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熟悉的人是我的妈妈。
她中等身材,微胖,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弯弯的眉毛下边一双明亮的眼睛,好像两颗黑宝石。
妈妈最大的特点就是善良,我从小她就教育要做一个善良、懂事的孩子。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逛街,在市场门口,有许多乞讨者。妈妈给了我一些零用钱,让我给那些乞讨者。我觉得很害羞,随手把钱扔在了乞讨者面前的盒子外边,就立刻跑回妈妈身边。本以为妈妈会表扬我,谁知妈妈却严厉地批评了我,严肃地说:“每个人都有遇到困难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有需要帮助的时候,今天你帮助了别人,当你遇到困难时,别人也会来帮助你。‘贫者不吃嗟来之食’,即便是乞讨者,他也有他的尊严,你刚才扔的动作会让别人认为你是一种施舍,帮助别人时要发自内心,一定要诚心实意。”
听了妈妈的话,我既惭愧,又为我刚才的行为感到后悔。我重新走到乞讨者面前,掏出零钱,双手轻轻放在盒子里,抬头一看,站在远处的妈妈向我伸出了大拇指,我心里也美滋滋的。
这就是我善良的妈妈,从她的言传身教中,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当我背靠着墙壁时,母亲手拿着书,用书背轻轻地放在我的头上,尽量与墙壁保持垂直。我在那里耐心地等着,等候着母亲为我量身高,我知道,这能给她一点欣慰感,所以我尽量站地直直的。待她对好后,便用一支笔在墙上深深地来回划着横线,嘴里时不时地念着:“长得比妈妈都高了。”画好后又凑近墙面,把墙上以前所画的痕迹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嘴角时不时可以看到欣慰的一丝笑容,像一个雕塑家正在欣赏自己的雕塑作品。
这时,我发现了她的白发,密密实实的夹在昔日的黑发中。我努力地想去数清它,可它早已是我英语单词中的不可数名词。不对呀,我分明记得昨天我还牵着她的手,抬头望着她,望着她美丽的面庞,望着她华丽的黑发,在她的怀里撒着娇,那时的她,是那样的美丽,那样的炫目。可是怎么一转眼却已换做母亲抬头仰望我了。那张略显沧桑的脸庞,满怀期望的眼神。让我至生难忘。
我不禁回想起那顿饭,有我最爱吃的红烧牛肉,我伸出筷子夹起了一块肉,尝了一下。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东西。
“妈,这牛肉少放了点什么东西吧?味道没以前好了?”我大声的嚷嚷着,对着正在厨房里忙碌的妈妈责怪着:“不好吃,我不吃了!”“少放了什么?”妈念着,努力的回想起来。“少放了……”“哦,花椒油!”“对的,起锅时没放花椒油!”妈终于想起来了,满脸愧疚的表情,让人忍不住想去抹平!
怎么了,母亲无声无息的老了。她用她的青春雕刻着我们。她对我们的爱就像那美丽的风景,永远地映在了我们成长的路上。可让我惭愧的是,我平时的日子里总是忽略着这道美丽的风景。我天真地以为妈妈会像我每天上学路过的那棵桂花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随着季节散发着她的迷人的身姿和芳香。我只是恣意地享受着。从不付出。
母亲,我错了,我会记得用我的爱去维护着您的时光。我会认真刻苦的成为你骄傲的雕刻作品。让我和您一起,成为我们彼此心中最美丽的那道风景!
批注:这是一篇叙事文章,文章描写细腻,特别是关于妈妈为我量身高的细节描写动人心魄。文章同两件事情,反映了妈妈对于自己的关爱,记叙描绘中也表达了作者对于妈妈的感激,以及对于生活真谛的认识。
打开尘封的记忆,首先浮现在眼前的就是那个“温暖”的冬天,我和她手牵手,在冬日底下……
第一次见到她,高个子,微胖,扎着马尾辫,身穿一件长袖T恤和一条休闲牛仔,面无表情,看起酷酷的样子。后来不知怎么回事,迷迷糊糊的,我们成为了好朋友。她乐观开朗,大大咧咧。而我极其内向,沉默寡言。我们性格迥异,最后却成为了知己,到现在我也弄不清原因。她很勤劳、很勇敢、很善良、很大方、很执着……当然,她也很冲动、很暴躁、很贪玩、很迷糊……
那天,刺骨的寒风无情地撕扯着干枯的树枝,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地上堆积的洁白的雪还未融化,一片银装素裹……在公园里,有两个女孩,穿着厚厚的棉袄,围着围巾,戴着帽子,手牵着手,另一只手里拿着热气腾腾的包子,边吃边一起说笑。时而两人开怀大笑;时而两人伤感哭泣;时而手牵手散着步;时而背靠背唱着歌……就这样,两个女孩踩着雪,一步一个脚印,伴随着“嘎吱嘎吱的声音,绕着公园走了一圈又一圈……天气虽冷,心却温暖……
那段日子,纯真,美好,简单,浪漫。那时,我们在一起看“人狗奇缘”,哭的稀里哗啦,一塌糊涂;那时,每天我几乎都会吃到雪糕,而那却不是我掏的钱;那时,我们偶尔会吵吵小架,但几分钟后又迅速和好;那时,我们一起聊天聊到深夜,结果第二天上学迟到;那时她不好意思向一高年级男生问题,结果还是我去问了再告诉她;那时,我被欺负了,她会替我打抱不平;那时,我们一起为考试而拼搏;那时,我们手牵手,在冬日底下……
毕业后,我们各奔东西,有了新的学习和生活。我们依然保持着联系。那段日子,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很想再和她在一起学习,于是我们约定好,将来要考进同一所高中,这个约定使我更加努力的拼搏。我期待着,我们将在一起度过我们美好的青春年华。
又是一个冬天,有谁愿意与我手牵手,在冬日底下…
批注:这是一篇感情真挚的叙事散文,作者着重描写了与同学的学习往事,语言朴实流畅,故事饱满圆润,人物形象突出。文章中运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增强了语气。全文结构安排合理,首尾呼应,有极强的回读意味。
她,个子高高,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地方,但她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灵。她就是我的同桌――xx。
这学期开学的第二天,老师让我和她坐同桌。开始我没在意,一个黄毛丫头,哪能比得上我堂堂男子汉。
第二天,下午放学时,我因在操场上玩耍,不慎将语文书弄丢了。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因为一学期有三分之一是语文课,现在语文书丢了,可怎么办?
早读课,我伫立在课桌前,呆呆地望着黑板出神。这时,同桌似乎发现了什么,伸来友谊之手,关切地询问道:“怎么啦?”说吧?一个硬男子汉,丢脸!不说吧?又闷在心里。算啦!她是大队委员,就当汇报思想:“没什么,语文书丢了!”“没什么?”对方现出惊讶的神情。接着,她拿起课本又放下,反反复复。鬼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她稍犹豫了一会儿,将书递给我:“书给你。以后可别毛手毛脚的。”什么,给我?我简直不相信我的耳朵。我一惯瞧不起的黄毛丫头,居然能说出这句话。“什……什么,给我,你可怎……怎么办?”我半天才吞吞吐吐地挤出几个字。”“不要紧,我有办法。”“那今天怎么办?”“那就合看。”于是我俩便认真地开始早读。
上完最后一节课,我将书悄悄地塞进她的书包。然而回家后,我打开书包,语文书却工工整整地躺在书包里,我的眼睛湿润了。
第二天早读,她拿着一本旧书在读书。下课后,我打开旧书一看,封面已被撕裂,书页上角向里翻,书脊线断了,并且少了两页。上课后,我拿新书和她换,但她不同意。
中午时,我发现她在桌上抄些什么。奇怪,上午没作业呀?她净干鬼事。我走了过去,呀!她正在那儿抄两篇掉了的课文。她往书上看了一句,便抄在书页大小的白纸上,传进我耳里的是“沙沙”的写字声,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行行整齐清秀的字。累了,她便甩甩胳膊,然后又聚精会神地抄起来。我有点不过意,决定拿去复印,但她婉言谢绝了。抄好后,她拿出浆糊将纸粘上,又使劲地一针一针地缝好。
“叮铃铃……”上课了,她拿起那本旧书认真地听课。一瞬间,我的喉咙被心中激起的强烈感情堵住,我被这种同窗的挚爱之情感动,迸出幸福而又骄傲的泪花。
我敬佩的人有很多很多,解放军、医生、……但我最敬佩的,还是那每天默默无闻清理卫生的清洁工。
每天早晨,当人们还在熟睡时,辛勤的清洁工人们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劳动,他们有的不到五点钟就起床了,拿起扫帚,劳动起来。他们无论刮风下雨、严寒酷暑都一如既往地清扫街道,从不会有怨言。当我们在美好的环境里生活时,可曾想过是谁为我们创造出来今天的环境,是谁让我们每天走在干干净净的马路上。清洁工人们无私为我们奉献,他们不求高额的回报,只是让人们每天生活在干净的环境里。
如果有人问我:“热吗?”我毫不犹豫回答:“热,热极了!”许多同学放学就买一些冰棒,解热也解渴。回家后大部分开上了空调,舒舒服服地睡觉。唯一清洁工人,汗水早已打湿了他们的衣服,脸被炎热的太阳晒得通红通红的。
有一次,我到学校去值日,火辣辣的太阳焦烤着大地,射的我睁不开眼睛,正看见一个清洁工阿姨在打扫学校卫生,她拿起扫帚,一下一下扫起来,灰尘扬起来到了她的眼睛里,她揉揉眼睛,继续扫起来,一滴一滴晶莹的汗珠从她的脸颊上流下来,汗水把她的衣服湿透了,她也不在乎,我被这种精神所感动了,待着迟迟不肯离去。地扫完了,她的身上早已是布满灰尘,慢慢地往回走去。
还有一次,我下楼跟伙伴玩耍,正玩得开心,突然看到一个穿着清洁工制服的阿姨在扫着马路上的垃圾,只见他一手拿着扫帚,一手拿着垃圾盒,边扫边不时望着两路来的车辆,我在心里问:为什么阿姨这样危险还去打扫?我带着这个疑问去问那位阿姨,那位阿姨说:“现在的人们太不讲卫生了,开车时乱扔垃圾,使满条马路全都是,如果不扫开,其他车辆就会压到。”就在这时,一辆车从车窗飞速扔出一个易拉罐,马上,在另一条道的车一下子“刺啦”一声,易拉罐被压得稀扁,清洁工阿姨只好上前扫开,望着她那一去一回的背影,我想:现在的人们太不知道什么是幸福了,清洁工阿姨辛辛苦苦地打扫,而很多人却乱扔垃圾,让清洁工阿姨冒着生命危险去清理。
后来,我明白了:清洁工人们为的是我们大家的环境,无私奉献,默默无闻,他们不求回报,而是换来大家美好的生活环境。宁可一人脏,换来万家洁。他虽然不平凡,可是他的那种精神很让我敬佩,牺牲自己,奉献别人。在我眼里,他们就是高尚的人!
爱读书的爸爸是谁呢?那当然是我的爸爸呀!我的爸爸天生爱读书。每当大家都睡着了,已经是午夜一二点钟了,爸爸穿着一件白色小背心和一条黑裤子还在津津有味地在看书。
爸爸特别爱看《明朝那些事儿》。在夜深人静时,他总是捧着《明朝那些事儿》坐在木地板上,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早上一觉醒来,继续看。
有一次爸爸是在白天看书,这一回可让我发现了。他把书小心翼翼摊开,认真地看着。我轻轻地叫了他一声,一点儿反应也没有,一定是看入迷了!接着,我 又大叫一声,他才听见。我问爸爸:“老爸,你为啥不看看《严文井童话》、《阿笨猫》……我这些书比你的书好看多了,你不要去看《明朝那些事儿》了吧。” “因为这些书是小孩的最爱,但是看看关于历史的书,如《三国演义》、《明朝那些事儿》……也是很好的。我们得看各种各样的书,这样才对,才能增加你的知识 面呢!”爸爸说。
爸爸的眼睛下长了很浓很浓的黑眼圈,大概是看书看得太长时间又没有睡醒的缘故吧!这就是我的爸爸——爱读书的爸爸。
人的天才只是火花,要想使它成熊熊火焰,那就只有学习!学习!而我最喜欢上的一堂课,莫过于是舅舅所带给我的多元化课程了。
每当我到外公家时,舅舅总会带我四处游玩,在游玩的行程中,他总会利用各种事物来个机会教育,例如:看到了蚂蚁,就会告诉我它们是如何与同伴沟通,如何分工把食物搬回家,借着蚂蚁告诉我“团结力量大”的道理。
下雨天时,他告诉我说“我们常把闪电和打雷当作兄弟一样来称呼,似乎有闪电就会有雷声,一定是大哥闪电发出骇人的强光,小弟雷声才跟着大声呐喊。其实,这是因为光的速度比声音的速度还要快,所以雷声小弟总是比闪电大哥慢上一呢!”接着又带我上高楼介绍避雷针的原理,原来避雷针的特性,就是不让雷雨云里的电子和地上的电子有接触的机会,这样他们之间就不会产生可怕的“爱的火花”了。
有一回他带我到茶区,在一大片茶园中对我说了一个三国演义“草船借箭”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孔明和周瑜打赌,若无法在三天内造出十万支箭,愿受周瑜重罚。奇怪的是,前两天孔明都没有动静,一直等到第三天半夜,他命士兵将布满用稻草扎成人形的船只划到漫天大雾的江心,要士兵们击鼓呐喊,利用“雾”的特性来巧取十万支箭,等曹操发现上了大当,已经后悔莫及了。舅舅问我乌龙茶是全世界最好喝的一种半酦酵茶,既清香又耐泡。为什么呢?原来,除了要靠制茶师傅的一双巧手外,它还有一个很大的帮手,那就是来自大自然的雾。山区很容易起雾,雾提供茶树所需的湿度,而茶树就特别喜欢生长在这样的环境,所以才会特别清香好喝。
“为学有如金字塔,要能广大、要能高,”学习并不单由课堂上而来,只要你细心的去探索、用心的去研究,您便会发现处处皆学问,像舅舅的这种机会教育课程,便成为我最期待、最喜欢的一堂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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