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初中以后,我新认识了一个好朋友.
她是一个扎着马尾辫的、个子中等的女孩,一双如星星般明亮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和嘴巴巧妙而均匀的分布在红润的鹅蛋脸上.
她活泼开朗,爱说爱笑,是个很幽默的人.她喜欢讲笑话,总是把我们都逗笑了,有时候我们还没笑呢,她自己就先笑出声来.
她爱好演戏,经常把我们逗得大笑,没事演上几出,给我们的班级添加了许多乐趣.她嘴里经常哼着小调儿,咿咿呀呀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一问,原来是在说“台词”呢!她时不时地学着“变脸”,一会兴高采烈,一会愁眉苦脸,模仿得惟妙惟肖,让我们捧腹大笑.为了能把戏演得更好一些,她常常模仿演员们的动作和神态并反复练习,真是个认真的小“演员”啊!
她是一个坦率的人,做事坦坦荡荡,说话很直,有一句说一句,而且头头是道,口才极佳.就因为这样,我很喜欢和她在一起聊天.就说今天这回吧,我和她在电话里聊着聊着,不知不觉就忘记了时间.她隔着电话滔滔不绝地说着,口若悬河,我时不时插进几句,虽然没有见到她,但又好像她正在我面前一样.我们聊得十分愉快.不经意间,5分钟过去了,10分钟过去了,20分钟过去了……直到过去了近40分钟,我们才猛然发觉时间的流逝,这才结束了通话.
我想,形影不离就是在讲我们吧.平时,无论有什么事情,她总是会叫上我;我也是如此.就说这次文学社,老师本来是让她和一个同学去的,当她知道后,马上向老师推荐了我,然后,毫不犹豫地带我去报了名.要是没有她,我肯定不会进去的.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与我情趣相投,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猜猜她是谁?
“卖糖葫芦了!”我去花城广场玩时,听到有话多卖糖葫芦的叔叔吆喝着,其中有两位叔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上午,我见到了一位卖糖葫芦的叔叔,就请求妈妈给我买一串,妈妈答应了,我兴奋地跑过去问:“叔叔,请问多少钱一串糖葫芦啊?”“哼,小孩子凑什么热闹?”他的话里带着一种歧视的语气,连看都没看我一眼。
我拿出钱说:“叔叔,我是真的要买。”他见钱就象老鼠见了大米一样,态度发生了360度的变化,高兴地接过钱,兴奋地说:“小朋友,糖葫芦五元一串,我给你拿一串吧!”说完拿了一串最小的给我。
下午,我又从另一位卖糖葫芦的叔叔身边经过,他把我看成了买糖葫芦的,于是向我介绍了起来:“小朋友,买一串吧,我这儿很便宜,三元一串,而且没添加什么不健康的东西,不挣昧心钱。”他刚说完,妈妈就给了他一百元说:“不好意思,没零钱了。”叔叔翻了半天口袋后说:“不好意思,我没零钱找了。”说完把钱还给了妈妈,他见我失望的样子,拿了一串糖葫芦给我说:“小妹妹,我送你一串吧。”我很意外地接过糖葫芦,心里却美美的,这是我吃过的最甜的糖葫芦了。
回家时,我又看见了上午那位卖糖葫芦的叔叔,他的糖葫芦还有好多没卖完,而下午那位叔叔,他已经准备收工回家了。
假如你是我,你会更喜欢哪位叔叔呢?
世界上的“牛人”数不胜数,有光这脚踩菜刀的,用肚子拉车的,蒙着眼睛扔飞刀的......我都很敬佩。我班的“牛人”数量也是很惊人,其中我最佩服的非我们的“踏步牛人”莫属。
说到踏步,人人都会,然而我们班的这位“牛人”有着他独特的踏步方式,就让我来给你讲讲吧。
他被我们情切的称为“狗”,因为留着汉奸般的发型,所以又称“汉奸狗”。虽然这个外号有点损人,不过我还是觉得挺合适的。他的个子比我高一点,腿也很长,所以踏步时的丑态就更加显眼了。
就在刚举行不久的体操比赛中,我们全班同学见识到了他的“英姿”。当领操员带队踏步时,领操员才刚喊口令,他就犹如一个七八十岁的老爷爷一般,呆呆的站在原地,双眼瞪得大大的',不知在看什么地方,双手直直的放在大腿两侧,就像一个训练有素的边防战士,等领操员站到他面前了才回过神来。当他迈出第一步时,全班就像发疯一般狂笑起来,他的手依然放在两侧,背挺得直直的,双眼死死的盯着前方,踏起步来啊,脸上那一小块赘肉不停地上下摆动着,那“小汉奸头”时不时点两下,犹如机器人一般,上半身一动不动,而下半身却有规律的运作着,哈哈,真是太搞笑了。
虽然这次比赛我们班没有取得好的名次,但正因为有着这样一位神奇的“牛人”,我们班每天都过得很开心。他就是这样,想改也改不了了,现在知道他为什么被我们称为“踏步牛人”了吧!
一个背影能够让朱自清潸然泪下,一杯茶足以使我凝视它伫立许久。
每当我想起父亲,总会想到一杯茶。
我的父亲很喜欢喝茶。他总是在每天起床之后泡上一杯茶,茶不浓,但味道恰到好处。从他的茶杯里常常溢出苦涩的味道,我于是对他的茶没有什么好感。
他不是我的生父。他走进我家是在我七八岁的时候了,我们之间便比较生疏。我从来没有向他撒过娇,他对我也没有任何亲昵的宠爱,我也从未听到他叫我“女儿”,或是叫我的全名。
他不算高但也不矮,有个不算太大的啤酒肚;眼神总是很平和,我从未见他皱过眉头,似乎他天生就是个慢性子的人,对什么事都不着急也不上火。
老实说,在我这种急性子的人看来,对他的“慢慢吞吞”还真有点哭笑不得哩。若是水烧开了,水壶便会开始“尖叫”,直到炉火熄灭。而他在听到“尖叫声”之后竟还稳如泰山,直到他把正在练得字一笔一划地写完后,才会不紧不慢地起身去厨房关掉炉火。导致现在妈妈和我对这种水壶长时间的尖叫声已经见怪不怪了。
他的字写得很漂亮、潇洒。他常常悄无声息地坐在桌旁练字,每写一笔都很专注,而且一坐就是一下午。不论是在酷热难耐的夏季,还是在凛冽严寒的冬季,始终如一。他练字用过的每一个田字本都写得很满很用心,而他就这样用完了37个田字本!
这使我震惊:他是怎么做到的?又不得不使我对他产生敬意,叫“爸爸”也叫得越来越自然了。
他从来没有推托过任何我要他帮忙的事。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我有“求”,他就必“应”。凉爽的秋风中,他在楼下帮我维修车子,等再爬回五楼,他的额头上已有黄豆大的汗珠渗出;凛冽的寒风中,他费力地顶着风骑车去为我买桔子解馋,回来时,他穿的皮夹克冰冷刺骨……
许多人都很喜欢茶,虽然没有人会拒绝甜蜜,但真正的甘甜是在品过苦涩之后,那萦绕舌根的清香。
哦,原来茶里也有沁人心脾的清香,直抵心灵……
一个鹅蛋脸,下巴尖尖,头发牛气冲天。
他可是我们班的搞笑大王。可以编很多新词语,比如“哈利菠菜”,比如“走马观草”……他会编那么多词汇,也许这都源于他非常爱看书吧!
他不仅很搞笑,而且也很喜欢搞恶作剧。有时他会时不时拿走我的橡皮,并跟我说不见了,害得我找了老半天!他还喜欢用橡皮筋来弹我!气得我追着要打他,他却跑的飞快,一转眼就看不到了。
他很爱弹钢琴。记得有一次,我去他家里玩,一进去,就听见朗朗琴声。一开始他还没发现我,又弹了好久后这才发现家里有客人来了!他这是对钢琴的沉醉和痴迷!他朝我笑笑,一直等到弹完曲子,完成了练习时间,这才停下来和我玩!
他非常厉害,遇强则强,遇弱则弱。比如,有一次他和隔壁班里最高最壮的同学打篮球,他凶猛敏捷得像只小豹子。但是他在对他温柔的人,也总是以礼相待!
而他很容易被“引爆”。有一次,我只惹了他一下,他就像连珠炮一下回我几十下!
他喜爱小动物,虽然他家里没有养小动物,可是他内心却是很渴望小动物,一见到卖小动物的地方,就迈不开腿了!
他还很喜欢搭乐高,我也喜欢,这下我们真是太有缘了。
他认真、细心,大家猜出来他是谁了吗?
他就是黄——麦——和!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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