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我听到了一个好消息——妈妈想养一只狗,妈妈问爸爸和我同不同意?不用说,我是万分支持,从小就想养狗的我,现在终于可以好好地体会一下养狗的乐趣了!
第二天一早,正在熟睡的爸爸,被我和妈妈叫了起来,爸爸不耐烦地准备接着睡,结果被妈妈揪着耳朵拉了起来,并朝着爸爸的耳朵大叫,这下爸爸彻底没了睡意,只好开车载着我和妈妈去外婆家取狗。
到外婆家后,我朝狗窝望去,一眼就相中了那只全身灿黄,耳朵和爪子却是白色的小狗,那只小狗可活泼了,让我几次都没抓住它,还是爸爸有办法,给它扔了馍块,越扔越近,最后一把抓住它,把它带回了家。
到家后,我把它放在地上,它似乎有些害怕,吓得直叫唤,我过去想安抚它,它却找到了藏身之地——沙发底下,害得我只能趴在地上看它,却摸不到它。
几天后,它不再躲着我了,我也给它取名“逗逗”,因为它是在太逗了!逗逗讨厌洗澡,每次给它洗完,它就到处乱窜,我家地板是瓷砖的,结果它一跑就会呈一个大字形趴在那儿,我准备跑过去帮它擦干,它却毫不示弱,继续乱窜,直到它再次趴到地上,我才能把它抓住。
跟它熟了,我就会无缘无故的想捉弄它,比如:在给它喂饭时,我会把馍举得高高的,让它站起来,走一圈才给它吃。
不过,它那次却使得我非常担心,那天,我回到家到处找不到它,我还以为它跑出去了,就叫上妈妈一起寻找,最后还是伤心地回家了。晚上,我听见阳台有动静,我急忙跑过去一看,原来是它把自己锁在阳台了。
这就是我们家的“逗逗”,它总是把无限的欢乐带给我,但也把担心和忧愁带给了我,这就是我养狗的乐趣。
“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是作家高尔基的。这也是我的真实写照,下面就说一说我读书的故事吧!
我家的床上、沙发上、卫生间的抽纸箱上,都是我的书逗留的地方。记得有一次,爸爸买回来几十本科普书。我高兴坏了,一到家就如饥似渴地看起来。这时,妈妈说:“周奕,开始爱家大扫除”!我极不情愿地拿起了扫把,也同时拿起了书。妈妈一看这情景,无奈地摇了摇头独自去忙了。我一头扎进了书堆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从古埃及的金字塔到中国的万里长城;我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
在一次科学课上,何老师问咱们:“人一共有多少个牙齿?门牙、尖牙、磨牙各自的作用是什么?它们的数量是多少”?正当大家疑惑不解的时候,我忽然想起《十万个为什么》上所看到的关于人牙齿的介绍。我站起来说:“牙齿一共三十六颗,上下各十八颗;门牙是切断食物的,尖牙是嚼碎食物的,磨牙是磨碎食物的。门牙四颗,尖牙四颗,剩下的全是磨牙”。听完了我的回答,何老师点点头,赞许地说:“对”!这时,同学们都向我投来佩服、羡慕的'眼光。
通过上面的两件事,我明白了。在学好自己正课的情况下,看课外书不仅能开阔自己的视野,而且还能增长不少课本上没有的知识。
我爱狗,所以也爱养狗,不论狗的品种好坏,我也全不计较,只要它能给我带来养狗的乐趣。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奶奶告诉我邻家的母狗生了一群小狗,说是可以送给我们一只。我听了之后喜出望外,立刻飞奔前往邻居的家中,可是邻居告诉我还不能抱走小狗,因为小狗还要一的月的断奶期才能自力更生,于是我怀着沉重的心情等待那一天的来临。
盼星星,盼月亮,总算盼到小狗断奶的那一天了,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前往邻居家,在那群小狗之中,我立马相中了一只纯白色的小狗,于是邻居立马将那只小狗抓出了狗群。我紧张地抱着小狗,心情无比激动,小狗却不是那么回事,它用尽全身力气在我的怀里挣扎,母狗也不停地朝我叫。可是我哪能顾得那么多,抱着小狗飞奔着回家了。回到家我仔细一看,那只纯白色的小狗长着一对圆溜溜的大眼睛,嘴巴和鼻子小巧可爱,于是我给它取名为“白白”。
开始,我将它放在地下,它东躲西藏就是不让我摸它,可是,我并不计较,我一日三餐给它喂食,渐渐地我们熟了,每天放学它就像我的“小跟班”一样,我走到哪,它跟到哪,我为我以后有个“小跟班”激动得合不拢嘴。
有一次,我奶奶给我带了一盘鱼,我吃的津津有味,我的“小跟班”此时此刻正馋得流口水呢!于是我就给了它一块鱼肉,心里坏坏的想:“让你知道一回被鱼刺扎一下是什么滋味。”可是,没想到它却偏不如我所愿,它不但吃得津津有味,身边还有一小堆鱼刺,我太不可思议了,小狗也会吐鱼刺。
小狗给我带来的乐趣当然不止这一点,总之小狗的乐趣这一生都供我享用不完!
我什么都迷,乒乓球;电子琴;画画……什么都想学,可什么都不精。现在我又迷恋上了画漫画。
在电脑上偶然看到了很多的漫画作品,都画得很好,工笔素描,很有风味。作品有:沧月、十月、九月……真多啊!他们画的真好,我很羡慕!于是,我也想学习画画了。刚开始,我是随便地画,并没有悟出快乐,也画的不怎么样,可是,慢慢地,我从漫画里找到了快乐,也渐渐迷上了画漫画。
记得因为画漫画忘了时间而被妈妈骂得很惨,“璐菁!妈妈出去一下,等下回来。画一下漫画,就赶快去写作业哦,我回来时作业一定要完成!”妈妈说完就出去了。我想:“反正妈妈中午才回来,再画一下就去写。”我又坐回了书桌,继续画我的画了,我画的入了神,作品也渐渐地准备出炉了。可是,我完全忘了时间渐渐地流动着,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终于画完了,九月活泼可爱的笑容浮现在了纸上,我的第一件作品终于完成了。我看了看钟,“不会吧!”我喊出了声来,11点半了。妈妈快回来了,我的心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啊!听到了妈妈回来的声音,我急忙跑回房间,假装在写作业。妈妈走进来看我,“才写了这一点!!”妈妈火了。问我为什么才写了这么一点,她看到了桌子上的画,一切都明白了。便对我说:“整天就知道画画,连作业都忘了,其他什么都不会做,没用。”妈妈说完,便走出了房间。我失声痛哭起来,手上拿着我的画。
我想:“妈妈的话也没有错,错在我,我因为画漫画,忘了写作业,以后,我因该学习和画漫画两不误,控制好时间,把握好主次才对。”
我已经迷上了画画,虽然画的不是很好,但是我还是会继续努力,热爱画画的!
我自幼就喜欢画画,但不是像现在这样。那时候,我还只是画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没有耳朵的大象,鸭嘴人,狗和兔子的结合等。
当我上一年级的时候,才画些比较正经的东西。那时的我比较胆小,自己在画画的时候不敢让别人看,有人来找我玩的时候,我吓得干脆不画了,直到三年级时,才敢让别人看我画的画。然而,他们和我想象的截然不同,他们并没有嘲笑我,而是夸赞我,鼓励我,同学之间的这种友谊给了我很大的动力,使我树立了信心,更加喜欢画画了了
有一次,我们学校举行一次比赛具体什么题目我忘记了,从此我画的画就名扬全校了我依然还记得我们班获得了全校第一,我自然很高兴,但不是因为我的画,而是我们全班的努力换来的掌声和荣誉。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变得越来越大胆了,我仍旧喜欢画画,并且天天都要画上那么几幅,作品也曾获过奖。
那次的比赛,使我受益匪浅,改变了我原本内向的性格,从此与同学嘻嘻笑笑,其乐融融……
这就是画画给我带来的乐取。
叮铃铃,叮铃铃随着清脆的铃声响起,令人期盼的放风筝活动开始了。同学们拿着婀娜多姿的风筝来到了操场上,开始放吧!老师的话音刚落,同学们都四散开来放风筝去了。我将我的蝙蝠风筝拼装完毕后就拎起风筝拼命往前跑,跑几步手一松,风筝就自由自在地飞上了蓝天。我一边跑一边放绳子,看着风筝越飞越高,我的心里喜滋滋的。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风姑娘好像来和我作对一样,把我的风筝吹得左摇右晃的,我见情况不妙,风筝马上就要掉下来了,便灵机一动,猛一回头,将线使劲往前拉,心想不信治不了你。终于,经过我的百般努力,又将风筝平稳地放上了天空,心里不禁暗暗得意:呵呵,我很聪明吧!我又继续往前跑,杨冶正在帮别人拍照呢,见我跑来便对着我拍,随着咔嚓一声,我被拍了进去。
集合老师一声令下,大家收起风筝来到老师身边。老师宣布:下面我们要举行一个模拟小测验,我要在里面选出十位同学参加比赛,第一局请男生。有几位胆子大的男生都来参加,老师大喊:开始!他们一直往前跑,有的`高,有的低,有的还飞不起来,逗得我们捧腹大小第二局是女生参加的,我自告奋勇地来到了起点,开始!随着老师口令,我们女生不甘示弱,一直往前跑,我的风筝在蓝天上无忧无虑地奔跑着。迎着和煦的春风,伴着喧哗的人声,我成功地把风筝放到了最高我把风筝收回,坐在地上吮吸着春风的无穷能量,头上已大汗淋漓了,尽管如此,我心里仍比吃了蜜还甜。
有趣的放风筝活动结束了,我很荣幸地被选入参加风筝比赛,心里开心极了。
不知怎么的,我从小就对画画有一种独特的情感。看看那些写生、素描的哥哥姐姐灵巧的手在雪白的纸上飞快地动着,不一会儿就画出了各种各样的精美的画。把我羡慕得要死,我便央求妈妈送我去学画画。
终于如愿以偿啦!当我用手拿起笔,跟着老师一步一步画的时候,我是多么激动!一想到往后能像哥哥姐姐一样画得一手好画,心里就美滋滋的。可只学了一年,妈妈就因为我兴趣班太多,把我的画画课给删了,我于是天天板着个脸,跟妈妈赌气。
可慢慢的,我发现,在课余时间中的信手涂鸦交然越来越向漫画书里的人物靠近。我赶紧买来几本漫画,扑进去仔细研究起人物的神态、发型、服饰、手……等细节来,又过了一段时间,我的画已经可以跟一些漫画媲美了!
每当学校布置要画科幻画,或为了庆祝某个节日而画幅画时,我就特别兴奋,因为我又可以大展身手啦!我仔细构思,认真画,连一个小小的细节也不放过,要是有画展,我肯定榜上有名。
我的画技在班上也是数一数二的,我和蒋恩琪是画画画得最好的女生。我的风格和好不同。她喜欢画LOLI,我喜欢画年轻女孩。而且,只要是我画过的东西,我都会把它记在脑子里,画其他画时再加以运用。
画画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人赞扬的话语,赞许的目光。我在接受赞美的同时,也不会忘了找人切磋画技,各补所短,这样,我的画技才能够“更上一层楼”啊!
我爱狗所以也爱养狗。但还没有成为养狗专家,因为没有时间去研究和试验。我只把养狗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只要狗不生病,我就高兴。
去年我五年级的时候,在爷爷家曾养过一条狗,这狗毛长的出奇,它全身都是黑的,只有胸前那一道是白的,像穿着西装带着领带的绅士,所以我就给它起了一个名叫“小黑”。
他刚来的时候感到非常的陌生与胆怯,只要一有人从屋里出来,他就赶快跑到窝里去,生怕别人将他抓走,但过了几天,他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开始慢慢的胆大起来,一次我玩回来的时候看见了小黑,他一直跟着我,一路上助了我不少胆子。
这只狗一天吃两顿饭喝三碗汤,饭菜不要太辣,也不要太咸。汤也不要太甜,摸着门道,狗养活了,而且三年五载老活着,养狗多么有意思啊!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啊!多得些知识绝不是坏事。
它虽然很可爱,也很会说话,但却被人领走了,我和小黑待在一起的时间已成为了一段美好的回忆。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即需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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