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喜爱的一本书》
我爱看书,所以我的书柜里堆满了书;我爱看书,所以常常一个人在课间休息时尽情地看书;我爱看书,所以书成为我生活中最好的朋友,成了我的精神食粮。
你知道世界上最小的狗是哪种狗?世界上最耐渴的动物是什么吗?……这些答案都可以在一本书中找到!你想了解它吗?嘿嘿,它就是我今天要向大家介绍的一本百科书——《世界之最》。
这本书里面的内容非常丰富,介绍也非常仔细,画面也相当好,而且这本书里面的知识比较齐全,它囊括了万千精彩,从宇宙、科技、山川、动植物……延伸至历史、科技、艺术等等。最大的、最小的、最高的、最矮的、最不可思议的、最引人注目的……每一个“世界之最”都令人目瞪口呆,拍手叫好。
你知道世界上含维生素C最多的蔬菜是什么吗?你一定会说是西红柿,可能也有人会说是黄瓜。其实,世界上维生素C含量最多的蔬菜是辣椒。出乎意料吧?你知道吗,在每100克辣椒中就有198毫克维生素C,不过辣椒可是非常辣的,看来想要多补充一点维生素C,就得多吃点辣椒哦,不过,它是有点辣的哦!
鸵鸟,你一定对它有一定的了解吧。它可是鸟类里最大的鸟,它的身高有三米多,跑得非常快,能追汽车。看了《世界之最》,我知道鸵鸟蛋是世上最大的蛋,一枚鸵鸟蛋有3斤多重。
还有最早的汽车,我看着书本上的图片,感到有点惊讶,要不是看见几个轮子,根本就不知道这是一辆车,一辆会自己走的.汽车,还是奔驰这种名牌车,因为这辆车没有车顶,有点像现在没安装好的汽车。几百年前的人真聪明,这么早就发明了汽车。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看了《世界之最》,我知道了大自然无奇不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大自然没有的,这不禁让我感叹这世界充满了神奇。
小朋友们,如果你想知道更多奇妙的事,那就快去看看《世界之最》吧!
那么多书,为什么我偏爱动物小说?那么多动物,为什么我钟爱猫?其实,这都是因为一套书,一套令我如醉如痴,浮想联翩的《猫武士》。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成天围着爸爸转,让他给我讲故事。
长大一点,我觉得狼酷酷的,很是喜欢,就嚷嚷着让爸爸给我借关于狼的书。
上小学了,我常在图书馆中找写狼的图书。虽然书中的地位等级、语言、名字,很多是似懂非懂,但也有不小的乐趣。
然而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乐趣,竟是误打误撞找到的。
那是我又来到图书馆,开始了地毯式搜寻。我的眼睛机械地寻找,一目二十行,一遍,一遍,又一遍。咦?一本书,一本封面精美,却又不大引人注意的书!好奇心驱使我“不务正业”地翻看起来。
当耳边再次传来管理员的怒吼时,我才发觉已经读了近二十来分钟了。书里的精彩内容像磁场一样,深深吸引了我这只求知若渴的小猫。于是,我与猫,我与《猫武士》就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书中的好词好句、信仰、权力的纷争。像黄牙储药洞中的一团蜘蛛网,把我粘得动弹不得。那些严谨的“族群守则”反衬出了人性的黑暗、善良,彻彻底底申明了书中的正义所在。坏脾气的、已经去了星族的老巫医黄牙;被黄牙的徒弟炭毛的灵魂宿身的煤爪;坚持正义、“多管闲事”的火星;视武士守则如命的冬叶青;盲眼超能力巫医松鸦羽。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
如果有人问起我一直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什么,那一定是《猫武士》,因为它陪伴我度过了美好的.时光,这美好的时光不会有尽头!
在我三年级时,曾经看过一本书,书名叫《假话国历险记》,至今记忆犹新。朋友,你看过吗?如果没有,那就跟我一起来揭开它的面纱。不过你一定要相信,我下面说的每一句话都千真万确。废话不多讲了,我们赶快进入主题吧。
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罗大里写的。书中讲的是一个叫小茉莉的孩子因为嗓门太大,处处受到别人的'歧视,因此奔走他乡,没想到误打误撞进了假话国。这里黑白颠倒,面包叫墨水,绅士叫海盗,起床说晚安,睡前道你早,不服从就要坐大牢,这都是一个叫贾蒙利的海盗头子的杰作,因为他嫌海盗这个名声太难听。
在这里,小茉莉因为不愿说假话被多次抓进监狱,可他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同困难作斗争,义无反顾地坚持了下去。由于他的嗓门大,也做了一些不同凡响的事,例如他使劲一喊就把墙壁上的猫震活了;他放声歌唱时,竟把全国的玻璃都打碎了,把墙壁震得嗡嗡作响,还掉了一层漆。他用高亢的声音震跑了假话国的国王,震塌了“疯人院”,也解放了许多无罪的、敢说真话的人。
在反抗中,小茉莉结识了一些朋友,他们一起推翻了朝廷,夺回了本就属于自己的自由。
朋友们,想揭穿海盗的秘密吗?想助小茉莉一些臂之力吗?心动不如行动,赶快跟我一起出发吧,这本精彩绝伦的书一定会让你终生难忘。
一般的书都会有推荐序言,不同的人会来就这本书谈谈自己的看法,我们从这本书中看见了什么段位的人的序言,往往也反映了这本书是什么段位。
当然,这里也要考虑一下,有的人推荐书也可能因为某些原因而有溢美之辞,或者只是单纯站台,多读几本书就能看出来了。
之前遇见一本书,罗振宇站台推荐,结果风评不大好,这样一来以后都有点不敢直接选他推荐的书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写了一个名叫鲁滨孙的英国青年,非常讨厌家里平淡的生活,决定要周游世界。在1659年,他上了一艘到非洲的船,不幸遇到大风暴,然后自己一个人漂流到一个陌生的荒岛。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和他制造的工具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还救下一个土著人。 来自:作文大全
我觉得精彩之处在鲁滨孙和野人战斗的时候:星期五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我,眨也不曾眨一下.我放完第一枪,马上把手里的短枪丢在地上,拿起那支鸟枪,星期五马上也照着做了。他看见我闭着一只眼睛瞄准,他也照样瞄准。“凭着上帝的名义,开枪!”我大声喊道,又开了一枪。这次我们枪里装的都是小铁砂和手枪子弹,所以只有两个倒了下来,但受伤的却很多,只听见他们号叫着乱搞乱跳,有的全身是血,多数都受了很重的伤,有三个紧跟着又倒了下来,但还不曾死去。……
鲁滨孙的辛勤,告诉我付出必有回报;鲁滨孙的不服输,告诉我一切都有可能。
假如现实生活中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本书不就成了我们的“生存宝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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