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于玄关的丹青画,由柔美墨色淡淡渲染。曾与人生伴随于一时,与那流动着的丹青。
孩提时代,坐在小竹椅上呆楞楞地望着。手轻轻地抚上那早已干涸却又展现出无尽生命的墨笔丹青。或许称不上美,没有西洋画那五彩繁杂的颜料,一层一层漆得密不通风的色彩,但它给予人一时的记忆却几乎是印入心房的。像一条凿好的印记的溪流,注入水里面便流淌着澎湃的生命力。
“想接触这单纯的艺术,若能学会便是极佳的!”小小的我奔去询问母亲,母亲轻柔地答道:“这是丹青画。一种神韵的艺术作品。”
于是,小小的我深深地将“丹青”二字记入心里。这两个字仿佛在我心中占了极大的分量,如一件珍宝一般铭记着这二个字眼。
而在真正地接触,并与之见面还是在一个星期之后。
只依稀记得母亲带着我转了一班又一班的车,才到达了一处极为偏远的地方。母亲带着我,一步一步走着,我好奇地四处打量着。
对,竹子!在记忆中,最深刻的便是竹子,青翠欲滴,笔直地挺立着。古老的石墙有一种年代悠久的感觉,两旁爬满了湿漉漉的青苔,与小道边倔强生长着的小草互相照映着。
与母亲上了楼,只见一位妇人正用心地教导着,黛色的两壁挂满了作品,拥有着不同的风格,有的较为生涩,有的则富贵辉煌。虽只有淡墨、浓墨、朱色、青色几种简单的色彩,却能在寥寥几笔之中十分准确地写意出印象中的一草一木,一花一石。
母亲与那妇人在一旁攀谈着,忽然那妇人点点头,向我走来,她笑着对我说:“你想学水墨画吗?”我迫不及待地点点头。于是那妇人递给我一支沾满墨水的饱满墨笔,“画吧,你想画什么便画什么。”
接过笔,在一旁的一张白暂的纸上涂鸦着,不一会儿,一幅作品便完成(尽管那时的我也十分疑惑我在画什么)那个妇人接过画纸便笑了,她指着一幅作品对我说:“你知道那是什么吗?”
“竹子”我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回答。
“对,丹青画最重要的便是神韵,若是太满,墨色太浓,都会令画面死板。所以丹青画讲究灵活,只用数笔便将一物描绘出来。这,便是丹青。”妇人微笑地讲着。
她拿起另一支毛笔在我涂鸦的那一团充满稚气的一物轻点几笔,一个新的图案便诞生了。那是一只体型庞大的鲫鱼,在一团不知方向的淡黑中勾了一笔浓墨,两条胡须,短笔勾勒便能画出一方新物,令我感到十分惊异。
……
在那件短暂的启萌中,丹青画便伴随我大约一年的光阴。心中有墨志,或许这便是丹青给予我的最大益处。
在家中的客厅里,有一架黑白相间的钢琴。灰尘布满了琴弦,仿佛是80年代的一个老物件,在明亮的室内,格格不入。不记得从什么时候买的它,不记得有多久没有弹过它,只是在记忆城堡的灰败一隅里,有我与它相遇时美丽的回忆。
4岁的我,可爱的丸子头,婴儿肥的脸颊,总是任性地跑来跑去。妈妈的头疼病,总是一见我便犯了。阴雨的天气并没有使我不安分的性子安静一点儿,我在床上蹦来蹦去地嬉闹着。忽地,一个脑袋从门中快速地探进来,瞄了我一眼,随后又悄悄地退了回去。咦,老妈今天好奇怪,我要去“一探究竟”。从床上弹下,快走到笑得一脸狐狸相的老妈面前,恐吓地说:“今天有什么事瞒着我呀!”,“呵呵,真聪明,今天我要带你去看一个美丽的东西。”她笑眯眯地与我说。
在琴行前,我终于明白了这个让妈妈一天都那么奇怪的东西—钢琴。我走进去,那此精致的东西吸引了我。雪白的像白雪般的琴键,上方的黑键像黑珍珠般撒在初冬的白雪上。整个钢琴架雄伟的立在地面上,如梦中城堡般。倏忽,一片音符落入我的耳中,向后看去,一位身着白衣的姐姐坐在钢琴前,纤纤素手在钢琴上留下属于它的芳香。流水啊!流水,这音乐如河水般冲进我的心灵,时而轻柔,时而激进,这是如何拨动我内惦的琴弦。从音乐中缓过神来,痴儿般望着那在我心中黑白色的城堡,对钢琴的渴望吗?对音乐的迷恋吗?我似乎也不知晓,只是想拥有它而已。妈妈满意地看着我对音乐与钢琴的惊讶迷恋,鼓励我上去弹几个音。我缓步迈上去,轻轻地坐在椅子上,仿佛怕惊扰了什么似的。我用手在键上轻点一下,“mi”,这音符飘进我的脑中,我爱这音乐。
或许我是在此刻让音乐进入到我的心中,外界的种种,与我何干?“以后,我们在家中来学琴如何?”妈妈温柔地问,点了点头,是我的回答。外面的阴雨绵绵,揉不进我的心中,或许,那天,我在厚厚的云层后,我望见了初生的太阳。
一架钢琴,在我小小的家中。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才知道妈妈要我学琴其实是想我安静一会儿。现在,我不喜欢动,太安静了,而钢琴,我也许久没有碰过它。是因为学习的东西太多吗?为什么我现在安静了,却不愿与你为伴呢?
更久更久后,我会记得我与你的相遇,因为那是缘分的红线。更因为那是我珍贵的回忆。
一架钢琴,披着灰尘,站在一角,望着女孩,看她慢慢长大。
在我的认识中,读书既是一种放松,也是一种对书本对自己的挑战。
每天,一旦在晚上有了空隙的时间,我就习惯于躺在舒服的床上,床头放一杯开水,手上捧着一本好书,静静的去读,让自己慢慢的融入书本中去,身临其境地听书中的人物谈话,与他们一起跋山涉水,我感觉自己在书的熏陶下长大了许多。
书中有许多优美的词句、章节十分难以理解,这就需要你反复去读,直到读懂以后,你会有一种愉乐感,为自己悟出道理而感到自豪。
当我在读:[苏]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时,那是本十分长又十分难懂的书,需要你静下心来一遍又一遍地去读去体会当反复读过许多遍之后,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向困难低头,相信自己,走自己要走的路。是呀!高尔基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但他依然顽强、自信地活下来了,不是吗?
挫折是一笔财富,这道理也是书本教给我的,面对挫折与失败是不能灰心的应该乐观地去面对,我为自己又找到一次锻炼的机会而高兴。
泰戈尔说:“假如我错过了太阳,我不会哭泣,那样我就有可能会错过星星和月亮”。可能因为一次的失误,但坚决不可以放弃,这样,你会错过更多,星星和月亮不也同样美好吗?
我最喜欢看科幻小说,它里面的每一字,每一句都可以紧扣你的心弦,让你的心与故事情节的变动时起时伏,并且它也给了你大量的想象空间,让我自由地翱翔在魔法的'世界里。
书本是一个对你最忠实的朋友,当你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你可以无所顾忌地向他索取,他不求回报,当你失败时,他是不会背弃你而离去,反而会给你心灵的安慰。
“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在谈话”[法]笛卡尔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没错,这是我最欣赏也是最赞成的一句名言,是书本使我学会了去爱这个世界,去爱大自然内所有的生灵,去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
书本其实是有生命的,他们凝聚了作家的心血,他们在向我们传授人生真谛。
书本,我应该感谢你们,是书本让我的双眼迸射出了智慧的光芒;是书本让我的大脑燃起智慧的焰火。
书本,我热爱你们,或许有一天,我也可以成为一名写书的人。
回首从前,从刚刚见到它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明白,它在我的生命中有着无比重要的意义。
——题记
20××年8月,妈妈把我带到了一个叫“大家音乐琴行”的地方。她想让我感受且见识一下各种乐器。在那里,我看到了长笛、钢琴、二胡、小提琴等各种乐器。我还欣赏了优美的长笛曲,沉稳且大气的钢琴曲,婉转动听的竹笛曲……可我,偏偏选择了它——长笛。
在不经意间,我看到了它——银白色的笛身,一个个小巧玲珑的按键,浑身散发着艺术的美与灵动。它的声音婉转、细腻、优扬、轻柔,使我陶醉于其间。于是,我便很快地认定下来,它,就是它了,那个将陪伴我终身,在我忧伤时为我加油打气,在我失败时使我重新站起的
乐器——长笛。
妈妈见我如此喜爱长笛,便答应让我学习长笛。她给我找了一位好老师,也是那个琴行的主人——闵老师。
闵老师的长笛吹得很好,使那时小小的我认为,那是人间最美妙的声音,从他指间,所有好听的乐曲都可以流淌出来。
他先是教我吹笛头,嘴巴放在笛头的那个小小的孔上,只有用不急不缓,正合适的气流把音吹出来才好听。刚开始时,这个分寸把握可难住了6岁的我,不是吹得太急了,把音吹破了就是吹得太轻了,发不出声。闵老师就耐心地手把手地教我,亲自示范,直到我掌握技巧吹得符合要求为止。好不容易笛头吹得过关了,老师要开始教我吹笛身了,也就是把整个笛子拼在一起吹。这下难度更大了,因为笛子并不轻,对于当时只有6岁的我来说,端上个两三分钟是真不容易。一分钟过去,手臂酸胀得我实在受不了了,只得将它放下。可我很不甘心,就是不相信自己坚持不下来。于是,我一次次地尝试,一次次地对自己说:“相信自己,你一定能行!”果真,在我的不懈努力下,我终于克服了困难,端多久笛子都不是难事了
当我初次接触长笛时,我就对自己说:“你一定要坚持下来,把这条路走下去!”现在,我依然在练习长笛,并且越练越好。我克服了长笛学习中的一个个困难,勇往直前,永不退缩。
现在,我能吹出像《我心永恒》、《致爱丽丝》、《幽思》等一首首高难度的、动听的乐曲。而且,我在这条长笛之路上也获得了一定成就——考过了六级!
漫漫长笛路,我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了过来。我相信,日后,我一定会越吹越好!
“爸爸,我想学电子琴!”我看着橱窗里的琴,无心的说了一句。
虽然说者无意,听者却有心,爸爸听了以后,沉思片刻道:“是该让你接触一下艺术!”
于是,4岁的我开始了我的艺术生涯。去上了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电子琴课。
“好、从今以后我就是你们的老师。”老师简短地自我介绍后说道:“请先不要碰你们面前的电子琴,我先教你们一些基本的乐理。”可是他说的我都没听进去,我只顾盯着眼前新奇的怪东西,心想:这是电子琴吗?好想弹弹啊……。但老师却一直不厌其烦地讲着我听不懂的知识,我只好眺望窗外,无聊地等待老师讲完。
过了十几分钟,老师终于讲完了,我们可以弹琴了!可是老师只让我们弹最基本的七个音符、不能自由发挥,这样一来,我感到更无趣了。凭什么不能让我们弹想弹的!可我不知道,这是我在这节课上唯一能碰琴的机会了,我们练习几遍后,老师又开始讲理论。这时,我才意识到能够摸摸电子琴是多么美好!
不知是我与电子琴真的无缘,还是老师讲的知识过于枯燥。总之、我感觉自己的眼皮离自己的下眼眶越来越近,眼前的东西也越发沉重起来了,“不行了、好困……。”
“铃铃铃……”急促的铃声将我惊醒,“耶!”我第一个冲出来,把教室远远地甩到脑后。我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去,如今、我已记不得那教室、老师、同学的模样……。
回到家后,爸爸说:“我给你买了架琴,方便你练习。”但现在,我已提不起任何兴趣,只是把所有的键按一遍后,便去做别的事了。以后的一周里,爸爸再叫我练琴,我都不理会。
转眼间,又到了上课的日子,我早已对电子琴丧失了兴趣,便哭丧着脸对爸爸说:“我不想学了!退班吧!”说完、便跑进了房间。心软的爸爸见我如此,只好退班。
这便是我与电子琴的一面之缘,只此一面再也无缘。
每当想起这次经历,我便会后悔不已,为什么当初不能坚持下来呢?如果坚持了,也许我的人生会更精彩。就是这种半途而废,让我与电子琴之间,只有一面之缘。
我的兴趣爱好十分广泛:玩游戏,打羽毛球,打乒乓球……但是我最喜欢的还要数看书。
我爱看书,在我家是众人皆知的。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他说的很对,人想要进步就得读书。妈妈说我是一个大书迷,的确,我连吃早餐、上厕所都要见缝插针地看上几页才肯罢休。
有一次,我正捧着《阿笨猫全传》看得起劲,奶奶却偏要我去热牛奶。我只好“恩恩啊啊”地回应着,随手拿起一盒牛奶,连吸管也没拆,直接塞进了微波炉,接着我便坐在沙发上继续看书。过了好一会儿,也没听见一点动静,我纳闷了:会不会是微波炉坏了呀?如果真是那样可就……想到这儿,我急忙冲过去,一看,啊!原来开关还没打开呢!我真是哭笑不得,只好重新热了一遍。
还有一次,妈妈要洗澡,非让我去拿瓶沐浴露。我正看到书中最精彩的片段,动也不肯动,哪会肯去拿东西呢?所以,我只是装模作样地回答几声。过了五六分钟,妈妈见我还没去拿,就说:“儿子呀,你还不去?”我听出了话里的意思,知道再不去,妈妈就要生气了。我无可奈何地打开柜子,顺手拿了一瓶就扔了过去。过了一会儿,卫生间里传出妈妈怒气冲冲的声音:“陈志超,你看看你拿的是什么呀?我叫你拿的是沐浴露!”我走进去一看,才发现我拿的竟然是洗发露!我就是这么一个爱看书的男孩,阅读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还 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真是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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