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清风吹拂中,望着缥缈的白云,如梦似幻,我的思绪亦随之飘远。
初相识,不闻其名,却喜其文。她的头像是一株绿油油的小草,向着阳光,是那么的生机勃勃。我想,大概是一个很有活力的姑娘吧,便产生了好奇心。
说来也巧,一个话题,我熟悉了她。记得那个话题有好多刁钻的要求,你一一回答却不能令我满意。为什么呢?姑娘她用的是小号啊!
再然后,我开始试着了解她。她灿烂无瑕的魅力,华丽而纯洁,真如夜空中的一轮皎皎明月。可爱的她说话总喜欢用颜文字,语气也是温柔到骨子里。每次和她交流,都能想象到屏幕前她的一颦一笑。
她就像一束光。
我们相处的很融洽,仿佛久未见面的亲人。姑娘人缘相当好,为此我总是来刷我的存在感。还记得她给我的那个雪糕图,两颗小草莓是柠露和草草,红彤彤的,像极了美好的样子。收到图片的那一刻我想,怎么世界上会有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孩子啊,好像把她捧在手心里,白天紧紧拉着她的'手,一起去勇闯天涯,夜幕星河时,抱着这个姑娘,陪她疯,陪她闹,陪她去打游戏,熬夜追剧,陪她度过美好的青春。
我欣赏林徽因,还记得她的“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这句话,在我心中描述的就是她。我难过时,她在安慰我,我失望时,她在鼓励我。我明白在我跌至深渊时,仍有一个身影,一双手,破万丈寒冰,融化我冰冷的心,像一阵清风,吹散心头的阴霾。
在我给她写那一张白纸的时候,想到她的表情,我就开心。我没有什么能答应她的,因为我还不够优秀。她出人意料的懂事,懂事的让人心疼。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不知道城市的那边天空,是否也是流云歇脚。她凡事看得都是十分透彻,却从不留过多闲言碎语,她很漂亮,又很善良。她的善良是理性的,是有锋芒的,这一点我一直深受影响,这一点也是极令我欣赏的一点。相敬如宾,这是我喜欢的模式。
你是人间烟火不自知,我在俗世仰望应如是。这星河滚烫,你是这人间理想。世间最好的默契,是有人懂你的欲言又止。
我想过,长大后我就去找你,无论天南海北。之后我们可以一起旅行,向彼此的家人介绍,这是某某某,然后一起喝着雪碧可乐美年达,一起从南到北。再有一群朋友,像《爱情公寓》那样,过得充实快乐又幸福。我相信你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会再现华光溢彩。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余生还长,愿与你同在。
又一朵云,闪烁着光芒,映照四方……
走进生态园,一个小池塘映入了我的眼帘,清澈的池水倒映着小草碧绿的身影,可美了。远处,有许许多多种着农作物的土地,同学们见了既兴奋,又激动。不一会儿,我们来到了一块块土地前。一位伯伯带领着我们来认识农作物。听完伯伯的一番话,我才知道那一簇簇又粗又绿的叶子下连接着的是白白胖胖的萝卜,那一株株全身长着绿叶的植物原来是美味可口的莴苣……认识完了农作物,同学们就迫不及待地涌向一块肥沃却又没有任何农作物的土地。那里就是我们今天要种菜的地方。在听完导游的讲解并领到工具和青菜后,大家立刻在土地上四散开来。
同学们拿着花盆,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有的同学拿着大铲子对准外层泥土奋力一铲,结果铲出了一堆石子和草根,可他却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这一些混合物统统倒进花盆里;有些很有经验的同学则先把上面一层干裂的土挖开,再挖一铲潮湿的土,仔细地把小石子和草根挑出来,并且用铲子的一侧把一些小土块敲成细土,最后一手扶着青菜,一手拿着铲子小心翼翼地把土撒在青菜根部四周;还有的同学,捉了一条蚯蚓放入花盆,为小青菜松土……突然,一位同学的.菜种好了,一棵翠绿的青菜稳稳地端坐在花盆中,引来了许多同学羡慕的眼光。我见了不敢怠慢,立刻开工。我挥动起铲子,把最上面一层灰色的土层挖开。哈哈,我可真幸运,下面潮湿的黑土不但没有石子、草根,而且连土块也很少有。我赶紧挖了一半放进花盆里,再把青菜扶正放进花盆里,最后再用泥土把青菜的根埋起来,大功告成了!正当我欢呼雀跃的时候,青菜却歪了,我倒了土,再种一次,可又歪了。就这样,我重复了三次,才把青菜扶正。小小的青菜可真难种啊!
回到了教室,再欣赏同学们的青菜,真是千姿百态。有的青菜菜心被挖掉了,只剩下几片菜叶无力地耷拉在花盆边缘,有的青菜叶子被摘掉了,只留下一个小小的菜心,有的青菜种歪了,大部分都超出了边缘,有的青菜露出了白色的根,摇摇欲坠……这些奇葩青菜逗得同学们哈哈大笑。
回家的路上,我捧着小青菜,心里美滋滋的:再过几天,我就有口福喽!
01
节目第一位出场的朗读者是濮存昕,他是中国话剧和电影演员。我喜爱他的话剧及影视扮相,他是我心目中颜值比较高的男神偶像。然而,好久不见,他今天的外貌形象着实令我吓了一跳,头发花白,一脸的大胡须,昔日帅气、儒雅、睿智的他哪里去了?
唉,先不关心这个了。回头百度一下电脑,看看他是不是因为某一个角色而蓄意留的胡须。
听听他的朗读吧!老舍先生的散文《宗月大师》,他读这个散文是来告白命运中给他人生带来转折的荣医生,是他让濮存昕从“濮瘸子”转变过为正常人的。他的朗读依然那么有魅力,声音充满磁性,情感充沛丰富。作为他粉丝的我,听着他低沉而饱含感情地朗读,再联想到他苍老的外形,我不由得心酸至极,热泪盈眶,竟然有点想哭的感觉。岁月真的是一把无情的***猪刀!
02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节目里安排了一对夫妻撩动心弦的遇见,让人非常的感动。先听听老夫老妻的谈话:“我们俩一直在谈恋爱,二十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延续着一个游戏,就是相互给对方写一些文字啊,或者写一首小打油诗啊.,他是一个很浪漫的男人。所以,我觉得我就是一个特别幸福的小女人.....”,“她是我心中永远的梦中情人”!
他们朗诵的是《朱生豪的情书》。两个人,一段文字,一场难以言说的相遇!听着志趣相投、相亲相爱的周小林、殷杰夫妇的朗诵,想着那片金色的鲜花山谷、那温柔的语言、那美妙的情诗、那永恒的爱情......真的是令人嫉妒羡慕恨......
恨不得去偷一个那样的灵魂伴侣,每天睁开眼睛都会有一篇写给自己的情真意切的情书,然后再浓情厚意地读给自己。如此美妙、诗一般的神仙生活谁不想拥有?
“我遇见了你,就像找到了我真的自己”。“相爱一生,还是太短”。
03
许渊冲,一位96岁的老先生,北京大学教授,翻译家。从事文学翻译长达六十余年,译作涵盖中、英、法等语种,翻译集中在中国古诗英译,形成韵体译诗的方法与理论,被誉为"诗译英法唯一人" 。
老人的出现,令在场观众肃然起敬,不约而同的起立鼓掌。他讲述自己当年为了追求女同学,而去翻译林薇因写给徐志摩的.情诗时,老泪瞬间纵横。那一刻,我真为他的痴情和怀旧而撼动。他一个百岁之人,谈起当年的爱情故事,依然有一颗激情澎湃,永远年轻的心。
对待爱情,他能够如此,对待工作,他更是执着无比。许老已于10多年前,就被诊断出直肠癌,且已为中外文化传输做出过杰出贡献,单论高寿,也理应该安享晚年。然而,他至今每天依然坚持工作到凌晨3、4点钟,他并且开朗乐观、风趣幽默地说:
“我要每天偷出夜晚的几个小时时间,去补充白天该做的工作,该学的习。”
他那种活到老、学到老,永远用年轻人的心态努力工作的可贵精神,感动了观众,感动了我。
04
节目中,还有来自商界的大亨柳传志总裁,朗读了自己给儿子柳林结婚典礼上的致辞《致儿子的信》,言辞中那浓浓的父爱很让人感染,独到的“柳式家训”备让人称赞!还有来自援外的妇产科医生、世界小姐张梓琳等等的朗读都富有超强的爱之吸引力。
他们每一位朗读者都用真情在读、用真心在与观众交流,他们的感人故事都来自于生活中,来自于自己的亲身经历!
今晚,又一次遇见了最美的董卿,遇见了董卿唯美的人生作品!
喜欢董卿,喜欢董卿的《朗读者》。请走起!请走起!请走起!重要的话一定要说三遍。
大家好!我是郑天乐,今天我为大家讲解比赛情况:这次我的对手异常强大,他是在青少年宫苦苦修炼了6个月出关的老哥——钱斯凯。我们两人二话不说,一言不发地就打了起来,只见他把球向空中一抛,等球落下二分之一时,球拍向上一拉,打出了一个“超低空“球,我一看如果打高就会被他口***掉,便眼珠一转,灯泡一亮,迎上去,打了个旋球,球一过网就会向右边飞去,老哥迎拍右拐想扣***,不料正中我计,球刚粘球桌,在强劲的旋转中又向左边飞去,老哥他惊慌失策,不得不掉转身子,反手打了个高球,我一看,心中暗喜,高举球拍,跳上去就闷了个“荷包蛋”,结果不用说,我以1:0的优势领先。
这时,老哥气喘吁吁地问我:“你乐吗?”“什么?”“你热吗?”原来老哥喘气发音不好,把热念成了乐,我们俩哈哈大笑,也许是因为笑得太厉害了,第一个球我发偏了,我不甘心,退后三步,球拍呈45度,用力将球砸在拍上,然后借着这股力,将球拍向上一探,一个漂亮的拉球就向老哥飞去,然而老哥却用他那独特的握拍法——横拍轻而易举地化解了我的攻击,并借用我的力打出了一个直扣,我判断无法用旋球接住,便把拍竖在胸前,让球拍的弹性消耗掉一部分力量,然后顺着球转的方向***了回去。这回老哥可是搬自己的`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啊!可让我无语的事情发生了,由于老哥的球中还带一点旋力,我原计划的扣***加擦边球变成了死球,唉,1:1平。
丁零零,时间到,比赛结束,平局。看来“乒乓乐”这个称号花落谁家,还得等到下一回比赛了。
(鼓掌)“今天节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观看!”
过了一些时间,我和小狗熟悉了。小狗对我也越来越友好了。妹妹告诉我,这只小狗名叫乐乐。乐乐的头前尖后圆,头上嵌着一双葡萄似的、炯炯有神的眼睛。眼睛里,闪烁着一种天真的光芒。它的鼻子黑黑的,鼻孔张得大大的,怪好玩的。乐乐的鼻子下面有一只大嘴巴,那粘乎乎的舌头不时往外伸,它那雪白又坚利的牙齿,让人看了瑟瑟发抖。乐乐长了一身土黄色的绒毛,它那毛绒绒的尾巴不停地摇摆着,看上去怪可爱的'。
乐乐的动作很敏捷。有一次,一只麻雀刚落在地上,乐乐看见了,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了过去。我还没看清楚,乐乐便把麻雀促住了,然后便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乐乐的警惕性可高了。只要有陌生人进家门,它便警觉地竖起耳朵,对陌生人“汪汪”直叫。这叫声准能把人吓个半死。 乐乐很贪吃。不论到哪里,乐乐都要用它那灵敏的鼻子在地上闻一闻,有没有好吃的东西。一旦找到好吃的东西,它就就高兴得摇头摆尾,手舞足蹈。
乐乐也也很贪睡。早晨,我一觉醒来,看见乐乐两脚叉开,懒洋洋地躺在地上,两只耳朵无力地耸拉下来,双眼轻轻地闭着,像死了一样呼呼大睡,那样子可真好笑。 乐乐还有一些“绅士风度”。每当乐乐要撒尿的时候,它总会找一块草丛,然后钻进去,慢悠悠地撒尿。过了一会儿,乐乐就从草丛中钻了出来。 相处二三天,乐乐已经成为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欢乐。每当我看见乐乐那可爱的样子,我就高兴极了。
我要离开乡下回家了。我恋恋不舍地与乐乐告别,乐乐看着我,就好像在说:“小朋友,没关系,下次你来,一样可以见到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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