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游西湖时,总是会想起“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登顶庐山时,总是不自觉涌起“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月圆月缺,年年中秋,“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又饱含了多少希冀。
遥望中华历史上下五千年,风流人物辈出,但总是那抹屹立在赤壁之上高吟“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的略显沧桑的身影,清晰的明显,胜过了时间。
一入官门深似海
苏东坡一生在官场宦海中沉浮,但却三次遭贬,东坡有抱负,有主见,绝不肯随意附和别人,从而隐瞒自己的观点。他仗义执言,很有些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味道,这是他可爱之处,也是他老吃亏的原因,他与新党公开叫板,与旧党政见不合,可想而知,两党派里都没了他的席位。
纵观苏子做官一生,虽有荣耀和显赫,但荆棘远多于鲜花,磨难远超过安适。正如戏剧中所说,悲剧总是比喜剧深刻。
正式这种坚执己见,不随波逐流的个性人格,使孙东坡饱经忧虑和磨难,也正是这种独立不改的想人格精神,成就了东坡的崇高与不朽。
远离官场更逍遥
生活不幸文章幸,这大概是人世间一种独特的二律背反。生活的坎坷往往造就文章,政坛生涯的暗淡却让苏东坡迎来了艺术生涯的顶峰。
苏轼游览黄州赤壁期间,咏出了千古绝唱《念奴娇·赤壁怀古》,“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此句一出,我们犹如看到了赤壁那惊心动魄的美丽,同时,也感受到了他那潇洒而多情的感伤。
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他的诗,诙谐幽默,却又极具情趣与哲理;他的散文,如行云流水姿态横生,文风平易自然,但却挥洒自如,坦露真情。
苏东坡的一生,诗文书画,都达到了一般人难以企及的高度。苦难以人成熟,深沉和达观。或许推动他在艺术上有至高的造诣,却是他那旁人没有不平坦的经历。
苏东坡的艺术,可谓是“清水芙蓉”式的平淡,也是“盛如夏花”般的绚烂。
东坡在去世的那年,在一首诗中像是给自己的一生画上了一个问号:
心似已灰之木
身如不系之舟
问汝平生功业?
黄州、惠州、儋州。
在这“三州”,我们见识了什么是“河东狮吼”;我们品尝了“东坡饼”的味道;我们领略了大江东去的豪迈;我们学会了做旷达的自己。
历史的长河并没有在他的身上多做停留,依旧呼啸着向前涌去,但那抹豪迈、旷达但又略带沧桑的身影,却永远印在我的心中,熠熠生辉。
我最喜欢的楚霸王楚霸王项羽于我来说,有种说不出的魅力。他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魔力,牵引着我们去了解他,敬仰他,在历史的舞台上,他完美的诠释了他那不平凡的一生,无阕风云、生死浮沉,谁的红装,谁的天下,一个朝代的覆灭,群雄逐鹿,横刀立马,谁能主宰天阙,金戈铁马,割喉烈酒,饮鸩止渴,谁又能完美的诠释这一切。
只有项羽,唯有英雄项羽才能完美的诠释。当“楚汉之争”临近终结时,项羽还是不肯服输,虽然知道这一站注定会失败,而他注定是那个失败者,但他毫不畏缩,只要还有一丝希望,饮鸩止渴又何足畏惧,我曾想过,乌江的最后一站,项羽为何会失败,归根究底他就是太正义了,不会做卑鄙小人的事,其实,在乌江一战的时候,他只须事先命人在乌江水里洒一点毒药,然后等到真正的刘邦开战时,再把刘邦的士兵引导江水中,让其自生自灭,血染乌江也好,惨不忍睹也罢,只要能胜利,管他用什么无耻的手段。
只是,他没有,他没有这样做!正是因为骨子里的正义和不服输,才让他成为后人景仰的大英雄,项羽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做人就要正义,就算死也要做正义的鬼,光明正大的死去,决不能临阵脱逃,苟且偷生,宁愿做剑下孤魂,也不愿做那受万人唾弃的无耻小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项羽的性子有些急躁,做事往往不考虑后果,横冲直撞,既没有范增的深谋远虑,也不具备刘邦的用人得当,或许项羽是真的不适合做帝王,但自古以来多少帝王都是踏着亲人的尸体走上去的,兄弟反目成仇,互相残***的还少吗?自古商纣王,周幽王哪个不是贪图美色,不务朝政,和他们相比,项羽难道不够格做皇帝吗?至少项羽不是个贪恋花丛之人,他和虞姬的爱恋缠绵而又悱恻,是任何杂质都无法渗破的,是天地间最纯挚的旷世之恋。而刘邦据说在起义前是个贪图美色与美酒之人起义之后,不得已才加以控制,但难保刘邦当上帝王之后不会重蹈商纣王的覆辙。纵使他没有贪色贪的那么厉害,但对吕雉总不会无二心吧,先后不是封了薄姬,戚夫人等三千佳丽吗?但是项羽对虞姬的爱是天地可证,日月可鉴的,项羽曾对虞姬说:带我当帝王之后,我的后宫只有你一个皇后,一个女人。虽然这些话在我们看来,只是花言巧语,但当时项羽是用何等严肃的语气说出的,这话从别人口中说出来或许我还不信,可项羽所说,我相信,因为他在我心中已不仅仅是能用“英雄”二字来衡量了,多的是一份毫无保留的信任。
项羽在乌江自刎的时候,他没有做错。但他留给后人无尽的悲痛与惋惜,就是罪无可恕的错误,我多希望他能活着,当不当皇帝都无所谓,我只要他活着,生与死其实不算什么,人从一出生就是慢慢向死亡走去的,可是,我真的不希望他死,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种很亲切的感觉,项羽啊!我好想你活着,真的好想好想好想……
回眸,泪撒如雨,无人山野,潺潺湖畔,我伏地纵声号哭,惊跑了饮水壮牛,吓走了噬草白兔,两只雀儿,叽喳啾啾,难解人间愁苦。
我最喜欢的一样东西是毛笔。它是我节省下来的零用钱积蓄起来而买的。平时,我常常将它放在自己房间的桌子上面的笔筒里。一到写毛笔字的时候,我就请它帮助我书写起来。
我的这一枝毛笔顶端有一个凸起的东西,那是一个小孔。在这个小孔上面穿着一根绳子。那绳子可以让人将毛笔挂起来。我每当写好字以后就将毛笔到到清水里面清洗干净,然后用那根绳子将毛笔挂在通风的地方,让毛笔凉干,再放回笔筒里面。它身子瘦瘦的,下面有许多毫毛。那是用湖羊的尾巴上的毛做成的。笔身上面还写着几个字“下笔如有神”。刚买来的时候,那笔上的毛洁白无瑕,比新刷的白色墙壁还要白上好几倍呢!
这支毛笔还好在它有一颗不求回报之心呢!我已经用它写了三年多字了,而且它下面的笔毛有许多已经翘了起来,但是它从来都没有向我提出什么要求。天天让我把它浸到墨汁中间,将它身上的笔毛弄得黑黑的,虽然最后都用清水清洗一番,可是再也不能够让它像原来那样白了。它也都江默默地接受了,从来没有抱怨一声。
这一支毛笔,我已经用了三年多了,但是它还是忠心地为我服务帮助我写好每一个字。现在,我用这支毛笔写出来的字常常能够得到别人的称赞,我想这全是毛笔的功劳。
我对这支毛笔已经喜欢上了,好像和我已经分不开了。有一次妈妈说要给我买一支新的毛笔。我坚定地对妈妈说:“这支毛笔挺好的,不用买新的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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