胜,下午我们迎战上午8:2狂扫作新小学的冠军队金山小学,我以替补出场,虽有不少绝妙的助攻但只欠临门一脚以4:0再次“名落孙山”

上了初中,复仇机会到了。我们以强悍的阵容再次出征,但最后因我的脚在比赛前一天受伤而不能出赛,结果以1:4含泪而归。

希望落空

上初二了。终于等到了以为可以展示自己绝妙的助攻与强悍的防守之时――班际赛,但又传出不举行班际赛之事使我希望再次落空。

我虽是一名足球健将,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得在平时与朋友踢踢球当健身而已。

写自己喜欢的球星作文【四】

我的世界我做主,我的人生我来high。

喜欢在星期天下午爬到寝室的五楼层顶,坐在浅灰色的粗糙的地板上,感受温暖的阳光散发的暖融融的气息,感受它以飞的速度的靠近,心里总是很温存、自在。那时候,满脑子是跳跃的不知名的音符,谱写着一首首不知名的乐曲,和着我的心声,飞扬,飘荡。很喜欢这样的自己。

喜欢独自一人坐在幽暗的房间里,拧亮台灯,感受着15V的灯光带给我的'光和热,感受着书本带给我的踏实、满足和安谧。我常常会平静地呆上一天,不吃不睡,贪婪地猎取着这种带着孤独的幽暗所赐予我的满足感,在这里,我很快乐。

喜欢在下晚息之后,独自一人背着单肩包悠哉游哉的在校园里散步像是个孤独的行者,但是,我很幸福。然后随手捡起一些石子和落叶,放在还残留着书香的包包里,一边走,一边哼着周杰伦的夜曲,感觉美味极了。接下来,我会快速刷牙洗脸,宽衣睡觉,迫不急待地拥抱我爱的黑夜。竭尽全力地幻想并设计着我的未来。

喜欢在路上碰到熟人却不与他们打招呼,喜欢对陌生人微笑,喜欢朋友们的宠爱,也讨厌他们的宠爱,因为这样,我总会给自己造成困拢,总爱一个人,像郭敬明笔下的齐勤铭,喜欢一个人的旅行,一个人寻找自己要的生活,如果无法找到,就一直找下去……

喜欢的太多,就会给自己造成很多的困惑,系上许多解不开的心结,这样好吗?对,这样很好,因为我做的是自己,一个真真实实的自己。偶尔会想到自己那些桀驾不拘的好友,很想他们,与他们在一起,我会很轻松,不会有任何的压抑。

所以,我就把自己放到网络世界里,设计我要的生活,删除我讨厌的烦恼,保存我拥有的beautiful memory。这样,很不错,喜欢自己不是罪。

后记:十六年了,我知道自己是个好女孩,二年后,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可是当踏入成人的行列中,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吗?在这个不真实的世界里,我还能活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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