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有各自的兴趣,有的人喜欢骑脚踏车,有的人喜欢打篮球喜欢画画。
小时候,上幼儿园时,每天课程都不一样,在好几种课程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美劳课,因为上美劳课,我才能将烦恼抛到九霄云外,每次上美劳课,心里像灌了蜜一样甜,放学的路上,我跳着回家,像一个捡到元宝的人,兴高采烈的回家,和家人分享这快乐的事。
现在我每天回到家,就开始拚命的写功课,写完之后,我就自己坐在客厅里画画,有时候妈妈叫我帮忙她端饭菜,有时候,过于全神贯注了,所以我连吃饭都会忘记,我每次都陶醉在画画的世界中,完全不理会别人在说什么,别人在做什么。
世界上有好多画家,我最喜欢的画家是几米,几米的画风很特别,好像进入了童话世界,另外一个我崇拜的画家是毕卡索,他会运用想像力把心情画出来。
俗话说:“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只要肯用心,一定会有成功的一天,我希望以后画画技巧可以越来越好。
记叙文的“点题”,有人称之为“画龙点睛”。既然是“点睛”,就应该有“一点即飞”之功力。你如果没有这成功力,在“点睛”时唠唠叨叨,颠三倒四,就不是在“点”“龙之睛”了,而是在描“熊猫眼”了。
“点睛”之笔是叙事火候达到lOO℃时的一次升华,它贵在精辟,贵在简明扼要,不需要你再去婆婆妈妈地诠释和论证。在记叙文写作中,这种内涵上的诠释和逻辑上的论证,都应该是通过记人叙事来承载和昭示的。你如果在“点睛”处还大段地诠释和论证,就在向议论文的方向“滑翔”了,这就犯了记叙文写作的大忌——文体不清。
记叙文的“点睛”之笔,应以惜墨如金为上,以“一语惊醒梦中人”为妙。为此,我们广大同学应练就“以少少许胜多多许”的金手指,只有这样,我们在“点题”时才能收“以一当十”“四两拨千斤”之效。
在记叙文《圣诞书签》中,一个学习资料推销商在圣诞节到各教室送了一叠书签,但只够两人一张,班里一个活跃分子自告奋勇在每张学桌上发了一张,“我”先下手为强,抢到手中,真是爱不释手。不善言辞的同桌借阅,被“我”一句话呛了回去,但随后“我”便懊悔起来,于是有了下面的一幕:
我感觉自己好卑微,礼让何在?同桌之情何在?我忙撕下一张纸工整地写道:“圣诞快乐!”附在书签上一起送至同桌面前。他先是一愣,接着开心地笑了,我也笑了,感觉自己仿佛也成了一位圣诞老人。
文末的这句“感觉自己仿佛也成了一位
圣诞老人”,虽然只有区区15个字,却将本文的主旨从个人喜好升华为同桌深情,将“受惠者”升华为“施爱者”。卒章显志,虽则一句,但胜却万语千言,无尽之意,尽含其中。
上述“三宜”旨在“开前门”,正面引领;“三忌”旨在“关后门”,反面警示。我们坚信:你只要能让最适当的人,用最适当的方式,在最适当的篇幅里去“点题”,就一定能使记叙文写作更加“给力”,更加“抢眼”。
不少同学看到作文题目,不是到自己的生活中去找材料,而是道听途说,或者是从概念出发去记叙、描写。记好人好事,总是写“拾皮夹”、“让座”、“为人补课”,不管此事自巳是否经历过,是否有感触。这样的内容,怎么会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呢?
其实,我们每个人居住的环境不同,兴趣爱好不同,经历的事情必然不同。能把自己那些与众不同的经历作为选材的内容,那么,你所选择的材料一定是自己独有的,新鲜生动的。
我的爱好是读书,每当拿起书,我都不愿放下。
什么《红楼梦》、《百万英镑》、《资治通鉴》、《十万个为什么》、《三十六计》…我都看遍了,而且百读不厌。
有一次,我想上厕所,但是手中的《荒野求生》我正看到精彩之处。于是,我一边看着书一边走到厕所。我进了厕所后,发现马桶竟然不见了,这才放下书来,我一看,不由得苦笑了一下——这那是什么厕所啊,这明明是书房!还有一次,我把书放在了补习班,想起来后,我不顾外面还下着大雨,直接冲到了补习班,把那本忘下的书给拿了回来。
读书,能让人走进知识的天地。当你陶醉于书中时,你会觉得自己就是书中的主人公,书中的一切仿佛都是你自己经历的。用心感受书,这可真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享受啊!
书可以陶冶人的'性情;书可以给予我们启迪;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书让我们“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书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在书中,你可以与孔明大论天下;可以与格里尔斯共渡难关。
我不相信书中有“黄金屋”,也不信书中有”颜如玉”。我只相信,书中有一个大天地。爱读书,是当今社会应具有的品德。我庆幸自己有这样一个爱好,也庆幸自己能感受到读书的乐趣!
拥有此举,今生何憾!人生在世,尚可无书?
背景就是时代环境,指的是社会变迁和政治动态等。一件小事,孤零零地看,是不起眼的,如果把它和事情发生的背景联系起来,那就不寻常了。
照相机能摄像,人的双眼也能摄像。然而人和照相机毕竟不同,双眼是带着感情去选镜头的。观察的人本身要有一定的思想水平,只有这样,才可能看到事情的里层,发现其中蕴含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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