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习管理学的学生,听到提得最多有关管理”一字的名人就是现代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他对管理所做的研究对世人有卓越贡献及深远影响,被尊称为“现代管理之文”。德鲁克的著作《管理的实践》是第一部把管理涉及到各个领域进行系统性论述的书。
在书中,德鲁克对管理原则和概念有了清晰的提出,精辟地阐述了管理的本质,提出了目标管理(MBD)的概念以及对责任这一概念进行了诠释。关于企业管理彼得·德鲁克视“最大限度”理论为一种谬论,他认为利润是经济活动的客观条件,而不是专门的活动。他给企业做了一个正确而有效的定义:创造顾客。而谁是顾客?德鲁克认为“顾客即一种产品和服务的最终使用者”。对企业的定义,作者认为企业的唯一职能便是创造客户(价值)以及创新,利润是结果而不是目的。从企业的角度,我们要了解客户的认知价值是什么,而现实中,我们又需要什么样的企业。
关于企业管理的经理人员,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相当于其心脏,管理者的素质和能力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整个团队甚至企业的能力。作为一个经理人,他必须承担两项特殊任务:懂得挖掘和发挥人力资源中整合的一切力量和在每一个决定和行动中协调眼前和长远的要求。而关于经管理论,则要将有关环境、使命和核心能力的假识都要符合实际。
《管理的实践》是彼得、德鲁克从实践中的总结,给我们带来宝贵经验。当我们身为管理者,无论组织的大小,我们需要将这些经验运用到实际中,在实践中感受,并得到自己的一套管理之道。
提起西方哲学上的两大重要人物,一个是柏拉图,另一个就是康德。虽然说康德思想很多都陷入绝对性,被同时代和后世所批判,尤其是黑格尔的修正,和叔本华的“另辟蹊径”但康德哲学奠定了近代哲学的根基。
先简单介绍一下伊曼努尔·康德的生平,生于1724年4月22日的东普鲁士哥尼斯堡,自幼养成了一种建立在宗教基础上的道德情操。在哥尼斯堡大学完成学业后,留校任教,除讲授物理学、哲学外,还讲授逻辑学、形而上学、道德哲学、火器和筑城学、自然地理等。1770年,他由讲师升任逻辑学和形而上学教授,并一直保持这一职位至退职。18世纪80年代,他曾两次出任哥尼斯堡大学校长。他终身未娶。1804年2月12日去世。康德生活作息的规律性,使被不同时代人们所称道的。开始我还有些怀疑,读了《实践理性批判》之后,我深深地相信,读他的书尚应在固定时间下潜心研读方可,更何况写书者。
我选取《实践理性批判》(商务出版的118-144,作为读书笔记的读本。
先说明康德对《实践理性批判》的预设。在《道德形而上学》中康德将意志自律作为道德的最高原则是个先天综合命题的解决,延伸到《实践理性批判》中,引向自由意志的自己立法,确定了自由意志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按照康德后来在《实践理性批判》一书中的说法,实践理性批判应当阐明的只是纯粹实践理性,并为此而批判理性的全部实践能力。如果它在这一点上成功了,那么它就不需要批判这个纯粹能力本身。“因为如果理性作为纯粹理性现实地是实践的,那么它就通过这个事实而证明了它及其概念的实在性,而反对它存在的可能性的一切玄想就都是白费力气了。”
在泛论中,《实践理性批判》中对道德律的论证主要是在“辩证论”中提出的。纯粹理性是辩证的,即易受到一种不可避免的幻想的或实践上对于行动的关系。他要求有一切条件的绝对总体作为任何出现为有条件的东西的必然的先决条件。可是有一切条件的这个总体不能在现象范围内找得到,理性就进行在物自体的范围里来寻找。为了能进行纯粹实践理性辩论,需要假定意志是由一条普遍规律的形式而不是有任何内容所决定的。至善有两种成分,德行的实现,和完整的幸福。“如果道德律作为至善条件也已经被包括在至善概念中了,那么就不仅仅至善是客体而且就连他的概念及他的通过我们的实践理性而可能的实存的表象,也同时会是纯粹意志的规定根据了。”(P119-120即是说,唯一纯粹的动机就是道德律本身,因为如果意志是为一个称为善的对象所决定,他就会不是纯为道德律所决定的了。
至善不仅仅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是最大的道德的善与最大的幸福一致。至善是纯粹实践理性在其实践应用中基于理性需要设定的一个至上的无条件的客体,它是纯粹实践理性的整个对象;然而,至善不能因此被看作意志的决定根据,意志的决定根据必须始终置于道德法则之下,而至善只是道德法则在决定意志的过程中促进和实现的一个客体。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对道德律的论证主要是证明一个上帝的必要性;而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则增加了一个灵魂不朽的必要性。
至善意指无上、完整的东西,它包含德行(即无上的善和幸福:“德行和幸福一起构成了一个人对至善的拥有”(P122。德行是我们追求幸福的无上条件,即只有德行才使得我们有资格得到幸福。但是,人作为感性世界的成员,幸福必然地要成为他普遍欲求的一个对象,为此至善要成就其完满性就必须包含有幸福。然而,“幸福与德性是至善的两种在种类上完全相异的`元素,从而它们的联结是不可能以分析的方式被认识到的……”(P12。因此,幸福与德性只能以综合的方式即依照因果性法则被认识到。于是,“或者追求幸福的***必须是德行准则的动机,或者德性的准则必须是幸福的有效原因”(P125。但前者是不可能的,因为在道德上只有道德法则而不是幸福才能成为意志的决定根据;同时后者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作为感性世界的成员只能受到自然法则而不是道德法则的决定。所以,“德性的准则成为幸福的有效原因”在这个世界上是无法指望的。于是,纯粹实践理性在设定至善的时候便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实践上的二律背反。
德行虽然不能必然地和幸福相联系,但至少可以把它与一种类似于幸福联系起来;于是,包含德行与幸福的至善,对有限理性的人来说如果不是必然的,至少也是可能的,亦即至少可以成为我们不断追求从而不断接近的一个目标。于是,如果我们设定至善在这个世界中是可以完整地实现的,亦即设定人类意志在理想上是可以完全切合道德法则的,那么就必然地要导致三个公设,即:不朽、自由和上帝。
《实践理性批判》的“辩证论”第IV部分讲“灵魂不朽,作为纯粹实践理性的一个悬设”,说到人的“意志中意向与道德法则的完全适合”是“至善的至上条件”,但这个至上条件又只有在有理性的存在者的努力的“无限进程中”才能设想,而现实的人类又都是有限的,所以就必须悬设一个灵魂不朽。灵魂不朽这一理念在此是为了让有限的人有可能完成自己的道德使命,即让自己的意志做到完全符合道德律,而设定的,它不仅意味着“来世”,而且意味着永恒的道德努力。而在《纯粹理性批判》中,灵魂不朽的设定只是为了让德福一致(至善有一个在设想中可以实现出来的“理知世界”而设定的,它就只意味着“来世”。“由于感官世界并未向我们显露出那种联结,所以必须假定那个道德世界是我们未来的世界。所以上帝和来世是两个按照纯粹理性的原则而与这同一个理性让我们承担的义务不可分的预设。”
第V部分“上帝存有,作为纯粹实践理性的一个悬设”,明确地将上帝的悬设从灵魂不朽的悬设中推论出来:“正是灵魂不朽这条法则,也必然如同以前那样无私地只是出于不偏不倚的理性,也就是在与这一结果相符合的某种原因的存有的前提下,而导致至善的第二个要素、即与那个德性相适合的幸福的可能性,亦即必定把上帝实存悬设为必然是属于至善(这一我们意志的客体是与纯粹理性的道德立法必然结合着的的可能性的。”
如何由灵魂不朽的悬设导致上帝实存的悬设?这就是要把灵魂不朽视为我们的道德“义务”的必要前提。我们的道德义务是追求“神圣性”,以便使自己完全配得上幸福,这就必须设定灵魂不朽和上帝;但这样一来,上帝就不单纯只是将德性和幸福加以摆平和合理配置的全知全能者,而且也是全善者,亦即引导人类不断提高自己道德水平的教导者。但康德的上帝不是神学家所信仰的上帝,也不是之前哲学家所论述的不可知的上帝。他是从道德实践要求肯定上帝的存在。他把上帝从知的世界拉到行的世界,从知识世界拉到道德实践世界。所以康德从善的必要性上,论述了上帝的可能。它“不应当只是包含自然与有理性的存在者的某种意志法则协调一致的根据,而应当包含自然与这一法则就他们将它建立为自己意志的至上规定根据而言的表象协调一致的根据,因而……还应当包含与作为有理性的存在者的动机的他们的德性、即与他们的道德意向协调一致的根据。”
读完康德的第二批判,将其放到想想西方哲学史中,梳理一下思想脉络。我是从黑格尔开始,进入哲学思辨的世界的。再看康德的书时,多少有些黑格尔的理解。以致期间有段时间对于康德的德行与幸福的二律背反,有些误读。不过,综观从康德到黑格尔的演进,就好像荣格对弗洛伊德的修正。黑格尔的历史理性与世界精神,为康德找到了安放理性的社会历史的基础。而且从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到黑格尔的美学,再到福珂、海德格尔的艺术归家,哲学也便进入到艺术的先验想象中。当然这是课程实践理性批判之外的了。不过本学期确实收获很多,也使我找到了近代哲学的发生地。
,现在经李老师的介绍,又读了***写的《实践论》,对实践又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该文不仅系统的阐述了阐述了理论与实践的密切关系,同时也对与实践有关的问题进行了精辟地论述。“实践,认识,再认识,再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贯穿这篇论文的主线和内在实质。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决定了认识,认识又指导着实践。认识分为两个阶段: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认识的第一阶段,主要是通过收集资料、进行试验,然后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对事物现象和外在联系产生认识,这种认识只是感性的,人们还不能得出深刻的'概念,无法给出定论。只有再通过实践去验证,得出事物的本质及内部联系,才能使认识产生质的飞跃,得出理性认识,这是认识的第二阶段。认识的根本任务就是透过事物的现象认识其本质和规律,从而使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
“实践出真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无不透露着实践对理性认识的重要性。但实践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本身,认识最终还是要为实践服务的,就好比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马克思主义是为了将其运用到中国革命的实践一样,我们学习专业理论是为了以后工作的实践。
实践就是要照搬理论吗?当然不是。当我们用理论去指导实践失败时,就完全否定理论的正确性吗?肯定不是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一个理论是否正确是要经过大量的实践的;同时,在用理论指导实践时,不能完全照搬,要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做到实事求是,否则就犯了教条主义错误。
学习《实践论》,对我们大学生来说是很有用的。就比如学英语,如果你只是会读会写,因为害怕而不开口说,面对老外是不敢与他们交流(即实践),你的口语是无法提高的。特别对我们会计专业来说,学好专业知识,没有实践经验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在实践中会遇到各种书本上没有的问题,实践越多,经验越丰富,对企业财务的把握才会更到位。
无论做什么事情,以旁观者的心态是学不到任何东西的,只有亲力亲为,勇于实践,并在实践中总结,再去应用于实践,才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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