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风月为益友,诗书是良师,”是啊,博览群书能使人智增百倍,生活中如果缺少了书,就变得枯燥乏味。因此,读书是必不可少的。
受爸爸妈妈的影响,我从小就爱沂书。记得5岁以前,我还不识字,就听妈妈讲书上的故事,我觉得非常有趣。当时,我就想:要是自己也能看书上的故事,把它讲给妈妈听该多好啊!于是,能识字、会看故事书成了我内心的最大愿望,每次,只要看到大人们在看书,我也会捧着一本儿歌书,装模作样地逐个指着字,高声朗读早已背得滚瓜烂熟的儿歌,功夫不负有心人,慢慢地,我竟在不自觉中认识了很多字,真的一个人能念陌生的儿歌,看较短的故事了。拼次看完,我总要晰睁呀呀地读给妈妈听,然后仰起幼稚的小脸,等待着表扬……内心的激动可想而知。
10岁时,我就已经能看《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名著原本了,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非卧龙先生——诸葛亮莫属了。他上知天文、下识地理,能让天地飞沙走石,能让山河自动让路。但孔明先生的这一切,我总觉得也得益于他博览群书。因此,对他的崇拜化作了我读书的不竭动力。
如果说,以前我看书纯粹是为了“好看”“有劲”,那么,现在己读小学六年级的我则真正了“开卷有益”。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进行一次画画猜歇后语的比赛。刚开始,妈妈一路领先,我净输,可到了最后,我竟然利用从课外书上看到的“死诸葛吓走活司马——生不如死”这个歇后语把妈妈难倒了,为了这,我还得意了好儿天呢!
还有一次,语文课上教《长征》一文,同学们提问“五岭”是什么意思?红军为什么要进行长征?我一听,嘿,刚看过的魏巍写的《地球的红飘带》上不都写着吗?于是我站起来,带着激动和些徽的自豪解答了同学们的疑问。听着大家的啧啧称赞,望着老师那充满赞许的眼神,那一刻,内心涨涌着一种对优秀课外读物的无比亲昵与感激之情。
如今,尝到课外阅读甜头的我,更是和好书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我长大后还想当一个文学家呢!
读了九年的书,了解了经典名著的魅力,感受了流行作品的风采。经典名著与流行作品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中学生在学习的过程当中,不妨让二者亲密接触,以促进我们的学习。
根据班级同学的读书爱好来判断,大约有40%的人喜欢阅读经典名著。这部分人认为经典名著不同于一般文学作品,它们好像是军事上的制高点,只要占领它,阅读其他各类文学作品时,都会有“一览众山小”的感觉。所以整天手不释“经典”,开口闭口皆“经典”。大约有60%的同学喜欢流行作品。他们认为现代流行作品没有经典那样晦涩难懂,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符合当代人的思想感情。现代流行作品中也不乏优秀之作,为什么一定要读经典名著呢?太浪费时间了!
我想对那些喜欢流行作品的同学说:经典名著是古今中外文化的精华,如中国的四大名著,外国的《伊索语言》、《荷马史诗》、《源氏物语》等。经典名著都是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写照,语言典雅、质朴、深邃而富于哲理,可以让我们感悟出许多做人的道理。阅读经典名著,可以更好地吸取世界的、祖国的文化精髓,帮助我们了解历史、认识世界,同时丰富我们的语言仓库。一句话,阅读经典名著会让我们受益匪浅。
我想对那些喜欢古典名著的同学说:近现代作家创作出了许多优秀的流行作品,如张晓风、刘心武、宗璞、沈从文等当代作家,他们的作品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流行文化。这些作品,针对今天的时代,或褒扬良好的社会风尚,或批判社会上的丑恶现象,或记述感人的人间故事,或启迪世人崇尚正义……作品的语言通俗易懂,读起来轻松省力,根本不用“一只手捧作品,一只手捧字典”,理解吸收迅速,读起来兴趣盎然。还是一句话,阅读流行作品会让我们受益匪浅。
既然如此,我们在选择阅读对象时,最好让经典与流行“亲密接触”:在阅读其中一类作品时,把另一类作品作为必要的客观的有益的补充。这样,就能够把古今中外的文化精华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就可以更好地提升我们的语文及文学素养;这样,更有利于我们成为建设未来的优秀人才。
在“阅读经典,收获未来”活动中,我读的是《魔法图书馆》。这是一部侦探小说,内容丰富,语言直白,是鬼马星先生的作品,我非常喜爱。
故事的主人公是贝乐和历晓天。书中主要讲了旭日中学的旧图书馆是一个禁地,可是,有天晚上,历晓天亲眼目睹了有人进入了旧图书馆,后来历晓天与这个男孩成了朋友,知道男孩叫贝乐,聪明勇敢善良机灵,是为了寻找六年前失踪的父母才冒险闯入旧图书馆的。于是朋友互帮互助,经过警察的追捕,以及亲人的帮助,最后成功进入旧图书馆,认识了小姑娘楚宁和“老太太”,并听“老太太”说,贝乐的父母吧“老太太”家财产都偷光了,跑率,不信你们乘电梯下去看看?(老式电梯,必须一个人在上面摁按钮才能上升下降于是贝乐先乘电梯下去,然后历晓天、楚宁被这个男扮女六年的老爷爷——楚杰扔了下去,发现里面有三具尸体,分别是楚杰的老婆、 贝乐的爸妈,突然老爷爷走了并点起了火,在最危急的时候,贝乐想起了五叔发明的小口琴——跟踪器,拿出来并呼叫五叔,马上五叔就赶来了,救了三个孩子,扑灭了大火,并关押了楚杰。
《魔法图书馆》中我最喜欢的是讲五叔小发明的那一段,他的发明许许多多,数不尽数。有的是用普通的衣服后面按上飞行器,拨动按钮,你可以自由飞行下降;有的是用光的折射把人隐身;有的是用网络设置出电子探测仪,有人来的话会闪着红光……这些使我眼前一亮,非常感兴趣,
《魔法图书馆》让我品尝了阅读上的一顿大餐,我很喜欢。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读过《童年》的人都了解,它反映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印。
童年是每个人漫漫人生的开端,儿童的心灵、思想是天真无邪的。平常的人和事物都会影响到儿童。如果受到了好的影响,那么会使人一生受用。反之,则会让人丧失目标、困惑迷惘。这就好像一个人做某一件事情,如果连开头都把握不好,那么后面又怎会很好地继续下去呢?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到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假如有两张CD摆在你面前,一张是周杰伦的最新专辑《十一月的肖邦》,一张是波兰音乐家肖邦的经典钢琴曲,你会选哪一张?假如有两本书摆在你面前,一本是“80后”人气作家郭敬明的《岛》,一本是砖头厚的大部头《红楼梦》,你会选择看哪一本?
流行与经典好像从来都是格格不入的。流行是个精力旺盛的小伙子,爆炸式的头发被染得五颜六色,松松垮垮的牛仔裤上千疮百孔。永远都是一张没有表情的脸,美其名曰“酷”;经典则正相反。这位端庄娴雅的贵妇人身着精致华丽的衣裙,仔细斟酌每个句子的语法、用词,以免出言不逊。你总能从她看似平常的话语里体味出无限深意。
巴金老人说,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众生喧哗的时代。不是吗?各种光怪陆离、纷繁芜杂的流行元素像潮水一样泛滥在我们周围,简直无孔不入。打开电视,是周杰伦在开个人演唱会;拿起报纸,上面说今年冬季流行羽绒服加格子裙;进了书店,在赛车道上拼***了几年的韩寒又折腾出一股“韩流”……对于这些,我们早已见怪不怪了。流行这东西,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来时是轰轰烈烈,众人瞩目,到头来只泛了几个苍白的浪花,无法在历史的沙滩上留下深刻的痕迹。
经典则不一样。一代又一代的人们用锤子对它们进行叩诊,逐一审查和扬弃。时间之筛淘去了掩人耳目的泥沙和尘垢,留下的便是这些璀璨夺目的宝石,在历史的沙滩上熠熠夺目,影响并将继续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人。比起流行的五颜六色,经典更像一张泛黄的老照片,岁月的涤洗洗不掉其经久不衰的魅力。
这么说来,难怪会有人对充斥书店的“快餐文学”不屑一顾,对前不久媒体大炒特炒的“超级女声”嗤之以鼻了。但这样的做法,就我看来,不仅是极片面的,还是极不明智的。流行就是浮华的代名词吗?看样子不是这样。美国小说史上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飘》在当时就是一部名副其实的畅销小说。人们对它的喜爱绝不亚于当今人们对《达芬奇密码》的追捧。《飘》曾作为一部畅销小说并不妨碍其经典地位。同样,红极一时的“甲壳虫”乐队不是也由“流行”渐渐蜕变升华为“经典”了吗?由此可见,流行与经典其实并不冲突。一个时代的流行元素可以反映这个时代的特色,而其中历经甄选的部分则作为浓缩后的精华,上升到“经典”的地位。
感受流行风,把握住时代的脉搏,生活自然便会多姿多彩;重温经典,聆听久经岁月淘洗后的永恒之音,灵魂才能保持明净。周杰伦的“夜曲”与肖邦的“夜曲”各有千秋,郭敬明的《岛》和曹雪芹的《红楼梦》都看看又何妨?流行与经典都是构成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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