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喝汤,尤其是外婆煮的白丸子汤,每次喝上一碗都感觉好满足,好幸福。一入冬,外婆就会让外公买来上等的鸡,取鸡胸肉,配上山药,山芋淀粉,白白的蛋清,放上葱姜蒜,加入十三香,用力地搅拌,起泡,做成大小相等的.白丸子,给我熬白丸子汤喝。
外婆在厨房忙碌着,我站在门外看着。她手持锅铲,守在大铁锅边。外婆的背有点驼了,甚至单手端不动大铁锅了。她一手扶着灶台,慢慢弯下腰,移动脚步,低头看了看火苗儿,又用双手撑着灶台站直,眼睛紧紧地盯着沸腾的白丸子汤,锅里的白丸子像一个个小球在汤里欢快地舞动着,翻着雪白的“浪花”。
熟悉的香味在屋内氤氲开来,看着外婆的身影,我的思绪回到了小时候。那时外婆常常为我做白丸子汤喝,我总是看着她,手持锅铲,守在大铁锅边。这几年过去了,依然还如以往。
每次喝着白丸子汤,外婆总是一边慈爱地看着我,一边笑着说:“多喝点,长大定能考个好大学!”每次我都能喝上一大碗,喝得额头上汗津津的,小脸红扑扑的。这时的外婆就坐在我对面微笑地看着我,脸上的每一道皱纹里都洋溢着满足。
在一碗碗白丸子汤的陪伴下,我的个头一点点长高,从最初我还没外婆的腿高,渐渐地窜到了外婆的大半腰,直到现在,我甚至比外婆还高。每次比完高,外婆总是笑着说这是白丸子汤的功劳。
很快,热气腾腾的白丸子汤端上了桌,将我的思绪拉了回来。外婆笑呵呵地说:“快喝吧,趁热好喝!”我坐在桌前,那香味把我团团包围起来。我顾不得烫,舀起一勺汤,吸入口中,鲜香的味道在我舌尖萦绕。“看,小时候,白丸子汤喝得多,现在学习好吧!”外婆说着又给我加了一大勺,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缝。
不变的动作,不变的厨房,不变的味道,变的是外婆——匆匆而过的时光让她变得苍老。白丸子汤的香味留在我的记忆里,它一直伴着我成长,记录着我和外婆在一起的时光。品尝着这碗白丸子汤,我觉得这口口都是外婆的爱,都是幸福的味道。
风的波涛逐渐涌动起来,暗涡涌动起来,向中心坍缩着。它们敲击和撞打着玻璃与门窗。我早就把窗子关死,把门上锁,随后坐下身来,在一片噪杂中央的寂静里,开始在书页间采撷他人的呼吸和私语。
父亲有一只书柜,藏着许多他不想让我看的书——《挪威森林》、《尤利西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还有《十日谈》和《巨人转》。表哥总是以西西弗斯的精神,一次次教唆我去偷,并告诉我说,我身板薄,瘦骨伶仃,父亲一定不舍得揍我。但实际上,父亲在揍我这一点上没有那么像英国绅士,而我也愚笨,常让他有揍我的机会。就算如此,我也算看了不少书,虽然看不尽懂,且常挨揍,但我也不觉得吃亏。井底之蛙可以有一片不那么开阔但珍贵的天空,不大的孩子一样也可以看人类历史的天空上闪烁的群星。
当我捧起书的时候,光滑的纸张触到我手上的那一刻,我浑身一震,感到不同于常人,我从猥琐凡俗的茧里飞升出来,驾清风,品明月,在我手中的是一样伟大的造物,是在人类历史的天空上残余的银辉,是一首凝固的交响乐,一缕玫瑰红色的花香;我感到我如同一名身着素袍的祭司,手中的圣物呼唤我,触动我的生之灵光和心之灵光,智慧的古语从书卷间升起来了。
表哥给我说过一个故事:有一个王子的父亲——当然也就是国王,突然死了,王子很悲恸;然而国王的鬼魂又出现了,说出了害他的凶手。于是王子决定复仇——接下来的故事就很好猜了,王子***死了凶手,自己也被凶手害死。众所周知,这是《哈姆莱特》的故事,但我那时不知道,眨巴着绿豆眼傻笑着说,多有意思啊。今天想起来,我并不害羞。也许书的美好之处就在于,这是一扇通向极乐世界的大门,而这扇门永远开着。对于愤世嫉俗者,这里是最好的避难所;对于热爱生活着,这扇门的大开正是他热爱生活的原由之一。
当我翻动纸页时,我站在世界之巅,望滚滚铁流,驰向远山;而当我翻动下一页,我走进如长筒袜一样的沙尘,耳道里闪过宙斯的怒吼,在我的眼前展开了一个无比明晰的世界,它使我像《暴风雨》中那样感叹:“啊,美妙的新世界!”它又是一阵飓风,在它刮过吴哥窟、国会山、大堡礁后,屹立在我的窗前。窗外的风涡向中心流动,窗玻璃咯噔地响。
如果没有书,鸟雀只会像拧发条鸟一样转动笨拙的脖颈;天空不再有双眼,大地不会接受天空的泪;花的色彩在干枯中夭亡了,被冰封在两极冰盖;还有水流,它不再振动空气,仅仅无意义地穿梭。书给生活染上书柜般的黄桃色,让它阳光常驻,一本书是一个幻梦,千万本书是另一个世界。
当我合上书页时,一切都在风中旋转,经历百年孤独的家庭在风中毁灭;我把书塞向书架,在椅子上静坐,倾听风的色彩,屋外的太阳在风撼中暗淡下去,阴郁的奏鸣曲飘过城市上空。然而我的书房里仍有一个太阳,一个由智慧燃烧而成的恒星。我难以想象,如果没有书,生活何以这样精彩——虽然有苦痛,但还是精彩。
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呀?杜甫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只要我们好读书,多读书,写起文章就容易多了。朋友们,你们知道吗?其实书中还蕴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小秘密呢!
昨天,我在家写作业时,无意间就发现了蕴藏在书中的一个小秘密,它可帮我解决了一个大难题。
我现在已经是五年级的小学生了,本学期老师要求我们必须学会用钢笔写字,因此,我每天都得用钢笔写作业。昨天不知怎的,我的钢笔先生就是不听我的使唤,写着写着它就不出水了。我还以为钢笔管里没有水了呢,打开来一看,管子里却满是钢笔水。我生气地用力甩了甩它,结果,我把钢笔水不仅甩到了本子上、茶几上,还甩到了妈妈刚给我买的新睡衣上了。我一看糟了,这可怎么办呀?如果被妈妈发现了,她肯定会骂我的。我急得在屋子里团团转,不知如何是好。忽然,我的目光落在了柜子上的一本叫《知识大全》的书上。我马上把它从书架上拿下来,打开目录,仔细地在搜索着,看有没有能帮上忙的知识。突然,我看见了“怎样洗掉衣服上的墨水”这个题目,我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我迅速翻到这篇文章,仔细地读起来。书上说:“如果衣服上不小心弄上了墨水,要先用几个米饭粒印在衣服上,用力搓,等墨水的颜色淡了,再用肥皂水洗,最后用清水洗一洗,就可以把衣服洗干净了。”“哈哈,这下我可不会被妈妈骂了。”我情不自禁地叫了起来。我三步并作两步,拿着衣服来到厨房,找来了一些吃剩了米饭,把它放在衣服上用力地搓呀搓,一会儿功夫,只见钢笔水的印迹比原来小了,颜色也越来越淡了,我又用肥皂水洗了三遍,最后用清水洗了两遍,结果衣服变干净了,污渍一点都没有了。看着,被我洗得干干净净的睡衣,我的心里塌实多了。
多么好的'书呀,是它帮我解决了这个大难题!我回到房间后,小心翼翼地用双手把《知识大全》这本书捧起来,放在胸前抱了好一会儿,也舍不得把它放下……是书让我知道了许多我不知道的秘密,也是书让我更加了解了我们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
记得有一回,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中外名着。望着这些精神食粮,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其中的一本《巴黎圣母院》,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不读不要紧,一读便停不下来了。那生动的故事情节引得我浮想联翩,特别是每章之后引发的问题,迫使着我继续往下读。“滴哒、滴哒”时针指过了十点,我的`上眼皮与下眼皮打起了架。我只好迷迷糊糊地爬上了床……“好冷啊!”我被冻醒了,原来是我一不小心把被子踢走了。“对了!不知爱斯美拉达怎么样了?”想着,我连忙一骨碌从床上坐了起来,披上外套,着急地翻开书,贪婪地读了起来。“哦!终于读完了!”我想着爱斯美拉达悲惨的一生,忍不住落下了几滴眼泪。
“在新华书店的对面有一座石像,大家知道他是谁?为什么立在这里吗?”老师问道。哦?这不是我几天前看的《岳飞传》里写的吗!“这座石像是宋朝大将呼延灼,他是为了救天子赵构,与金兀术大战,被砍死在了这里……”我滔滔不绝地把这个片段讲述下来。“嗯,很好!”听了老师的表扬,我的心里甜滋滋的,像吃了一罐蜜糖。
书能带我上天,了解神秘的宇宙;书能带我入海,与可爱的鱼儿聊天;书能带我回到过去,探访关羽、张飞;书还能带我飞向未来,想象最美好的生活。在我伤心的时候,是书让我忘记了悲哀;在我高兴的时候,是书与我分享喜悦……
我们,如同走散的星星,汇合,即是世间一道稀景,不汇合,也各自闪着光。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她仿佛是世界上另一个我,知我喜好,懂我性情,明我所想,晓我所忆。世界或许没有两片一样的雪花,而我幸而有她。
与她相遇在小学,不太善于交集的我却与她关系亲密,或许这就是缘分吧。
相互之间都称呼亲密,她成我为董董,我称她为兰兰。她身边有一个小团体,关系甚密,我与她们确是交往甚乏。一次,其中一位女生过生日,兰便邀我也去参加,就是这样的一个开始,我渐渐融入了这个友爱的小团体。
兰领导我多与他人交流,久而久之,身边的人便多了起来。但我仍与她最要好。
考试失利时的互相勉励,取得进步时的相互赞许,被欺负时的互相保护,被误会时的相互维护。双方的家长的认识,睡过同一张床,穿过同一件衣,喝过同一杯水,一起笑过、哭过、闹过、疯过……
理解。我成绩不理想,趴在桌上默默拭泪时,她并不是不停地安慰我,而是静静的站在我身边,手搭在我的肩上,等着我情绪平复下来,在鼓励我下次再加油,过去的就让它过去。
关心。无论谁生病了,总会去问候,或是在校时的一杯热水,或是短讯中的一句关怀,都是对对方的关心。
休闲时刻,在草坪上漫步,天很蓝,草丛中点缀这几星点花。兰送给我一条花链手表,她也有一条一样的,她跟我说,希望我们友谊如花,尽情绽放。而这表,我理解为友谊长存,像时间一样,永久不息,因为时间对于友谊的磨蚀,好比水流过坚石,反把它洗濯得光洁了。
可进可出,若即若离,可爱可怨,可举而不会散。六年的朝夕相伴,励助之事多的数不清。六年似是一恍之间,又若世纪之久。回忆数不尽,情意到不完。无论时隔多久,再相见,总还是如往常一般,无任何疏远,互道安好,任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但物转星移,山河不改,你是你,我亦还是我,我们都是最初的那个自己。变了的,是互述的故事中,“我”“你”“他”的.人称转换;变了的,是更珍惜相处的时光,因为我们都明白,下一次聚首,不知在何时。
“嘀嗒”,她送我的花链手表转动了最后一下,它的电池已耗尽,但我与她之间的情谊却还在世纪钟表上走动,不停止。与她相伴的过去,将化为永恒的回忆,烙印在心头;而与她继续相守的未来,将创造更多美好的回忆。
朋友,是一片辽阔的海洋,让人感到心旷神怡;好朋友,是一条清澈的河流,让人感觉安全感十足;而闺蜜,是一片潋滟的湖水,它不如海洋与河流的博大,却有着它独有的细腻。“闺蜜”是个温暖而又甜蜜的称呼,它超出了单纯的友情,当友情浓厚时,便到了“闺蜜”的境界。
阳光下花链手表反射着光芒,璀璨闪亮,照亮着彼此的心扉……
书是知识的宝库,是力量的源泉。它就像是一位良师益友,陪伴我度过了童年美好时光。当我呀呀学语的时候,妈妈就捧着书教我认识书上的图片。上了幼儿园,老师常常给我们讲书上美妙的童话故事。从书中我认识了美丽漂亮的白雪公主、顽皮淘气的匹诺曹、还有聪明勇敢的孙悟空……书,像一块有魔力的磁铁深深吸引了我。
进入小学,我愈发喜爱书籍。我的书橱里摆满了各类书籍。《一千零一问》、《安徒生童话集》、《伊索寓言集》等等。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不再满足童话故事,我开始痴迷于各类文学著作,《西游记》、《三国演义》、《少年维特的烦恼》等等,每当读到一本好书,我便爱不释手,就像久旱的土地迎来甘霖。
书就像是一位知心的朋友,是它给了我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力量。我小学二年级开始学习骑自行车几次摔倒后感到力不从心,好几次想打退堂鼓。一次,在一本《名人录》上看到“有志者事竟成”这样一句话,对我触动很大。最后,在我的努力学习下,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
是啊,***少年时就立下“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志向。周同第坚信“外国人办到的事中国人也一定能办到”。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告诉我只有远大而坚定志向的人才能功。
我爱书,因为一本好书在我寂寞时能帮我驱走孤独;在我烦恼时能给我带来快乐;它更会在不知不觉中为我传输渊博的知识。在我眼中,书是教育家,它能使人明辨是非;书是艺术家,它能陶冶情操;书是文学家,它能带我走进文学宫殿;书是开启智慧的金钥匙;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永远的伙伴,我与书籍共成长。
书中藏有无数的精彩,只要你肯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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