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外表像是书的封面,人的内心世界不就是书的内容吗?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人都用一支神笔,撰写着自己人生大书。也许,一天就是一页,一年就是一章。有的人将鬓发写白,成为智者;有的人将生命写红,成为英烈;有的人将声名写紫,成为“大款”;也有的人将良心写黑,成为奸人。直至生命终止,这部大书才算脱稿***青。
有的人,封面与内容同样高雅;有的人,封面与内容同等粗俗。有的人,虽然封面不起眼,内容却精彩无比;有的人,虽然封面如金似玉,内容却不堪入目。所以,请不要怪母亲没有给你美丽的封面,也不要怨父亲没有给你绘出漂亮的插图。自己这本书,终究要靠自己来写--用你的智慧和勇气,用你的心血和汗珠……
人生在世,草木一秋,谁都是匆匆过客。雁过留声,人过留书。神仙皇帝渴望其书名垂千古,文臣武将渴望其书流芳百世,凡夫俗子也希冀其书世代传承。寿高之人,书自然很厚,但也未必精彩。命短之辈,书无疑很薄,但有的却句句箴言妙语,页页经验人生。
人生如书,每个人的一生,每一个人走过的路,都可以在人生之书中找出相应的章节来,所以人生必定是一本书。
每个人不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只要是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就在用自己的行为作笔,时间为纸,在人生的道路上书写着一页页或平淡无奇,或波澜壮阔的无字“天书”……
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情节、一件件令人回味的往事,组成一段段章与节,当这本人生的无字“天书”落下最后一个句号时,合上书,组成一部长篇鸿着,留给后人去解读。
别指望这本书中的每一个章节都精彩纷呈、绝妙无比,但只要是用心去感悟了,留下的总是最值得留的,当然,也是留有遗憾的。
你在翻阅别人写的书的同时,你写的书也在被别人翻阅!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我吃好早饭,妈妈就叫我去写作业。写好作业后,我来到书房,看见电脑还没有关,心想:反正作业做好了,玩一会儿也无所谓。说做就做,我搬来一把椅子,坐在电脑桌前,开始津津有味地玩起了游戏。正当我玩得起劲的时候,妈妈走了进来,看到我在玩电脑后,二话不说就从书架上随意抽出了一本沈石溪写的书丢给我,然后把我锁在了房间里。我本想找一些好玩的东西打发时间,可是谁知一样好玩的东西都没找到。我只好打开书看了起来。没想到的是,在短短的`几分钟内,我竟被书中所描写的动物给吸引住了。我沉醉在书的海洋里,感到无比快乐。
书不仅能给我带来快乐,还给我带来了很多帮助。
有一天,我正躺在床上津津有味地看着《本草纲目》这本医学书。忽然“啊”的一声,把我从书的海洋里拉了回来。我走到客厅一看,原来是奶奶倒水时不小心把水倒在了自己的手上。因为是刚烧开的热水,奶奶的手马上肿了起来,红彤彤的。看着奶奶一副痛苦的表情,妈妈手足无措,正准备带奶奶去看医生,我忽然想到:《本草纲目》中不是讲到芦荟可以医治烫伤吗?何不试一试呢?于是,我赶紧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妈妈。“啊!我怎么没有想到呢?”妈妈恍然大悟。我三步并做两步走到阳台上,折断了一根妈妈准备用来美容的芦荟,擦拭在奶奶的伤口上,然后把伤口包扎好。果然,奶奶的手有了好转。
书就像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寂寞时,它会给我们以安慰;有疑难时,它会给我们解答;遇到挫折时,它会给我们鼓舞和力量;迷失方向时,它会指引我们向光明的前程迈进。让我们与书为友,勤奋学习,让这位朋友陪伴我们一起攀上知识的高峰,让我们的未来变得更美好吧!
学校组织了跳蚤市场,这次的主题是——卖书。不过,不是卖新书,是卖自己看过的,家里闲置的旧书。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亏本甩卖啦……”诸如此类平时在商场听到的叫卖声,回荡在教学楼之间,一声高过一声。我坐在自己冷冷清清的书摊前,看着别人做得热火朝天的生意,忍不住想去凑凑热闹。我委托旁边的同学帮我看着书摊,自己就拿着钱包到处转悠去了。
没走几步,一个熟悉的面孔映入了我的眼帘。呀!那不是大名鼎鼎的小书虫小陈同学吗?她那里一定有很多好看的书吧。我一边想就一边朝她书摊的方向走去。我一看地上的书,哇塞!真丰富啊,各类书籍应有尽有,而且还有我喜欢的曹文轩的《叮叮当当》系列。
我俯下身问:“小陈,你这本书多少钱?”她回答:“这些既然我都看过了,放在家里也没什么用,我们又是熟人,那就卖你3元一本吧。”我指着地上的三本书说:“我买三本,能便宜一点儿吗?”“可以,嗯——10元吧。”我听到她回答“可以”两个字,便在心里偷着了,3元一本确实划算啊,而且这书还是八成新的呢!没多想,我顺手给了她10元钱,拿着我买的书欢欢喜喜地离开了。
晚上,我给妈妈讲今天买书的事情时才恍然大悟。天哪!3元一本,10元三本,那不是更贵了吗?Ohmygod!我怎么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还和人家说“三本便宜一点”,当时在想什么呢。妈妈笑得直不起腰,说:“文潇涵,你出了这么大的糗,要是让人家知道了非笑掉大牙不可。”
唉,我真是太糊涂了,这样糊里糊涂地买了“3元一本,10元三本”的书。不过想想倒也无碍,10元三本八成新的书,我还是不亏!我想,小陈同学肯定也是糊涂了,恰好两个糊涂虫撞到一起了。
“书到用时方恨少”——这是一句家喻户晓的诗。而相比它被人津津乐道的字面含义,我更愿意去探求墨迹之下的深远。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阅读精神的诠释。我向来认为阅读是一种特殊的交流途径——它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没有遣词造句的拘谨,只剩下单纯的、灵魂的交流。认同一个作者,你会沉浸于他的作品,陶醉于字里行间溢出的人格魅力;排斥一个作者,你会对他的文章避之不及,以免深陷精神上的违和感。不需要知晓什么,不需要交谈什么,这是精神上的直接沟通。书到用时方恨少,又也许是一种寻知己而不得的失落?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探索精神的演绎。纸页间的财富永远无法衡量,它的耀眼、神秘与未知性促使一代代人投入到发掘其宝藏的洪流之中。揭卷而起,便是一方全然不同的天地——又有谁能置此等奇遇于不顾?笔墨间的探索与荷枪实弹的冒险相去甚远,前者虽没有后者的性命之忧,有时却难上千百倍。而在字里行间摸索所带来的触动,终究会让你感受到一路艰辛的价值。它从不曾让我失望。
书到用时方恨少,是一种感性精神的表述。一个能把书本真正“读进去”的人永远不会感到生命枯燥,因为他知道这片苍穹下最美好的景致已然执在指掌之间。而一个冷情淡漠之人,又怎么可能感受到那最纯粹的行文之美?视线掠过墨字,被某一个不经意的语句直击心脏——这是世上最神奇的情感传达。然而它的存在,却显得那么理所当然。
读书千遍其义自现,目中见义则心必有感,心有所感则下笔如有神。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兴许就是在这样珍贵过程中的感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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