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节目第一位出场的朗读者是濮存昕,他是中国话剧和电影演员。我喜爱他的话剧及影视扮相,他是我心目中颜值比较高的男神偶像。然而,好久不见,他今天的外貌形象着实令我吓了一跳,头发花白,一脸的大胡须,昔日帅气、儒雅、睿智的他哪里去了?
唉,先不关心这个了。回头百度一下电脑,看看他是不是因为某一个角色而蓄意留的胡须。
听听他的朗读吧!老舍先生的散文《宗月大师》,他读这个散文是来告白命运中给他人生带来转折的荣医生,是他让濮存昕从“濮瘸子”转变过为正常人的。他的朗读依然那么有魅力,声音充满磁性,情感充沛丰富。作为他粉丝的我,听着他低沉而饱含感情地朗读,再联想到他苍老的外形,我不由得心酸至极,热泪盈眶,竟然有点想哭的感觉。岁月真的是一把无情的***猪刀!
02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节目里安排了一对夫妻撩动心弦的遇见,让人非常的感动。先听听老夫老妻的谈话:“我们俩一直在谈恋爱,二十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延续着一个游戏,就是相互给对方写一些文字啊,或者写一首小打油诗啊.,他是一个很浪漫的男人。所以,我觉得我就是一个特别幸福的小女人.....”,“她是我心中永远的梦中情人”!
他们朗诵的是《朱生豪的情书》。两个人,一段文字,一场难以言说的相遇!听着志趣相投、相亲相爱的周小林、殷杰夫妇的朗诵,想着那片金色的鲜花山谷、那温柔的语言、那美妙的情诗、那永恒的爱情......真的是令人嫉妒羡慕恨......
恨不得去偷一个那样的灵魂伴侣,每天睁开眼睛都会有一篇写给自己的情真意切的情书,然后再浓情厚意地读给自己。如此美妙、诗一般的神仙生活谁不想拥有?
“我遇见了你,就像找到了我真的自己”。“相爱一生,还是太短”。
03
许渊冲,一位96岁的老先生,北京大学教授,翻译家。从事文学翻译长达六十余年,译作涵盖中、英、法等语种,翻译集中在中国古诗英译,形成韵体译诗的方法与理论,被誉为"诗译英法唯一人" 。
老人的出现,令在场观众肃然起敬,不约而同的起立鼓掌。他讲述自己当年为了追求女同学,而去翻译林薇因写给徐志摩的.情诗时,老泪瞬间纵横。那一刻,我真为他的痴情和怀旧而撼动。他一个百岁之人,谈起当年的爱情故事,依然有一颗激情澎湃,永远年轻的心。
对待爱情,他能够如此,对待工作,他更是执着无比。许老已于10多年前,就被诊断出直肠癌,且已为中外文化传输做出过杰出贡献,单论高寿,也理应该安享晚年。然而,他至今每天依然坚持工作到凌晨3、4点钟,他并且开朗乐观、风趣幽默地说:
“我要每天偷出夜晚的几个小时时间,去补充白天该做的工作,该学的习。”
他那种活到老、学到老,永远用年轻人的心态努力工作的可贵精神,感动了观众,感动了我。
04
节目中,还有来自商界的大亨柳传志总裁,朗读了自己给儿子柳林结婚典礼上的致辞《致儿子的信》,言辞中那浓浓的父爱很让人感染,独到的“柳式家训”备让人称赞!还有来自援外的妇产科医生、世界小姐张梓琳等等的朗读都富有超强的爱之吸引力。
他们每一位朗读者都用真情在读、用真心在与观众交流,他们的感人故事都来自于生活中,来自于自己的亲身经历!
今晚,又一次遇见了最美的董卿,遇见了董卿唯美的人生作品!
喜欢董卿,喜欢董卿的《朗读者》。请走起!请走起!请走起!重要的话一定要说三遍。
暑假,妈妈说要带我去广东玩,我可高兴了,因为那是个有山有水的地方,山可是我的家乡没有的呀!
一来到广东,我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一座座连绵起伏的大山,它可真高大呀!在我眼中,这一座座大山就像巨人一样高,直入云霄,好像站上去就可以摸到洁白的云朵了!么么见我那么喜欢大山,便对我说:“明天我们一起去爬山吧!”
往山上爬,你会看见许多美丽的景色:花儿五彩斑斓,有红的、黄的、紫的`……还有许多种叫不出颜色的小花,有游人走过去,会忍不住称赞:“这里的景色真美呀!”
夏天,大山里的气侯不像外面这么炎热,冬天不像外面那么冷,可以称为“冬暧夏凉”。也就是这样的特殊气侯,让这里的小草都长得非常茂盛,给大山增加了几分绿色,让大山变得生机勃勃。
大树们也不甘示弱,你看一颗颗大树伸出了它的双臂,好像在欢迎我们的到来呢!不过它可不只是在欢迎我们的到来哦,它还有几位特殊的客人,那就是小鸟,你听那歌声真是动人啊!
我一边爬山一边倾听鸟的叫声,这时我看见一涓涓清泉从山上流入来,叮叮冬冬的,就像在演奏一曲动人的歌。泉水是那样清澈透明,清得可以看见水中的落叶和石头,还有许多当地人在那接泉水喝,我也忍不住喝了一口,啊!泉水真甜。大树的影子倒映在泉水中,把泉水变得碧绿,绿得就像一块无瑕的大翡翠。
啊!大山里的景色真美啊!我爱这美丽的大山。
春天,树木抽出新的枝条,长出了嫩绿的叶子,你看,柳树的叶子绿的多么新鲜,看着非常舒服,弯弯的叶子像姑娘的眉毛,一阵风拂来,柳树轻轻飘动,就像女孩子的头发一样垂下来,那么自然。在道路两旁,迎春花、杏花、桃花遍地都是,她们正在欢迎春天呢。这时候,冰雪已经融化,河流已经解冻,到处都是春天的气息,到处都是春天的影子,整个大地变的春意盎然,生机勃勃。
夏天,树木茂盛,到处长满了绿色的叶子;花朵各种各样,有火红的、赤紫的、淡黄的、浅蓝的……真是美不胜收;小河哗啦啦地流淌着,仿佛唱起了欢快的歌;虽然夏天这么热,人们哗哗地流汗,但在原山森林公园里,人们的心是清爽的。
秋天,树叶变黄了,树叶像黄蝶一样飘落下来;几棵果树成熟了,成了为人们免费贡献果实的地方;河流清澈见底,时不时地荡起一阵阵波纹;小草变成了黄色,像给大地铺上了一层金色的地毯;大雁摆成了“人”字形,一会儿又排成“之”字形,正往南方飞呢!
冬天,下雪了,公园里银装素裹,树上、草地上、路上……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雪娃娃开心地笑着,他为自己打扮的世界高兴呢!冬爷爷到处乱跑,留下一串串足迹;风婆婆“呼呼”地刮着西北风,路上的行人不得不穿厚一点,但这时的.松树还是苍翠欲滴,像一个个战士一样挺拔,一样坚强;小动物们都冬眠了,森林里非常安静,不再有鸟叫,不再有虫鸣;河水也上冻了,也听不到有哗啦啦的歌声了,河面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就像一面明亮的大镜子,河面上光滑无比,要是你站上去滑冰,准会摔个大跟头。我知道了,原山森林公园冬天的美景是用心去仔细发现的。
原山森林公园是个美丽的地方,是四季使者把她打扮的更加美丽。
一张照片,记载着一个故事;一张照片,讲述了一段经历;一张照片,勾起了一份回忆;一张照片,饱含了一份情感。就是这样一张体形小而意义深远的照片,普通而又不寻常的照片,是多么值得我去收藏。
我最喜欢的照片,是二零零一年正月初一时,在我的新家三楼客厅拍下的。照片上清晰地看见,我和堂哥、堂姐、爷爷奶奶这祖孙五人坐在沙发上的合照,我的手里还拿着一个从面前桌上的盘子里挑出的大苹果。每逢从相册里翻出这张照片时,照片背后的故事,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那是我两岁时的正月初一,爷爷奶奶带着堂哥、堂姐、叔叔、婶婶到我家作客。在闲聊的过程中,爸爸让我和爷爷奶奶、堂哥堂姐祖孙五人合影留念。知道了我坐的位置后,我急忙找理由,让爸爸先和我上四楼。
上到四楼,爸爸问我要干什么。我把心里话说岀来:“为什么我不是坐中间?”“因为堂姐是你们三个小朋友中最大的,而且你和堂哥都是爷爷奶奶的孙子,当然要在爷爷奶奶旁边。”爸爸答道。“可是奶奶已经这么老了,要是让别人看到会不会笑话我的?”“你这样想就错了,”爸爸接着又语重心长地教导我,“别人怎么会笑话你呢?奶奶虽然年纪大了,但是她为了我们这个家,经历了几十年的艰辛,才有今天的幸福。我们作为晚辈的应当孝敬和爱戴她才对。没有奶奶,就没有爸爸,没有爸爸,就没有你呀!”我恍然大悟,认识到刚才自己出现的错误。如果让别人在照片中看到我坐在奶奶旁边,不但不会取笑我,反而会认为我是一个孝敬长辈、富有爱心的好孩子呢!
我高兴地回到三楼客厅,轻快地走到我拍照所坐的位置上,满怀敬意地拿了一个大苹果,递给奶奶。奶奶微微一笑,把苹果递还给我,慈祥地说:“奶奶年迈了,牙齿不中用了,乖孙的心意奶奶心领了,还是你吃吧!”这时爸爸喊道:“大家看我这里来!”我手里拿着奶奶留给我的苹果,凝望着镜头。只听得“咔嚓”的一声,这一美好的瞬间永远地留在了照相机里。晒出相片后,我又拿去过塑,收藏在相册里。
一张照片,里面有着一个这样的故事;一张照片,令我的思绪飞回到十年前;一张照片,给我一次爱的教育。就是这样的一张既平凡又不平凡的照片,它教会了我要学会尊敬和爱戴长辈。这样,才会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让我们的家庭更幸福,让我们的社会更和谐。
今天,我不经意间翻了一下相册,突然,一张照片进入了我的视线:再那个照片上,有一个穿裙子的小姑娘,在种什么东西,小女孩脸上洋溢着欢乐的笑容。忽然,我的脑海里掠过了一个清晰的记忆。哦!原来是小时侯种糖的事,一直到现在,对那件事我仍然还记忆忧新!
我闭上眼睛,时光仿佛回到了十年前。
小时侯在老家时,妈妈经常会栽种一些花,我就天天跟在妈妈后面。妈妈栽花,我就栽花;妈妈浇水,我就浇水。时间长了,耳濡目染的,我栽花的动作学的有模有样的。我一边栽花,一边想着另外一件事。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找了一个阳光充足、土壤肥沃的好地方,把我最爱吃的糖果种了下去,天天盼着它长出又大又茂盛的糖果树来。可是,过了好长时间以后,妈妈的花已经结出了饱满的果实,我的糖果树却连芽也没发。我去问妈妈,妈妈笑着说:“傻孩子,只有植物才能发芽,糖果是发不了芽的!”
虽然,我的愿望破灭了,但我仍不以为然,还是该怎么玩,就怎么玩,心里没有一丝失落感,也不会有烦恼。
我睁开了眼睛,时光又回到了现在。
当时的我是多么愚蠢啊!但小时候的故事给了我许许多多的快乐!
我的心里有些失落,失落的是我长大了;失落的是我不能再过那无忧无虑的生活了;失落的是我的童年一去不还了。
虽然,童年已经过去了,但是,我依然可以从那些照片上的.一个微笑,一个眼神,找回我童年的感觉。
我合上相册,好像又找回了我童年的影子,童年仿佛重临于我的心头!
这条巷子是我回家的必经之路,而我则就是住在这深巷中的人家。这条破旧的巷子乍一看还是挺古香古色的,虽然有人居住但却仍然掩盖不了它本身所带给人们的蛮荒与荒芜,我在这住了几年,竟然连它的名字都闻所未闻。住在这里的人少,先前也没怎么样,但后来巷子因为常年的废弃而变得杂乱不堪,垃圾废品也更是随地可见,每每经过这里都得捏着鼻子走过,路面散发出的阵阵恶臭令人唾弃。
某次回家经过巷子的时候,我顺手将放在兜里没吃完的面包丢弃在路面上,刚好被住在家对面的邻居撞见了。没事,反正就是一破巷了,又不止我扔过垃圾,扔了也不能拿我怎样,我心中嘟囔着。
“这巷子是我的家,也是你的家,是我们共同的家。姑娘,你怎么能破坏它让它更加不堪与丑恶?”这位邻居是位年近花甲的老伯,岁月在他脸上划下了皱纹,刻下了烙印。他似乎是最近才搬来住的,平常很少出门,今天居然这么不巧地被逮了个正着。
“我……我不过就是随手一扔罢了。”被人批评心里自然不好受,虽然深 知自己是错误的一方,但嘴上却固执地为自己辩解着。“我人老咯,姑娘啊,听我一句劝,别人错了不要去学,要做好自己,别被周围影响了。”他缓缓说道,我木纳地点了点头,顾不急什么便仓皇而逃了。转身奔跑的瞬间,我望见了那位有些艰难地弯下了腰,捡拾起地上残乱的垃圾,缓缓地丢进了“年岁已久”的垃圾桶。
随后的几天,我几乎天天都看见他攥着扫帚、拎着个塑料袋一点点地清扫着巷子,他用微薄的力量尽力地美化这个有些狰狞的古巷。我望着他,眼中似乎闪过了一丝光亮,这线光正在逐渐地放大、延伸、延伸,笼罩住了我的双眼,把我包裹在那温暖的光芒中。我,望见了古巷里的光,那束光就是——他。我学着他的样子笨拙地拈起从树上落下的枫叶,那些枫叶复古而猩红;我拾起行人丢弃的.垃圾,那些垃圾触目而狰狞;我扫着物件的残骸,那些残骸胆战而心惊。
渐渐地,巷子的环境相对来说改善了些,乱扔垃圾的人也少了,偶尔经过的年幼的孩童不懂事所丢弃的垃圾也会有人下意识地捡起。来这个巷子里的人多了起来,纵使在严寒得让人颤栗的冬季夜晚也有人绕过来散散步。这个巷子里有人会发光,他让所有经过这的人都不由自主地反省,用温暖的光照耀着他们,在刺骨的带给人丝丝暖意,由心感动,由心倾诉。
在这条旧巷里,有人发光暖心,有人万有引力,有人真挚淳朴。他会发光,他是这条巷子里那微弱的永远守护着的光亮。这光,不会熄灭,将会有无数新时代的人将这光芒传呈下去,一直传到遥远的寒冷的世界终极。光,它不会轻易被肆虐的风暴吹熄,它不会懦弱怕阻碍,它不会退缩畏惧。因为它是旧巷中诞生的光,在心中的光。
过了几天,餐厅的饭已经吃惯了,不再像以前那样愿意吃餐厅里的饭了,觉得和三姑做的一样了;又过了几天,我又开始想爸爸妈妈了,晚上,偷偷得哭了;过了几天,爸爸妈妈来看我了,我很高兴,可是爸爸妈妈走的.时候,我又开始想家了;又过了几天,我直接不愿意住宿了,连旅游都不愿意去了。
有一天上午,妈妈终于接我回家了,我悄悄的对妈妈说:“我能不能不去旅游了,我跟你到我姥姥家去好吗?”可是,妈妈说:“不行”,让我跟住宿生一起去旅游,还给我买了个大西瓜吃。
我终于知道妈妈为什么让我去旅游了,因为妈妈想练习我的坚强力和勇敢力,还可以使我的身体更有力量,我牢牢地计在心里。
我外出终于回来了,老师还对我说:“你现在刚刚住了十五天,就想妈妈,将来你上大学的时候要住六个月呀!现在你是珠心算里面最好的一个学生,可学习和不太行”
过了一个月,我终于成为我们班日记第二名了,我要成为我们班日记第一名,学习也要第一名,要不然我就不是个男子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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