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户姓万的人家,父亲叫万财,儿子叫万寿。父亲希望自己拥有百万家财,但操劳了一生,却并不怎么富有。倒是儿子万寿生财有道,后来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富翁。只可惜万财缺财,万寿短寿。由于劳心过度,万寿患了严重的心脏病。四方名医众口一词,都说万寿最多只能再活三年。尽管手下人天天敬祝他“万寿无疆”,但他的健康状况一天不如一天。
万寿雇了佣人为他买寿,不管花多少代价都在所不惜。
佣人们四处奔波,仍然一无所获。有一长者告诉万寿:“世上许多东西可以用金钱作交易,但以钱买寿的事却不曾有过。死神对任何人都是公正的。从前,秦始皇曾经派遣了数百童男童女出海寻找长生不老的仙丹,结果航船一去不复返,秦始皇还没活够50年便匆匆走了。千百年来,古今中外有多少帝王尊称为‘万岁’,但有谁能活到100岁呢?以我之见,先生还是该面对现实,不要再作无为的努力了!”
万寿觉得长者的话很有道理,便打消了买寿的念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想为大家多办几件实事。他把苦心聚集起来的钱财交给乡亲们,乡亲们用这些钱财修筑了“万寿大道”和“万寿大桥”,还为老人们建造了“万寿公寓”,为孩子们创办了“万寿学校”。
从此,万寿再也不愁钱财被抢被盗。夜里平平静静地睡眠,做着香香甜甜的好梦;醒来时,见乡亲们欢欢喜喜地在万寿大道和万寿大桥上来来往往,耳边时时传来万寿公寓的欢声笑语和万寿学校琅琅的读书声,他的心境得到了从来不曾有过的欢畅。这时,他已经安祥平和地度过了三个春秋。他不仅平平安安地活着,而且不知不觉中心脏病竟然不治而愈了。他重新焕发了青春,名医见了都说出现了奇迹,都说万寿至少还能活30年。
万寿感慨地说:“高价难以买寿,是真诚使我长寿啊!”
后来,万寿走完了人生之路,人们感念他的恩德,特意建造了“万寿纪念馆”,让他的奉献精神发扬光大,代代相传。
人们都说:虽然万寿先生离开了人间,但他的精神将会是永恒的,那才是真正的“万寿”啊!
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
放暑假的时候,闲来无事想起了很久以前就想读的书——《小王子》,一下子就被文中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被那些简单而又奇妙的图画倾心。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摄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像作者圣德克旭贝里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列翁·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 “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像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像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在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像卖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满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像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从前,某国有甲、乙两个商人,为了争夺一笔大买卖,他俩同时寻找同一个大富翁洽谈业务。
谈话进入到关键时刻,一只黄鼠狼悄悄从桌底下爬过,放了一个臭屁。
富翁生气地皱起眉头来。他以为臭屁是商人放的,觉得这种人太粗俗,不可交往,于是拂袖而起、扬长而去。
甲和乙因此争吵起来,甲指责乙坏了他的好事,要求他赔偿经济损失;乙指责甲贼喊捉贼,自己放了臭屁,却要嫁祸于人,真是缺德。二人争执不休,一同告上法庭。
法官姓胡,向来认钱不认理,是个有名的贪官。
为了打赢这场官司,甲不惜以重金贿赂胡法官。胡法官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他闭上眼睛,胡乱断案,判定乙向甲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乙不服,为了能申张正义、挽回声誉,他也不惜以重金贿赂胡法官。胡法官立即重新审案,认为乙放臭屁的证据尚不够充分,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立即撤消原判。那么臭屁究竟是谁所放,一时难以判断,胡法官决定将二人严刑拷打,让肇事者自己招供。
甲和乙生怕皮肉受苦,连忙又向法官贿。
胡法官收了双方的厚礼,双方都不能得罪,因此,左右为难,迟迟不敢开庭。
甲和乙一再催促,胡法官推说有病,请了三天长假,思考排忧解难的良策。
第四天,胡法官胸有成竹地开庭重新审理此案。他振振有词地宣布:“经过明察暗访、调查取证,臭屁既不是甲所放,也不是乙所放,本法官庄严宣告:甲和乙无罪无错,应当消除误会、重修旧好!”
甲和乙感到十分惊讶,同时问道:“那么臭屁究竟是谁放的?”
“这个么——”胡法官压低了声音,神秘地说,“是我。确确实实是我胡法官放了一个臭屁!”
甲和乙都很失望,心里想:这个胡乱断案的贪官果然名不虚传,收了厚礼,就放这么一个臭屁!
从前,有一财主家养了一只狼犬,狼犬十分忠实地为主人看家守门。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暗夜,一伙盗贼破窗而入,狼犬大喊大叫,虽然身上被捅了好几刀,但它仍然奋不顾身地死死咬住盗贼。狼犬不仅保卫了主人的百万家财,而且捉住了一名盗贼,官府顺藤摸瓜,擒拿了好多盗贼的同伙。
义犬上了光荣榜,戴上大红花,受到人们的交口称赞。
盗贼头子决心为同伙报仇,他恨死了看门的义犬,便以惊人的高价托人购买义犬。
开始时,主人说什么也不肯出卖立过功的义犬,但当买价渐渐上升到1万大洋时,主人动心了。他找到了安慰自己的借口:这位先生肯出如此高价购买义犬,足见他的诚意,足见他充分了解义犬的价值,他肯定比我更爱惜义犬。如果我硬要将它留下,不是耽误了它的美好前程么?这样一想,主人就心安理得地收下了白花花的1万大洋。
他急匆匆赶到狗市场上,只花了几块大洋便买回来一只新的狼犬。他想:要是新狼犬也能立功,还可以再赚它1万大洋,这样的买卖何乐而不为呢!
正当他打着如意算盘时,义犬被盗贼头子剁成了肉酱,包了狗肉包子,分给同伙饱餐了一顿。消息传开,狗们不寒而粟。
当天晚上,又是一个风雨交加的暗夜,盗贼头子带领同伙再次光顾财主家。新狼犬便勇猛地扑上来殊死搏斗。盗贼掏出义犬的大腿骨,甩到狼犬身旁说:“别逞强了,先瞧瞧这是什么?”狼犬闻了闻说:“不过是块骨头罢了!”
“告诉你,这是你的前任的大腿骨!”盗贼头子说,“它曾经冒着生命危险守护主人的百万家财,然而主人却为了得到1万大洋而出卖了它。你觉得还有必要为这种忘恩负义的人送死吗?”
狼犬傻了眼,伤心地连连叹息。面对义犬的大腿骨,它的四肢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
盗贼从容不迫地盗走了财主的百万家财。甚至连出卖义犬所得的1万大洋也全被洗劫一空。
财主如梦初醒,悔恨交加,可惜为时太晚了。因为见利忘义,他已经成了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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