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罗兰曾经说过:“人生是一场无情的战争,凡是要做称得上人的人,就得时时刻刻向别人挑战。”人生的确如此吗?其实也并不是这样的,它只是需要你去感悟。
人生,是一本,简短的几个字便将你的生活概括;人生,是一个耸立着的金字塔,时而闪闪发光,时而困难重重;人生是一部百科全书,让你在实践中获得人生中的精华。
有时,人生是一根细小的粉笔,粉笔用完后,则可以让你看清自己;有时,人生是一台录像机,在那里继续着每一天的生活;有时,人生是一个舞台,宽大而绚丽;而有时,人生则像是一团乱麻,让人“剪不断,理还乱”。
我觉得人生是一道简而易懂的选择题,只有ABCD四个选项让我们来选择,而选择过后,却让我们回味无穷。
人,其实真不应该做人生的奴隶,不应该做自己思想中的奴隶,一定要在沉默中爆发。人,真的需要一种反抗的精神。
真的,人生是一艘刚才起帆的船,不具任何波浪,我们每个人都是这艘船上的舵手。每个人都可以做“人生”这场戏中的主角,演绎出自己精彩的人生。
然而,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冲击、涤荡,人们发现,诚信在消退,拜金在滋长。利益取代了美德、诚信让位于欺诈。在好多人的人生天平上,沉下去的那端是健康、美貌、机敏、才学、金钱、荣誉,唯有诚信这端高高翘起。诚信,变轻了!
且不说商场上尔虞我诈,风谲云诡;且不必说市场内小贩们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也不必说黑心米贩污油兑陈米,自来水掺甲醇;就是某一天天气晴好,你也心情愉快,一不小心在马路边发现一个鼓囊囊的钱包:你敢捡吗?且住!要是事情发生在××年前,你会乐呵呵地把它交给警察叔叔赢得人们称赞,可是在今天,在人流如织的大街上,我客观一点说,只要你手一触到那包,麻烦就上身了。
小环境如此,国际大环境也有不少例子。瞧瞧大洋那边的山姆大叔,更是视诚信如无物,咱要搞NMD,《反导条约》是个障碍,撕了撕了的没商量。
诚信之风将止将息,有识之士扼腕叹惜。但是,我们,新世纪,新青年,已经在缓缓展开一面旗帜,我们在旗帜上写道,我诚信,我美丽!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黄金时期,是人生中至真至美至纯的.时期。而诚信是最不应该又最容易让人忽视的美德。我们有必要把诚信高高举起,让人人都能看见,并被她的温暖光芒吸引。
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在可望更可及的未来,诚信将回归到市场,回归到社会,回归到你我身上。她像一股活水,逐渐浸润,深入人心;她又像一缕清风,吹过田野,吹开人们心扉。在那里,到那时,诚信取代了伪饰,有序取代了无序,简单取代了复杂,温情取代了冷漠、人们沐浴在诚信的晨晖中,全都受益不浅。
那么,行动起来吧,朋友们!
我诚信,我美丽;我美丽,我自豪!
《牛虻》一书,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着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都认为他已死,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又重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这惊心动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束缚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难中,牛虻都选择了勇敢地去面对,不曾退缩。在经历种种磨难后,他变得成熟,换言之,那叫成长。
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挫折中难免要流眼泪,但我们要擦干它,并站起来,这样才意味着我们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楷模。
牛虻被爱与恨的枷锁捆缚一生,无论是他又爱又恨的神父,还是想爱又不敢靠近的詹玛,亦或是他一直坚持有时却不被组织支持的信仰。
这本书实在太震撼我了,已没有余力一一叙清,以下略捡一二,算是对自己也对这场头脑风暴的交代啦!
亚瑟对教父蒙太尼里的爱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让亚瑟感觉到了真实的父爱,他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格,对信仰的虔诚,发自内心的关心,无疑给了亚瑟很好的教导。亚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爱蒙太尼里呢?亚瑟和蒙太尼里的爱是相同的,可是他们的信仰背道而驰。亚瑟对蒙太尼里的爱深切又矛盾,所以后来他会冷酷的评判蒙太尼里,也会换一个名字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这样做对他们当时的活动也是有些好处的,但是也也从侧面反映了牛虻爱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坚定虔诚,但是最后一次越狱逃跑,面对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
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伪装在这时候都土崩瓦解,他深爱着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诚又坚定,他觉得牺牲亚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爱后他发现这群残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们饮着别人儿子的血肉,却一点同情也没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亚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这真是一场悲剧。
这本小说因为此更加真实。
前两天和朋友一起爬完山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书了,然后大力说他最喜欢的书就是《牛虻》,对他影响很大,让我不由得肃然起敬。这书倒是知道的,大概了解一些梗概,但是并没有拜读过。当年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提到过保尔·柯察金曾经受过牛虻的影响。
因为清明时节雨纷纷,所以就没有怎么出门。我觉得下雨天和小说更配,于是便寻了《牛虻》来读。
作者是位女性,难怪笔触能那么的细腻与优美了。对场景描写简直就是浪漫又多情。在她的笔下“一只微微抖动着白色翅膀的小船在润湿的微风中飘荡,就像是投在水面上的一簇银色蒲公英”,蔷薇花在闲静的白云底下垂着头做着好梦,湖水在靠岸的鹅卵石中间喃喃低语。
这本小说很多人都从中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可我却感觉它更像是一个儿子为了夺回父亲的爱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男主人公是神父的私生子,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但是却知道他母亲不光彩过去的家庭,导致很凄凉很敏感。最后在母亲死后不久知道了真相,制造跳河假死之后偷渡到南美,过了5年非人生活之后被探险家带回欧洲,从此投入革命反对教皇的统治。很多人认为他是因为被神父欺骗而选择报复。可我觉得他应该是感觉自己的父亲在还没见到自己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已经抛弃自己了。为了自己的信仰、地位。
而后一系列的活动都是为了夺回父亲的爱,因为横在他们之间的就是虚空的上帝。所以他恨它,在18岁离开家时一锤一锤砸碎钉着耶稣的十字像时,就已经不可饶恕了。
当然,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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