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最喜欢的人物300字作文(朝花夕拾人物描写300字)

朝花夕拾最喜欢的人物300字作文(朝花夕拾人物描写300字)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2-23 03:20:43
朝花夕拾最喜欢的人物300字作文(朝花夕拾人物描写300字)

朝花夕拾最喜欢的人物300字作文【一】

生活中有很多令我敬佩的人。默默无闻的环卫工人,伟岸、刚毅的军人,日夜坚守岗位的警察,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爸爸……我最敬佩的是平凡又伟大的的妈妈。

妈妈今年四十八岁,中等身材,乌黑的披肩秀发,圆圆的脸蛋,弯弯的眉毛,小小的眼睛透着慈爱的目光,红色的上衣,黑色的裤子显得更加庄重温柔。

妈妈做的都是一些平凡的小事。每天买菜做饭,洗衣服,送我上学接我回家,照顾年迈的外公外婆。更是爸爸的贤内助,家里的大事小事都要妈妈亲自去做。

爸爸经常对着我和哥哥夸赞妈妈说:“***妈非常孝敬老人,这个家妈妈的功劳最大。你爷爷、奶奶在世的时候,***妈就做的非常好,让我在部队当兵期间没有后顾之忧。”

现在外公、外婆又都老了,妈妈一如既往孝敬外公外婆。妈妈是我的好榜样。有一次,妈妈做好了美味可口的饭菜,我见了垂涎欲滴,真想一下子把它吃个精光。但是妈妈却上前阻止,郑重地对我说:“你先不能吃,《弟子规》不是都学了吗?长着先,幼者后,没看到姥爷、姥姥都在吗?孝敬老人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基础。”我听了惭愧的地下了头。

妈妈还非常爱读书学习。常常是忙里偷闲,捧着我的课外阅读书,津津有味的读。像我们小学生一样,拿着笔工工整整地画好词好句。遇到不认识的字就查字典。晚上做作业,我有不会的数学题要问时,妈妈总是认真的看教材书,现学现买,都比我这学习了一遍的学得好。

妈妈孝敬老人的良好品质和一丝不苟的学习态度,值得我学习,让我敬佩。

朝花夕拾最喜欢的人物300字作文【二】

我最敬佩的人不是资产数百亿的马云,不是家喻户晓的苹果手机公司的乔布斯,不是石油大王哈默,也不是创造微软公司的比尔·盖茨,而是我的“书虫”哥哥,因为他有热爱看书、专心致志的好品质。

我的哥哥很高,个子长到了一米八,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给人一看就感觉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出口成章的“香肠”嘴,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他那黝黑发亮的皮肤了,黑到什么程度呢,就像是在碳堆里打了几十个滚儿,又像是刚洗了个墨水澡。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放在他身上真是一点儿也不为过,读书好像是他的必修课。每当我去外婆家吃饭的时候,总是看见哥哥拿着一本砖头般厚的大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一会儿捧腹大笑,活像个财神;一会儿神情严肃,好像在国旗台上宣读誓言;一会儿眉头紧锁,好像吃了生姜一样辣,完全沉浸在书中丰富多彩的世界里。他好像一只书虫,兴高采烈地啃着书本;又像一条鱼儿,在书的海洋中畅游;还像一只鸟儿,在无边无际的天空中自由翱翔。

我说:“哥哥,我们去玩吧!”没想到他头也不抬一下,理也不理我,好像和他无关。我将声音提高了三倍,喊:“哥哥,走吧,我们去玩吧!”他仍然纹丝不动,好像一个木头人,坐在那里稳如泰山。我心中的小火苗终于变成了熊熊大火,使出自己的***手锏:狮吼功。“哥哥——我们去玩吧——!”突然,哥哥像弹簧一样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左手拿着书,喘着粗气,右手拍着胸脯说:“林博洋,你以后可不要那么‘河东狮吼’了,会吓死人的。”我心里嘀咕着:是你自己千呼不应,还怪我‘狮吼’呢!什么书那么好看啊!我走过去拿起书一看,差点儿没晕过去,竟是《物理和化学》。

这就是我的哥哥,一个拥有热爱读书、专心致志好品质的哥哥,怎么样,你喜欢他吗?

朝花夕拾最喜欢的人物300字作文【三】

我最敬佩的人就是我妈妈。别以为我妈妈就是一位大学老师,他的本事可大了。

我最羡慕她的那个大脑。她的大脑犹如电脑一样,什么都可以装进去。其中我最佩服她那数学天赋。每当我学数学时,她总意味深长地说:“在我上中学时几乎每次都是满分,高考只差2分就是满分。高考分数当然是全省数学最高,而且破了以前的纪录,至今仍然保持着纪录。儿子一定不会比我差。”我第一次听到非常惊讶。我想,她是在说大话,为了鼓励我吧。但是,事实使我确信这全都是事实。因为每次我问她问题时,她一看就会说:“这么简单的题你不会做。”然后开始讲解,每一步都问我听懂了没有。如果我听懂了,她的脸上露出了微笑,兴致勃勃地往后讲。倘若我不懂,她便耐心地一次一次地重复讲,直到我听懂为止,讲的条条是道。

妈妈家事、公事两不误,安排得井井有条。她每个学期都给自己制定一个作息时间表。她既是老师,又是学生。除了给学生上课外,她自己还要完成科研论文,整天忙得团团转,但是从来没有耽误过一件事。记得有一次我妈妈的中学老师来武汉玩,当然我们要请客!在东云阁边吃饭边叙旧,直到11时才结束。在回家的路上,妈妈悄悄地对我说:“我还有研究生的论文没有改呢!”我非常惊讶,我对她说:“今天你已经很累了,明天再改吧!。”妈妈生气地说:“这怎么行,今天的事今天必须完成。”深夜我睁开眼睛,模模糊糊地看到妈妈疲惫的身体还在修改论文呢!

我的妈妈真是个慈祥的、勤劳的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好妈妈!

朝花夕拾最喜欢的人物300字作文【四】

她,中等身材,略微有些胖,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上有两条柳叶似的眉毛,高高的鼻梁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长长的头发像瀑布似的,还带着点卷,好像瀑布翻起的浪花,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在她乌黑发亮的头发上突然多了几根银丝,我知道,那是岁月留下的痕迹 。你们猜她是谁,她就是我最敬佩的的妈妈。

我的妈妈非常关心我的学习,有一次,我正在全神贯注地写作业,突然,前面出现了一只拦路虎——一道非常难的题,我绞尽脑汁想了半天也没做出来,我只好硬着头皮去问妈妈,要知道妈妈玩起电脑来,那可是什么也不顾。我心想:妈妈一定不会管我的,哎!我呆呆地望着妈妈出神,妈妈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关掉了电脑,走到我跟前来,问我:你怎么了,是不是遇到难题了?”我点了点头。妈妈坐下来,给我认真地讲解着,可由于题太难了,我根本听不懂,眉头皱成一个大疙瘩,看着我的表情,妈妈关切地问我:“是不是没听懂呢?我再给你讲一遍。'接着,妈妈又耐心地给我分析起题意来。终于,我弄明白了这道题。妈妈这才放下心来。

妈妈不但关心我的学习,还很关心我的健康。有一天半夜,我突然发烧了,妈妈急忙在药柜里给我找药,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她又赶紧拿出手机,给爸爸打电话,让他给我买药。然后她把湿毛巾放在我的额头上,又给我到了一杯水,望着妈妈忙碌的身影,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慢慢地,我睡着了。当我醒来时,妈妈还坐在我的身旁。妈妈每天除了上班,还得给我做饭。洗衣服,又得给我辅导作业,现在,我病了,妈妈又忙得跟机器人似的,跑前跑后地。太辛苦了,想到这儿,我的眼泪又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

这就是我的妈妈,她虽普通,但却有“超人”的力量让我感动。她就像淅淅沥沥的春雨,滋润着我这颗幼苗的心田。

朝花夕拾最喜欢的人物300字作文【五】

一个高大的身影,支撑着整个家,给了我平静舒适的生活。每当我看到他,心里都有一种超级的安全感。我和他也经常吵架,但每次吵完之后都能在五分钟内和好。

记得那次下大雪,他接我放学的路上,北风呼啸着卷起雪花,像一条狂暴的恶龙,释放着怒气,似乎想要吞噬冻的瑟瑟发抖的我们。实在太冷了,他拥住我,用身体为我挡风,还把自己的棉袄脱下穿在我身上。他仿佛是一个能战胜“恶龙”的英雄,只穿着很薄的衣服陪我在雪中行走,雪地上留下他的脚印,每个脚印都诉说着这些英雄事迹。回到家他就被冻感冒了,看着他难受的样子,我的眼睛湿润了……

小区楼道里的灯坏了,大家只能像盲人摸象一样摸索着家门,再历尽千辛万苦才能找到久违的钥匙孔。每天的黑暗让大家很烦,物业千呼万唤也没有给修理。他像一个英雄一样出现了,从物业借来梯子,拿着“原子弹”(灯泡和“武器”(修理工具,爬上梯子去修灯泡。只见他动作娴熟,打开灯的外壳,换上新的灯泡,再装好外壳。顿时,楼道里一片光明,邻居们都投来赞美的目光!他真是给大家送来光明的大英雄!

每天早上,他都会为我和妈妈准备早餐。早上六点就在厨房里叮叮当当地忙碌起来,准时把可口的早餐摆到餐桌上!他不求任何回报,把照顾我当做他的任务。无论天多么冷,无论下雨还是下雪,他都准时接我上学放学,风为他助威,小鸟为他歌唱!当我放学回到家,他都会准备好我爱吃的菜,在我的心中,他是最帅气的英雄!

我最敬佩的人,就是辛苦送我上学,为我做饭,给我舒适生活的人!他就是——我的爸爸!

朝花夕拾最喜欢的人物300字作文【六】

在《水浒传》这么一本讲述江湖好汉、手足情义的书中,正义、武艺高强的女性便成了稀物。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女汉子”仅仅只有三位而已。而我认为真正能配得上“女汉子”这一称号的只有“母夜叉”孙二娘。

梁山好汉中的三位女将可以说结局都并不怎么好。扈三娘红颜薄命,她要忍着***父、***夫之仇,被宋江乱点鸳鸯谱,使其行尸走肉般活着,她的心早已死去。顾大嫂虽然最后走上了经商之路,但施老并未交代她的生死命运,而且在梁山泊默默无闻的淡笔调描写也暗示了她并不出彩的一生。三女中我最欣赏的是孙二娘,在征方腊时的混乱***戮天堂中不慎被杜微的.飞刀取其首级,令不少读者扼腕叹息。可我认为她的命运比扈三娘的“心死”和顾大嫂的“死不了”要强。至少,她是死在了自己选择的征战***戳的道路上。她地壮星替阎王老儿收了这么多的性命,终究还是要“偿还”的吧。

为什么说孙二娘是三女中我最欣赏的一个呢?因为她不会隐忍!虽然一时的隐忍不能算坏事,说不定还能使其大获成功,但一旦隐忍成一种习惯、一种性格,那么这个人会是失败的,譬如逆来顺受的林冲。孙二娘说话做事从来都是一吐为快、干脆利落。太直爽的性格也会有很大的缺点,譬如做事鲁莽的李逵。但孙二娘的性格当中不失精明,而正是这一点精明让她不失谨慎。可惜的是,在长期***戮之中,她丢失了理性与谨慎,失去了谨慎,她就只是一台***人的机器,变得毫无女性之长。而再勇猛也猛不过男人,这时她就要被阎王老儿或说是施老给召回了。

如果说不隐忍、谨慎是她的本性使然,那她的一身义气就给她的个性魅力锦上添花了,即有“男子汉气概”,又不失“女人味”。她和张青因为拜把子兄弟武松的一句话就放弃祖辈家业,落草去了,真是干净利落,这一点也是我欣赏她的原因之一。她行事果断,从不犹豫不决,更不会被各种利益所左右,这是我十分佩服却做不到的地方。而“义气”是什么?义气很概念、很缥缈,很难用语言解释清楚,可是从孙二娘的实际例子就能感受到所谓“义气”的存在:其他好汉上梁山可以用四个字形容——“逼上梁山”,而孙二娘、张青夫妇却是“自上梁山”,是心甘情愿的。当时的武松也从没逼他俩一定要上山为寇,就一句话,“去还是不去”,孙二娘自然是当机立断选择了前者。这种义气,即使作者不点明,相信读者心中一定也感受到了吧。

试着比较一下孙二娘和潘金莲,她们同为行者武松的嫂嫂(一位亲哥哥,一位结拜),两女年纪也相仿,也都有不逊常人的姿色。可两人的作为可以说是云泥之别了。如果说潘金莲是小家碧玉,那孙二娘就是大家闺秀。孙二娘的父亲是江湖老前辈,自

幼将她当作男儿来养,并没有像世俗家庭一样把女子锁进深闺,在那种年代培养出了一位女中豪杰。而潘金莲的父亲也不知为何把金莲指嫁给了武大郎。从某种意义上说,潘金莲从一出场就注定是一个悲剧。孙二娘性格泼辣,讲义气,注重的是精神;而潘金莲与之相反,注重的则是物质。如果潘金莲也像孙二娘一样懂义气为何、精神为何,那也就不会有之后的一系列事故,并成为女性耻辱的代名词了。

先不说孙二娘武艺过人,就她那做的人肉包子配上她那清脆又豪放不羁的话语足以让她成为经典。孙二娘嗜***成性,做人肉包子也只是小试牛刀,在沙场上才有她真正的用武之地。在梁山泊上,孙二娘夫妇二人在西山开着酒店迎宾打探消息,日子过得也十分惬意。然而,宋江招安后,好汉们被迫奔赴沙场,化身***戮机器,也满足了孙二娘的***人***。在战场上,孙二娘的人物个性得到了最大的张扬,但是如烟花般很快由灿烂归为死寂,地壮星陨落了……

孙二娘出现的回目远远不足宋江等人,但给世人的印象却很深。江湖上人称“母夜叉”,也就成了她独特的标识。“夜叉”其实在佛教中是一种能吃人的恶魔。一位女子就像能吃人的恶魔一般,在那个动荡的时代着实很有威慑力,光是名号就这么威风的一个女人在为人处事方面自然是“霸气”的代名词啊!她宛若一株带着尖刺的血色玫瑰,别样的魅力更使整个人物的形象深入人心了。

朝花夕拾最喜欢的人物300字作文【七】

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个最敬佩的人,有的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有的是不畏寒暑的清洁工人,还有的是孜孜不倦教导学子的老师……而我最敬佩的人是《三国演义》里勤奋好学,足智多谋的诸葛亮。

诸葛亮小时候一直跟着隐居在襄阳城南的水镜先生学习兵法。水镜先生家中喂养了一只公鸡,它每日午时都会啼叫三声,就表示下课了。勤奋刻苦的诸葛亮总觉得每天只学了一会儿就下课了,让他觉得听得很不过瘾,于是他想了一个好办法。

第二天,诸葛亮依旧在教室里认真听讲,在公鸡马上就要啼叫时,他悄悄地把口袋里的小米撒在了地上。公鸡因为贪吃,所以没有叫。等到公鸡把他口袋里的小米全部吃完时,水镜先生也多讲了一个多时辰呢。正是因为诸葛亮儿时勤奋好学,长大后他才大有作为。

后来,诸葛亮被刘备招在麾下当军师。有一次,敌人进犯,而众将们全都去驻守边疆了,城内无一将领可以领军。只有刘备、诸葛亮等身无功力的人和一些士兵。正当众人一筹莫展之时,诸葛亮看了看那些强壮的士兵,想出了一个十全十美的妙计。

诸葛亮让城中所有百姓都进屋躲起来,然后命令那些士兵骑着马,拖着大石头满街跑。那些士兵拖着的石头在地上轰隆隆地直响,敌人听见那巨大的响声,早已吓得魂飞魄散,他们以为刘备有千军万马向他们冲来,就灰溜溜地逃走了。这次战役没有费一兵一卒就取得了胜利,刘备不停地夸赞诸葛亮有勇有谋。

诸葛亮的勤奋好学与足智多谋令我敬佩,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个像诸葛亮一样聪明绝顶的人,为国做出贡献。但在这之前,我一定会好好学习,争取早日实现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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