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美食云集,我品尝过鑫客家的狮子头,肯德基的炸鸡腿,必胜客的披萨······我不喜欢吃鱼,却对“大丰收鱼庄”情有独钟。这是因为大丰收鱼锅的鱼没有腥味,又香、又辣、又嫩,让人赞不绝口,欲罢不能。
我们轻车熟路地走进大丰收鱼庄。这里环境优雅,餐桌设计别致,温馨舒适,走进去让人眼前一亮,
一进门,便有一股香辣味儿扑鼻而来。嗬,好家伙,座无虚席。我们刚坐下,一位服务员便笑盈盈地迎过来,说“你们四位点什么菜!”我熟练地报出菜名,随后便面静心焦地等待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佳肴送上来了,啊,真是色香味俱全!翡翠龙鱼锅香气飘溢,雪白的鱼片上是红绿相称的辣椒和香喷喷的黑胡椒粒,就像雪地上撒了五颜六色的'花赏心悦目;闻一下,一股辣椒味扑面而来,浓郁的香味沁人心脾。我迫不及待地夹起鱼片往嘴里送,轻轻一嚼,嗬!口感滑溜,鱼肉鲜嫩,味道醇香,真是一种神仙般的享受!
爽口木耳也是我的最爱,乌黑的木耳与鲜红的辣椒,香浓微辣的酱汁交织在一起,闪烁着黑色的光泽,让人眼睛发亮。微烟飘出,一股酸中带甜的气息直冲鼻翼,咸、甜、酸、辣、鲜、香六种味道相得益彰,妙不可言。
乳白色的大骨浓汤沸腾翻滚时像起伏的波浪,甜美的浓汤点缀着深棕色的牛肉带着青菜投进锅里,混合着金针菇、土豆,上下翻腾。咬着又香又脆的菠萝飞饼,配上可口的浓汤,简直飘飘欲仙。
望着满桌的佳肴,我尽情地享受,一会儿大口大口地吃龙鱼片,一会儿吃爽口木耳,一会儿又吃飞饼和大骨浓汤,忘记了餐桌文明,看不见邻桌友善的笑容,简直是“丑态百出”。我们吃了个盘光锅净才心满意足地走出餐厅,我打着饱嗝,摸着圆鼓鼓的肚子说:“这一顿吃得真痛快啊!”
大丰收鱼庄是一家以“鱼”为主的现代餐饮连锁机构,结合中国川、湘、陇等地“炝香烹鱼”的传统技法,并在传统中加以研习创新,全力打造“炝香烹鱼”的金牌特色。这里美味云集:全椒脆鱼锅,黄金牛肉,爽嫩乌鱼锅······让人一见就直咽口水,我真想天天到那里去吃透透。
雨舒是个乐于助人的同学。有一天早上,老师把第五单元的考卷发给了我们,雨舒考了100分,而她的同桌小余婷只考了60分,雨舒看在眼里,替小余婷急在心里。丁零零下课铃响了,同学们争一窝蜂似地奔出教室到操场做游戏。我也不例外,迫不及待地跑去找好朋友雨舒玩。可往雨舒座位一看,只见雨舒身子紧靠着小余婷,凑过脑袋正专心致志地给小余婷讲解考卷中的错题呢!她讲解得那么认真,一会儿在本子上写写画画,一会儿在考卷上指指点点,一会儿叽哩呱啦地说个不停我走过去不耐烦地对雨舒说:别讲了,我们去玩吧!雨舒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笑眯眯地说:你先去玩吧,我得帮助小余婷帮这些题目弄懂!说完又低头耐心地讲解起来。我无可奈何地找其他同学一起去操场玩。
清脆悦耳的上课铃响了,我忙跑进教室。那天天气特别热,太阳像个大火球炙烤着大地,我玩得满头大汗。再看看雨舒,她仍然在为小余婷讲解难题,她也是大汗淋漓,豆大的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流,不过,我知道她是为了帮助小余婷而流汗的。正在这时候,吴老师迈着大步走进教室,雨舒急忙把考卷折好,放在小余婷的抽屉里,然后凑到小余婷耳朵边,轻轻地说:待会儿下课我再继续帮你讲解。你上课一定要专心听讲,学习最重要的是靠自己的努力。
又一节课结束了,同学们又争先恐后地跑出去玩,可雨舒还是像刚才那样坐在原位聚精会神地给小余婷讲解难题。一分钟、两分钟功夫不负有心人,雨舒终于完成了任务,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仿佛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小余婷感激地说:谢谢雨舒!雨舒不好意思地说:不用谢,我的班长,这是我应该做的。说完,雨舒拉着我和小余婷的手一起高高兴兴地到操场玩去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乐于助人的同学,我最喜欢她,你们也喜欢她吗?
我的邻居家里有一只调皮而可爱的小狗,叫盼盼。
盼盼长着一身棕色发白的容貌,它的眼睛大大的,亮亮的,看起来挺精神。它的尾巴又松又软,高高地卷起来,它高兴的时候,尾巴左右摇摆,像一朵绽开的鲜花。它的腿毛绒绒的,一天到晚跑来跑去,好像它对什么事情都很好奇。
经过一天的紧张的学习,我很疲劳。我一放学回家,小狗就迎面扑来,在我的身上舔来舔去,不时地把前爪搭在我的腿上,叫我抱一抱它。看见了它我放松了很多。
我很喜欢吹竖笛,每次我到邻居家吹竖笛时,盼盼就仰起头,随着我的笛声一声声吼叫着,好像在给我做伴奏。
我非常喜欢我邻居家的小狗盼盼,因为它不时地给我带来快乐。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要数吴承恩写的《西游记》啦!儿时家穷,无钱便无书可读。那时喜欢读书的孩子多数都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小人书”,北方的城市称之为“画本”。这小人书也是我最早的少儿读物和启蒙老师,想来我在没上学的时候就已经读了“四大名着”。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了,要问为什么喜欢啊!我喜欢他坚韧不屈的性格,契而不舍坚持到底的工作作风。你看他呀!不畏玉皇大帝的强暴大闹天宫,偷蟠桃,战天兵,把那天上的神仙们闹得个个灰头土脸。结果被玉皇大帝的一号保镖“如来”骗了去,反手压在了“五行山”下五百年。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可以讲是立下了汗马功劳,上天入地,降妖伏魔。想想看,如果没有孙悟空那个唐僧不知自己能翻几道山能过几道岭,也不知道被那些妖怪吃过几遍了!可以说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孙悟空在这西行取经的四人团队中功劳第一。
要说这本书中我厌恶的人物当数这唐僧了,唐僧的'前生是“佛界”的一个小人物,下凡转世以后在人间吃了几年的苦。但这一切都是“如来”他老人家安排好的,先到“基层”锻炼锻炼,再找几个人保着去西天取经,因为“如来”也知道,凭唐僧的能力西天取经的工作他是无法单独完成的。唐僧在取经的长征路上可谓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最吃苦的当属他三个徒弟,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所以我说,唐僧作为当时佛界的一个“关系户”,我们根本在他身上学不到什么。他只是比那三个徒弟会念经吃斋而已,就像现在的“富二代”只会炫耀自己美丽的衣裳一样。
我想,无论是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都要学习孙悟空的精神,做像孙悟空一样的人!做实事,不浮夸,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戴,也才能最终享受到成功的喜悦!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和人类最好的老师。要在茫茫海洋中找到一本你最喜欢的书实在是不容易,要我说,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一千零一夜》。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
阿里巴巴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敢战胜了四十个大盗!阿里巴巴不仅维护了人间的美好,也教导了我门在生活中要充满正义感,要做个勇敢的人和善良的人!所以我对书里的情节依然非常清晰。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在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虽然我读了很多遍《一千零一夜》但是,只要我一有空我就会找出《一千零一夜》翻开来看看。《一千零一夜》不仅内容丰富容易懂,而且告诉我很多的道理,对好人应该善良、正义、诚实、宽容。都是我们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对坏人就不一样了,我们要用智慧的武器去战胜他!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一千零一夜》理由、它给了我最宝贵的财富!
我最喜欢我家的看门狗,它叫“黄黄”,它一身黄色的毛,四肢强壮,两只耳朵长长的,像兔子耳朵一样,牙齿很锋利,像狼的牙齿一样,黑黑的眼睛,下面长着可爱的大嘴巴和小鼻子。
星期天的早上,我让黄黄去吃饭,它就马上跑到食物前,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我来到家门前看到它的饭碗里的饭已经一点食物也没了,我不禁感叹:原来它已经都饿“疯了”。
记得还有一次,我看见黄黄茶不思饭不想,原来它生病了,我赶紧的告诉妈妈,妈妈带着黄黄去兽医那里检查,兽医帮黄黄体检后对妈妈说没有什么大事,就给黄黄开了些药,妈妈拿药回家放到黄黄的饭里让它吃下去,不到几个星期,黄黄的病就好了。
还有一次,我们到草坪上去玩,我把飞碟扔的很远,黄黄飞快地跑过去,把它接住,又兴高采烈的跑回来,这样反复了好几次,快到黄昏了,我们就回家了,晚上在家里吃饭,然后又一起看电视,不知不觉的我睡着了,做了快乐的梦,在梦里,我和黄黄追逐打闹着,开心极了。
我家的黄黄是不是很有趣啊,有时间,你可以到我家和它一起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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