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这个名字是每个人都知道的。第一次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
我很少去搜索关于他的文章,并不是我不喜欢他的文字,而是我怕自己庸俗的目光看不出他写的哲学。但他的文笔,总让人感觉像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爷爷,朴实,真诚,平易近人。
第一次看《朝花夕拾》,我有很多感慨。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的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跟那曲折的经历,回忆那些清末的生活习惯。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书中的文章一般都夹叙夹议,又描写、抒情,鲁迅自己说“文体很复杂”。就是这种捉摸不透的文体反映出了鲁迅深厚的文学功底以及不满的情绪。他的议论或抒情都直指当时社会的弊端,所以人们一直都说他是用笔杆作斗争的战士,从他挑战、批判传统的毫不留情,看得出他深深地愤怒和失望。也许现在这本书还苦涩难懂,但他的激愤却能真切感受,这就是鲁迅的力量,这就是光明的力量!
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
不一样的时代童年,一样的快乐回忆。惹人怀念的时光,让我们取名叫如花般的青春。
读百草园,总想起小时候,我家楼下也有一个碧绿的小菜畦。每一天经过菜畦,总有几株狗尾巴草用它那调皮的小手挠我的脚踝,使我不得不驻足观望,再好好挑逗它们一番。不少农民在那翡翠般的作物之间浇水施肥。我和小伙伴们曾养过小兔子和小狗。小狗走了,兔子也没有留下。
如今那片碧绿的小菜畦已经成为了停车场。鲁迅的文字打开了我心底封存已久的回忆。在这快速发展的年代,偶尔停下脚步回想往事,不禁有“物是人非事事休”之感。
读三味书屋,鲁迅在其中折腊梅,寻蝉蜕。不由得想起儿时上幼儿园的场面。拍尽相册上的灰尘,翻开一页,那照片似乎有点泛黄,边角也微微卷起,拍摄地貌似有点模糊,但仍然能依稀地分辨出小小的我。
那时的我真是幼稚,手上的动作分明就在模仿铠甲勇士。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智慢慢成熟,处事渐渐老练。但很多事情却失去了童年的乐趣。也警示我们要珍惜一分一秒,充实生活。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所著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朝花夕拾》指早上的花到晚上才拾取,晚年了作者回忆少年时代5,犹如清晨开放的花到傍晚才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使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我看着,陷入了沉思……
我喜欢在有空时回忆往事,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在迷人和晕眩之中,我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一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一张张亲切、熟悉的面孔,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使我整个放松了下来,将现在的一切烦恼抛之脑后,沉浸与其中。
小时侯,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小错误而举手指出,否则决不罢休;如今,即使,老师一连几个错别字或小毛病,我除了查字典,翻资料外,就不会有其他动作。
小时候,我会因为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并得到父母、老师的表扬;而如今的我,看到地上有一枚硬币,看一眼就过去,对它置之不理。
小时侯,我会因为晚上爸爸妈妈不在身边感到恐惧因此大吵大闹,现在,晚上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在一片漆黑中,没有恐惧,只是想一些琐事。
在这漫长的14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悄然无声地逝去,唯有那记录着你的所得所失的足迹永远会驻留在记忆中,让人难以忘怀。我真希望不要失去童年的那种快乐,天真﹑朝气蓬勃﹑无忧无虑……
童年就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品味时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那是因为你失去了童稚,失去了那份坚持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心灵依慰,但随后你就能品出这茶的醇美、香甜,让人回味无穷,你在成长道路中学到、懂得了许多。
童年的回忆就像一本令人难忘的,不经意一翻会让你感到流连忘返,哭笑不得,但更多的还是欢愉与喜悦。当我们有空时,不妨品品成长这杯茶,翻翻这本“日记”你会发现:自己得到了许多。
突然想起鲁迅笔下的阿长,她体态丰盈,像个圆规一样,每当睡起觉就像一个“大”字摆在床上,这样的描写,不禁让我想象,陪伴鲁迅童年的阿长妈妈,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后来,仔细品味之后,才知道原来阿长妈妈带给鲁迅的记忆有太多太多,阿长对于鲁迅的重要性早已经超出了保姆的.限制,阿长妈妈为鲁迅寻来了日思夜想的“山海经”画册,为鲁迅创造了一个温暖的少年,这样的阿长妈妈,让我不得不敬佩。
多少次梦里的魂牵梦萦,日思夜想着可以拥有像鲁迅一样的鼹鼠,乖巧可人,鲁迅少年的回忆真的太多了,读着读着,我不禁又羡慕鲁迅可以拥有像少年闰土一样友好的玩伴,那时候头戴项圈的闰土,面带羞涩,稚气未脱,他懂得鲁迅所不知道的海阔天空,月光下偷西瓜的猹,海边的贝壳,还有学下的捕鸟,这一切都是鲁迅从不熟知的,想着想着,我又陷入了沉思。
鲁迅笔下镌刻的文字总是带着奇幻的色彩,牵引着人们思考,我总是在想,鲁迅所写的《朝花夕拾》记录了太多美好的东西,是那个时代令人向往的回忆,现在,我再拿起鲁迅先生曾经的故事,心里也颇有感触,满心钦佩。
书里写出不同人物的特征,深受读者赞扬。
书中最精彩的就是狂人日记那一篇,它讲的是旧社会上有一群吃人的恶魔,他们吃人,可是他们也被别人吃。作者在这个吃人的社会中存活了下来,但是作者还是在这个社会中看过吃人的。作者是多么希望有一个全新,美好的社会一个不吃人的社会。
我们现在的这个社会,每个人都勤奋工作,不像旧社会只知道强夺,不工作。新社会的每个人都热爱工作,因为谁都不想要一个抢夺、吃人的社会,所以人人都在守护这一个和平美好的社会,新旧社会大不一样了!新社会中不会有吃人的现象,没有打架的情景,更没有骗取,盗用粮食的情况,一个又一个的可怕的情景都消失不见了。
新社会多好,我喜欢这个和平的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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