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熟悉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童年

我最熟悉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童年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9-14 19:44:54
我最熟悉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童年

我最熟悉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童年【一】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我最熟悉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童年【二】

在我生活中有许多熟悉的人:亲戚、家人、朋友、同学、邻居。然而我最熟悉的人是我的同桌——余耀。

他今年十岁,个子不高,皮肤黝黑发亮,一头乌黑的短发闪闪发亮,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里,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在学校课间休息时,余耀经常会做一些搞笑的事情、讲一些幽默的故事,把我们逗得哈哈大笑,成了同学们的“开心果”。学习上,乐于助人也是他的一大特点,他在数学方面,学习知识比较连贯、思考问题时思路清晰。我有时弄不清楚的数学难题,总会向他请教。他总是热心为我讲,直到我听懂为止;在语文方面,我学的好一些,他来向我提问,我会把解题的思路交给他。学习中,我们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学习之外,余耀还喜欢练跆拳道。你可别看他小小年纪,练习跆拳道已经有5、6年时间了,他不仅学得认真,而且还肯吃苦耐劳、奋力拼搏,在2013年少年儿童跆拳道“锦标赛”比赛中,获得了第五名的好成绩。记得有一次,我和同学一起去观看他练跆拳道。只听见耳边传来呼喊声,原来是他们在进行热身活动。只见余耀把腿举到齐腰的高度,一伸一缩的准备着。热身运动完毕后,大家都精神抖擞地开始了踢板训练。顿时,场馆里响起一阵阵断断续续敲打声,不一会儿,轮到余耀出场时,只见他两眼放光,气势汹汹,摆弄架势,使劲往一踢腿,动作是那么有力、那么规范,连教练看见了他训练这么认真、刻苦,都还不停地表扬着他。

这就是他,我的同学――余耀,一个热爱学习、乐于助人、热爱运动的男孩。

我最熟悉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童年【三】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简、爱》、《儿童文学》、《哈佛女生刘亦婷》......但其中我最爱的一本书还是《你在为谁读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闲和尚阳,书中介绍了18岁的学生杨略的学习生活。杨略是一名高中生,他常常在想一个问题:自己到底在为谁读书?确实有点说不清楚,认为是在为妈妈和自己读书,这些因素都有.杨略很想成为一个清华高材生,是他孜孜不倦的追求,妈妈更是有这个愿望,所以妈妈每天都给杨略安排了许多的作业,作得杨略喘不过气来,但是为了自己的幻想,他忍受住了,他抓紧每分每秒的时间,努力学习,高考的时候,他没有像别人那样慌慌张张,而是沉着冷静的应战,最终以惊人的成绩考了全校第一,被哈佛大学录取,他在成功的同时说了一句话:我在成功的同时,我要感谢的人是自己,感谢自己的选择,因为是我自己铸就了自己,我为自己的选择而骄傲。

我最喜欢的就是杨略说的那句话,在成功的前提下,可能有失败,不可能在知识的高峰上是一帆风顺的,最重要的是能够面对失败,学会从失败中学到,再加倍努力,在21新世纪时期,人才倍出,要想做到出类拔翠,是很不容易的,天才等于百分之一的天份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只要你努力,就必定会成功。

同学们,努力学习吧!只要付出了,就必定会有收获,金秋已经到来,我们更要干出一番作为吧!

我最熟悉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童年【四】

在我的家里有不少书:漫画类、少儿读物、小说类,还有关于名人故事的书我都有。它们都统一摆放在我的书柜里。虽然我有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小英雄与芭蕾公主》。

《小英雄与芭蕾公主》的作者是杨红樱,这位女作者写过不少书。《笑猫》、《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都是她的杰作。

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截肢的小女孩坐在轮椅上被大家照顾着,还有一个手臂受了伤的小男孩。透过题目和封面,我知道了受了伤的小男孩是小英雄,而截肢的小女孩应该就是芭蕾公主了。他们都是一副急忙要走的样子。这是为什么呢?

它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串串问题要问:受了伤的小男孩要去哪?他为什么受了伤?为什么大家一副急匆匆的样子? 为什么小女孩要坐在轮椅上?我迫不及待地想看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作文原来,马小跳奶奶家所在的望龙山发生了大地震 。马小跳在那里的小伙伴”小非洲“在学校崩塌的时候,舍己救人。小英雄就是他了,他还上了电视、登了报纸呢!

这场大地震不仅让小英雄失去了右手,还让他失去了以前上学的学校。在马小跳的强烈要求下,”小非洲“住进了马小跳的家,还跟马小跳做了同班同学,并且成了同桌。

他们和一个叫夏林果的`中队长帮助了一个热爱跳芭蕾舞,但在地震中失去了一条腿的女孩走出了抑郁阴影,在舞台上实现了芭蕾梦,得到了”芭蕾公主“的称号。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它的封面,喜欢它感人的故事,喜欢它的优美词句。如果你感兴趣,也去读一读,你会有新的发现。

我最熟悉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童年【五】

手中捧的那本书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熟悉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童年【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非洲草原历险记》。它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它的作者是韩国人洪在彻和吴炫。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多利和蒙志在非洲草原上探险的事,既非常好玩又可以给我们带来许多知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草原上如何制造兵器、胳膊和腿骨折了怎么办、在草原上如何取水。我建议多读这种能学到科学知识的书。

我最熟悉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童年【七】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我最熟悉的一本书作文400字童年【八】

我最熟悉的的人就是我的班主任赵秀菊老师。老师已经快四十岁了,她穿着朴素,从来都不穿名牌,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卷发,尤其是她那大大的眼睛,就像一面镜子时时刻刻都能看透我们的心灵,不管我们做错了什么都会被她发现‘老师平时跟每个人谈话的时候,总是面带微笑,语气都那么温柔,嘴角两边还有两个大酒窝。

我觉得特别幸运,因为她既是我的班主任老师又是我的老姨,老姨在家里非常疼爱我,有什么好吃的都想着给我留一份。记得有一次,老姨带我去公园玩,我只顾疯玩,身上被蚊子叮了好几个包,老一一看,赶紧把她的大纱巾给我,回到家赶紧给我抹上药膏,我一看老姨身上却被咬了好多包,我心里真是感动极了。

别看老姨在家那么疼我,可是到了学校,她就变成了严厉的老师。有一次我因为马虎把一道极简单的题做错了,老师把我叫到走廊,很严肃地批评了我一顿,她说:“马虎是学习的最大天敌,不仅仅是学习,做任何事情都马虎不得,这既是一种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学子成果的不尊重。”老师的话我一直牢牢地记在心里,在我的学习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老师还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她的语文课讲得生动有趣,同学们都喜欢听,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她讲的《三个儿子》那一课,老师让同学们分别扮演了课文中的三个儿子,还让同学们点评三个儿子的做法,是同学们在快乐的课堂里,学会了许多知识,也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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