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煤矿的不解之缘作文(煤矿征文大全)

我与煤矿的不解之缘作文(煤矿征文大全)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9-02 07:58:57
我与煤矿的不解之缘作文(煤矿征文大全)

我与煤矿的不解之缘作文【一】

书是我最忠实的朋友,我看过一些文章后得出这样的结论。

以前,我对书有种短暂的喜爱。当我在书店看到一本我喜欢的书,我便会请求妈妈买下来,并一直抱着它回到家为止,真可以用爱不释手来形容。可当它成为我的书的时候,我便会把它放上书架,偶尔翻一翻,仿佛那不是我要买的,而是我妈妈非逼着我去买的。

说也奇怪,自从我在课堂上学了《走遍天下书为侣》这篇课文后,我便改变了对书的那种短暂的喜爱。

文中的作者愿带着一本书周游世界,而我,却从没想过;文中的作者愿意把书读上一百遍,而我,却读不完整本书;文中的作者愿意每读一遍找到一个新东西,而我,却不愿意去找……文中作者那中爱读书的精神深深震撼了我、感化了我。

现在的我,对于一本喜爱的书,我会毫不犹豫地将它买下来,看上一遍又一遍,哪怕只是囫囵吞枣,我也还是会从书中发现新的东西。

谢谢书给我智慧,谢谢书对我还是那样宽容,谢谢书……

我与煤矿的不解之缘作文【二】

琴棋书画,在小学一、二年级,大家都没有压力时,这几乎成为了每一位同学的特长。大家都有自己的想要学习的一门爱好。或文学或艺术,或舞蹈或唱歌,然而我自己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于是自己也在为自己除课本外的爱好做打算。

说是学音乐,对一个没有半点音乐细胞的人来说,是从不敢多想的。学舞蹈,对一个男孩子怎么“像话”。若说学习书法,那种需要静静地花很多时间才有成效的事情,我自认为没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排除这排除那,惟有那在一张白纸能变成五彩缤纷的图画的绘画让我着迷。

那时,是一个周末,母亲带着我去画院看看。我记得那地方市井环境并不好,都是灰沉沉一片,并不像脑海中想像的一般,是个风景如画的地方。进入画院,墙面全是各种颜色杂乱无章地汇在一起,用我的眼睛欣赏,这样一点儿都不美观。

初进教学的房间,墙上粘贴都是同学们的习作画。接待的老师说这是每堂课画得比较好的画才能展现在上面。可我却觉得有些画并不是很漂亮的,最后才知道,进步很快的同学的画,虽然不能算是最漂亮的,但老师也会粘贴到墙上,算是鼓励吧。

老师上课了,但因时间的流逝,早把这节课具体讲什么給忘记了。但我当时还记得,老师画出来的样版比起同学的作品好看极了。若把画比作一块石头,那么老师之作就是女娲补天之石,而同学们的就如一块再平常不过的“石头”了。

当初我记得老师为什么能一笔画得很直很直,这让我很费解,因为我还从未看到过有其他的人能做到。我感到老师就像武侠小说中的修炼很久的绝顶高手。

课后,我对这用笔在纸上描绘的艺术,慢慢开始感兴趣了,而老师也成了我心中当时在绘画技艺最高超的人。后来跟随着那位老师的学习,她的绘画技术越加令我佩服。那老师当初给我们展出了他以前学生最好的作品,也成为我那时的目标,那一笔一画,充满着立体的美,充满着优美的颜色。

人生的第一次虽多,但这次学绘画在我心中的地位,任风吹雨打也没法完全除去的。

我与煤矿的不解之缘作文【三】

人生在世,总要对一些事做出取舍。事后追忆,取也罢,舍也罢,总是一丝甜蜜。

——题记

记得那是小学三年级时,妈妈在青少年宫给我报了国画班。据妈妈说,那是一门高深有趣的艺术。我于是满怀着兴趣与希望踏入了中国画的大门。

开学的第一节课里,我们学的与美术课并无他样——无非是将铅笔改为毛笔,把蜡笔改为涂料,在宣纸上草草地描绘出几只公鸡,并为其上色而已,但我却在其中感受到了无穷的奥秘与乐趣。

当我的手握上毛笔,我便迎来了第一个挑战——虽然方法差别不大,但毛笔却不同于铅笔的特性——铅笔可以很细,可擦,即使画错了也没有大碍,可毛笔不但更粗,无法消除痕迹,而且一旦控制不好力度笔便会洇水。这给我带来了不小的困扰——我习惯于重笔,一笔下去,纸的反面定会上凹痕。可毛笔却一定要将手抬起,才能保证墨饱而不洇。为了解决这个麻烦,我在肘下垫了一个文具盒,并慢慢抬高,待调整到合适角度时,方拿开文具盒,并用左手固定住右手胳膊。这个方法勉强奏效了,那节课结束后,手酸得几乎抬不动的我在抱怨之余,却依然感到了中国画的深奥。这似一种神秘的力量,推动我以后在中国画的道路上一路前行。

解决了洇墨的问题后,我又迎来了一个与之完全相反的问题:色彩水印的交融。

这个问题出现在公鸡的尾巴上,公鸡的尾巴是彩色的,但其中是有不少渐变的。倘若单用浓彩去描,便会如一道道单一的彩线,把公鸡尾巴分成了不规则的几道。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只能用多些水蘸上颜料,把其洇在纸上,让色彩逐渐扩散,再用另一种颜料重复过程。两种色彩的水洇相交,便会自然地完成融合渐变。

我开始画鸡尾巴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只顾用干毛笔点上浓浓的颜料往上涂,快涂完时才发现,公鸡的尾巴上颜色分明的程度实在太明显了。我只得亡羊补牢,向老师求救,水洇交融的方法这才进入我脑海的意识中,但尾巴只剩下了最后两色,所以也就只有一种是成功渐变了的。那幅画现在还保留在我家中,每当我看到那幅画,我就能想起各种国画的趣味。

后来的两年中,我继续学画,也越来越爱国画,可由于六年级学业繁重,我只能忍痛割爱,最终放弃了国画。

那多久之前的回忆,何时能让我重温?

我与煤矿的不解之缘作文【四】

我的兴趣爱好十分广泛:玩游戏,打羽毛球,打乒乓球……但是我最喜欢的还要数看书。

我爱看书,在我家是众人皆知的。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他说的很对,人想要进步就得读书。妈妈说我是一个大书迷,的确,我连吃早餐、上厕所都要见缝插针地看上几页才肯罢休。

有一次,我正捧着《阿笨猫全传》看得起劲,奶奶却偏要我去热牛奶。我只好“恩恩啊啊”地回应着,随手拿起一盒牛奶,连吸管也没拆,直接塞进了微波炉,接着我便坐在沙发上继续看书。过了好一会儿,也没听见一点动静,我纳闷了:会不会是微波炉坏了呀?如果真是那样可就……想到这儿,我急忙冲过去,一看,啊!原来开关还没打开呢!我真是哭笑不得,只好重新热了一遍。

还有一次,妈妈要洗澡,非让我去拿瓶沐浴露。我正看到书中最精彩的片段,动也不肯动,哪会肯去拿东西呢?所以,我只是装模作样地回答几声。过了五六分钟,妈妈见我还没去拿,就说:“儿子呀,你还不去?”我听出了话里的意思,知道再不去,妈妈就要生气了。我无可奈何地打开柜子,顺手拿了一瓶就扔了过去。过了一会儿,卫生间里传出妈妈怒气冲冲的声音:“陈志超,你看看你拿的是什么呀?我叫你拿的是沐浴露!”我走进去一看,才发现我拿的竟然是洗发露!我就是这么一个爱看书的男孩,阅读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还 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真是一举两得!

我与煤矿的不解之缘作文【五】

京剧——中国的国粹,享誉世界的经典艺术。京剧是北京的一种象征,是民间艺术的一种歌颂,是中国文化的一种传承。

记得小学四年级,我省为了迎接从南非来的一批特殊***,让我与京剧曾有过一面之缘。

当时第一次接触京剧,由老师向我们讲述了好长一段关于京剧的经典及传奇故事。从那时起,我知道了中国戏剧大师——梅兰芳,知道了他为了京剧苦苦练习,不怕挨饿受冻,一心只想着圆戏剧梦。

我们接演的是《京剧脸谱》,其中有张飞、曹操、关公等那些令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角色。在戏中,剧组年龄最小的我饰演的角色是“李铁梅”。我被选上的原因让人哭笑不得,因为我的头发很长。为此,老师还特意给我科普了一下:在京剧《扎红头绳》选段中,就是由李铁梅父亲为她买的一根用来扎头发的红头绳开始的。

在以后的排练中,越来越多的因为技术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而暴露出我的问题,使我不止一次想过放弃,但是后来想想,能从年级里近600人中脱颖而出参加国际交流演出,是多么光荣的事啊!更重要的是京剧是国粹,我可不能为国“抹黑”啊!

于是,在排练过程中,我一直本着为校添彩,为国争光的信念为之奋斗。通过一次次演技成熟的蜕变,经过一次次枯燥的重复彩排,这一天终于到来……

晚上的演出,要求中午到场。吃完午饭,就开始了紧张的化妆工作和现场布置。由于京剧对于面部脸谱的要求特别高,所以剧组专门买来高级油彩。在这个过程中,大家也经历无数坎坷,比如:我的头发在编的过程中打结了,小花旦在戴尖针头饰的时候扎到了肉了,油彩流到眼睛里了……

不过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半年的封闭式训练,我们剧组及此次演出得到了南非***团队的高度赞赏!

也是通过这次特别的经历,使我对京剧有了不一样的认识,也真是因为这次与京剧的一面之缘,让我体会到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京剧是一种潜藏在中国精髓的艺术,值得让人热爱、回味。感谢这次我与京剧的一面之缘,虽然之后我没有再过多的接触它,但是正是这次经历,让京剧深深地烙在我的心里,终生难忘……

我与煤矿的不解之缘作文【六】

回首从前,从刚刚见到它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明白,它在我的生命中有着无比重要的意义。

——题记

20××年8月,妈妈把我带到了一个叫“大家音乐琴行”的地方。她想让我感受且见识一下各种乐器。在那里,我看到了长笛、钢琴、二胡、小提琴等各种乐器。我还欣赏了优美的长笛曲,沉稳且大气的钢琴曲,婉转动听的竹笛曲……可我,偏偏选择了它——长笛。

在不经意间,我看到了它——银白色的笛身,一个个小巧玲珑的按键,浑身散发着艺术的美与灵动。它的声音婉转、细腻、优扬、轻柔,使我陶醉于其间。于是,我便很快地认定下来,它,就是它了,那个将陪伴我终身,在我忧伤时为我加油打气,在我失败时使我重新站起的

乐器——长笛。

妈妈见我如此喜爱长笛,便答应让我学习长笛。她给我找了一位好老师,也是那个琴行的主人——闵老师。

闵老师的长笛吹得很好,使那时小小的我认为,那是人间最美妙的声音,从他指间,所有好听的乐曲都可以流淌出来。

他先是教我吹笛头,嘴巴放在笛头的那个小小的孔上,只有用不急不缓,正合适的气流把音吹出来才好听。刚开始时,这个分寸把握可难住了6岁的我,不是吹得太急了,把音吹破了就是吹得太轻了,发不出声。闵老师就耐心地手把手地教我,亲自示范,直到我掌握技巧吹得符合要求为止。好不容易笛头吹得过关了,老师要开始教我吹笛身了,也就是把整个笛子拼在一起吹。这下难度更大了,因为笛子并不轻,对于当时只有6岁的我来说,端上个两三分钟是真不容易。一分钟过去,手臂酸胀得我实在受不了了,只得将它放下。可我很不甘心,就是不相信自己坚持不下来。于是,我一次次地尝试,一次次地对自己说:“相信自己,你一定能行!”果真,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我终于克服了困难,端多久笛子都不是难事了

当我初次接触长笛时,我就对自己说:“你一定要坚持下来,把这条路走下去!”现在,我依然在练习长笛,并且越练越好。我克服了长笛学习中的一个个困难,勇往直前,永不退缩。

现在,我能吹出像《我心永恒》、《致爱丽丝》、《幽思》等一首首高难度的、动听的乐曲。而且,我在这条长笛之路上也获得了一定成就——考过了六级!

漫漫长笛路,我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了过来。我相信,日后,我一定会越吹越好!

我与煤矿的不解之缘作文【七】

琴棋书画,曾是父母对小时候我的期望,但,只有钢琴,我坚持了下来并努力接受了它。

那时幼小的我,对优雅的坐在这大匣子,是怎么发出声音的很感兴趣,于是,父母早早地把我带到琴行,不加犹豫,便报了一个学期。我终于可以圆了我的钢琴了吗?

黑漆漆的钢琴反射着耀眼的灯光,黑白琴键静穆,仿佛从不曾响过,美丽整洁而优雅,我正美滋滋幻想着我弹奏它的样子,左摸摸右看看,似乎,我的决心愈加坚定了——我一定要学好钢琴。

有人说,少年人的心思容易转移,一定是正确的,我才不到半个月,就开始厌烦了,厌烦那一成不变的“1、2、3”,厌烦那一个个数上去的音符,厌烦那严厉的助教,才短短两个小时就让我急的恨不得直接冲回家,厌烦那一切的一切,特别是知晓了那圆舞曲何止一年,至少三四年才能弹钢琴家一般行云流水,幼小的我畏惧那漫长的时光来锻炼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我害怕了,我不想再坚持了。他打破了我对钢琴美好的第一印象。

特别是在第一次上课时,看似温和的助教无论如何也不同意我偷懒的念头,现在看来,真的是为了我好。不准偷懒,不准分神,这一切让那时的我感到恐惧,我真的想放弃了。

我一下课,便告诉父母我的想法,不同意坚决不同意,没有原因,也许只是不满我开始的信誓旦旦。

父母的命令不可违抗,而我只有把自己种下的苦果咬牙吞下,没有人知道我曾一怒之下想把车尔尼练习曲给撕掉,也没有人知道琴键见到了我多少泪水。哦,钢琴会知道,它会包容我原谅我,也许,他知道我一定会坚持下来。

对,我坚持了下来,一开始出于父母的“威逼利诱”,后来则是对钢琴的喜爱,喜爱它的样子,它纯美的音质。它的见证,见证我考级成功的喜悦,见证被老师骂后的悲伤,喜怒哀乐,这么多年来,它与我一起承担。

我与钢琴的“一面之缘”一直维持到了现在。哦,对,也许不只是“一面之缘”而是“不解之缘”了,希望我与其的缘分可以继续,一直继续……

我与煤矿的不解之缘作文【八】

第一次与书法接触是在20××年3月份,当天晚上的.情景我记忆犹新,因为那毕竟是第一次接触书法。

当天晚上约六点,妈妈拉着我走进了书法教室,只见抬头,“聂氏书法”四个大字挂在上面。我紧张地握着妈妈的手,心中有一些忐忑不安。

进了教室,“师姐”们齐刷刷抬起头,望着我,我不好意思地把头压低了一点,又不知什么勇气,让我抬起头对他们笑了笑。当时,我被安排到了靠右边正数第三张桌子上,我认识了我的书法老师—万老师,她对我十分和蔼,有时略有严厉,到最后,她对我期望越来越高。老师给我拿了一支笔来,郑重地交给了我。我心中不乏有些高兴。

第一节课是让我练习握笔;用食指,大拇指放松地抓住,其余手指紧靠在大拇指一侧下方,我试着做了做,却怎么也抓不住。然后,老师对我说:“假如这儿有一堆爪子,你去抓,怎么抓?”我试着照做了一番,“很好,你试着抓笔!嗯!不错!”“瞧,笔下方叫笔尖,笔上方叫笔肚,写字时,膝盖与肩齐平!”随后,她走了出去拿了几张报纸,她用笔尖蘸了蘸墨水,在报纸上画了一根线,很平稳,很直,她对着我说:“试着画一画!”我飞快地把笔一拉,她一边摇头,一边对我说:“刚怎么说的呀?膝盖要于肩齐平呢!还有书法不要求速度,注重质量!”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照了做,画得很丑,就像心电图一般,波澜起伏,她对我笑了笑,说:“继续练呀!”她走了出去,对其他同学指点了几句。没过几分钟,我望了望坐在对面的妈妈,妈妈转身对我说:“加油练啊!”我不吭声,因为我手十分酸痛,一阵阵炽痛向我涌来,妈妈只好不再说什么,让我四处走动一下。

我离开了坐位,向四处望去,“哇!”我不禁赞叹,他们写得美观极了,对一个书法几乎还没有入门的人来说,是不会用词语来形容的,而现在,我对书法有了一定的见解,楷书规矩整齐,行书不及楷书工整,不及草书草寮,却别有一番韵味,草书则十分草率,快速的,隶书扁平,工整,精致小巧。欣赏完,我又坐下认真练习。

两小时三十分钟飞速地过去了,我于书法的缘分正式启程。虽然缘分短浅,只有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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