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是父亲的“种了一棵好白菜被猪给拱了”的情怀吧。
二女幼珊在港参加侨生联考,以第一志愿分发台大外文系。听到这消息,我松了一口气,从此不必担心四个女儿通通嫁给广东男孩了。
我对广东男孩当然并无偏见,在港六年,我班上也有好些可爱的广东少年,颇讨老师的欢心,但是要我把四个女儿全都让那些“靓仔”、“叻仔”掳掠了去,却舍不得。不过,女儿要嫁谁,说得洒脱些,是她们的自由意志,说得玄妙些呢,是因缘,做父亲的又何必患得患失呢?何况在这件事上,做母亲的往往位居要冲,自然而然成了女儿的亲密顾问,甚至亲密战友,作战的对象不是男友,却是父亲。等到做父亲的惊醒过来,早已腹背受敌,难挽大势了。
在父亲的眼里,女儿最可爱的时候是在十岁以前,因为那时她完全属于自己。在男友的眼里,她最可爱的时候却在十七岁以后,因为这时她正像毕业班的学生,已经一心向外了。父亲和男友,先天上就有矛盾。对父亲来说,世界上没有东西比稚龄的女儿更完美的了,唯一的缺点就是会长大,除非你用急冻术把她久藏,不过这恐怕是违法的,而且她的男友迟早会骑了骏马或摩托车来,把她吻醒。
我未用太空舱的冻眠术,一任时光催迫,日月轮转,再揉眼时,怎么四个女儿都已依次长大,昔日的童话之门砰地一关,再也回不去了。四个女儿,依次是珊珊、幼珊、佩珊、季珊。简直可以排成一条珊瑚礁。珊珊十二岁的那年,有一次,未满九岁的佩珊忽然对来访的客人说:“喂,告诉你,我姐姐是一个少女了!”在座的大人全笑了起来。
曾几何时,惹笑的佩珊自己,甚至最幼稚的季珊,也都在时光的魔杖下,点化成“少女”了。冥冥之中,有四个“少男”正偷偷袭来,虽然蹑手蹑足,屏声止息,我却感到背后有四双眼睛,像所有的坏男孩那样,目光灼灼,心存不轨,只等时机一到,便会站到亮处,装出伪善的笑容,叫我岳父。我当然不会应他。哪有这么容易的事!我像一棵果树,天长地久在这里立了多年,风霜雨露,样样有份,换来果实累累,不胜负荷。而你,偶尔过路的小子,竟然一伸手就来摘果子,活该蟠地的树根绊你一跤!
而最可恼的,却是树上的果子,竟有自动落入行人手中的样子。树怪行人不该擅自来摘果子,行人却说是果子刚好掉下来,给他接着罢了。这种事,总是里应外合才成功的。当初我自己结婚,不也是有一位少女开门揖盗吗?“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说得真是不错。不过彼一时也,此一时也。同一个人,过街时讨厌汽车,开车时却讨厌行人。现在是轮到我来开车。
好多年来,我已经习于和五个女人为伍,浴室里弥漫着香皂和香水气味,沙发上散置皮包和发卷,餐桌上没有人和我争酒,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戏称吾庐为“女生宿舍”,也已经很久了。做了“女生宿舍”的舍监,自然不欢迎陌生的男客,尤其是别有用心的一类。但自己辖下的女生,尤其是前面的三位,已有“不稳”的现象,却令我想起叶慈的一句诗:
一切已崩溃,失去重心。
我的四个假想敌,不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学医还是学文,迟早会从我疑惧的迷雾里显出原形,一一走上前来,或迂回曲折,嗫嚅其词,或开门见山,大言不惭,总之要把他的'情人,也就是我的女儿,对不起,从此领去。无形的敌人最可怕,何况我在亮处,他在暗里,又有我家的“内奸”接应,真是防不胜防。只怪当初没有把四个女儿及时冷藏,使时间不能拐骗,社会也无由污染。现在她们都已大了,回不了头。我那四个假想敌,那四个鬼鬼祟祟的地下工作者,也都已羽毛丰满,什么力量都阻止不了他们了。先下手为强,这件事,该乘那四个假想敌还在襁褓的时候,就予以解决的。至少美国诗人纳许(Ogden Nash,1902-1971劝我们如此。他在一首妙诗《由女婴之父来唱的歌》(Song to Be Sung by the Father of Infant Female Children之中,说他生了女儿吉儿之后,惴惴不安,感到不知什么地方正有个男婴也在长大,现在虽然还浑浑噩噩,口吐白沫,却注定将来会抢走他的吉儿。于是做父亲的每次在公园里看见婴儿车中的男婴,都不由神色一变,暗暗想:“会不会是这家伙?”想着想着,他“***机陡萌”
(My dream, I fear, are infanticidle,便要解开那男婴身上的别针,朝他的爽身粉里撒胡椒粉,把盐撒进他的奶瓶,把沙撒进他的菠菜汁,再扔头优游的鳄鱼到他的婴儿车里陪他游戏,逼他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而去,去娶别人的女儿。足见诗人以未来的女婿为假想敌,早已有了前例。
不过一切都太迟了。当初没有当机立断,采取非常措施,像纳许诗中所说的那样,真是一大失策。如今的局面,套一句史书上常见的话,已经是“寇入深矣!”女儿的墙上和书桌的玻璃垫下,以前的海报和剪报之类,还是披头,拜丝,大卫·凯西弟的形象,现在纷纷都换上男友了。至少,滩头阵地已经被入侵的军队占领了去,这一仗是必败的了。记得我们小时,这一类的照片仍被列为机密要件,不是藏在枕头套里,贴着梦境,便是夹在书堆深处,偶尔翻出来神往一番,哪有这么二十四小时眼前供奉的?
这一批形迹可疑的假想敌,究竟是哪年哪月开始入侵厦门街余宅的,已经不可考了。只记得六年前迁港之后,攻城的军事便换了一批口操粤语的少年来接手。至于交战的细节,就得问名义上是守城的那几个女将,我这位“昏君”是再也搞不清的了。只知道敌方的炮火,起先是瞄准我家的信箱,那些歪歪斜斜的笔迹,久了也能猜个七分;继而是集中在我家的电话,“落弹点”就在我书桌的背后,我的文苑就是他们的沙场,一夜之间,总有十几次脑震荡。那些粤音平上去入,有九声之多,也令我难以研判敌情。现在我带幼珊回了厦门街,那头的广东部队轮到我太太去抵挡,我在这头,只要留意台湾健儿,任务就轻松多了。
信箱被袭,只如战争的默片,还不打紧。其实我宁可多情的少年勤写情书,那样至少可以练习作文,不致在视听教育的时代荒废了中文。可怕的还是电话中弹,那一串串警告的铃声,把战场从门外的信箱扩至书房的腹地,默片变成了身历声,假想敌在实弹射击了。更可怕的,却是假想敌真的闯进了城来,成了有血有肉的真敌人,不再是假想了好玩的了,就像军事演习到中途,忽然真的打起来了一样。真敌人是看得出来的。在某一女儿的接应之下,他占领了沙发的一角,从此两人呢喃细语,嗫嚅密谈,即使脉脉相对的时候,那气氛也浓得化不开,窒得全家人都透不过气来。这时几个姐妹早已回避得远远的了,任谁都看得出情况有异。万一敌人留下来吃饭,那空气就更为紧张,好像摆好姿势,面对照相机一般。平时鸭塘一般的餐桌,四姐妹这时像在演哑剧,连筷子和调羹都似乎得到了消息,忽然小心翼翼起来。明知这僭越的小子未必就是真命女婿,(谁晓得宝贝女儿现在是十八变中的第几变呢?心里却不由自主升起一股淡淡的敌意。也明知女儿正如将熟之瓜,终有一天会蒂落而去,却希望不是随眼前这自负的小子。
当然,四个女儿也自有不乖的时候,在恼怒的心情下,我就恨不得四个假想敌赶快出现,把她们统统带走。但是那一天真要来到时,我一定又会懊悔不已。我能够想象,人生的两大寂寞,一是退休之日,一是最小的孩子终于也结婚之后。宋淇有一天对我说:“真羡慕你的女儿全在身边!”真的吗?至少目前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可羡之处。也许真要等到最小的季珊也跟着假想敌度蜜月去了,才会和我存并坐在空空的长沙发上,翻阅她们小时相簿,追忆从前,六人一车长途壮游的盛况,或是晚餐桌上,热气蒸腾,大家共享的灿烂灯光。人生有许多事情,正如船后的波纹,总要过后才觉得美的。这么一想,又希望那四个假想敌,那四个生手笨脚的小伙子,还是多吃几口闭门羹,慢一点出现吧。
袁枚写诗,把生女儿说成“情疑中副车”,这书袋掉得很有意思,却也流露了重男轻女的封建意识。照袁枚的说法,我是连中了四次副车,命中率够高的了。余宅的四个小女孩现在变成了四个小妇人,在假想敌环伺之下,若问我择婿有何条件,一时倒恐怕答不上来。沉吟半晌,我也许会说:“这件事情,上有月下老人的婚姻谱,谁也不能窜改,包括韦固,下有两个海誓山盟的情人,‘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我凭什么要逆天拂人,梗在中间?何况终身大事,神秘莫测,事先无法推理,事后不能悔棋,就算交给二十一世纪的电脑,恐怕也算不出什么或然率来。倒不如故示慷慨,伪作轻松,博一个开明父亲的美名,到时候带颗私章,去做主婚人就是了。”
问的人笑了起来,指着我说:“什么叫做‘伪作轻松’?可见你心里并不轻松。”
我当然不很轻松,否则就不是她们的父亲了。例如人种的问题,就很令人烦恼。万一女儿发痴,爱上一个耸肩摊手口香糖嚼个不停的小怪人,该怎么办呢?在理性上,我愿意“有婿无类”,做一个大大方方的世界公民。但是在感情上,还没有大方到让一个臂毛如猿的小伙子把我的女儿抱过门槛。
现在当然不再是“严夷夏之防”的时代,但是一任单纯的家庭扩充成一个小型的联合国,也大可不必。问的人又笑了,问我可曾听说混血儿的聪明超乎常人。我说:“听过,但是我不希罕抱一个天才的‘混血孙’。我不要一个天才儿童叫我Grandpa,我要他叫我外公。”问的人不肯罢休:“那么省籍呢?”
“省籍无所谓,”我说。“我就是苏闽联姻的结果,还不坏吧?当初我母亲从福建写信回武进,说当地有人向她求婚。娘家大惊小怪,说‘那么远!怎么就嫁给南蛮!’后来娘家发现,除了言语不通之外,这位闽南姑爷并无可疑之处。这几年,广东男孩锲而不舍,对我家的压力很大,有一天闽粤结成了秦晋,我也不会感到意外。如果有个台湾少年特别巴结我,其志又不在跟我谈文论诗,我也不会怎么为难他的。至于其他各省,从黑龙江直到云南,口操各种方言的少年,只要我女儿不嫌他,我自然也欢迎。”
“那么学识呢?”
“学什么都可以。也不一定要是学者,学者往往不是好女婿,更不是好丈夫。只有一点:中文必须精通。中文不通,将祸延吾孙!”
客又笑了。“相貌重不重要?”他再问。
“你真是迂阔之至!”这次轮到我发笑了。“这种事,我女儿自己会注意,怎么会要我来操心?”
笨客还想问下去,忽然门铃响起。我起身去开大门,发现长发乱处,又一个假想敌来掠余宅。
一九八〇年九月于台北
有年轻人问,对生活,你有没有产生过厌倦的情绪?
说心里话,我是一个从本质上对生命持悲观态度的人,但对生活,基本上没产生过厌倦情绪,这好像是矛盾的两极,骨子里其实相通。也许因为青年时代,在对世界的感知还混混沌沌的时候,我就毫无准备地抵达了海拔5000米的藏北高原。猝不及防中,灵魂经历了大的恐惧,大的悲哀。平定之后,也就有了对一般厌倦的定力。面对穷凶极恶的高寒缺氧,无穷无尽的冰川雪岭,你无法抗拒人是多么渺弱,生命是多么孤单这副铁枷。你有一千种可能性会死,比如雪崩,比如坠崖,比如高原肺水肿,比如急性心力衰竭,比如战死疆场,比如车祸枪伤……但你却在苦难的夹缝当中,仍然完整地活着。而且,只要你不打算立即结束自己,就得继续活下去。愁云惨淡畏畏缩缩的是活,昂扬快乐兴致勃勃的也是活。我盘算了一下,权衡利弊,觉得还是取后种活法比较适宜。不单是自我感觉稍愉快,而且让他人(起码是父母也较为安宁。就像得过了剧烈的水痘,对类似的疾病就有了抗体,从那以后,一般的颓丧就无法击倒我了。我明白日常生活的核心,其实是如何善待每人仅此一次的生命。如果你珍惜生命,就不必因为小的苦恼而厌倦生活。因为泥沙俱下并不完美的生活,正是组成宝贵生命的原材料。
他又问,你对自己的才能有没有过怀疑或是绝望?
我是一个“泛才能论”者———即认为每个人都必有自己独特的才能,赞成李白所说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只是这才能到底是什么,没人事先向我们交底,大家都蒙在鼓里。本人不一定清楚,家人朋友也未必明晰,全靠仔细寻找加上运气。有的人可能一下子就找到了;有的人费时一世一生;还有的人,干脆终生在暗中摸索,不得所终。飞速发展的现代科技,为我们提供了越来越多施展才能的领域。例如爱好音乐,爱好写作……都是比较传统的项目,热爱电脑,热爱基因工程……则是最近若干年才开发出来的新领域。有时想,擅长操纵计算机的才能,以前必定也悄悄存在着,但世上没这物件时,具有此类本领潜质的人,只好委屈地干着别的行当。他若是去学画画,技巧不一定高,就痛苦万分,觉得自己不成才。比尔·盖茨先生若是生长在唐朝,整个就算瞎了一代英雄。所以,寻找才能是一项相当艰巨重大的工程,切莫等闲。
人们通常把爱好当作才能,一般说来两相符合的概率很高,但并不像克隆羊那样惟妙惟肖。爱好这个东西,有的时候很能迷惑人。一门心思凭它引路,也会害人不浅。有时你爱的恰好是你所不具备特长的东西,就像病人热爱健康,矮个儿渴望长高一样。因为不具备,所以就更爱得痴迷,九死不悔。我判断人对自己的才能,产生深度的怀疑以至绝望之前,不妨先静下心来,冷静客观地分析一下,考察一下自己的才能,真正投影于何方。评估关头,最好先安稳地睡一觉,半夜时分醒来,万籁俱寂时,摒弃世俗和金钱的阴影,纯粹从人的天性出发,充满快乐地想一想。
为什么一定要强调充满快乐地去想呢?我以为,真正令才能充分发育的土壤,应该同时是我们分泌快乐的源泉。
他的最后一个问题是,你是怎样度过人生的低潮期的?
安静地等待。好好睡觉,像一只冬眠的熊。锻炼身体,坚信无论是承受更深的低潮或是迎接高潮,好的体魄都用得着。和知心的朋友谈天,基本上不发牢***,主要是回忆快乐的时光。多读书,看一些传记。一来增长知识,顺带还可瞧瞧别人倒霉的时候是怎么挺过去的。趁机做家务,把平时忙碌顾不上的活儿都抓此时干完。
辛辣苦涩的气息徘徊在唇畔。微微发抖的十指找不准笛键,笛尾炸裂出一串串支离破碎的音符,尖锐而嘶哑,如同汽车的刹车声,隐隐透出一鹤直冲云霄的'尖利,撕云裂日。我颓然地松开汗涔涔的十指,心中的沮丧不可遏制地喷涌而出。都学了好几个月了,别人的笛管中都能潺潺流泻出动人的音符,而我却连最简单的音阶都难以驾驭,眼前的长笛闪烁着冷漠而讥讽的光,似在嘲笑我的愚笨。不行!我打了个激灵,难道要我像蹒跚学步的稚童,望着别人飞奔的背影而喟然吗?仍有些酸软的十指毅然地按住了笛键,我深深吸了口气,生涩的音符再次飘荡……日复一日,夏日的笛键炙烤着指端,冬日的冰寒刺痛了骨髓,乐符日日不停地在空中飘荡,汗水操劳不息地在额头耕耘。终于,尖利的音调被打磨得圆润,破碎的旋律被缀连得流畅,生疏的手指灵活地飞舞,长期眷恋在唇齿之间的苦涩微微透出馥郁的芳香。
温暖青涩的味觉缓缓注入喉口,透出一股凌厉的气息。本该拂来三分暖意的午后的风,却显出几分萧条。摊开的本子倾斜地躺在桌子上,密密麻麻的红叉从本子上一直刺到心里,喉咙里泛起一阵苦涩与无奈相糅杂的味道。她坐在我前面,规则的圆形镜片中射出一股犀利的光,语调里透出愤怒的气息:“你到底听了没有?作业做成这样?”我微微垂着脑袋,手指无意识地绞着衣角,苦涩的味道在心里横冲直撞。许久,她才叹了口气,眉宇间峰峦如聚:“这道题,应该这样……”她沙哑的声音痒痒地挠着耳膜,我望着她额头上被光阴犁出的道道沟壑,心里波涛如怒。突然,她的身体重重颤抖起来,剧烈地咳嗽了几声,嗓子里透出一股疲惫的沙哑:“懂了没?”我望了望窗外四合的暮色,又望了望她疲惫肆意的脸,一股甘美的暖意冲破苦涩的阴霾,仿佛茶水注入喉咙,芳香馥郁……
轻轻嗅一口生活的苦涩,细细品一番隐约的芳香,深深望一眼生活的明媚,苦尽甘来,涩中含甜,隐约氤氲着苦丁茶的馨香。
今天的中国,无论你走到哪里,几乎都能看见“奢华”这两个字。每一本时尚生活杂志都在不厌其烦地告诉你有关奢华的故事,每一个商品广告都试图让你感到它是要卖的商品有多奢华。于是房子是奢华的`,车子是奢华的,大衣是奢华的,手表是奢华的,皮鞋也是奢华的,就连内裤也可以很奢华,乃至于我刚刚吃过的涮羊肉也标榜自己的用料十分奢华。
本来这种东西是可以见怪不怪的,正所谓奢华见惯亦平常。可是有一天,我在杂志上看到一篇介绍英国手工定制鞋的文章,作者先是不断渲染英国绅士的低调含蓄,一两千字之后笔锋忽然一转,他还是未能免俗地要大谈这鞋子有多奢华,并定位它为“低调的奢华”。然后把绅士等同于品味,再将品味等同于奢华。
许多媒体早就在“奢华”和“品味”之间画上等号了;但现在有人进一步连“绅士”也挂了上去,这就让我觉得有些刺眼了。
我的生活奢华不起,我的言行也离绅士甚远,可我总算读过不少传说中的英国绅士写的东西,在我印象之中,绅士和奢华根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且看19世纪英国绅士之间的通信,关于绅士的品味,他们是这么说的:“XXX的家居朴实无华,真是难得的好品味”,“他是那种老派的绅士,一件大衣穿了二十年”。他们会称赞一个人的朴实和惜物, 低调而不张扬,却绝对不会把看得见的奢华当做品味,尤其不会把它视为绅士的品味。
就以一双手工制作的顶级皮鞋来说吧,它是很贵,但它可以穿上十来二十年,这里头的学问不只是它自身的质量,更是你穿它用它的态度。首先,你会珍惜它,所以走路的姿势是端正的,不能再街上看见什么都随便踢一脚。其次,你愿意花点时间心机去护理它,平常回家脱下来不忘为拂尘抹灰,周末则悠悠闲闲地替它抹油补色,权当一种调剂身心的休息活动(就算他有用人,他也宁愿自己动手。所以这双鞋能够穿得久,十年之后,它略显老态,但不腐旧,看得出经过不错的照料,也看得出其主人的爱惜物用。这叫做绅士。不一定喜欢昂贵的身外物,但一定不苟花钱,朝秦暮楚。他的品味不在于他买了什么,而在于他的生活风格甚至为人;他拥有的物质不能说明他,他拥有物质的方式才能道出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当然,一个人不能做物质的奴隶,但它的人格性情或许却可以借着物质偶尔散发出来。简单地讲,这就是教养。“教养”是一个何其古老,于今天何其陌生的字眼啊,这个词本来才是品味的绝配,不过,由于教养困难,奢华容易,我们今天才会把品味许给了奢华,让空洞的无止境的消费去遮掩教养的匮乏。久而久之,甚至开始有人以为英国的传统绅 士皆以奢华为人生第一目标。
如果你觉得“教养”太过抽象,我可以为你举一些没有教养的好例子。开着一部奔驰在街上横冲直撞,觉得行人全是活该被吓死的贱民,这是没有教养的。手上戴着伯爵表,然后借醉酒臭骂上错菜的侍应小妹妹,这也是没有教养的。教养不必来自家教,更不是贵族的专利,上进的绅士更看重后天的自我育成。然而,如今有力奢华招摇过市之辈多如过江之鲫,甘于谦逊力求品格善美的人却几不可闻,岂不可叹?
我只不过是在北京一家火锅店见着它用“奢华”二字形容自己的材料,便忍不住发出这一大堆牢***,这自然也是没有教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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