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斯朱兰真的很不讨喜,尽管是书中的主角,主角光环也无法阻止大多数人对他的不理解,厌恶,甚至鄙视。我一路看来,觉得他在他的40岁左右时突然就放弃幸福美满的生活,抛妻弃子,毅然决然地投身于画画这种行径真的是不理解也不支持的。追求理想与家庭并不冲突。很多天才他们拥有超高的天赋,在某一行业出类拔萃,但同样拥有美满的家庭。有时候,是来自家庭的爱与责任才成就了伟大。但毕竟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斯朱兰他的理想,他的追求,他的思想境界已不是我们很多普通人所能企及也不是我们所追求的。所以,也就是看完后杠两句,自己原来是怎样还是怎样憋。但只庆幸的是,他的画终名垂千古。
再有,文中那个烂好人德克让我挺气愤的。他就是那种善良到无下限就算斯朱兰言语侮辱他,内心鄙视他,夺他妻子,霸占他画室等等,还有他妻子对他的背叛与残忍……这种种让旁人看起来都感到愤怒的事他居然能做到完全可以忍受,我不懂他图个什么。他让我觉得可恨又可怜。始终觉得,善良必须要带点锋芒。
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看法,关于这本书的想法还有的话以后再补充吧。书还是挺好看的,特别佩服作者对于人性的剖析。
孤独教会了我坚强,孤独教会了我怎面对挫折,孤独教会我正视世界,正视未来?孤独,我的伴随者与勇者。
夜幕降临,星辰满空,一轮皎洁的明月悬挂星空,仿佛是一盏灯,将大地照亮。处处闪耀着光明的眩光,打开门,院子里清风拂面,蟋蟀在奏乐。花草的清香掺杂着泥土的馨香,使得烦闷的夏夜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我坐在院子里的木凳上听着音乐,享受这美好的月夜,此时,孤独与我为伴。
记得有一次,我到医院去照顾年迈多病的奶奶,天天傻傻的呆在病房,刺鼻的药物气味,使我烦躁且有一丝冲动——想回家,这儿简直是地狱,让人苦不堪言,但转念一想:如果我走了,奶奶怎么办?真是左右为难啊!奶奶似乎知晓了我的想法,她说:“你要是觉得烦闷的话,就到下面走一走,过一会儿再回来。”刹时一种难以言语的感觉盈满了我的心房,随着奶奶的'一声令下,我健步如飞地冲出了病房,来到了医院转角处的青草地上敞开双臂,清风用纤细的手指抚摸我的脸颊,还有那沁人心脾的芬芳?目前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在成长过程中,我最大的收获就是结交了孤独这样一个朋友,它沉稳讲义气,它会及时纠正我的不足。伴随我最久的不是父母和老师,而是它——孤独。在结识孤独后,我明白了许多至理: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即使前方是刀山火海也不要轻言放弃,宁坚持不懈也不半途而废,不要一味追求所谓的名利,否则最后将跌至深谷,办事之前思一分,以免追悔莫及?在我的字典里没有“放弃”两个字。
孤独,你让我胸怀大志;孤独,你让我在挫折与坎坷面前坦然;孤独,你让我在失败后,停留一分,深思一分,然后再次整装待发。你让我满怀信心与希望,你!我的伴随者,我的勇者,我永远的友者,在孤独的陪下,我感觉自己不再像那个无知,傻气十足的孩童了。
作家把一种性格放大到极致,让我们去体会感受每个人骨子里都有的那一点点对理想的追求。
这本书说是写于一战期间,想要给当时迷茫的人们一些鼓励,希冀人们不致于在战后对生活百无聊赖。不知道这本书对于那些人是不是真的起到指引心的作用?
看这本书的时候,很佩服斯特兰的自私,内心没有一丝愧疚波澜不惊地就抛妻弃子去到巴黎,全身心学画画。其实很羡慕,可是转念想想,现在的人有几个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的追求?怕是浑浑噩噩地多些。
斯特兰其实往小了看可以是力争上位的庸庸白领,只是没那么彻底,仍旧在自己的生活圈里,会为自己做一点点娱乐的事感到负罪感,但无法避免,那些事总是很克制地去做,这样良心才回安宁。
最后,斯特兰终于去到大溪地,这个地设十分符合他种种要求的地方。爱塔料理他的起居,充当他的画模,满足他自己痛恨至死的性欲,不打扰他的内心世界,事事遵从他的意见,他大概不会想到此生能遇到爱塔这样一个完美伴侣吧。
现实生活中我们并不总能像他这样美满地按着自己所思所想去过日子,但他到底唤醒了一些心底里有执念的人。
第一次看毛姆的书,书名没有在书里出现过,不知道怎么讲对这本书的感觉,可能是没有感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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