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我有幸结识了一位著名的作家,还拜读了他的成名之作。我觉得书中的景色描写让我流连往返,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优美的语句更是妙不可言。这个令我无比敬佩的人,就是十九世纪俄国著名的作家屠格涅夫;这本由25个小故事组成的语言精炼的惊世骇俗的书就是《猎人笔记》。
慢慢地阅读这本小说,我认为书中景色描写最好的莫过于《树林与草原》这个小故事。作者是这么描写的:“云雀嘹亮地歌唱着,黎明前的风吹动了——于是红红的太阳冉冉升起来。”读着读着,这句话似乎把我带入了作者见到的场景,与他一起领略那日出的风采,呼吸清新的空气;又让我随着他的步伐,目睹了黄昏的浪漫,见证了星星的璀璨。看着这么美的景色,我突然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静静地欣赏这本小说,我觉得最深入人心的是雅什卡曼妙的歌声。他在安乐居酒店里唱的那首歌,震撼了在场所有的人:伊凡内奇低下了头,庄稼人小声地抽搭,作者湿润了眼睛,野人先生落下晶莹的泪珠,包工头把紧握的`拳头按到额头……就像作者说的,他的歌里有青春气息,有活力,有甜蜜,也有一个俄国人真挚而热烈的灵魂我自然也被这歌声陶醉了。
细细地品读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卡西扬。他是一个大自然的宠儿,是农民哲学家。他热爱大自然就像热爱自己生命。一走进森林他就会忘记一切,也许他会与林中的鸟儿呼应,与树木打招呼,向露珠眨眼睛总之他会全身心沉浸在大自然的美景里。因为他非常淳朴、憨厚,拥有一颗善良的心。
合上书本,我再次陷入沉思,其实,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在讲述那个喜欢打猎的“我”在四处打猎的过程中在俄罗斯所看到的一切。作者把大自然的美丽景色和农奴制背景下外省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巧妙地结合写在一起,更让我们认识了当时俄国社会不公平的本质。因此,我读着这本书,自己的心情也会随着书页的翻动,时而悲伤,时而兴奋,时而为农民的悲惨命运愤愤不平,时而为地主的残暴咬牙切齿!从书本中走出来,我更为自己生长在繁荣昌盛的祖国,平等和谐社会大家庭而感到幸福与自豪。
屠格涅夫善于描写少女形象,在《猎人笔记》中他写了一系列的农家少女,赞美了他们纯洁善良的天性,表现了他们对自由和美好生活的追求。《契尔托普哈诺夫的末路》中的吉普赛女郎玛莎,怀着对美好生活的信念,毅然决定舍弃拼命追求她的老爷所给予的荣华富贵。《幽会》中的阿库丽娜,遂被负心汉抛弃,但她对于爱情的真诚追求使人深深感动。这些动人的少女形象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俄罗斯农民的高尚、丰富的精神世界。
作者更没有忘记农民的希望——他们的孩子。在脍炙人口的《别任草地》中,他以充满诗情的笔触为我们描绘了一群可爱的农家少年,他们天真烂漫、勇敢、充满幻想,在夏夜的篝火边绘声绘色地描绘了瑰丽的晨曦、初升的太阳,其中渗透着作者对农民下一代的希望、赞美与祝福。
正是这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使我意识到俄罗斯民族的伟大。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觉得从很多方面来说俄罗斯人都是世界上最有韧性的民族。因此,无论是伟大的法兰西皇帝拿破仑,还是天才的第三帝国元首希特勒,最后都在这个充满了灰色原野的国土上折戟沉沙。
读完《猎人笔记》,心中就有一种感触,但却不知道是什么。难道是为了俄罗斯的大自然风光,还是那些地主的可恶行为。但是作者总是在讲述,并没有摆明地指责那些不公平的制度,而是用书写的方式来讽刺沙俄时期的奴隶制。
其中有一篇-《幽会》。据说学者们把它作为这本书中最好的一篇,可是也不尽然,我的个人见解与之不同,但我也承认《幽会》写得很美,能令人如亲临其境。但屠格涅夫在写另一篇《独院地主奥夫谢尼科夫》的时候,写他祖父抢占别人土地的往事时,并没有留情,狠狠地在书中批评地主的残暴,狠毒,把他家族的这一丑事永远的记录了下来,这说明他反对奴隶制,追求民主制度。在某种意义上,这比《幽会》写得好多了,但在写作手法上,却远不及《幽会》。这是我的看法,有不对的也尽管提出来。说到这,我也像说说最后一篇-《森林和草原》,这是一篇纯粹以写景的手法来写的文章,而且是作为书的尾声。跟很多文章是大有不同的。
作者还在文中写了春天,这跟黑暗的奴隶制时代构成了极大的反差,可也写出了奴隶制即将被粉碎,民主制度将会来临,人们那是会想春天般快活,俄罗斯人们不会永远存活在奴隶制度中,极妙地写出了俄罗斯人们反对奴隶制的心理,也加强了俄罗斯人们对奴隶制的愤怒之情。
看完《盗墓笔记》之后,我想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从去年暑假,一直到现在,中间颇有停顿,实在是其中的情节需要时间让我去消化,但是花这么多时间,我觉得很值!《盗墓笔记》
故事紧凑,逻辑性强,同时语言又风趣幽默,让人精神紧张之余又得到趣味,这也说明了南派三叔的语言功底以及丰富的知识。每个人物都塑造得很成功,吴邪文化知识丰富但同时性格犹豫又带着些懦弱;闷油瓶身手矫健,能力极强,但是不爱说话,对人冷漠,也无法避免没有过去和未来的悲哀;胖子仗义厚道同时也爱钱带点世俗,三人都有可贵之处,却也都避免不了人性的弱点,但是值得肯定的是,三人在一次又一次的盗墓经历中已经结下了一种超越友谊的情感,这种情感在最后吴邪冒死规劝闷油瓶体现的尤为强烈。我钦佩作者塑造人物的精妙,同时也为书中人物情感而动容,想必,让读者能有此感受也足够让作者欣慰了。但是让我稍微有点不满的是,所谓的青铜门后的秘密,最后还是没有解开,张家古楼,西王母国……一个又一个迷题,依然让读者云里雾里,就好像一直追寻的答案最后确实没有意义一般,难道作者也在告诉我们,结果不重要,过程才是真理?不然,在我看来,前头做了如此大的铺垫,且这许许多多的未解之谜,作者心中也没有一个很好的答案来满足读者了,既然无法满足,不如让遗憾成为美……或许,这也是作者所想。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故事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后记:此文献给我钟爱的《盗墓笔记》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题记
吴邪,其实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人。可是令我感到欢喜的是,在任何可以改变他人生的拐弯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在最后他戴上了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仍是吴邪,仍是那个有点小奸诈却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天真”吴邪。
闷油瓶,这是一个犹如神佛般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懂悲痛,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和胖子,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们两个人那么多的安全感。
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痛苦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就是最正常的那种可以化解痛苦的人。在所有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只有胖子忍受住一波波的痛苦强装笑脸送给身旁两个人。一个真正理解痛苦并且将它们一一化解而且还笑迎伙伴的人,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佛了。是的,胖子就是那个看穿一切的佛。
他们之间的情谊牢不可破,犹如铁打的一般,尽管闷油瓶最后带着鬼玺进入到青铜门后代替吴邪去守这个十年之约,尽管潘子最后以命相托护送吴邪逃离了张家古楼,自己却永远长眠在了古楼内,尽管胖子最后因云彩的死去而承受不住打击留在了巴乃村,但是他们之间的情谊从未破裂过,他们告诉了我,友谊,可以将一切打击它们的力量一个个粉碎。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张起灵的一句话,足以使我动容。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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