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主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制度的形成与建设中的运用。罗尔斯认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制度的建立遵循以下过程:在原初状态中完成正义原则的选择―制定宪法―制定法制―在正义原则的指导下规范的使用,罗尔斯并且认为完成这样一个过程也是逐步排除无知之幕的过程。接着罗尔斯给自由下了定义,并讨论了平等自由的三个问题:良心的自由、宪法的正义以及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
罗尔斯对自由的定义谈了很多,他认为自由是一个体系,由各种基本的自由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受到保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犯时,可以说他是自由的。关于罗尔斯定义的自由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色彩。他的自由观可以通俗的这样说:在合法的前提下,人可以为所欲为。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点,这也是后来各类解放运动的思想基础。对于自由的理解在此之前很多思想家的观点要深刻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如果认为自由就是为所欲为那是动物的自由;洛克说自由是指人类的自我管理,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皇帝或者氏族首领或其他什么人的管理。
接着罗尔斯重点谈论了良心的自由,其实罗尔斯的'良心的自由更多的指宗教自由或信仰自由,罗尔斯明确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制度必须保护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我认为关于宗教信仰的自由最根本的还是要明确对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想还是先有宗教的信仰,这个先后次序决定了谁更起主导作用。
关于宪法的正义罗尔斯说宪法的正义体现在对于正义的两个原则的遵守上,体现在一部正义的宪法会产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产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依然是正义原则优先次序的体现,就是首先保证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平等的自由。同时罗尔斯又补充说,如果有一种不够广泛的自由,那这种自由必须加强所有人分享的完整的自由体系才能存在;如果有一种不够平等的自由,那这种自由必须可以为那些拥有较少自由的公民所接受。
接下来罗尔斯谈论了正义论在社会分配中的作用,总而言之要满足他的正义论的优先原则。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较多的谈论了代际分配。也就是每一代应该为下一代储存社会财富多少为合适的,罗尔斯显然不同意为下一代尽最大努力储存的思想,他认为代际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换句话说就是一定的充分的现时的享乐是可接受的,这和西方近几十年的思想观点是一致的。
在第二篇的最后罗尔斯谈了关于义务和职责,关于义务,罗尔斯说当正义的制度存在时我们有义务服从和维护正义的制度,当正义的制度不存在时,我们有义务建立正义的制度。而对职责要求的强度则小于义务,罗尔斯认为,如果一个人同意了正义的原则,并享受了正义制度带来的好处,那他就有责任担负正义制度给予他的职责,但职责是以自愿为前提的,而义务是不管是否自愿都必须履行的。
罗尔斯接着谈论了当你觉得这个制度不正义或有一部分不正义时,你是否还对这个制度存在职责和义务。于是罗尔斯提出了非暴力反抗和良心拒绝这两个观点,也就是当面对不正义时你至少可以做到这两点。罗尔斯认为这两种方式可以促进一个正义的制度健康发展。
本书的第三篇名为“目地”,在本篇中罗尔斯主要阐述了什么是善,正义感以及善与正义之间的关系。
什么是善,在这之前罗尔斯已经定义过,所谓善就是人的理性的***的满足。在第三篇中他进行了更充分更详细的论述,他认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生活计划决定的。要形成这个合理的生活计划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与合理选择的诸原则一致,这些原则包括有效手段原则、蕴涵原则和较大可能性原则;另一个是要在充分理解有关事实和仔细考虑后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善不是正义,正义是人们在原初状态中选择的结果,是相对而言绝对的不变的,是衡量社会其它制度的是否正义的标准,而善只是人们根据环境做出的合理的计划。
接下来罗尔斯谈论了道德与正义感,他认为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会自然而然的促进社会道德的成长,使道德从一个威权的命令式的道德逐步发展为根据原则自我发展的道德。在这样的社会中同样可以产生相应的正义感,而且这种正义感比其它不是正义制度的社会的正义感更加稳固。
关于正义感和善之间的关系,罗尔斯认为,一个符合两个正义原则的组织良好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生活计划支持和巩固他的正义感,也就是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其正义感和善是可以相互促进的。
到这里《正义论》终于介绍完了,说实话本书的第二篇、第三篇很难读,因为这位老先生将大量的篇幅纠缠于一些不重要的议题,而主要的思想反而讲的不够充分。
总体而言,我认为《正义论》最大的价值在于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存在一个优先的正义原则,对于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建立和社会行为的施行都需首先进行正义的价值判断,以确定这种制度或行为是否正义,这就排除了一个社会为了某一个看似正义的目标而使用不正义的手段的可能,这样也使一个社会能始终保持是正义的。
窗外的树叶随风飘舞,打着旋儿旋转着身子,渐渐的,渐渐的飘落。
我,轻轻的合上书,凝望着窗外那飞舞的秋叶,在夕阳的映照下,她是多么的安逸平和。我回味着,也许这不是最令人激动的结局,但这一定是最圆满的。
书中,哈利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他的坚强机智勇敢甚至是他痛失亲人后的悲伤,陷入逆境时的无助,成长过程中的一些自我,在书中一览无余,就仿佛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站立在我面前。哈利是个既幸运又倒霉的小男孩:幸运的是他一出生事便名扬魔法世界,继承父母的巨大遗产,拥有同生死共患难的的死党,校长在逆境中的热心指点;而倒霉正是因为他的大难不死而招来***生之祸,由于别人的陷害而被人嘲讽,遭朋友误解,一次又一次的在生死边缘徘徊……
一次又一次的跌到,爬起,让他变的坚韧,无所畏惧。他是保护魔法石的英雄,他是勇敢救人转化危机的天使,他是三强争霸赛的钢铁战士……无数的头衔没有让他骄傲,相反一次又一次的死里逃生让他渴望成为一个平凡的人。命运似乎和这个渴望平静生活的男孩较上了劲。失而复得的教父在斗争中牺牲,让他燃起复仇之心;和蔼可亲的校长为了帮助哈利而设计***死自己,这让他更加坚定自己的信念。
真的好幸运,哈利在第一个学年就遇到了可以终生相伴的好友。他们因勇气走到了一起,他们之间几乎没有秘密,他们可以毫无顾忌的'相互开玩笑,可以信任的吐露自己的心声,可以毫无顾虑的将自己交给对方,也可以不顾生命危险的保护对方。朋友是一把保护伞,为他遮挡,朋友是双无形的手随时扶起跌到的他,朋友更是心与心的依靠,随时给予对方温暖。
世界总是温暖多于寒冷,在文末霍格沃茨的战斗中,亲情友情爱情顷刻爆发:曾因家人与哈利为伍倍感耻辱的珀西翻然醒悟,为了保护死去的弟弟的尸体不再受伤,不顾一切;唐克斯为了协助卢平,不畏生命的危险;而哈利为了所有人,愿意牺牲自己……
本以为结束了,但希望之火又一次燃起。哈利又一次的幸免于“阿瓦达索命”,被***死的只是伏地魔不经意间留在在哈利身体里的破碎的灵魂。幸运女神好象十分眷顾这位伟大的男孩:因为出于一位母亲对儿子的关爱,渴望知道儿子的消息,她冒生命危险对主人撒了谎,哈利又一次获救。
最终胜利归属正义,恶毒,自私的下场不仅仅是身体上的痛苦,更多的是心灵上的折磨,蹂躏他人的下场是在作践自己,毒化自己本该纯洁的心。伏地魔只是一个被***冲昏头脑的可怜虫。在这物欲横流的大千世界里,这种人还少么?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人与自然的资源争夺……
反省吧!让正义驱逐***,让光明照亮地球,让温暖无处不在。
当今时代最需要什么?有人会说:人才,金钱,产业……
我却要说当今最需要的是正义!在今天着这种社会面前我想不用我说。大家谁都清楚――社会在转形,贪官污吏层出不穷。而治贪反贪的力度却不尽人意。所以我们现在的社会需要一群有正义敢的,敢与恶势力做坚苦卓绝的斗争的正义之士!!
而现在这些正义之士不是没有,只是在国家的干部中凤毛菱角。这是因为很多曾是人民父母官的好干部居然在权势魔王的利诱下堕落!那些曾经保护和守卫人民的神圣的卫士,却因为心灵的恶念被权势魔王所控制!他们骑着双眼被他所制造的政治迷雾遮迷的叫人民的战马,手中拿着刻有权势的利刃!互相的践踏着,挤踩着,权势的利刃没有伤到他们自己;因为他们都有“关系网”的铠甲,的他们的利刃却深深的刺痛了他们跨下的战马,战马最多***两声罢了,因为他们说也没人理。而着些已经堕落的“死亡骑士”还是在不断撕***!虽然他们还保留着人性,但他们扭曲的灵魂却无时无刻不被权势魔王所控制!成为权势魔王的爪牙!
我们需要正义之士,因为为没有正义之士我们的社会必定会放慢它刚刚加速的发展脚步!
还有一些将士把守边关。他们与走 私者作着斗争!但他们的心里却因为邪念,被权势恶魔所控制,他们背叛了他们的信仰用自己同胞的血换来了可耻的荣誉!这些曾经的优秀将领从此便为权势魔王开山辟路为“私”保驾护航!他们看守着边疆,似乎在等待时机,而权势魔王为了让他中心自己用权利和金钱来获得他的忠诚!!
我们需要正义之士,因为为没有正义之士我们的边疆必会再掀他刚刚平息的祸乱!
在边疆的不光是陆上,海上也是边疆!曾经镇守海上的得力干将可现在却成了阻碍祖国统一大业的最大障碍!年轻的领袖派他们去看守海防时,不料他们的心也以被权势魔王的自立乾坤的野心所霸占!他们的炮口没有一致对外,反而朝向了自己的同胞,走向了自取灭亡的不归之路!
我们需要呼唤正义之士,没有了他们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灿烂的文化就不会再放辉煌!
那个烈日炎炎的午后,我从小店里买了一支水笔,回来后发现居然是没墨的,我本打算吃个哑巴亏,可黄影发现后,怒气冲冲地朝我发问:“你怎么能这样一声不吭呢?!那个|‘奸商’不是越发得意了?”说着她就“拖”着我来到了那家店里。
“老板——”黄影毫不客气地大叫着,“你们店卖假货啊!”
“嗯?!小妹妹,没有证据不能乱讲哦!”老板不认账。
“哼!”黄影举起手中的水笔,眉毛一挑,很有底气地说,“这是刚刚才买的.水笔,你看,没有墨了!”
老板却不以为然地说:“谁知道是不是你们用完了之后来诈我的?”
黄影一听,圆圆的脸立刻涨红,不大却有神的眼睛也瞪的如铜铃一般大,不服气地冲老板喊道:“明明是你们不对,还反倒恶人先告状!”
老板不再言语,自顾自开始做事了。剩下我们俩在一旁干瞪眼。忽然,黄影眼珠一转,计上心来,拦住了一位顾客——
“小姐,你知道吗?这家店卖假货!”黄影一本正经地说道。“啊?真的吗?”那位大姐姐大吃一惊,转身离开了,嘴里还念叨着:“以后都不来了。”……
老板在一旁气的脸一阵青一阵白,冲我们喊到:“你们在干嘛啊!快离开!”“哼——我们在伸张正义!”黄影依旧理直气壮的……可老板就没黄影那样的倔脾气,在我们轮番的“炮轰客人”下,终于屈服了。走之前黄影还警告了老板一番:“你以后再卖假货,我可饶不了你!”而我则无比崇拜望着这位“行侠仗义”的正义女侠……
简评:小作者笔下的这个女生心直口快,遇上不平事敢作敢当,看她的神态,说话的口气,对付不道德的店主那份机智从容,简直就是新生一代的女侠。
1971年,哈佛大学的哲学教授罗尔斯发表了他的《正义论》,在西方国家立即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该书被西方学术界誉为20世纪政治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和社会哲学的“最伟大的成就”和“划时代的理论”,还被推崇为与洛克《政府论》和密尔《论自由》相并列的“自由民主传统的经典著作”。
《正义论》之所以蕏了如此巨大的影响,根本原因在于其中所提出的关于社会正义的完整体系实现了两个重大转折:第一,实现了从实证主义和相对主义向规范理论的复归,从而使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得以承续和弘扬;第二,实现了从功利主义向“社会契约”论的回归,强调了个人权利对于福利总量的优先性、正义对于功利的优先性。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义包括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而罗尔斯所论述的正义主要是指社会正义,即社会制度的正义。在他那里,“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因此,他的正义论也被称为分配正义论。
一、对罗尔斯“正义”概念的解析
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正义是分配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而且正义意
味着平等,因此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涉及权利和义务的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二是涉及到地位、收入、财富包括权力的分配的差异原则:在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出现时,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或者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一)罗尔斯“正义”概念提出的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社会面临着种种矛盾,诸如陷入越战泥潭,黑人争取权利的斗争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要建立与社会发展相一致的价值观念来化解冲突,这就为罗尔斯提出“正义”的概念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在学术领域,美国当时深受分析法学的影响,大多数人深陷语义和逻辑关系的争辩之中。为了挽救政治哲学的萧条局面,必须要有一种理论来取代功利主义思潮,这也促使了罗尔斯“正义”概念的产生。
(二)罗尔斯“正义”概念的基本内容
罗尔斯作为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其“正义”的概念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针对分配的正义而提出来的。它将洛克、卢梭和康德的社会契约论作为理论基础,进而论证西方民主社会的道德价值,反对西方社会传统的功利主义,提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主要美德;非正义的法律制度即使有效,也应加以修正和清除。他还认为正义与社会合作密切相关,制度层面的正义原则和个人层面的正义原则应当有所区别。
制度层面的正义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最大的平等自由原则,即每个人都有权拥有与他人自由相一致的最广
泛、最全面、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包括公民的各种财产权利和政治权利;二是差异原则,即应当使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安排,既符合地位最不利的人的最大利益,又符合公平的机会均等的条件,使之与向所有人开放的地位和职务联系在一起。
(三)罗尔斯“正义”思想的思考与小结
个人权利不可侵犯是本书的立论基础。有些事情是任何他人或团体都不能对他人做的,做了就要侵犯到他们的权利。这些权利如此强有力和广泛,以致引出了国家及其官员能做些什么事情的问题。个人权利为国家留下了多大活动余地、国家的性质、它的合法功能及其证明,构成本书的中心内容,而一系列广不同的论题亦在这种探讨中涉及。
(1)人类是理性的、文明的、自利的个人集合体。他们的权利与福利应该成为社会政策的核心关注对象。尽管人类必须在一起过商业、共同体和道德生活,但是,一个人不必为另一个人的利益牺牲他/她自己的利益。
(2)私人企业与私人财产是基本的,必要的。不仅他们持有相当可观的社会财富,而且他们对个人自由与自主也是不可或缺的。
(3)市场机制不论具有何种明显优势,其本质上对于社会资源的分配不是一个充分的向导。它在分配资源时经常不考虑公平、道德沙漠与人的尊严。
(4)私人财产尽管重要,但它不是绝对的权利。它是在一种共同的社会生活背景下被拥有的,因此,为了达到重要的社会目标,它可以被调整和限制。
(5)我们对于社会中弱势成员的责任是基本而不可避免的。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对于其弱势成员的帮助与关心
是一种道德必然——并不仅仅是一种个人慈善行为。
(6)出生和天赋的优异并不是应得的,它们不是通过个人努力后获得的。
(7)私人商业是逐利的组织,他们不一定追求公共福祉。私人商业必须被监管,而且必要的话,应该受到限制,以保护公众免受其贪婪的伤害
(8)能够跨越党派利益、并且拥有整体社会视角的唯一机构是政府。政府不是敌人。
二、罗尔斯正义论的现实意义
罗尔斯的正义论的两个原则暗示着社会基本结构的两大方面:一方面是公民的政治权利,一方面是社会发展和经济利益。中国经济在快速发展,必然导致一些不公平现象的出现,而这些不公平现象与政府制定政策时的价值取向息息相关。如何在确保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保证的社会的稳定是中国当下的必然命题。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为这个命题提供了解决的理论基础。
(一)自由平等是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人民行使公民权利的实质意义在于选择具体的政治模式,从而使该政治模式能够真正地、最有效地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最终能够真正地实现政治公正、公平的实质目标。罗尔斯正义论的最大平等自由原则可以为民主政治制度的设计提供参考。
(二)加强程序正义建设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在经济体质和政治体质的改革中,应当从程序正义的角度出发,完善法律制度,建立合理、公正的社会制度体系,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实现公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平等参与的机会。
(三)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培养公民美德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公平正义”就是要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和谐社会的主旨之一。“公平正义”包含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等几个方面的内容。罗尔斯的正义论,其“正义”的概念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针对分配的正义而提出来的,和谐省会需要公正的秩序以保证公民享有平等的机会。构建和谐社会需要良好的外在制度约束,也需要内在道德的提升。
(四)运用差异原则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社会弱势群体是指创造财富、积累财富能力弱,就业竞争能力、基本生活能力差,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差,社会权力缺失、社会地位地下、生存状况差的人群。弱势群体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如何应对和解决中国的弱势群体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必须面对的问题。罗尔斯正义论提出的差异原则,其本质就是通过制度的倾斜,从而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虽然罗尔斯提出这一原则时,更多的是代表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利益与正义的要求,但该原则在我国弱势群体利益保护问题上同样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就我国而言,弱势群体的出现包括了信息不对称、经济力量差距、不良的制度影响等诸多方面,其中制度的好坏直接影响人们的社会地位和个人发展的机会。罗尔斯的差异原则,就是在最大的自由平等原则下提出的。根据差异原则,我们在制定制度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弱势群体承担的社会成本、抵抗风险和变化的能力,让制度向弱势群体倾斜,让表面看起来不平等的制度实现真正的平等,让社会进步的成果得到全社会的共享。从制度层面给予弱势群体充分的保护,减少弱势群体对强势群体的仇视,可以减少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从而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罗尔斯的正义论涉及多个领域,既研究了社会制度层面的正义,又研究了关系到个人利益的正义,它是对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存在的反映,对于今天我们深入研究中国社会正义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罗尔斯的正义论中的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既要让每个人都有权拥有与他人自由相一致的最广泛、最全面、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又要通过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安排使社会最不利的人的利益得到最有利的保护。结合我国的现实而言,就是既要让每个人最大自由地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又要照顾弱势群体的利益,力图最大限度的消除不平等现象,以保持社会的公平公正,推进我国的法制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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