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说您永远也收不到我的那封信了,可怎么也没有想到您的信竟能邮来,就在您死后的第十一天里。今天的早晨,天格外冷,但太阳很红,我从医院看了病返回机关,同事们就叫着我叫喊:"三毛来信啦!三毛给你来信啦!"这是一批您的崇拜者,自您死后,他们一直浸沉于痛惜之中,这样的话我全然以为是一种幻想。但禁不住还在问:"是真的吗,你们怎么知道?"他们就告诉说俊芳十点钟收到的(俊芳是我的妻子,我们同在市文联工作,她一看到信来自台湾,地址最后署一个"陈"字,立即知道这是您的信就拆开了,她想看又不敢看,啊地叫了一下,眼泪先流下来了,大家全都双手抖动着读完了信,就让俊芳赶快去街上复印,以免将原件弄脏弄坏了。听了这话我就往俊芳的办公室跑,俊芳从街上还没有回来,我只急得在门口打转。十多分钟后她回来了,眼睛红红的,脸色铁青,一见我便哽咽起来:"她是收到您的信了……"
收到了,是收到了,三毛,您总算在临死之前接收了一个热爱着您的忠实读者的问候!可是,当我亲手捧着了您的信,我脑子里刹那间一片空白呀!清醒了过来,我感觉到是您来了,您就站在我的面前,您就充满在所有的空气里。
这信是您一月一日夜里两点写的,您说您"后天将住院开刀去了",据报上登载,您是三日入院的,那么您是以一九九○年最后的晚上算起的,四日的凌晨两点您就去世了。这封信您是什么时候发出的呢,是一九九一年的一月一日白天休息起来后,还是在三日的去医院的路上?这是您给我的第一封信,也是给我的最后一封信,更是您四十八年里最后的一次笔墨,您竟在临死的时候没有忘记给我回信,您一定是要惦念着这封信的,那亡魂会护送着这封信到西安来了吧!
前几天,我流着泪水写了《哭三毛》一文,后悔着我给您的信太迟,没能收到,我们只能是有一份在朦胧中结识的缘分。写好后停也没停就跑邮局,我把它寄给了上海的《文汇报》,因为我认识《文汇报》的肖宜先生,害怕投递别的报纸因不认识编辑而误了见报时间,不能及时将我对您的痛惜、思念和一份深深的挚爱献给您。可是昨日收到《文汇报》另一位朋友的谈及别的内容的信件,竟发现我寄肖宜先生的信址写错了,《文汇报》的新址是虎丘路,我写的是原址圆明园路。我好恨我自己呀,以为那悼文肖先生是收不到了,就是收到,也不知要转多少地方费多少天日,今日正考虑怎么个补救法,您的信竟来了,您并不是没有收到我的信,您是在收到了我的信后当晚就写回信来了!
读着您的信,我的心在痉挛着,一月一日那是怎样的长夜啊,万家灯火的台北,下着雨,您孤独地在您的房间,吃着止痛片给我写信,写那么长的信,我禁不住就又哭了。您是世界上最具真情的人,在您这封绝笔信里,一如您的那些要长存于世的作品一样至情至诚,令我揪心裂肠的感动。您虽然在谈着文学,谈着对我的作品的感觉,可我哪里敢受用了您的赞誉呢,我只能感激着您的理解,只能更以您的理解而来激励我今后的创作。一遍又一遍读着您的来信,在那字里行间,在那字面背后,我是读懂了您的心态,您的人格,您的文学的追求和您的精神的大境界,是的,您是孤独的,一个真正天才的孤独啊!
现在,人们到处都在说着您,书店里您的书被抢购着,热爱着你的读者在以各种方式悼念您,哀思您,为您的死作着种种推测。可我在您的信里,看不到您在入院时有什么自***的迹象,您说您"这一年来,内心积压着一种苦闷,它不来自我个人生活,而是因为认识了您的书本",又说您住院是害了"不大好的病"。但是,您知道自己害了"不大好的病",又能去医院动手术,可见您并没有对病产生绝望,倒自信四五个月就能恢复过来,详细地给了我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且说明五个月后来西安,一切都作了具体的安排,为什么偏偏在入院的当天夜里,敢就是四日的三点就死了呢?!三毛,我不明白,我到底是不明白啊!您的死,您是不情愿的,那么,是什么原因而死的呀,是如同写信时一样的疼痛在折磨您吗?是一时的感情所致吗?如果说这一切仅是一种孤独苦闷的精神基础上的刺激点,如果您的孤独苦闷在某种方面像您说的是"因为认识了您的书本",三毛,我完全理解作为一个天才的无法摆脱的孤独,可牵涉到我,我又该怎么对您说呢,我的那些书本能使您感动是您对我的偏爱而令我终生难忘,却更使我今生今世要怀上一份对您深深的内疚之痛啊!
鲁滨逊经过百般努力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但是,他的爸爸妈妈都去世了.他非常难过,于是他便回去经营他的庄园.他努力经营,很快他便成百万富翁.他以为自己能适应家乡的生活,可是他却看透了人们的勾心斗角,又开始了自己的冒险——鲁宾逊坐着小木船来到了又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
随着船一路航行,在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里,鲁摈逊睡在甲板上,叹息着自己的悲哀。忽然一阵风吹来,这风犹如寒冷的冰剑直插骨肉。顷刻,天空乌云密布,随至而来的便是狂风暴雨船在水中摇曳,船在水中,就像一片叶子在狂风中的情行。时间流逝,狂风始终没有减弱,狂风把他们扇偏了航道。不知什么时候,鲁滨逊从昏迷状态中醒来,风已经停了。船也回到了正确的航道。鲁滨逊跪在甲板上祈祷,祈祷上帝给他一次生命,不要抛弃。随后的几个月里,天空万里无云。又过了一个月,鲁滨逊终于到达了他自己的“王国”。
鲁宾逊看了看阴森森的小岛,心里不时得哆嗦,绕着小岛走了一圈又一圈……
突然,一个黑影出现在了鲁宾逊身后,但他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到。鲁宾逊猛一回头,惊慌失措地发现了有一个野人在跟他,当时,鲁宾逊惊叫起来:“呀!你是谁?”
那野人艰难地但很有礼貌地把话说了出来:“你……好……,我是这个小岛唯一的居民,非常欢迎你的到来。”鲁宾逊非常勇敢地说:“好吧,让我考虑一下我该不该留下来。”
鲁宾逊借助手势,和野人说了好一阵子的话。终于,他留了下来。
夜晚,天渐渐凉了起来,鲁宾逊和野人分工合作。房子好不容易搭好了,鲁宾逊和野人一同住进了房子里。他们倾听着狂风怒吼声,不时夹杂着一阵阵恐怖的鬼哭狼嚎……
毫不容易熬到了早晨,鲁宾逊和野人睁开朦胧的眼睛,突然发现一大群鳄鱼向鲁宾逊和野人爬去。这群鳄鱼竟然既会潜水,又能适应陆地!因为太着急,鲁宾逊和野人都爬上了又粗又壮的大树,可没有想到鳄鱼们团结一致,一起摇动粗大的树干,向鲁宾逊发动攻击。野人不顾个人安危,一下跃到地上,用石头狠命地砸向鳄鱼。他们和鳄鱼进行了一场生死搏斗,最后只有鲁宾逊一个人活了下来,而野人竟为了救他而牺牲了。鲁宾逊抱着野人痛苦了一场,久久地站在野人的墓碑前……
中午时分,太阳当空,野人的墓碑格外耀眼。鲁宾逊看了看小木!船,“嗯?小木船去哪儿了?”他自言自语,“应该是被鳄鱼咬坏了吧。”
鲁宾逊又重新做了一条小木船,继续进行着他漫长的旅行……
有一天,鲁滨逊抓住了一个非常野蛮的野人,他为了生存,心想:我要把野人的头脑变得更聪明,让他成为我的伙伴。
第二天,鲁滨逊把昨日抓来的野人开始严格地训练,先教他抓兔子,按照野人的方式抓,只见野人笨手笨脚地抓兔子,一会儿向左跑去,一会儿向右跑去,一会儿东张西望地看兔子跑到了哪儿。鲁滨逊看见野人用这种方式抓兔子,便摇了摇头,随手拿起一根小树枝,放到兔子快要经过的地方,兔子的小脚丫一下子摔倒在地面上。野人也学着这样,不一会儿野人也捉到了一只白兔子。太阳火辣辣地照在地面上,鲁滨逊和野人手里各自拿着兔子回到树阴低下,野人找了几块石头,又找了几根树枝,用石头摩擦了两三下,火一下子出来了,然后野人又找了五根木棍,用四根木棍放在地面上,还有一根木棍放在四根的上面,兔子烧烤好,野人狼吞虎咽地吃着。吃完后,两人觉得口渴,把头往上抬看见绿树成阴的大树里面藏着新鲜可口的苹果,野人嘴巴里的口水流得三千尺,连忙爬起树来,可是他爬到中间时,又掉了下来,连续几次都这样,把野人弄得满头大汗,鲁滨逊拿起一根长两米左右的木枝,还说:“你去摇树根。”野人听不懂,鲁滨逊只好自己摇树根,野人也去摇树根,鲁滨逊拿起树枝,往上升,拨开树枝,把苹果取了下来。野人也学了好几次,苹果也掉下了几个,他们俩捡起苹果,津津有味地吃着。
鲁滨逊教野人学话、吃东西、织衣服、穿衣服……这个野人学好了,又教给其他野人,野人真正成了鲁滨逊的伙伴。
晚上七点,家家香气弥漫,当然东东家也不例外。从厨房里传来一阵叮叮咚咚的`声音,原来是妈妈这位大厨正在做着晚饭,身为球迷的爸爸也抱着电视机看着球赛,不时的欢呼着:“太好了!进了!”,而一向成绩很好的东东,却不知在卧室干着什么。“开饭喽”随着妈妈温柔的呼叫,爸爸就像个小磁石一样,被吸铁般的饭桌吸了过去,爸爸刚要拿起筷子夹一块又红又肥的红烧肉,就被妈妈制止了:“没看见儿子缺席了吗。赶快叫他去。”爸爸无奈,只好去卧室找东东。
“东东,快来吃饭,有你最爱吃的红烧肉!”爸爸大声叫道,可是没有回音,爸爸的脚步加快了,决定去一探究竟,爸爸推开了卧室门,看到儿子正在津津有味得看着一本书,爸爸推着儿子说:“吃饭了,”儿子这才记起该吃饭,便走向客厅,爸爸瞟了一下了书……
东东坐到了座位上,妈妈问:“你爸呢?”东东摇摇头,跑向卧室,爸爸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本书,儿子说:“爸爸,我不看,怎么你又看起来了,”爸爸笑着,不好意思地走向客厅。
东东边吃边想:这本书可真好看,爸爸差点就被他迷住了。
他在这个过程中,也遭遇了很多困难和挫折,负出了辛勤的劳动。例如,他那个有两层围墙的房子差不多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建成的;他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谷的时候,由于播种的不是时候,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为了挖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鲁滨逊又辛辛苦苦地干了几个月;为了做一个能够煮汤的锅,他绞尽脑汁,尝试了多种办法,也失败了无数次,才研究出制造方法;但是,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每一样鲁滨逊亲手制成的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他也会因为每一个小小的成功而高兴得无法形容。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内心中的感觉简直不能只用一个“佩服”所来形容,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鲁宾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这是我觉得最好看的一本书。
有一天,鲁滨逊去森林里玩耍。他不知道这个森林里有野人,在他玩得正开心时,有人突然窜了出来,把他打晕了。等鲁滨逊醒来时,发现自己在野人部落里。
鲁滨逊准备走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和脚都被野人捆绑了起来。鲁滨逊对野人说:“你们把我捆绑起来干什么?快帮我解开。”
野人一边帮鲁滨逊解开绳子,一边说:“我们的首领生病了,而我们却治不好这一种病。把你绑过来就是让你试试能不能把它给治好。”
鲁滨逊听了,想试试:“那你把你们的'首领扶过来,让我看一下得了什么病。”野人们把他们的首领扶了过来。
鲁滨逊用手摸了野人首领的额头,发现野人首领的头非常烫,连忙叫野人:“把一块布打湿,放在首领的额头上,再把首领扶到床上,给他倒一杯热茶喝。”
刚说完,野人们立刻把首领扶上了床,有的把一块布放在了首领的额头上,有的倒一杯水给首领喝。
没过一会儿,野人首领的病就好了。野人首领非常感激鲁滨逊,赏给了鲁滨逊一个口哨。野人首领说:“如果你遇到了危险就戳一下,我们就会赶过去帮忙。”
从此,鲁滨逊就被所有人当成了英雄。
我们回去后,我把那些蔬菜用水洗干净,星期五也跟我一起洗好了,我先用个盆子装起蔬菜,然后把盐找来,但是没有油,没有油的话,炒出来的菜是黄色的一点也不好吃,我只好把前些天我们吃的羊肉上切下羊脂炸出油来炒菜,我又切了一些羊肉想准备待会儿用来一起炒。准备好后我找了个跟盘子大小差不多的容器来,想等下拿来装。
我把刚才切的羊肉放在锅里炒起来(刚才的油在锅里),炒好了后我又把菜放下去,我让星期五在灶下放柴炒菜,他放好后,看我用那把木铲翻来翻去不知道我在干嘛,又看见锅里是刚才的蔬菜,于是他很着急一样对我说:“戴雅,蔬,蔬……菜。”然后又指着他说:“星期五。”又做个手势,我不知道他要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很急,他把锅里的菜,拿过我手上的铲子铲出来放在那个容器里。放好后他好像很放心了一样,我刚才一直想阻止他,但我阻止不了,他向我拼命摆手好像让我不要炒菜,这时我明白了,原来他已经我要他放火毁了我们好不容易摘来的菜。这时我想笑但来不及,因为火已经很旺了,我真不明白他以前吃人肉时不是也都是用火来烤的吗,怎么我在做菜他还以为我要怎么,难道他以前我采来菜是想……晒。我又恍然大悟,难怪我们回来时他总是看着那些树,原来在奇怪我为什么不像晒葡萄一样晒着那些蔬菜。
我把菜放回到了锅里去,继续让他放火,我指了指那些刚才炒过了的羊肉,然后看菜已经煮差不多了,就把羊肉一起放在锅里,再放盐。虽然我知道星期五不喜欢吃有盐的食物,也不习惯吃,因为在他们的野人部落里他根本不知道那很小一粒粒白色晶体的盐是什么东西,但我想他吃过有盐的蔬菜之后一定会喜欢上吃有盐的食物,因为人体很需要含碘的盐,不可能不吃,也不可以吃多。
虽然我做不了其它很重要的.事和力所不能及的事,但菜我还是会做的,不久我就做了一盘香喷喷的菜出来了。星期五想用手去抓点菜吃,但我有前不久我自己做的筷子,筷子我做了两双,因为鲁滨逊有时会用筷子,但他一般不会用,因为他是外国人也没见过像我这样的中国人用的筷子,我给了他一双,想给他夹来吃,但他不会用,我只能用另一双筷子给他示范,果然他很快就会了。
他用那双筷子夹了一条白菜丝放进嘴里,果然他很喜欢吃,他又吃了一块肉,我想他想表示好吃吧,但他只是用拳头做好像是加油的样子,我不懂他要说什么,只知道他喜欢上了有盐的食物,他很高兴地吃着那些菜。然后他好像想起什么,“戴雅,主……人。”他指了指外面说,我猜他说的“主人”就是说鲁滨逊吧,我想他应该告诉了星期五叫他“主人”了,还算是个有良心忠诚的奴仆。我想告诉他待会儿鲁滨逊才会回来,但我不知如何表达,因为对于一个野人来说,他就像是一只动物一样了,不过他明白事情会很快,只不过我教他是有一定的困难,现在我只能教他说一些物品的名称。
比如,我把筷子拿在的手里对他说:“筷子。”他也跟我读了几次,接着我又像个老师一样跟他温习,我把一罐淡水拿过来,指着,星期五很快就明白了,说:“水。”尽管有些不清楚,但还是说得我是白,我又拿了几颗葡萄干放在他面前,“葡萄……”,我知道他看到葡萄干很像是葡萄,我就摇头说:“不是。”他明白我摇头说的是“不是”,然后他又明白了说:“不是。葡萄……干。”,我点点头说:“是。”他又明白了我点头就是说“是”,然后他就说:“是。”说完就像个孩子一样很高兴,就像我弟弟一样,学会了一样东西,即使很小的事也很开心,我也很乐意教他说话,但我只是教他说物品,有些事还是鲁滨逊教他说的,除此之外我只是像教那些三岁小孩刚学说话时说的“一二三四”。
但有些很简明的我有时都要教半天像能表达得让他是白,就好比,我想教星期五说“我”,我指着自己说:“我”,再接着指他说:“你。”但他不知道我说的意思就用手指指着他说:“星期五。”然后指我说:“戴雅。”他这样一弄得我也不知怎么表示,我只这么说:“我,是戴雅,你,是星期五。”这时他才明白了才说:“我是星期五,你,是戴雅。”
有时候他把我为难得真想不教他,但只能忍住性子,后来我又给我自己做了一套衣服,本来我还想再给星期五做套,但我现在我还没太多的材料可以做成他的衣服,而且没出针线,另外我还想办法做了两双鞋子……
一晃荡,我在城里已经住罢了二十年,但还未写出过一部关于城的小说。越是有一种内疚,越是不敢贸然下笔,甚至连商州的小说也懒得作了。依我在四十岁的觉悟,如果文章是千古的事--文章并不是谁要怎么写就可以怎么写的--它是一段故事,属天地早有了的,只是有没有宿命可得到。姑且不以国外的事作例子,中国的《西厢记》、《红楼梦》,读它的时候,哪里会觉它是作家的杜撰呢?恍惚如所经历,如在梦境。好的文章,囫囵囵是一脉山,山不需要雕琢,也不需要机巧地在这儿让长一株白桦,那儿又该栽一棵兰草的。这种觉悟使我陷于了尴尬,我看不起了我以前的作品,也失却了对世上很多作品的敬畏,虽然清清楚楚这样的文章究竟还是人用笔写出来的,但为什么天下有了这样的文章而我却不能呢?!起来,往日企羡的什么词章灿烂,情趣盎然,风格独特,其实正是阻碍着天才的发展。鬼魅狰狞,上帝无言。奇才是冬雪夏雷,大才是四季转换。我已是四十岁的人,到了一日不刮脸就面目全非的年纪,不能说头脑不成熟,笔下不流畅,即使一块石头,石头也要生出一层苦衣的,而舍去了一般人能享受的升官发财、吃喝嫖赌,那么搔秃了头发,淘虚了身子,仍没美文出来,是我真个没有宿命吗?
我为我深感悲哀。这悲哀又无人与我论说。所以,出门在外,总有人知道了我是某某后要说许多恭维话,我脸烧如炭;当去书店,一发现那儿有我的书,就赶忙走开。我愈是这样,别人还以为我在谦逊。我谦逊什么呢?我实实在在地觉得我是浪了个虚名,而这虚名又使我苦楚难言。
有这种思想,作为现实生活中的一个人来说,我知道是不祥的兆头。事实也真如此。这些年里,灾难接踵而来,先是我患乙肝不愈,度过了变相牢狱的一年多医院生活,注射的针眼集中起来,又可以说经受了万箭穿身;吃过大包小包的中药草,这些草足能喂大一头牛的。再是母亲染病动手术;再是父亲得癌症又亡故;再是一场官司没完没了地纠缠我;再是为了他人而卷入单位的是是非非中受尽屈辱,直至又陷入到另一种更可怕的困境里,流言蜚语铺天盖地而来……。我没有儿子,父亲死后,我曾说过我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现在,该走的未走,不该走的都走了,几十年奋斗的营造的一切稀里哗啦都打碎了,只剩下了肉体上精神上都有着毒病的我和我的三个字的姓名,而名字又常常被别人叫着写着用着骂着。
这个时候开始写这本书了。 要在这本书里写这个城了,这个城里却已没有了供我写这本书的一张桌子。 在一九九二年最热的天气里,托朋友安黎的关系,我逃离到了耀县。耀县是药王孙思邈的故乡,我兴奋的是在药王山上的药王洞里看到一个"坐虎针龙"的彩塑,彩塑的原意是讲药王当年曾经骑着虎为一条病龙治好了病的。我便认为我的病要好了,因为我是属龙相。后来我同另一位搞戏剧的老景被安排到一座水库管理站住,这是很吉祥的一个地方。不要说我是水命,水又历来与文学有关,且那条沟叫锦阳川就很灿烂辉煌;水库地名又是叫桃曲坡,曲有文的含义,我写的又多是女人之事,这桃便更好了。在那里,远离村庄,少鸡没狗,绿树成荫,繁花遍地,十数名管理人员待我又敬而远之,实在是难得的.清静处。整整一个月里,没有广播可听,没有报纸可看,没有麻将,没有扑克。每日早晨起来去树林里掏一股黄亮亮的小便了,透着树干看远处的库面上晨雾蒸腾,直到波光粼粼了一片银的铜的,然后回来洗漱,去伙房里提开水,敲着碗筷去吃饭。夏天的苍蝇极多。饭一盛在碗里,苍蝇也站在了碗沿上,后来听说这是一种饭苍蝇,从此也不在乎了。吃过第一顿饭,我们就各在各的房间里写作,规定了谁也不能打扰谁的,于是一直到下午四点,除了大小便,再不出门。
我写起来喜欢关门关窗,窗帘也要拉得严严实实,如果是一个地下的洞穴那就更好。烟是一根接一根地抽,每当老景在外边喊吃饭了,推开门直感烟雾笼罩了你了!再吃过了第二顿饭,这一天里是该轻松轻松了,就趿个拖鞋去库区里游泳。六点钟的太阳还毒着,远近并没有人,虽然勇敢着脱光了衣服,却只会狗刨式,只能在浅水里手脚乱打,打得腥臭的淤泥上来。岸上的蒿草丛里嘎嘎地有嘲笑声,原来早有人在那里窥视。他们说,水库十多年来,每年要淹死三个人的,今年只死过一个,还有两个指标的。我们就毛骨悚然,忙爬出水来穿了裤头就走。再不敢去耍水,饭后的时光就拿了长长的竹竿去打崖畔儿上的酸枣。当第一颗酸枣红起来,我们就把它打下来了,红红的酸枣是我们惟一能吃到的水果。后来很奢侈,竟能贮存很多,专等待山梁背后的一个女孩子来了吃。这女孩子是安黎的同学,人漂亮,性格也开朗,她受安黎之托常来看望我们,送笔呀纸呀药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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