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我是猫》是一本很好的书,它以犀利的笔锋,强烈的讽刺了日本当时的社会,读者只要细细品读,一定可以品出作者寄托在这本书上忧国忧民的爱国情感,大家一起来看一看这本书到底好在哪里吧,请仔细看。
文章站在猫的角度上,俯视日本社会的风尚,粗暴、邪恶似乎已经成为了日本的代名词。但是,作者一人是绝对不能改变日本的,所以,作者把这种思想寄托在这本书上,希望日本看到它,可以改邪归正,与别的国家可以友好相处,这是作者最大的希望,可惜这个梦想还是没能让日本改变,我们感到十分惋惜。
在《我是猫》中出现了很多角色,这些角色大部分都与当时日本的社会风气惊人的相似,都是贪婪的化身,虽然有一些人相对来说比较善良,但是贪婪、无知、还是这些人的特色。
《我是猫》笔调诙谐,乍看上去像一篇笑话,再细细品读,发现它是一把利剑,刺得我们心痛。
这就是《我是猫》,希望大家也来感受它的滋味吧,别的就不多说了。
《失火之后》这篇作文语言生动,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不失为一篇佳作。
文章开头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使读者看了第一句忍不住接着往下读。交代失火原因以及救火时的危险时,加入人物行为,生活中的画面跃然纸上,并以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相结合的手法,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然后引出居民的议论,最后得出“我”的思考,使文章的主题自然而然升华到了较高的境界。结尾部分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即写作此文的宗旨,换言之,中心思想。一个中学生能有这样的体会,令人刮目相看。精彩的结尾可谓点睛之笔,看似平常,却最奇特,这便是作品的艺术特色,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该文采用第一人称,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语言很有特点,虽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形象,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这是很难得的。在描写火势时,“火焰足足有半层楼高,那气势,就算是火红的`太阳也要逊色几分”;在叙述失火后的景象时,“原来白色的墙已经变成了一片漆黑,像是被刷了油漆似的”,类似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
该文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结构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加上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过目不忘。本文题目“失火之后”,但在叙述“失火”的事情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失火的过程,后面的结尾简练,只用了一个很小的自然段。其实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写作手法,前面进行了充分的铺垫,结尾的点题才能水到渠成,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很自然,让读者信服,且毫无造作之感。如果能把失火后人们灭火时的细节描写出来(不仅仅是“一桶接一桶的水往火上浇去”,把失火造成的损失着重叙述一下(不仅仅是电瓶车烧毁,把墙壁熏黑,则更有说服力,更能震撼人,作品就会显得更有思想深度。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每个人都想当强者,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写了这篇小说主要说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最感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救自己的狼孙与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让我悟到生存的艰难,体会念了竞争的无情,欣赏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我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和谋略。
在朦胧的睡眼中,凡卡看到了一个高大的身躯。是爷爷吗?他揉揉眼睛,看清楚了,发现那是怒气冲冲的老板,正在挥舞着皮鞭,一股火烧火燎的疼布满全身,疼的饭卡直打滚。
老板边打边骂道:“小兔崽子,老子供你吃、供你住,还偷老子钢笔墨水,看我不打死你……”就这样,委屈至极的小凡卡难过极了,心想:爷爷怎么还不来接我,是什么出错了吗?。他心里这么想但却不敢这么说,因为他怕别人会变本加厉的折磨他。“老板,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饶了我吧!”老板直到打累了,才罢手,这时听到小崽子的哭声,凡卡连忙跑过去哄孩子。边摇摇篮边想:难道我没有写具体的位置,天啊,我该怎么办。
他在一家人的折磨下心生一计,不如我去找爷爷。于是白天把能省的吃的都省下来,并在收拾碗筷时把剩饭剩菜都装在饭囊里,当做干粮;把老板的旧衣都存在一起取暖;并在出去买东西时干些杂活赚卢布。于是,日积月累,干粮多了、衣服多了、有了钱,这样他就可以放行的逃离这里。
这一天,凡卡把所有的衣服都套在身上,由于太兴奋了忘记摇摇篮,老板想狠狠的教训他,于是便让伙计叫他过来。在后院,有一个水缸里装满了水,旁边放了一个板凳,老板一边摆弄着浸在水里的树条一边不停地舞动着。凡卡过来了,那些伙计不分青红皂白把他绑在板凳上,他以为露馅了,慌忙地说:“我以后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老板不由分说,“瞟”得一声,带有荆棘的树鞭落在了饭卡的屁股上,随着老板手中树条的挥动凡卡的号叫声陡起,***猪似的声音震耳欲聋。十几鞭过后便猛的晕倒了。
醒来后,发现自己竟然在大路上。原来,老板怕他已经死了,坏了鞋店的名声,便把他生在大陆上。喜出望外的凡卡带着这是先准备好的几样东西登上了归乡之路。一路上省吃俭用,甚至一整天只吃一口饭、喝一口水,经过好几天的苦战,终于,回到了自己土生土壤的家乡。来到大街上,拿自己赚来的钱给爷爷买了些礼物,便去找他。凭着记忆,进了屋子,发现爷爷正在炕头上,泥鳅扑在他的身上,凡卡把经过叙述一遍之后,又开始了新的生活,祖孙俩永远的呆在一起了。
在这国庆七天大假中,我读了斯威夫特的长篇小说——《格列佛游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格列佛,因为对旅行有浓厚的兴趣,他到一艘商船做外科医生。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作者误打误撞地来到了利立浦特王国。这个国家的居民都只有作者中指那么高,作者在这个国家显得高大无比。后来在这儿发生了一系列的事,直到最后作者被奸人陷害而不得不逃到不来夫斯古去。然而一个偶然的机会,作者又回到了自己的祖国……几经周折后,作者又来到了布罗卜丁奈格。他在这儿被他的主人,一个农民拿来展览并出售,受尽折磨。后来主人把他卖进皇宫,作者又开始了他的奇妙之旅……
小说中的情节和人物虽然纯属虚构,然而却以作家生活的现实世界为基础。如发生小人国里的种种荒唐的所作所为。无一不是以当时英国统治者的和罪恶行径为原型的,因而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再如飞岛国中的可恶行为讽喻的是英国对爱尔兰的统治。这种手法运用得巧妙,并且不失严肃,给人以强烈的真实感。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作者斯威夫特对当时的英国社会和文坛现状十分不满,他的作品通常与当时的政治问题有关,写得很有深度,表现了他揭露时代恶德与缺陷的才能。他认为:“有许多事不能用法律去惩罚,宗教与道德的约束也不足以使这些干坏事的人改正;只有把他们的罪孽以最强烈的字眼公之于世,才能使他们受人憎恨。”《格列佛游记》是斯威夫特的这一主张的成功实践,它的问世开创英国小说讽刺艺术的先例,树立了英国文学中的讽刺传统,应该说在欧洲文学史上有着特殊的意义。
因为当秋天来临时,秋风瑟瑟,走在静谧的山路上,秋风卷着树叶清新的气息,我喜欢让人心旷神怡的秋天。
我喜欢秋天!当我们早早的起床准备去上学时,秋风总能提醒我们,该添衣裳了,在我套上外套时,我总会在心里,默默地,感谢着秋天,感谢着秋风……
我喜欢秋天!因为每当秋雨来临时,空气都会变得格外清新,让人联想起家乡田园时那种清新、不含一点杂质的美好。当秋雨不再滴落的时候,花草树木都换上了新装,小草换上了绿衣裳,绿得耀眼、绿得透明。那清新的绿,仿佛在流动,流进我的眼睛,流进我的心胸……
我喜欢秋天!它是多么的美好啊!秋天提醒着人们稻谷该成熟了,稻海翻起金色的波浪,高粱举起燃烧的火把!秋风硕爽,人们带着丰收的喜悦满载而归。秋天多么美好呀!
我喜欢秋天!秋天是多么无私!因为秋天的到来,使树叶在空中翩翩起舞,然后慢慢的,慢慢的,飘落在了地上。虽然秋天让树叶飘落了,但它是为了大树的成长!树叶落在地上,会变成腐殖质,腐殖质能像肥料一样滋养大树,使大树变的更加粗壮,更加挺拔!让大树为我们抵御风沙。
就在秋天要过去,冬天要来临时,秋天总不忘和我们招手示意,在我们与秋天离别的那一天,秋天下了最后一场秋雨!滋润了最后一片土地!秋天让我们目睹了它最后的一次清新!
秋天的无私,秋天的美好,使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感觉,有点苦涩,但又不同于平常的苦涩,是有点清新,有点甜蜜的苦涩……。
我在歌颂这秋天,我在怀念这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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