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无所事事,我走出院子。思来想去,寻找着有什么可以玩的。终于响起在地下室里那只已经一年没踢的足球。
用手轻轻扫去表面的尘土,又放到地上按一按,看气足不足。将球踩在脚下,一边踢一边走出了院子。
对着那早已满是足球印的墙。将球放到地上,脚用力地向球的方向踢去,球狠狠砸在墙上。这不,又一个球印诞生了。
风,吹过我的脸颊,感觉无比凉爽。球被弹了回来。我再次将球放到地下,用力踢去,球在空中划出了一道完美的弧线。然后就飞到了邻居家的.院子里。
三米多高的墙,我不敢相信竟然可以踢得过去。一路小跑,到了邻居家门口。"有人在家吗?"我一边敲门一边喊着。5分钟过去了,没有人回应。只好先闷闷不乐地回到家里。
午饭过后,没有足球可真是无聊,于是再次到了邻居家门口,鼓起勇气,再次敲响别人家的门。可仍是没有回应,也许他们正在睡午觉,算了,再等等吧。
又熬到六点左右,此时应该是散步时间,我却坐在院子里,只要邻居家的灯一亮,我就去敲门。千等万等,灯终于亮了,还听见邻居说:这是谁的球?赶快跑到邻居家门口去敲门,门终于开了。
"叔,我不小心把足球踢到你们家了,请帮我把取出来。"我急切地说道。只见他从地上拿起球,转身交给了我,我连声说到谢谢。
拿着足球的我满心欢喜地放到地上踢着回到了家。历经三次取回来足球的过程让我在成长的过程中又一次得到了磨练??
女孩爱水,女孩爱关于水的一切,因为它好像有一种莫名的魔力,总是在吸引着女孩,没有任何的原因。天空中刮着习习的凉风,一个女孩穿着一套乳白色的睡衣,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光洁的皮肤在月光的衬托下是显得那么美好,像是一块经过仔细雕琢过的玉石,她赤脚走在沙滩上,踩在柔软的'沙子上慢慢的向那片海走去,沙滩上留下了属于她的那一道印记。当他的脚刚刚碰到水的时候,水中的那道涟漪慢慢的扩散直到消失,他的笑容逐渐变成了落日的夕阳,伴随着一丝的落寞和孤独,一步一步……水没过了她的膝盖,脸上的笑容变成了淡淡的哀愁;一步一步……水到达了她的腰际,他依旧义无反顾;一步一步……冰冷的水触碰到了她的脖子,他依旧义无反顾,带着沧桑的笑容任由水没过她的嘴巴、鼻子、眼睛……好像一个没有灵魂的忧伤的布娃娃。当女孩走入水中时,她看到了一个古人,他长发及腰,将青丝仅用一支木簪和一条蓝色的发带高高的束起,一身月牙白的长袍,透露出一种与世隔绝的疏离。女孩慢慢的走近,他似乎是听到了有人走近,慢慢的转过了头,时光模糊了她的面容,他已不再像当年那样血气方刚,他的脸上写满了沧桑与无奈,他向女孩露出了苦涩的微笑,他相信女孩不会伤害她,因为在这千年来,他一直一个人生活在水底,从来没有人来打扰他,或许在时间的流逝下他忘记了前世忘记了那段痛苦吧,不过谁又会相信呢。他怎会不记得他现在的寂寞是为何造就的,他爱诗,他爱作诗,他爱属于他的那一首首诗,可是那时没有人支持他所写的诗;他爱楚国,他爱他的国家,深深地爱着。但他是一个孤独的人,他每作出一首诗总是会伴随着一些人的谴责、唾骂和质疑;他在为国家尽心尽力的出谋划策时,总是会有一群奸臣像帝王进谗言,使帝王更加的曲解他厌恶他。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在被楚怀王流放后依旧怀揣着自己的理想。终于,在那天,秦国攻破了楚国国都郢都,当年五月五日,屈原在绝望和悲愤之下怀抱大石投汨罗江而死。他受不了国破的事实,于是他选择了去一个安静的地方去一个只属于他的地方,那就是天堂,而通往天堂的那条路便是最干净的水,在水中人们可以找到他的影子。
女孩爱水,因为水中有着屈原那样决然的背影,有着它的无限悲伤与苍凉。
全文的主要内容是:白日鼠白胜扮成卖酒人,其余七人扮成卖枣的客商。等青面兽杨志等人上了黄泥冈之后,托塔天王晁盖等七人再上黄泥冈。白胜再把酒挑上黄泥冈,挑上黄泥冈的都是好酒。晁盖等人先吃一桶,刘唐又在另一桶里先舀一瓢吃,故意让士兵和杨志看,叫他们死心塌地,然后吴用在松林里去取蒙*药,抖在瓢里,装作过去再吃一瓢。舀酒的时候,酒已经完全搅在就里面了。于是假装喝半瓢,白胜跑过来夺取瓢子。把酒倒在桶里。杨志等人看了便买酒吃,蒙*药使吴用的计策得到成功。
杨志这次送纲为什么会失败是?不是因为他不小心谨慎,而是因为他太小心谨慎!为什么?就因为这小心谨慎,他不让走大路,。一个士兵不小心摔倒了,他不仅不关心,而且还辱骂、鞭打。搞得全部士兵都是恨他在心。因为小心谨慎他没有夺得民心,就连老都管都不再同他之心。因为小心谨慎他在最后关头不信任买酒人(白日鼠白胜)中了吴用的计策。这里面杨志最错的地方就是没有夺得民心。想想看,如果我们的中央领导习主席没有夺得民心的话……祖国是否繁荣富强?往前推如果习主席没有夺得民心,他是否可以胜任中央主席?民心问题很重要,再把比喻拉小。如果你是个哥哥(或姐姐)没有夺得你弟弟(或妹妹)的民心(信任)。你给他(或她)的`糖果他是否会要?这些都再次反应了刚刚说的问题:民心问题很重要!
杨志失败在于民心,民心相当于信任。没有取得旁边人的信任。哪怕是小偷来的晚上你路过,被抓小偷的邻居看到。也会被请到警察局“喝茶。”虽然你是清白的!
初次见到这个马蜂窝我觉得十分恶心,不之不觉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越看越觉的不顺眼,决心与马蜂“决一死战”。我赶忙将全身武装起来。向你们介绍一下:我头戴头盔,身穿战袍——雨衣,脚穿战靴——雨鞋,手拿“金箍棒”。
走近蜂窝旁,我将手中的“金箍棒”一挥击中蜂窝要害,我心中暗暗自喜:蜂儿们可能还不知出了什么事就被我打落了“悬崖”了,哈哈!可是出乎易料的.事情发生了,那些马蜂见我把它们的家给端了,纷纷找我来报仇。还好我未卜先知早以设下埋伏了——烟熏。我急忙跑到了一边去看着一只只马蜂落入了地板的怀抱——昏死过去。看着我的计划逐渐走向成功我心里洋洋得意。
不一会儿整个阳台上对满了昏死过去的马蜂,我担心这些马蜂会再次醒来去重建“家园”。于是我拿出早以准备好的***虫剂往马蜂身上一喷,终于搞定了!过了一会儿我拿出畚斗、扫把来清理“现场”。
就这样马蜂被我一网打进了,我高兴的一蹦三尺。
老王是出了名的吝啬鬼,又喜欢占人便宜。这天,他在附近商场闲逛,突然发现地上有枚硬币,捡起来一看,乖乖,居然和自己珍藏已久的硬币是同一个年份。
当老王暗暗窃喜,不加思索的正要把硬币放进内衣口袋里时,一个中年妇女急匆匆的跑来,自称是她遗失的硬币。
老王当时就急了,暗道:到手的鸭子哪有让它飞走的道理,就不客气的说道:“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你有什么证据?这明明是我刚刚弄丢的,怎么成你的啦?少瞎掺和,该干嘛干嘛去。”
那妇女一听这话,也来了气,你一言,我一语,便争吵起来,虽然那妇女正确指出了该硬币的年份,算是个有力的证据。不过,老王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只道是巧合而已。
双方各执一词,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吸引了无数顾客驻足观看。见此该妇女灵机一动,动情的说:“大哥,这枚稀有的'硬币价值多少,我不在乎,只是,它承载了我对亡夫所有的回忆,是他留给我的唯一念想。拜托你把它还给我,好吗?”
寥寥几句话,言辞之恳切,可谓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也许是她对爱的执着引起了共鸣,开始有顾客纷纷斥责老王的胡搅蛮缠,不通情理。
但是,老王仍然死死攥着硬币,不为所动。一个决不退让,一个咄咄逼人,就这样,双方争执不休,愈演愈烈。终于,惊动了商场的管理高层。待高层了解情况后,一致决定没收该枚硬币,以平息由它而引起的***动,且不容置疑。
老王如斗败的公鸡,蔫了下来,该妇女也黯然离去,拥挤的人群也渐渐散开,徒留老王一个人在原地大呼可惜。稍后,就在老王准备拿出自己珍藏的硬币聊以安慰时,却发现自己的内衣口袋不知何时破了个大洞,而硬币却不翼而飞。
老王当即就傻眼了,欲哭无泪,暗道:坏了,莫非。。。
“那枚硬币真的是我的。”偌大的商场里不断传来了老王如杜鹃啼血般的声音,经久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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