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看着美国各个大城市,包括洛杉矶、纽约、费城等警察局做假证、诬陷黑人;检察官,法官还都一起附和演戏,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为什么在许多人眼里美国的司法体制仍旧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是随着阅读的进行,美国司法系统在审判中的表现,又肯定了我的这种想法。至少肖德维茨的书中,向我们展示了被告陪审团的 “公正”。该书中有一个论点我很支持,肖德维茨说,陪审团面对同样的事实做出不一样的判决并不是对于案件当事人的种族等等有着偏见,而是因为其的生长环境,种族背景使其在面对一样的证据时,会有不同的想法,更甚者,黑人比白人陪审员更加的仁慈,更相信被告无罪。这样的解释,相比于种族歧视更容易被社会大众认可,正如法理学老师所说的,一个人的生长环境不同,,就会导致其前见不同,那么看问题得出的结论必然也是不同的。
书中提到了一个英国的律师Henry Brougham在1820年时候曾说:“一个辩护律师,对当事人富有神圣的职责,他在这个世界上只能认得一个人,就是受到官署控告的当事人,别无其他,要用各种必要的手段来救当事人,保护那个当事人免于必须负担任何其他人的风险或损失,也不使任何人侵害他,这是最高且毫无疑问的职责,他必须无视于对任何人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痛苦、折磨和伤害,必须把爱国的职责跟作为一个辩护人的职责区分清楚,并且将前者揉碎,让它随风而逝,如果有必要的话。他必须无视于任何结果地去做,如果他的命运如此不幸让他的国家跟他的当事人陷于利益冲突的话。”
我国《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随后于2004年颁布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对此进行了细化,其第56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其辅助人员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隐私,以及通过办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其他信息。但是律师认为保密可能会导致无法及时阻止发生人身伤亡等严重犯罪及可能导致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除外。”
比较而二者的关系不难发现,我国的法律在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始终把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至上,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尽合理的。当事人基于对于律师辩护人的信赖,将事实告知律师辩护人,无论律师辩护人基于何种理由将其所知的内容泄露,都是对当事人信赖的一种背叛,对于我国的司法进程是极其不利的。
以上的一段话还我联想到了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第68条证人拒证特权,证人的拒证特权是一种基于被告与证人特殊的身份关系而享有的拒绝作证的权利,与这里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异曲同工之妙。辩护律师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基于其特殊的身份,其对于案件的真实性有着更深的了解,这是基于被告对辩护律师特殊的信赖而产生的。因此,辩护律师当然有权拒绝作证以保护被告的利益。
对于金钱能否买来无罪的观点,我十分同意作者的话,事实上,金钱对于开释辛普森无罪,正如其去医院看病一样,我们可以忍受富人比穷人拥有更好的医疗资源,为什么不能容忍其有更好的辩护资源呢?同理,再多钱也无法挽救一个绝症犯人的病情,再多的钱如果案件的证据简单明了毫无争议,那么辛普森也无法无罪开释。只要辩护团用合法的手段为辛普森打赢了官司,.就不应该被责难。辛普森所花的钱只是请来了最好的鉴定专家,推翻了警方的证据而已。试想如果警方的证据足够的充分和真实,辩方又怎么会给这个机会呢?但是读到这里我依然有疑问,作者一再强调其在该案件中的收费是比较少的,因为美国法律有规定,那么美国的大律师一个个荷包满满的原因究竟是为什么?
整本书通读下来,使我最感兴趣也是我觉得最有研究意义的就是“陪审团的怀疑是否合理”这一章。接下来,我将着重对“合理的怀疑”进行论述。
什么是合理的怀疑?
在辛普森一案中,伊藤法官是如此定义合理的怀疑:这不仅只是可能的怀疑,因为任何与人相关的事物都存在某种可能或者想象的怀疑。合理的怀疑是指整个论控,在经过对所有证据全盘的比较与考量之后,陪审团心理仍然觉得没办法一直全然确信检方所论控的事实。
为了对合理的怀疑有更深的理解,我对美国刑事诉讼中的排除合理怀疑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在美国司法制度中通常使用四个基本标准即优势证据(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清晰且有力的证据(clearand convincing evidence、不含糊且有力的证据(unequivocal andconvincing evidence和排除合理怀疑标准(proof of beyond areasonable doubt。由于刑事案件极其严重的制裁结果因此其证明标准历来被认为是所有案件中最高的,即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但是对于合理怀疑的理解,由于过于“简单”,因此当各个陪审员面对这个标准时,合理怀疑显得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一些法院认为,在保障被告人获得公正审理的正当权利方面,合理怀疑标准显得极为重要,但是由于合理怀疑这一词汇不是那么普通、简单和清晰,即使是受过法律训练的法官也经常错误地描述合理的怀疑,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把握。但是有一些人的观点却恰恰相左,他们觉得合理的怀疑是一个在陪审员心理不言自明的概念,将其文字化的明确反而使其更加的模糊。
在不同的案件中,法院对于合理怀疑的定义也是不同的。在People V. Feldman一案中,法院认为:基于同情、幻想、成见、空想、多愁善感而产生的怀疑不是合理怀疑,基于陪审员因软弱无能和胆小而逃避给他人定较重的罪行所致的不情愿也不是合理怀疑。这是从反向的角度的定义合理怀疑。在United States V. Savuil一案中,法院认为合理怀疑是基于理性和常理的怀疑,即这种怀疑将使一个理性的人在是否定罪上犹豫不决。这是从正面的角度来定义合理的怀疑。直到今日有关合理怀疑的标准问题的争论还是没有平息。
小时候,爷爷奶奶经常去田里插秧,很晚才回来,俺经常带一帮伙伴来俺家玩过家家。因为怕把家里弄脏,被奶奶骂,于是俺拿了几个几个碟子和几个碗还有盐、味精、筷子来到屋后的小河边去玩办家家。器具是有了,但是没食物啊,每个人家里都穷的响叮当,翻来翻去找不到吃的。
于是,俺和“机灵鬼”小明商量去隔壁王二奶家的`田里偷些东西。说干就干,俺们乘王二奶睡午觉的空子,蹑手蹑脚的速度恐怕连蜗牛都追不上,生怕惊醒王二奶。俺们偷了几个地瓜和玉米棒子。得手后,我们比兔子还跑得快。那心里既有点忐忒不安,又有点得意。
“水老鼠”小泉会游泳,让他去抓了两条小鲤鱼。俺和“机灵鬼”大一些,便做了娘和爹。水老鼠和二琪丫做了儿女。俺用芦苇席草草地编了个席子,机灵鬼去找了一些干草来烧饭。水老鼠和二琪丫去采花。
俺用砖头搭成四方,里面放了一些干草,上面架着个大汤碗做锅,在里面放了些水和玉米棒子俺在地下挖个洞,里面点上火,放了几个地瓜,就搞得妥妥当当了。剩下的就让机灵鬼在那看着。俺累得坐在席子上直喘气,两个小家伙采了一些野菊花就回来了,却不料他们一回来就做我左腿上,一个坐在我右腿上,缠着俺给他们讲故事,最糟糕的还不止这些呢,他们两个似乎商量好整俺的,水老鼠要听迪迦奥特曼,二琪丫要听白雪公主,唉!
谁让俺倒霉呢,谁让俺既是他们的姐姐,又是他们的“妈妈”呢。虽然他们不重,可做在俺腿上,俺觉得像两只小猪一样重。
突然,机灵鬼喊道:“玉米棒子好了,好了,快来吃啊。”俩小鬼一百米冲刺的速度的跑到锅边,也不管烫不烫了,吃了再说,完全顾不到俺在旁边已经口水直流三千尺了。
不过还好,还有鲫鱼可吃了,俺和二琪丫一起用筷子插进鱼嘴里,放在火上烤,俺们几个看着鱼都咽了咽口水,鱼快好了,我撒了点盐和味精,不一会儿,鱼便好了,俺们三个坐在席子上,一边喝着野菊花泡的茶,一边你一口我一口地吃着香喷喷的烤鱼(虽然味道不咋样,但是有我们的劳动结晶嘛,就像在吃鲍鱼一样。
还没吃完,王二奶囔着跑过来:“小泥鳅丫头,你又偷俺家的玉米棒子,俺非告诉你奶奶不可。”俺们几个向她吐了吐舌头,就灰溜溜的跑个没影了,连碗都来不及拿。
难忘当年办家家,它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回忆,也留下了与小伙伴童年时的一段纯真的友谊!
我坐在一旁大气也不敢出,不是她们都财大气粗吓得我不敢发言,而是我在怀疑她们是否幸福。我不是那种揭短的人,那样会让人脸上无光,自己也很尴尬,于是我只能装蒜。
我的怀疑不是凭空捏造。因为我觉得,当一个人对自己的幸福程度描述的越高,她内心的幸福程度就越低。用尽可能的方式,来取得别人的赞赏和羡慕,只能是希望从别人那里得到能暂时添补内心空白的某种安慰。
举个例子吧。稍微有点钱的人,往往是尽可能地摆酷,而真正有钱的人反而尽可能地不显山露水。凡是有道高僧,肯定不会说他已经悟道之类的话,而常常是一语中得,让别人慢慢去。同理,凡是体味到一些幸福的人,会尽可能地隐秘于心,而真正体味到大幸福的人,却是那种对幸福不置一辞的人。
幸福从来是一种感觉,一种内心的感受。说不清楚,也说不明白,如果幸福能真切地说清楚,那一定不是她想要的幸福。追求幸福是每个人一生都在做的事,之所以追求,是因为现在不幸福或者说不太幸福。可是纵观世人,谁追求到了极限幸福?怕是没有人敢承认。事实上,幸福就是永远追求不到的事,而它却一直伴随着我们。大多数时候是我们忘记了用心感受,会感受会珍惜现有幸福的人最幸福。
在大多数人心目中一直思考这样一些问题:会不会更幸福一点?能不能比别人更幸福一点?等等。我们非要同别人比较幸福吗?如果总是比较,我想,不管这个人有多么幸福,她永远不会真切地体验幸福。把幸福的基准放在外面了,那么到底是谁应该来感受幸福呢?
于是许多人不认为自己现在的生活很幸福,不幸的.原因有很多种,而大多数原因又是同别人或同自己比较得来的。从前,我听过这样一句话:“只有比较才知幸福”。说这话的人很有名,教育人们要常常往身后看,也就是看那些不如自己的人,这时应该感到幸福。可是人总是向后看的时候少向前看的时候多,这是正常人最应该有的心理反应,而就是这种反应,会让人怀疑自己不够幸福。
我不赞成“比较才知幸福”。比如说,你从前觉得有辆车很幸福,现在有了,反而觉得成了累赘。你以前觉得有个小房子也挺好的,现在有了,才觉得再大一些才好,于是为此心生烦恼。你从前觉得每月挣一千元工资该多好啊,可是现在每月工资二千多元了还是觉得不怎么开心。为什么呢?因为比较。
因为比较,我们怀疑了自己的体验,怀疑了自己的感受。一句话,怀疑了自己的幸福。其实,幸福一直存在于我们身边等着去感受,然而不管有多幸福,却感到自己很不幸的人越来越多……
人就是这样一种动物。当你精挑细选一件上衣或鞋子之后,穿给你最熟悉的人看,问他们好不好,如果有一个人说好,你心里固然高兴,你期待的就是别人正面的评价。但你还是不满足,想所有人都给予你的上衣或鞋子最好的评价。你期待这样。可是,不爽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有位朋友发现了小毛病,你知道那不是大毛病,但你仿佛一下子失去了主见,不假思索地认为它就是有毛病,于是你的眼光吧小毛病放得无限大,开始怀疑自己买它倒地值不值。倘使再有一个人夸你有眼光,你心中定然窃喜,想还是自己有眼光,没有买亏。精神上很快又是欢喜。倘使再有一个人说你买得亏大了,那人说他买了一个跟你一个样式的,不仅便宜许多而且没什么毛病。那你的心情立马由高潮掉到低谷。即使你表面不生气,但总感觉花那么多钱买它不值,于是乎想赶快买一件好的来替代它。人是喜欢尽善尽美的,但是人还要必须知道尽善尽美只是一个梦。在你做梦的时候,你不该抱着清醒时就成真的幻想,也不该在清醒地知道它是梦的时候而执寄希望于它的态度。否则你长不大,人要学会思考,而不是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否则你不过是自己形体的一个傀儡而已。
当一件事情简单的时候,人们又开始怀疑它,不自觉地把它变得麻烦起来。试问哪一个人不想去繁就简呢?可是面对简单的生活,又往往被复杂化。有人说:“在当代社会,谁能把生活过得简单谁就是高人!”确实如此,我们都有这样的心,为什么又都对简单的事情心存疑窦,而不敢去躬亲实践。由此观之,人是喜欢复杂的动物,就像人渴望轰轰烈烈的过一辈子一样。当一个人把一件事情托付给他人的时候,这个人是始终不相信他人的。所谓他托付的`人往往有几种:一种是利益关系的维系,一种是血缘关系的维系,还有一种是爱人朋友的维系。就像那些猎奇的人永远都想知道别人的小秘密一样,知道的越详细心里就越舒服。难道安全感就是在知道他的一切秘密的前提下才会有吗?
尤其是当代社会人的猎奇心理,他们不愿放过明星的每一个隐私。谁哪一天穿什么样的内衣,谁哪一天陪谁去吃饭,谁生了孩子死了爹娘,都成了“惊天”大新闻。男人想知道女明星的三围,女人想知道男明星的性能力。就是连古人也不放过,一一杜撰出逸闻秩事来,好吸引人们的眼球。我又不得不产生怀疑了:他们到底是在充实自己的业余时间呢还是在抚慰自己寂寞空虚的心灵?
如今,社会整天的风气就是浮躁。浮躁背后出现的是怀疑,报怨,不负责任,寂寞无聊没有精神寄托。人们怀疑任何一个人,见到一个乞丐怀疑他是假乞丐,见到有人推销化妆品怀疑它是假货,见到有人搞市场调查怀疑它是骗子,见到工作证怀疑它是假工作证,看到警察甚至怀疑它是假警察,和女人第一次上床,连她的处女膜怀疑都是人工造出来的。不相信别人正证明了你的冷漠,不被别人相信正说明了整个社会的冷漠。被人相信是多么难得的一件“荣誉”事。我们似乎已经得不到这种荣誉了。
一部好的电影会让人产生回味,在影片结束的时候还会在脑中把整个故事情节再梳理一遍,实际上在影片故事的叙述过程中特意留下了几处伏笔:
1、尼古拉斯两次在办公室内接到一名女性的电话,因为此时的场景正好与尼古拉斯和艾拉约会相衔接,所以观众稍不留意就会认为是艾拉打来的,其实从尼古拉斯的神情可以看出是敲诈电话。
2、妓女凶***案发生后的凌晨四点,考利·芬雷赶到尼古拉斯住处告诉他发生了他们期望中的凶***案,尼古拉斯拐着腿出来开门,并掩饰说是因为急着开门下床时给扭了。其实是尼古拉斯刚从作案现场***人后回来,腿部被狗咬伤造成瘸拐。
3、艾拉在影片中多次观看了尼古拉斯的获奖纪录片,那名妓女托儿的美甲随着纪录片的镜头也出现在故事片中,也算是导演提前一个小小的提醒吧。一部电影讲了两个故事,它不像有的电影将两个故事交织在一起,也不像有的电影是独立成章的两部,而是讲完一部以后用不长的篇幅套出了另一个故事,编剧手法高,实在是高。
人们常说要相信自己,我倒认为,人们应该有所怀疑,怀疑自己的认识与常识到底多少是被灌输的,多少是道听途说的。孔子说:“道听而途说,德之弃也。”他就是希望人们要有一个正确的价值观,不要受别人的想法的影响,自己接受之后就胡说八道,信以为真,其实我们每个人的脑子里都有很多隐性的“道听途说”的东西,对这一部分应该通过对自己的大胆怀疑,重新衡量我们的知识。我说的怀疑不是怀疑自己的一切,而是希望一个人能对自己的价值体系时时都能够刷新,在怀疑中有所思考,有所进步。
庄子谓惠子曰:“孔子行年六十而六十化,始时所是,卒而非之,未知今之所是之非五十九非也。”什么意思呢,孔子活了六十年,每年都发生着变化,刚开始认为对的,后来认为不对了,六十岁认为对的,就说明他五十九岁认识的是有问题的。其实孔子是一个很善于思考的人,他也怀疑自己有哪些知识认识的不对,不断地改正自己认识上的错误,那么我们每一个人是不是像孔子一样在怀疑自己的过程中提升自己呢,我想应该这样。
我们这一代的年轻人所受的教育是没有思考的时间与空间的,被大量的信息包围,来不及怀疑就接受了,接受多的人还引以为豪,不可悲乎?
怀疑不是否定,是通过怀疑比以前的自己更加优秀、睿智、通达,是为了让自己有一个独立的价值判断,是让自己成为思想真只有的人。
总之,我们自己很值得怀疑。
从小到大,我们要接受无穷无尽的知识。无数名人的理论。可是只是这样无思考地接受吗?不,我们应该学会去怀疑它,去质疑他的真实性,它的正确性。
世界上大家公知的理论有没有错的呢?有,我们不能说某一个东西将永远正确,这是可能受到时间、地点、环境等影响而改变的。过一段时间,对于一些理论些许人们会有新的想法,新的认识。混沌理论说得好:“某些物体按照一定的规律来复制前一段时间的运动状态,但最后的变化将使人始料未及”。
就像“蝴蝶效应”。当某个地区、某个国家下了几场大雪。归根结底地研究出那竟然是另外某个地区蝴蝶扇动翅膀产生的波,形成的。这简直太奇妙了。这是正确的吗?不一定。大自然的很多现象我们还无法下定论,它太多变,它太庞大。但这并不代表要放弃,这应该代表的是动力,是我们学会自己在理想状态或实质状态去证明这个理论,去证实这种现象的动力。这才是“怀疑”真正要带给我们的东西。
有多少人因为怀疑得到了名流青史。
哥白尼的“日心说”如不是他怀疑流传了几百年的“地心说”他怎么会成功?有多少人观察到了“地心说”的事过境迁。但没有人敢推翻它,只是一次又一次地加轨道,来掩饰它的千疮百孔。当然这也有宗教的影响。但他们本生恐怕也没有怀疑的精神吧!
汉武帝若不是怀疑黄老道家的`“治大国如烹小鲜。”的理念,会“罢除百家,独尊儒术”吗?会使当时的汉朝进入鼎盛时期吗?不会,这当然不会,老子的“无为而治”也时过境迁了。
怀疑才会创造出新的学问,才能想象出新的发明。这才是科技发展的根本啊!
怀疑同时也是一种精神,需要我们崇尚的精神,那些科技发达的国家都有很多善于思考,常常怀疑的人才。所以让我们花点时间去怀疑,去主动性的思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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