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灰尘鱼,虽然它们没有美丽的色彩,也没有好看的体现,但它们就像环保环保小卫士,它们总是默默无闻地辛勤劳动,才使其它鱼生活在那个干净的环境中这就是我喜欢它们的原因。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啦!儿时家穷,无钱便无书可读。那时喜欢读书的孩子多数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小人书”,北方的城市称之为“画本”。这小人书也是我最早的少儿读物和启蒙老师,想来我在没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读了“四大名着”。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要问为什么喜欢啊!我喜欢他坚韧不屈的性格,契而不舍坚持到底的工作作风。你看他呀!不畏玉皇大帝的强暴大闹天宫,偷蟠桃,战天兵,把那天上的神仙们闹得个个灰头土脸。结果被玉皇大帝的一号保镖“如来”骗了去,反手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可以讲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天入地,降妖伏魔。想想看,如果没有孙悟空那个唐僧不知自己能翻几道山能过几道岭,也不知道被那些妖怪吃过几遍了!可以说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孙悟空在这西行取经的四人团队中功劳第一。
要说这本书中我厌恶的人物当数这唐僧了,唐僧的'前生是“佛界”的一个小人物,下凡转世以后在人间吃了几年的苦。但这一切都是“如来”他老人家安排好的,先到“基层”锻炼锻炼,再找几个人保着去西天取经,因为“如来”也知道,凭唐僧的能力西天取经的工作他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唐僧在取经的长征路上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吃苦的当属他三个徒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以我说,唐僧作为当时佛界的一个“关系户”,我们根本在他身上学不到什么。他只是比那三个徒弟会念经吃斋而已,就像现在的“富二代”只会炫耀自己美丽的衣裳一样。
我想,无论是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都要学习孙悟空的精神,做像孙悟空一样的人!做实事,不浮夸,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也才能最终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我们孕育于古诗词之中,是古诗词一直伴随着我成长。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透过薄暮依稀可见一个破旧但不杂乱的小茅屋中走出一个青袍隐士。没有人作陪,只有与还在云雾中的朝露相依。 你拿着锄,一手还攥着一本书,一只指头上还勾着一壶酒。长发和青袍一同在随着风在锄上乱舞,脚上的步伐零碎而轻盈,在狭窄并泥泞的小道上留下一串脚印。是啊!留一方空白给自己,然后我们播种,小心料理,真心呵护,不也一样感到惬意吗?
诗中陶侃,有你相伴,我懂得了一方简朴。
“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此时小道旁丛生的草木上的露水被青袍打到。他不紧不慢地向前走。在一块田地边停下了脚步。田中杂草众多,盖过了豆苗。如果不仔细分辨还真找不到一株豆苗。望着这不知能否称得上豆苗的田地,那张俊美的脸上露出了了一丝让人难以捉摸的笑意。特别是那双眼睛,流露出一股暖意,这也许是满足。嗯!怀抱一颗满足的心,如果你失去了金钱,那么你还可以很自豪的说:“我很幸福,因为我拥有健康的身体。”如果当你失去健康时,你依旧可微笑的说:我很幸福,因为至少我还有一颗健康的心。“不知你是否也这样想呢?
诗中陶侃,有你相伴,我懂得了一方惬意。
你挽起双袖,躺在田间直至晌午,而阳光毫无遗漏的洒在身上。也许阳光过于斥眼,也许想到些什么,肃然起身,径直的走到树下,开始清除杂草,你抿着嘴唇,似乎带有一丝倔强,一种决心……“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这或许是你的信念吧——不与世俗同流合污。
诗中陶侃,有你相伴,我懂得了一方信奉。
然而,生活也有时是: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的无奈,但更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执着。我们活在世上,自是来品味世之珍瑰,而诗词便是瑰宝,细心品味,生活将与燃愈烈!
嗯!读“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犹如阳光明媚,在海上柔情地洒下一片金沙,海水平静,唯有我惬意地游动,激起白色的水花,身边有绿洲,天海一色,温暖的`海水将我包围,让我感受诗的呼吸,诗的心跳。它慈母般的怀抱,我能感觉它的柔情。
读“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尤如天气骤变,狂风暴雨呼啸而来,吹翻了远处的小舟,浪,一个接一个地扑来,盖过我的头顶,我不畏,我不后退。千层之浪又如何,难以击溃我坚定的信念和决心。从此变成了一位考验者,正向我展示了他的威严与刚烈,以此击退我前游的步伐,可忘了,我是一个遨游诗词中的学者,学无止境,便永不后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每个人都有喜欢的人,我最喜欢的一个人是有着“丰富多变”面孔的脸的妈妈。
我的妈妈一会儿温柔,一会儿粗暴,妈妈的性格真有些让人捉摸不透。
记得有一次,我一放学就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在厨房做饭的妈妈可不愿意了,要知道,她说到的就要做到,绝对不能拖延。这不,又喊上了:“韩昀,赶快写作业。”“今天的作业很少,一会儿就能写完。”我满不在乎的说,“什么,你是要我上前推你,你才会写作业的话,那你就等着,我炒完菜就让你有好果子吃。”我知道妈妈要发火了,便赶快关了电视,写起了作业,否则,等到妈妈过来,我就要挨打了。
还有一次,我的晚饭吃的特别少,刚吃完饭一会儿,我的肚子就唱起了空城计。妈妈知道后,二话不说,赶忙骑着自行车去买东西了。过了一会儿,她气喘吁吁的回来了,手里拎着大包小包,脸上出了一层汗珠,我狼吞虎咽的把“士兵”送到了“空城”里。
妈妈虽然有些脾气暴躁,但话又说回来,只要家有妈,生活就不怕,我们这个家被妈妈打理的井井有条,桌椅摆放的整整齐齐,地板擦得干干净净,餐具刷得闪闪发光,我有这样一位好妈妈是我一生的幸福。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和人类最好的老师。要在茫茫海洋中找到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实在是不容易,要我说,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一千零一夜》。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
阿里巴巴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了四十个大盗!阿里巴巴不仅维护了人间的美好,也教导了我门在生活中要充满正义感,要做个勇敢的人和善良的人!所以我对书里的情节依然非常清晰。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在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虽然我读了很多遍《一千零一夜》但是,只要我一有空我就会找出《一千零一夜》翻开来看看。《一千零一夜》不仅内容丰富容易懂,而且告诉我很多的道理,对好人应该善良、正义、诚实、宽容。都是我们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对坏人就不一样了,我们要用智慧的武器去战胜他!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一千零一夜》理由、它给了我最宝贵的财富!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