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个奇人的作文450字(以奇人为主的作文600字)

写一个奇人的作文450字(以奇人为主的作文600字)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1-15 22:29:02
写一个奇人的作文450字(以奇人为主的作文600字)

写一个奇人的作文450字【一】

看到这本书的封面时,原以为这是一本散文集。打开一看才发现是本短篇小说,而且讲述了很多有奇特技艺或做出怪异举动人。看了其中一些故事,有很多值得我们反思的行为。

《酒婆》中的老板本来是卖掺水的假酒,一直到也是相安无事,当他打算重新做人,开始卖真酒时,不料却间接地害死了一个人。文章最后一段写了老板发现祸根出在自己身上,酒馆里的酒客们想必也知道事情的原委。他们对肚中的酒一清二楚,酒婆出事那天的酒是真酒,他们也能尝出来,再结合酒婆与平日不同的旋转方式和酒的效果,便可以想到问题出在酒身上。这使老板迷茫了,每个犯了错的人改过自新时都会受到阻挠,也会迷惑于自己是否真的该放弃原本的生活,但坚持下去,坚定自己正确的选择总会见到曙光。不过,若是从一开始就卖真酒,也不会发生这些事了。

《认牙》使我感到了华大夫对工作的认真程度,这不是忘我,是忘他人啊。医完病人的牙后完全不记得病人的长相或许可以认为是大夫的记性不好。但不记得人却能认出自己医过的牙这就证明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牙齿上了。那个通缉要犯估计就是认为华大夫记性不好,不记得病人而医术又好,才去他那修牙的',却不曾想他记牙不记人。当医生能当到华大夫这种境界,也十分难得了。

看了《小达子》后在想,那中年男子的怀表链可能也是从哪个达官贵人身上偷来的。不禁觉得很好笑,两个小偷拿着别人的东西,抽过来,取回去。小达子以为这次赚大钱了,而那男子却认为一笨手笨脚的小偷干这行当就算了,但偷的居然是他的东西,心里肯定也在嘲讽小达子,顺便给他上一堂课。两个小偷比谁的偷技高超,败者没再出现在最容易偷钱的地方,看来无论谁,做哪个职业的人都是有尊严的。

俗世奇人,平凡世界里与众不同的人,他们做出了奇特的事情。庸俗的世界不是你平凡的理由。

写一个奇人的作文450字【二】

初看着题目——绝盗,这一定也是个快手吧!看完全文,这才知道,原来这盗,也是有技巧的!

绝盗,就得装得完美无痕,不留破绽。这不——装成人家的爹,旁人自然不管,这“拿”,也是光明正大的。装得如此逼真,不但假戏真做,还“捞”了老街坊的同情心。这盗,从物品上盗,从人心上盗。

看来,这绝盗,是好好研究过的。偷盗的,反成了爹;被盗的,不光家财空空,反而成了儿子;让人有苦说不出,还找来众人的嘲笑,这一招儿,真叫个老练!

这真应了冯骥才那句老话:“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了。”在当时,这种事还有什么对错呢?只是为了活下来有口饭吃罢了。这绝盗,也不过是被迫无奈想出来塞牙缝的办法。这人到急时,就会努力把一些小把戏做到精,看似复杂的小玩意儿,在他们手上就会运转自如。这能说什么,都是逼的!

写一个奇人的作文450字【三】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写的,它写的是古时候天津码头上的一些奇人妙事,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都是真人真事。它写得都是生活中的事,让我深深地记在心里。大家一定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书里有什么奇人,各有什么传奇的事,那就让我来给你们讲讲吧!

这本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刷子李》、《苏七块》等等。刷子李是一个专干粉刷一行,他刷墙的时候手臂悠然摆动,每刷一次,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上发出“啪啪”的声音,刷过去的墙,好比平平整整地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更绝的是他每次刷墙的时候必穿一身黑衣服,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人们都叫他“刷子李”。苏七块是一位医生,凡是有人伤筋断骨就一定来找他。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马就心明眼亮,然后双手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得疼痛,断骨头就已经接上了。神吧,不过找他看病有一个规矩,就是必须要先付七块银元,要不然他不给看,所以人们当面叫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

书中的这些人都很厉害,他们都有各自的本事,所以人们称之为奇人,而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奇人,我们称之为“达人”。在上学期我们学校举办了 “达人秀”,就涌现了很多“达人”,他们都有自己的特长,都发挥到了极点。但是你知道他们为能有今天的成就付出了多少吗?就拿“刷子李”来说,他刷了多少墙,练了多少次才可以做到这样。再比如说孙杨哥哥和叶诗文姐姐他们都是游泳健将,在伦敦奥运会上为中国赢得了金牌,殊不知为了这块金牌他们在游泳池中洒下了多少的血和汗,正因为他们不断地付出,才会有今天的成功。

这让我深深地到:做一件事只要坚持不懈,认真地去做,就一定会成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写一个奇人的作文450字【四】

前几天,我读完了冯骥才老爷爷写的《俗世奇人》这本书,印象深刻。书中主要写了天津卫这个水陆码头上,居民虽然五方杂处,但是此地为燕赵故地,水咸土碱,因而生出性格迥异,血气刚烈的各种怪异的有才人物。正所谓冯爷爷说的“天津卫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强就生出各种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奇人。”

书中共有36个小故事组成,每个故事都以主人公的外号为题,如:“苏七块”“刷子李”“酒婆”等。书中的每个人物都被刻画得栩栩如生,细细品味故事情节,使人深有感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关于医生的三个故事:《苏七块》,《认牙》和《神医王十二》。

苏七块,骨科医生,性格独特,他给人看病立的规矩谁也不能打破:看病的人无论贫穷亲疏必须先拿七块银元放在台子上,他才肯瞧病。但是他就是凭技艺高超,三下二下,就把断骨接上了;牙医华医生医术更顶天,您朝他一张嘴,不用说哪个牙疼,他瞅一眼就全知道。虽然他记性差记不住人,但是却认识自己看的牙,凭这个本领帮侦探抓获了通缉要犯;神医王十二的神之处在于他不仅靠的'医术,更重要的是能急中生智地把别的医生没法看的病信手拈来,手到病除。如一个被铁渣子崩进眼睛的铁匠痛得大喊大叫,众人束手无策时,王十二灵光一闪,关键时刻用吸铁石救了铁匠的眼睛。

这些故事告诉我如果没有平时的勤学苦练,哪来的苏七块的霸道,华大夫的专一,王十二的机智?他们之所以有这么惊人的能力,就因为他们手中有绝活,他们靠自己的手艺受到了别人的尊重,他们靠自己的努力,创造了不平凡的生活,让这个世界变得这样的美好!就像一句话“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希望我们从现在开始,好好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去创造更美好的世界!

写一个奇人的作文450字【五】

这个暑假在我们班主任的推荐下,我阅读了冯骥才老师的《俗世奇人》这本书,在这里我和大家谈谈我的感受吧!

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狗不理》这个故事:我一看到这三个字,脑子里就不由地浮现出我在北京王府井大街看见的“天津狗不理包子”。当时我还不要吃,可现在读完了这个故事。我的馋虫却来到嘴边。听我慢慢道来:狗不理包子本来是没有名字的。“狗不理”这三个字本来是个骂名,是别人想把他的包子骂“砸”了而取的名字。可是说来也奇怪,这本来不好听的三个字,可是越说越让人听着有故事,也越使这个包子闻名天下。这包子不但名字有趣,味道更是香飘十里,这“狗不理”包子是用肚汤排骨汤拌馅,而且在包时还都会在上面放一块猪油,更滑,更香,更入口更解馋!

除此之外,还刻意在包子的.模样上来点花活儿,皮捏的紧,褶捏的多,一圈十八个褶,看上去像朵莲花一样美不胜收。想当年这狗不理包子也是皇帝们的喜爱。像我们这些大吃货听了我这么一说,是不是很想尝尝呀!我是刚从北京回来,我这肠子都悔青啦,不过再让我遇见,我肯定每个口味吃个遍!

从冯老先生的笔下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天津,了解了天津人们的平淡生活中的闲闻趣事。这本书里的每个小故事都告诉我一个小道理,不服输的精神让我印象深刻,也让我更加了解了天津的人文文化。

写一个奇人的作文450字【六】

在我小时候,我的父母是自己开店的,虽然最后***了,但我也很怀念那段时光。那个时候,我常常会到店里去玩,在商场里也认识了很多人,隔壁卖冰淇淋的年轻夫妇,来伊份的阿姨和她的女儿,楼上做手工的姐姐,自己家店里的服务员叔叔……然而让我记最深刻的`还是对面那家奶茶店的大哥哥。

我一般都叫他奶茶哥哥,至于他的真名叫什么,我也不知道。我经常去蹭他们家奶茶喝,那个大哥哥不仅会做奶茶,还会做好多甜品:布丁、蛋糕、巧克力……而且不仅好吃,颜值还很高。

那时,我和来伊份的大姐姐一起玩捉迷藏,经常会躲在奶茶哥哥家店铺的柜子里,有时候一躲就是躲一整天,所有人都找不到我,把爸爸妈妈急坏了,最后还是奶茶哥哥做奶茶时,看见我在柜子里呼呼大睡,那一次,还挨了一顿毒打。

奶茶哥哥不仅做甜品好吃,而且他长得很高很高,足足有一米九,我每次看他都得仰起头来。记忆里的奶茶哥哥又高又瘦,常常上身穿着一件白色T恤,下身穿着一条紧身牛仔裤,带着一副眼镜。因为他长的高,所以每一次我去商场里的时候,都会赖着他,让他抱我起来碰天花板上的灯,他会把我像推秋千一样,从后面抱起我向天花板上送。奶茶哥哥根本不用踮脚,就能轻而易举地把我抱向天花板。这时,我会伸出手去够天花板,这个感觉就如同坐过山车一般,根本停不下来,只要试过一次,就一定会想要来第二次。

但是幼儿园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奶茶哥哥了。妈妈跟我说他回老家卖糖葫芦去了,他的老家离苏州很远很远,真想念那时如同飞一般的感觉呀,也真想念奶茶哥哥的甜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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