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和我一起读了朱自清的《背影》。
文章中说的事情很简单,就是“父亲”送“我”去火车站上车,买橘子给“我”,但却表现了作者对父爱的浓浓的眷恋。朱自清把父爱都浓缩在“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上了。
看完了《背影》,我对“父爱”有了重新的认识。我今年10岁多了,爸爸除了短暂的出差,陪伴我一起度过了10年多。我在想,这10年多爸爸留给我的印象,从生活的一点一滴去想。
我清楚地记得,每次爸爸出差回来,总会给我带回玩具。会爬树的熊猫以及熊猫笔筒、手提包和帽子系列,《西游记》面人儿笔筒和笔,日本和服木娃娃及其它各种各样的娃娃,一整套摆出各种姿势的少林武功小子,花生壳里和笼子里的小鸟,万花筒、木制长颈鹿、铁丝“变变变”、菊花石砚台,等等。我找出来,在面前摆了一大堆。那么,我的父爱都浓缩在“爸爸出差带回的玩具”里了?
我还记得,爸爸陪我一起玩过的游戏。在床上玩“包春卷”、“包饺子”、“包包子”、“伦敦桥塌了”等游戏,和爸爸、妈妈一起玩夹“三明治”,玩数学“卖东西”、“洗吹剪头发”、五子棋、打扑克等游戏。那么,我的父爱就体现在“爸爸一起玩游戏的笑声”里了?
我永远都记得,上学和放学、去附近的公园和景点、我生病时去医院、一家子去购物时,爸爸在驾驶座上开车的背影。这个熟悉的背影,可以和朱自清写的“背影”相比了。
现在,爸爸和我生活在一起,那么以后呢?爸爸会和我永远生活在一起吗?或许,等我长大后,我才会真的明白朱自清在《背影》中写的“我的眼泪又来了”,“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的背影”。
土匪,这个词在许多小说中都出现过,它代表的人物有好有坏。《林海雪原》中描写的土匪与四大名着之一《水浒传》中被逼上梁山的好汉们不同,这里的土匪是一些无恶不作的恶霸。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为我们讲述了这些土匪犯下的恶行和欠下的一笔笔血债,看得我气愤填膺:同样是中国人,他们怎么能这么残忍的对待自己的同胞呢!一定要让他们为此付出代价!
共产党发现了这群土匪,决定出发前去“剿匪”。可最后派出的却仅仅是一支几十人的小分队,面对号称二三百人的匪军,仅仅靠一支小分队,够吗?看到后面,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打仗靠的是计谋,而不是蛮干。几十人的小分队,靠着自己的机智勇敢和为党献身的精神打败了匪军。
生活也是这样,有时面对强大的敌人,光靠蛮干是不行的,更多的是要靠自己的机智和坚定的意志。
好曲不厌百回唱,好书不厌百回读。初读好书如获良友,重读好书如逢故知。读书是人类精神上的食物是精神的支柱,但是我认为读书实践是缺一不可的。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首诗是宋代诗人陆游的一首诗我认为一个即有书本知识,又有实践的人才称的上有学问,一个人如果只有书本知识,那他一定是一个书呆子,而如果一个人只有实践经验,没有书本知识,那他也称不上有学问,所以读书与实践是缺一不可的是相辅相成的。而现代的儿童大部分都是玩电脑看电视,虽然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许多事,但是比读书实践可差多了。读书能让人了解作者想抒发的感情。实践能让人了解大自然的奥秘。只有多读书,多实践才是通往知识大殿的金钥匙,到时你就好像插上了两只强健的翅膀,知识的天空任你飞翔,宇宙的奥秘任你探索,到时你就成为了知识的主人。
读书即能使人了解作者所抒发的感情,又能使人感受到细致隽永的语言文字之美,读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但是书中的知识终归是有限的,要想深入了解必须实践才行,所以读书实践缺一不可,只有相辅相成才能通往理想的圣殿,到时知识才会为你闪烁耀眼的光芒。
今天,我读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本书。 日记
它告诉我们朋友是一生中不可缺少的宝贵财富,我们应该珍惜友谊。它让我们懂了:如果接近优越特别的人,就会由于心生羡慕,那么在他(她)的的影响下,自己的思想就会发生变化,思考他(她)为什么优秀?我自己为什么那么差?我一定要比他更优秀的人!自己也会渐渐优秀起来的!之就是近朱者赤的道理。
接触到有恶行的人,就想:做几件坏事没什么大不了的与他们相比,差远了!由于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他们的所作所为,就也习惯了做坏事,也成为了一个有恶的人。这便是近墨者黑。
可见潜移默化和耳濡目染的作用重大,所以我们在生活中要慎重选友,遇到遇到好朋友定要珍惜哦!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新思想没有错。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死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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