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本书,令我很感动。少年摩摩是一个偷窃、召妓的男孩,但他在认识伊博罕先生后,竟完全的改变了!!他在伊博罕先生的照顾下,感觉到了温暖,还与伊博罕先生进行了一趟改变一生的旅行。我觉得伊博罕先生真厉害,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还是坚持着要以快乐、开心的心情活下去,直到最后一秒钟......。就是这个地方,让我几乎快掉下眼泪了!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人的生命可以是坚强的,所以我们更应该好好努力,不应该被一点点挫折就被击败了,跌倒了,要赶快站起来,面向阳光,继续前进。人是有无限可能的!
1、他穿着白衬衫,外头在套上一件灰色的工作罩袍,硬梆梆的'两撇小胡须下方是象牙色的牙齿,而他开心果形状的绿褐色双,要比他添染上智慧斑点的褐色皮肤来的明亮多了。
2、太阳隐没在群山之间,天空变成紫色。
3、让我一个人独自待在冰冷、黑暗、没有感情的公寓里。
4、这些会令人想起过去的家具,那并不是一段美好的过去,而是一段老旧的回忆,就像一支会发出过时老人味的粗麻布扫把。
5、她让我想到隔壁邻居的母猫,一只漂亮的小母猫──喜欢跑到阳台,在阳光下伸懒腰,生活、呼吸、眨眨眼睛彷佛就只为了引起别人的赞叹。
看完这本书,令我很感动。少年摩摩是一个偷窃、召妓的男孩,但他在认识伊博罕先生后,竟完全的改变了!!他在伊博罕先生的照顾下,感觉到了温暖,还与伊博罕先生进行了一趟改变一生的旅行。我觉得伊博罕先生真厉害,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还是坚持着要以快乐、开心的心情活下去,直到最后一秒钟……就是这个地方,让我几乎快掉下眼泪了!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人的生命可以是坚强的,所以我们更应该好好努力,不应该被一点点挫折就被击败了,跌倒了,要赶快站起来,面向阳光,继续前进。人是有无限可能的!
------Eachmemory,withaflavourofpain,Iamwillingtoputyoudeepinmyarms。
第二天,阳光同过A军巨大的落地窗,在地上洒下一片金灿灿的阳光。阳光轻轻的落在叶冰瑶的身上,高雅的金黄发丝营造着不属于常人的孤独
葳斯基穿着军装,悄然来到了女孩的面前
一阵微风轻轻拂过,吹扶着两个人的发丝,额前的碎发轻轻扫着眼睛。一种微妙的感情在葳斯基的心中慢慢地萌发。双侠渐渐发烫。
真的,好美
淡然,回首。瑶瑶看着葳斯基的表情,露出了好看的的笑靥。
葳斯基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表情,转身,向办公室走去。素色的披风在身后飘飞。
叶下士,别忘给我准备咖啡了。又是冷冷的'语气。
叶冰瑶扑哧一声笑了,轻轻的将手捂在了嘴上。
真实一个可爱的恶魔上将呢。
叶冰瑶轻轻的卷着自己的头发,走进了茶房间。忽然感觉有以上手在轻轻拍打着自己的头发,暖暖的,带着哥哥的味道。
瑶瑶端着杯子,抬头,迎上了一双暖红色的眼眸。
瑶瑶,又为葳冲咖啡了,最近想出的怎么样?
瑶瑶不经意见向上勾了勾嘴角,答道:就那样吧。对了,离博士来这里,有神莫重要的事情吗?
离很敏锐的捕捉到了瑶瑶刚才的表情,会心的笑了:哦,已经找葳谈过的,大概是计划哪一类的吧。那我先走了。离说着,箱向瑶瑶摇了摇手。
瑶瑶一手端着咖啡,看着离博士消失在电梯之中。
离博士在电梯中微微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喃喃道。
瑶瑶,时空穿梭器已经晚成了,但是。
丁的一声将离博士从沉思中唤醒。离博士走下了电梯。
是时候去找季风之隐了
--------当一切都还没有结束的时候,什么都是谜。
-------Wheneverythingisnottheend,whatisthemystery
暑假,我读了羽毛球世界冠军林丹的书——《直到世界尽头》。我受益匪浅,从中懂得:从平凡到伟大,需要的是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
林丹十三岁进入八一队——军校,既受军训,也练羽毛球。后来他被选拔进国青队,可是没有拿到好名次,又回到八一队。在这几年里他极其刻苦的训练,最终进入国家队。然而2004年奥运会,林丹在小组赛就惨遭淘汰。“2008年的我,不得不为奥运金牌置之死地而后生。那些日子,我练得十分投入。”林丹凭借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终于拿到奥运金牌。读到这里,我才明白:金牌的获得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它是用汗水和辛劳换来的。
今年暑假高温异常,下午的羽毛球馆像一个大蒸炉,刚打几个球就已汗流浃背,连坐着吹风扇,头上都冒汗。于是我一门心思想偷懒:有时躺到椅子上休息,有时以上厕所为借口溜出去透透气,有时跑到旁边喝水。教练批评我不刻苦,我却觉得训练太辛苦,教练太严格!晚上躺在床上,我想:怎么不让我们在家吹空调、吃冰棒?多好啊!终于放了两天假,假期结束后我赖在沙发上,是爸爸把我拽起来拖着走的。结果近期代表湘潭参加省比赛止步八强。赛后反思,就是因为我怕苦怕累,才会失败。不过林丹告诉我,失败不要紧,只要不怕苦不怕累,就能从失败走向成功。我热爱打羽毛球,以后我要刻苦训练,像林丹一样战胜困难。
感谢你——《直到世界尽头》,是你教会了我:勤奋刻苦是成功的秘诀。
1.他穿着白衬衫,外头在套上一件灰色的工作罩袍,硬梆梆的两撇小胡须下方是象牙色的牙齿,而他开心果形状的绿褐色双,要比他添染上智慧斑点的褐色皮肤来的明亮多了。
2.太阳隐没在群山之间,天空变成紫色。
3.让我一个人独自待在冰冷、黑暗、没有感情的公寓里。
4.这些会令人想起过去的家具,那并不是一段美好的过去,而是一段老旧的'回忆,就像一支会发出过时老人味的粗麻布扫把。
5.她让我想到隔壁邻居的母猫,一只漂亮的小母猫──喜欢跑到阳台,在阳光下伸懒腰,生活、呼吸、眨眨眼睛彷佛就只为了引起别人的赞叹。
6.我看到我的父亲孤单地坐在沙发椅上,就着落地立灯的圆形光线读书,落地灯的灯光就像是他书页上另一抹熏黄的意识思想。
故事里的女主角是一个图书管理员,整日和书打交道,而她本人更是涉猎大量的阅读,精通各国语言甚至盲语。在电影里的设定中,她是一个永远活在27岁不会变老的女人,而在百年岁月的流逝中,唯有图书馆让她安心,因为只有在这里,她看得到她的历史,看得到自己曾经存在的痕迹,看得到整个时代的变迁。当一切都在变化时,图书馆仿佛永恒。
而在另一部关于“时光”的电影里,《时光旅行者的'妻子》长大后第一次遇见自己来自未来的丈夫,也是在图书馆里。女主角瑞秋麦克亚当斯一脸惊喜地与男人相认,她从六岁起就知道她会嫁给他,此时图书馆仿佛圣洁的教堂,见证着她一生唯一的爱恋。
在片中,男主角亨利随时随地都会消失,他像秋千一样,在女主角的生活中荡来荡去,然而当一生将近,她还记得他临终的遗言,他说:“我爱你,永永远远。时间没什么了不起。”
原来,能打败时间的,唯有爱。
众所周知的《蒂凡尼的早餐》,男主角唯一一次表明心迹就是在图书馆里。他们手拉手在早晨的第五大道散步,去蒂凡尼定制戒指,到超市里偷面具重回童年……爱情仿佛很远,又仿佛很近。
赫本扮演的一心想要富有的贫穷女子,最终放弃了挤入上流社会的伪装面具,终于不再在蒂凡尼玻璃窗外彷徨徘徊。也许她心该归属的地方,并不在蒂凡尼,而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在那里,第一次有人真心说爱她,她也终于明白,“人们相爱,互相属于对方,这是真正获得快乐的唯一机会。”
电影里的图书馆正是纽约公立图书馆,而看过它的全景的模样,也许真的会让人生出对爱情的神圣和憧憬来。
在电影《***都市》里,卡莉终于要和“大人物”结婚了,而一生读书、爱书、写书的她决定在图书馆里举行婚礼,也就是纽约公立图书馆。虽然片中他们还有婚礼一劫,没能成行,但电影作为全球女性观众的生活风向标,立刻掀起一阵在图书馆里的风潮。
在散发着木质香味的书架间说出“我愿意”,在历经时代过滤的书海间牵起爱人的手,让书中大大小小的人物一起见证一段爱情的美好和忠贞,也许图书馆比教堂更温暖和浪漫,也更有说服力。如果爱情有其归属的地方,那它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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