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寒假生活,让置身学习重担下的我精神一振。然而,却发生了一件让我至今难忘的事件。
寒假,我将参加钢琴八级考试。这对胸有成竹的我来说,应该是小菜一碟。去年10月开始,我就一直努力地练习。将干净的琴键印满我的指纹,将复杂的曲调变为我记忆的一部分,将我的所有心血花在考级的三个曲目上。三个多月,每天放学一回家,便不停地练钢琴。慢慢地,我昔日的兴趣逐渐化为爱与恨,木制的`琴键在我的手下也变得乖巧而听话。我弹得很好,吴老师也说有可能拿到优秀,妈妈脸上挂着笑容,我就在这种情况下信心满满地进了考场。
考场中,三三两两地坐着几个人。我听着他们一一弹奏,咦?怎么弹错了那么多音?小朋友的失误更提升了我的自信心。到我弹的时候,考场中只剩下我了,心中不免升起一丝寒意。开始弹音阶了,居然听不清自己在弹什么!难道我的耳朵“罢工”了吗?我心中立马一惊,六度弹成八度。只好重弹,这时我才发现这是一架演奏琴,弹奏时远方听得见,近处听不清,没办法,只好往下弹,后面的曲子弹得挺好,整体蛮不错。可我却为音阶的错误很内疚,并暗自咒骂那架琴。一见妈妈,我忍不住失声痛哭,知道考优秀没缘了。妈妈安慰我没关系,失败一次又怎么样?
虽然考试时间很短,但是给我深深的挫折感。
“台下十年功,台上一分钟。”光苦练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多锻炼,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才有可能在十级的考场上一鸣惊人!
六月的太阳火红火红的,高高的挂在湛蓝的天空中,散发出灼热的光芒,直射大地。今天是周六,我和张雨、张琪等几个要好的小伙伴,坐在湖边的树荫下,嘴里含着冰棍儿,还哼着小曲儿,赤着脚在水里荡着,湖面顿时掀起阵阵涟漪。盘旋在头顶的长发,在微风的吹拂下,几缕发丝“跑”到额前随风舞动,惬意极了。
我总喜欢在这时开些玩笑,而伙伴们有时会哈哈大笑,有时会异常恼火,有时又会无聊的看着我。
今天我又玩性大发,准备逗逗她们。我挤了挤身旁的张雨,故意退了一些,对她惊叫道:“哎呀,你头发上有条虫!”
张雨马上跳了起来,在这儿拍拍那儿拍拍,不安的问:“在哪儿?在哪儿?拍掉了吗?”
我笑嘻嘻的说:“掉到衣服里面去了。”
“啊!你为什么不早说!”张雨急坏了,是又蹦又跳的。
“你又没问我。”我晃着脑袋,还吹了吹口哨。
旁边的张琪乐开了怀,边笑边摆手:“别,别逗了,我肚子都快笑疼了。哈哈哈······”张雨看到张琪的神情,顿时明白了是我在捉弄她,甩头就走人了。我想追上去,却又瞥了瞥旁边的张琪,又是一脸的坏笑:“嘻嘻!你也来‘尝尝’吧!”张琪听了一溜烟地跑了,丢下我一个人在湖边。我一个人坐了一会儿,感到很无聊,便独自回了家。
坐在沙发上,我闷闷不乐。我问妈妈:“玩笑也能惹人生气吗?”
妈妈边忙着手头上的事儿,边回答我:“如果是利用别人的弱点来开玩笑,那人家当然会生气啊。”
我低着头,沉默了。妈妈似乎察觉到我有点不对劲儿,忙转过头来问:“怎么了?又开玩笑把人家惹生气了?我说过多少次了,都叫你改掉这个坏毛病的······”
“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急忙辩解道。
“那就快点去道歉呀!”
“我······我怕她会更生气。”
“孩子,如果你连承认自己错误的勇气都没有,那你就真的错了。只要你心够诚恳,我想她一定会原谅你的。”
听了妈妈的话,我豁然开朗。我马上跑了出去,找到张雨,低着头对她说:“对······对不起!”张雨并没有为难我,只是叫我答应她,以后不要胡乱开玩笑了,我马上立下重誓,许下承诺,答应了她。就这样,一场“灾难”终于画上了句号。
至此,我也懂得了:人生中,对与错就像个方向盘,它会给我们指引着不同的方向。虽然有时在自己认为对的时候,也会犯上一个大大的错误。但也不用担心,只要及时纠正、弥补,错误也会像流星一样“嗖”地滑出我的世界。
在通往人生的道路上,生活他给与了我们许许多多的第一次,但让我记忆犹新难以忘怀的莫过于校本科的十字绣。
这天我被调到了五班针线活——十字绣。这个即熟悉又陌生的字眼驱使我的好奇心一步一个脚印前行。课上,我横七竖八的乱绣一通,虽然正面是像模像样的,可背面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别提有没有规律了,就连整洁这词儿都被我毁于一旦了,线头儿,打结......状况百出,该有没有的'“小事故”全出现在我的十字绣布料上了。
这些我的自信心及学习的热情大打折扣。望着身后对十字绣略懂一二的陈芷萱以熟练的速度绣好一针一线。我不禁打心眼儿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时,老师向着我走来了,“哈哈,关键时刻救星来了”我暗自窃喜。可谁知一句话打破了我激动的心情。“线太粗了,十字绣讲究的是细致,你得换成三股线,拆了重缝。”对于我来说这简直就是晴天霹雳,辛苦的成果付诸东流了,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拆掉了这一排排的针线,喃喃自语道:第一次真不容易。
看来不问清楚事情,急于求成必将会造成一系列麻烦,只有干好事物的每个细节才不会加大失败的几率。但生活中这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只有失败才会逐渐成功。假如人生是一望无际的天空,那么失败与第一次必将是数之不尽的星星,只有通过繁星的点缀才能使蔚蓝的天空更加光彩夺目。
寒假让置身学习重担下的我精神一振。然而,却发生了一件让我至今难忘的事件。
寒假,我将参加钢琴八级考试。这对胸有成竹的我来说,应该是小菜一碟。去年10月开始,我就一直努力地练习。将干净的琴键印满我的指纹,将复杂的曲调变为我记忆的一部分,将我的所有心血花在考级的三个曲目上。三个多月,每天放学一回家,便不停地练钢琴。慢慢地,我昔日的兴趣逐渐化为爱与恨,木制的琴键在我的手下也变得乖巧而听话。我弹得很好,吴老师也说有可能拿到优秀,妈妈脸上挂着笑容,我就在这种情况下信心满满地进了考场。
考场中,三三两两地坐着几个人。我听着他们一一弹奏,咦?怎么弹错了那么多音?小朋友的失误更提升了我的自信心。到我弹的时候,考场中只剩下我了,心中不免升起一丝寒意。开始弹音阶了,居然听不清自己在弹什么!难道我的耳朵“罢工”了吗?我心中立马一惊,六度弹成八度。只好重弹,这时我才发现这是一架演奏琴,弹奏时远方听得见,近处听不清,没办法,只好往下弹,后面的曲子弹得挺好,整体蛮不错。可我却为音阶的错误很内疚,并暗自咒骂那架琴。一见妈妈,我忍不住失声痛哭,知道考优秀没缘了。妈妈安慰我没关系,失败一次又怎么样?
虽然考试时间很短,但是给我深深的挫折感。
“台下十年功,台上一分钟。”光苦练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多锻炼,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才有可能在十级的考场上一鸣惊人!
笛卡尔的想法不错,具体工作却做得不太好。斯宾诺莎则完美实现了这个想法。
斯宾诺莎最有影响的著作叫《伦理学》,在他去世后才发表。这本书的全称是《按几何顺序证明的伦理学》。
看明白了吗,用几何去论证伦理学(伦理学也是哲学研究的一部分),这不完全就是笛卡尔设计的路数嘛。等翻开这书,你肯定就崩溃了。
第一步,要找到公设对吧。
笛卡尔把一切都怀疑了,我们就必须找到一个绝对存在的、不可能被怀疑的东西作为公设。
既然这个东西绝对存在,那么它肯定不能依赖别的物体存在
斯宾诺莎把这种东西称作“实体”。
实体的特征是,这东西自己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不依赖外物存在。这意味着,外物也不可能摧毁实体。否则的话,实体的存在就要依赖于“外物不去摧毁实体”,等于还是依赖于外物了,对吧。
既然实体自己是自己存在的原因,外物也不能摧毁它,那么实体肯定是永远存在的。用类似的方法,我们也可以证明出,实体是无限的,是唯一的,是不可分的,是善的。
如果实体是无限的,是唯一的,那么这就等于在说,世间万物,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实体的一部分。因为只是一部分,所以是不完美的一部分。
这么一个永恒的、无限的、唯一的、不可分的'东西,你想到了什么?就是上帝嘛。
如果上帝不是实体,上帝又无所不能,上帝不就可以改变实体了吗?又和实体的定义不符了。
所以,斯宾诺莎承认上帝,但他心目中的上帝不是基督教或者犹太教中人格化的上帝,而是无所不在的实体。
简单地说,世间万物皆为上帝,我自己也为上帝的一部分,那么我与上帝同在,自然充满无限的力量。其他人即便与我作对,他们也是上帝的一部分,他们的行为也都是上帝的意志(这点和基督教是相同的)。所以无论外人如何对我,我都应该坦然接受。
复杂地说,实体永远存在,我属于实体,那么我也可以永远存在。即便肉体消失了,我也是实体的一部分。而且我和世间万物都是一体的。从这个设想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无限的力量和安全感,也就什么都不怕了。
再者,实体是善的,作为实体一部分的事物,即便单独看是邪恶的,它本身也是为了善的目的而存在,也是善的一部分。因此无论多么丑恶的现象,我们都应该宽容接受。
斯宾诺莎的学说大致如此。
顺便一说,这种人和万物一体的观点在中国哲学里很常见。中国很多学派都追求“天人合一”。比如庄子讲“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北宋儒学家张载更认为宇宙万物都是一体的,所以我们侍奉父母,友爱别人,就相当于爱整个宇宙了。
佛教也有类似的观点。大乘佛教认为我们感官所见到的万物之间的区别,都是一种虚假的幻象。世间万物的本质是一样的,都叫“空”。这也可以近似地理解成万物之间没有区别,是一体的。
伴随着中世纪对罗马法的否定,侵权责任规则也变成了一套野蛮、严酷的刑罚,不追究过错,不要理性和正义,没有权利和自由。这段时间被看成是侵权法上的“黑暗时代”。
罗马法的复兴为过错原则地位的重新确立提供了契机。17世纪法国的让??多马在他的《自然秩序中的民法》一书中指出:“如果损害是作为一个无害行为的出乎意料的结果而发生,那么鉴于没有任何过错可以归咎于行为人,他就不应当对这一结果承担责任。”到了18世纪,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学界得到了公认。
这一过程是近代理性哲学在法律上的体现。自由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为我们带来了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思想。“每一个人,在他不违反正义的法律时,都应听任其完全自由,让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6]“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各人的自然权利的行使,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权得由法律规定之。”[7]由此,损害赔偿这一法律关系,也必须是当事人主观意志的结果。正如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所说,道德意志只承认对出于它的意向或故意的行为负责任。“行动只有作为意志的过错才能归责于我。”“毕竟我只是与我的自由相关,而我的意志仅以我知道自已所作的事为限,才对所为负责。”[8]康德在此问题上的阐释同样精辟,足以为过错观念存在的支撑。在他看来,行为是自由意志的结果,每个有自由意志的人应对其过错行为负责。人是一种自由的道德的力量,他能够在善与恶之间作出选择。康德认为:对行为的责难,应以理性的法则为基础,理性是完全自由的,而行为就应该由个人的疏忽负责。[9]所以,应从理性世界、从内心意志出发来评价过失。同时,法律上的过失责任又是对滥用自由的制约,其价值在于协调人们之间的意志和意志自由。“一个人和别人相处时必然会滥用他的自由”。[10]法律正是以否定的、强制的形式限制个人的滥用自由的行动。在此,我们再一次看到了过错概念的魅力,将权利行使的自由与合理完美结合,体现了理性与正义。
至此,对过错的认识已基本成熟,其产生发展呈现出一条独立的曲线,他给了人们一个自己的行为应受非难的理由,是理性的必然要求,也将法律的正义融入了个人的行为之中,让我们对法律的敬畏油然而生。然而,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到来,却将这样一个和谐独立的概念打破了,客观过错、无过错的概念相继占据了我们的视野,过错的前面不得不加上两个字-主观,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个误解。
当妻子在生死线上挣扎时,当医生预言妻子很可能一辈子不省人事时,是他用坚持让妻子睁开了昏睡多日的双眼,捡回了珍贵的生命,当亲朋好友劝他离婚时,又是在他的检查下,使妻子在无需他人搀扶的情况下站了起来,告别了一辈子瘫痪在床的厄运。
正如他所说,只要妻子还有一口气,他就绝不放弃,终于他用真爱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回想我代九十九班这一个多月来,面对与102 100 相差九分之多的`成绩,我发愁过,抱怨过。一个多月来,我很少睡过安稳觉,睁开眼睛,满脑子都是学生。
谁昨天那个题,那个知识点还没有掌握,明天我还需要辅导谁,谁这几天思想滑坡了,心思不在学习上,我要找谁谈心,进行思想教育.......等等,总之,我想尽了一切办法,尽我所能,精心备课,查找资料,认真上课,及时辅导,及时检测评卷反馈。两次先后取得了第二名第一名的好成绩。这也更让我坚信“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无过错责任,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各种社会问题日益突出,工业损害,环境污染,产品致损等现象大量存在,传统的过错原则使此类侵权难以举证和认定,为了使受害人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出现了所谓的无过错责任,即在特定的情况下,即使行为人没有过错,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这里有一个逻辑上的悖论:在行为人没有过错时,我们以什么理由要求他承担责任呢?事实上,无过错责任只是立法者对特殊情况的一种技术处理:一方面,此类情况出现频率高,过错举证困难,不给受害人以补偿有违公平;另一方面,此类过错专业行强,难以抽象出共同的标准,不以过错为要件也是效率的要求。况且,无过失并非指行为本身无过失,而是不以确定的过失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而不以过失为要件的原因不是对过失的否定,只是法律已形成对过失的推定,所以不必再去考虑过失的具体形式。[15]
严格地说,无过错责任并不能作为一种归责原则与过错责任并列。其真正作用不是解决责任的归属,而是解决损失的分担。其在立法上的表现也以列举式的规定出现,事实上也 是作为了过错责任的例外情况。由于侵权行为法是将法律调整的视野局限在一对一的责任归属争执之中。所以,当依侵权法的过错归责一方不应承担责任,而另一方又确属无辜并值得同情时,无法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这在工业事故上表现尤其明显。受私法公法化理论影响,既然社会选择了工业化,受益于工业化,那么由社会承担损害后果也是理所应当。用王卫国教授的话说,致损风险是工业化的必然成本。[16]既然只是为了分配损失,那就必然要选择有能力承担损失的人,即所谓的“大钱袋(deep pocket)”理论。因为它们不仅本身有负担能力,更重要的是,它们有提供保险金的能力,即将损失分担社会化。这样,就有效弥补了侵权行为法自身的缺陷。但无过错的适用必须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特别是不宜适用于自然人之间的侵权行为。因为这会导致人们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所适从:不知道如何才能不承担责任。而当履行义务的成本过高时,往往会走向它的反面-不履行任何注意义务。这就如同一座设置不合理的人行天桥,为了方便人们甘冒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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