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曾学过一篇课文《种树郭橐驼传》。课文中的郭橐驼所种的树或移植的树,没有不成活的,有人效仿他,但没人能比得上。这是为什么呢?郭橐驼说:"我并不是能让树木活得长久,并且繁殖得多,只是能顺应树的自然生长规律,让它充分发展罢了,而别的种树人却不是这样,他们栽种时,根弯曲不能伸展,根周的土壤换成新的。爱惜树太用心,担心得太过分,更严重的还用手指甲划破树皮,检查是否成活,摇动它的树干来看土培得松还是紧,这样使树的天性一天天远去。虽说是爱护它,实际上是害了它;虽说是担心它,实际上是与它作对。"种树的方法使人们得到休养生息的.方法。
燕国寿陵有个少年,听说赵国都城邯郸的人走路的步伐非常优美,便不顾路途遥远,特地到那里去学步伐。那里的人走路确实与寿陵人不一样,并优美得多,他觉得不虚此行,打算好好地学。因此,他跟在人家后面模仿,但怎么学也学不会。于是他放弃了原来的步伐,照邯郸人的步伐走路。结果,到头来不但邯郸人的步伐没学会,反而还把自己原来的步伐给忘了,不得不爬回寿陵去。从此"邯郸学步"就广为流传了。这个典故告诉我们,因为一个目标而刻意地去改变自己,不但学不到别人的长处,反而会把自己原来的优点和本领也丢掉。模仿就是模仿,不但永远不可能成为真他,反而永远失去了真我,可悲呀!
坚持,让我遇到困难不轻易放弃;坚持,让我坚定自己,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坚持,辅助我走向成功的道路。只要坚持,成长道路上的泪水都会变成收获。
在2012年春节到来之际,我们“李平少儿艺术团”经过四年的努力与坚持,终于在春节前夕,荣幸地去北京参加了第六届“和谐春晚”全国青少年少儿艺术电视展演活动。
回想过去的四年里,我们每天都重复练习着比赛的动作,参赛的技巧,每次汗水都浸湿了我们的衣服。有时候为了练习一些高难度的动作和技巧,我们经常疼得忍不住地流下了泪。在舞蹈技巧练习中,我最难克服的一个动作是前桥,我学这个动作的时候,教技巧的老师辛苦地帮助我练习,但是总达不到理想的效果。老师很着急,我自己也很着急。于是,每天回到家中,我都要在家里一遍一遍地练习,哪怕汗水浸湿自己的衣服……最后在爸爸的帮助、自己的坚持努力下,我终于克服了这个难关。我们每一位学员都没有放弃每一次的练习,继续努力着,哪怕付出再多的泪水和汗水,我们也依然向我们的目标努力着、前进着。
我们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春节前夕我们得到了北京“和谐春晚”组的委会的`邀请。2012年1月15日,我终身难忘的日子,我们终于要踏上梦想的旅程了。到北京演出那天,我们走进人民大会堂,在这座庄严宏伟的大会堂里,我们和国家的***合影,各级首长,给了我们很大的鼓励和支持,还对我们给予了希望。我们参赛的节目是孔雀舞—《云之南》,在人民大会堂的舞台上,我们跳得可专心了,把平时扎实的基础展示得淋漓尽致,当我们摆出“孔雀开屏”最后这个压轴造型时,得到了观众们最热烈的掌声。比赛结束后,导演对我们的表演给予了最高的评价,他说:“你们来自个旧,祖国的名城,世界的锡都,你们是精英的演员。”他的这番话,虽然简短,但是给了我们所付出的努力最好的评价。我们的《云之南》,获得了此次活动的最高奖项“国星奖”,当我们听到这个好消息的时候,大家都激动的跳起来,互相拥抱,流下了高兴的泪水。
我们做到了最好,实现了愿望,这份荣耀和我们的坚持、努力是分不开的。这段经历,在我的成长中又添了一段美妙的旋律,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每当我想起自己的这段人生历练,我都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更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
成功是漫长的马拉松之旅而不是短短十几秒的百米冲刺,有太多的艰辛和太多的理由可以放弃,有太多的诱惑可以稀释激情,冲淡理想。做琐碎小事的耐心以及竞成大事的信心,是成功者的必备品质。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三更灯火五更鸣,咬定青山不放松,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到事业上,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灯红洒绿,物欲横流中坚守信念,不浮躁,不迷失。平淡而不平庸,平凡而能平静,在离群索居,无伴独处中思索,追求、创造,高瞻远瞩,洞幽烛微。因为他们明白,当热闹的爆竹响过之后,留下的只有满地纸屑。成功来自坚持,执著创造奇迹。成功者不是不懂得享受生活,他们只是不愿让世俗的安逸迟滞前进的脚步,他们只是不愿在迎来送往,闲聊宴饮中看着青春和激情如燃着的香烟般被慢慢烧成灰烬。于是他们背起寂寞的行囊,在心中那轮明月的照下悄然远行,一直走到别人看不见的远方。他们用孤独的背影昭示:什么才是真正的潇洒走一回。能忙人之所闲,才能有人之所无。 2.独处是一种淡淡的美
独处,往往会被人们视为孤独内向,其实不然,独处它本身也是一种美.它不同于孤独寂寞,忧郁哀怨,它是一种轻松,一种淡淡的,静静的美.
独处时,可以什么都想,也可以什么都不想;可以回忆过去,憧憬未来;可以品读一本书; 或躺在床上,闭上眼睛,臵身自己的世界里:一杯淡淡的茶,任舒缓轻柔、晶莹剔透的旋律漫过心田,不添加任何的感觉色彩,没有任何伪装的成份,将心情放飞,做一回纯真.本质的` 1
自己,然后甜甜一笑……
在心静如水的日子一个人带着数码相机去观日出, 看落叶,.随着”mp3”优雅的音乐步入溪边草坪,尽情地听一曲美丽,让涓涓溪水和着灿烂的音符静静的流淌......享受着这惬意美妙的时刻,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流连忘返的呢
月朗星稀的夜晚,缕缕银丝透过窗棂牵动着你的目光,诱惑着你蠢蠢欲动,使你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睡.此时,不如起来走出屋外,仰望朗朗苍穹,玉兔当空,皓月千里,丝丝夜风拂着面颊. 徜徉在皎洁的月光下,享受着这无限的良辰美景,面对宇宙的广漠深邃,月夜的空旷静谧.无不使人联想到一位远方的朋友在此时,是否入睡,;是否也在享受这如水的月光呢......
好多人一直在寻找世外桃圆。我呢,也正用我的热情;我的细腻;我的单纯;我的幻想,去接收它,欣赏它,描绘它……享受着这份宁静。
真正的独处是一种境界,不是身外无人,而是即使身处闹市之中也能得到一份恬静的心境。"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因为,独处本身就是一种淡淡的美. 3.孤独如古墨生香
孤独,不同于独处。鱼夫一个人静静地在海边钓鱼,猎人药农在深山打猎采药,农民在田里插秧,虽无人作伴,并不叫孤独。孤独是不得不离开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为一项目标去努力,去自我囚闭的人。如高考前的学生,又如科学家和各行各业的求索者.
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孤独并非是不懂娱乐与休闲,也并非没有能力去享受。孤独,如同在觥盏交欢中独饮一杯清茶,在笙歌酣畅处默念自己的心语,孤独者是自甘清苦的修行人。
亭亭山上松,瑟瑟谷中风。孤独是一个人要修养的心性。心比四肢更活泼,思不能止,欲不能平,故有”心猿意马”之谓。修心,是让一个人心静下来,专注一处而无他求。这很难,天下最难管的是一个人的心。管住了心,就管住了眼耳鼻舌身意。通达地讲,享乐没什么不好,如果不允许享乐,人类没必要建设美好的家园。见享乐而指斥,不是伪君子就是吃不着葡萄的狐狸。但时间不给有志于事业的人留出享乐的闲暇,他们因此孤独。经济学上所说的“机会成本”,刚好用在这里。不享乐,并非享乐不好或不会享乐,只是成本太高,高到要管住自己的心,其中滋味,人称孤独。
人要回到人自身,回到本真的家园,这个目标不是科学理性能够实现的,重返家园只有诗歌才能靠近。海德格尔用了“靠近”而不是用“抵达”进行描述,也就是表明永远都处于“在途中”的状态。叶世斌的诗集也叫《在途中》,这本诗集站在存在主义的哲学起点上,以诗歌的方式对人的存在方式及存在的可能性意义进行了一次个人化的追问与探索,并完成了由存在主义到人道主义诗性哲学的嬗变,从而确立了一种不愿放弃终极的诗歌品质。
海德格尔把诗人看成是“人和神之间的使者”,站在人和神之间的诗人,虽然看不到神,但能看到天空,诗歌是对天的仰望,在仰望中捕捉到了神的信息,概括地说来,由于诗是以个人化而非公众化的情感体验领悟着生存赋予人的痛苦、欢乐、收获、幻灭、光荣、耻辱等种种事实,由于诗的“非他人化”、“反推理性”、“拒绝真理过滤”,是一种真实可靠的吟咏,因而聆听到了神的声音,感悟到了神的喻示,呈现了本真的存在。康德认为人的隐藏的判断力是超越纯粹理性和实验理性之后的审美和艺术经验,海德格尔的进一步总结认为就是诗。所以真正的“诗性”就是一种“神性”。
叶世斌的诗集《在途中》对生命、人格、尊严、价值、意义的追问和探索与存在主义哲学最先形成的是内在结构上的对称,这不是诗人选择的结果,而是精神上的默契。诗中的悬空、无根、沦陷、沉没、失踪、幻灭的意象密集地埋伏在稿纸上,反复引爆,开山凿石般地炸开前行的路。叶世斌“在途中”不只是为了抵达,而且是在途中不断寻找“路途”,在途中的自我批判、反省、救赎中一路跋涉,最终立足于人道主义的城垛上眺望家园和神的居所。
人之“在世”是因为“站出了自身”,“站出了自身”就是站出了动物性生存,于是就有了时间和空间的选择,就有了意义和终极的要求,这是人的自由,也是人的灾难。人之“在世”的方式注定了人必须面对两种存在可能:一个是本真的存在,一个是非本真的存在。然而人在本真和非本真的夹缝中却被剥夺了选择权,人的悲剧就在于你根本就不能超越力量强大的非本真生存,比如公众意志、日常行为、传统方式、流行观念是根本不让你超越的,而且是集体认同的真理。所以“此在”的人把“自己”交给了别人,把自己交给了“日常”,自己不再是自己,日常的自己是假冒的自己,是名誉的自己,海德格尔称做“日常自己”,或“他人化”的自己,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买衣服逛商场并不是逛自己,而是逛别人能够接受的自己,说话做事的合理性是别人认为的合理性,而不是你自己的合理性,所以诗人为什么要眺望童年、湎怀丢失的时光与风景,因为那里保留着没有异化没有被分裂的本真,那里有着神性的光辉。
叶世斌的《在途中》与前两部诗集《门神》和《倾听与言说》有了很大的不同。高强度的情感爆发力和尖锐的感觉穿透力是叶世斌诗歌最显著的特质,而其诗歌的视点前后却有着明显的差异,前期的诗歌气质中流敞着尼采、叔本华的血脉,用焦虑、绝望的内心体验着荒诞和荒谬的存在如何将“自己”挤压、异化、分裂,是由内向外的透视和撕裂,是内心演绎的存在,更多是臆想、放大、虚拟的存在;而《在途中》的相当一部分诗中,虽继续坚持着早期既有的对生命、对存在的性质认定,而视点却转换成由外向内的递进,即由客体的事实引发内心的自省与审判,“由我而事物”到“由事物而我”,这种转变在诗歌形式层面上几乎很难看出来,但它在另一个意义上昭示了诗人和诗歌更逼近形而下的存在,更强化了内心的质感和体验的具象,通俗地说,是具体的生活在诗歌中下沉,而不是用诗歌发酵一种臆想的生活。这样阐释是要说明叶世斌的《在途中》与荷尔德林的《归家》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是诗歌的哲学,一个是哲学的诗歌。从阅读对诗的期待来说,人们愿意读到诗歌中的哲学,而不愿意读到哲学中的诗歌。
诗歌的本质是抒情,诗歌抒情的高贵性在于高端体验中翻译了不可言说的生存真相,唯有诗才能逼近本真的生命,这是诗人骄傲的根据所在。在全面技术化和物质化的时代,人被挤压到存在的边缘,人注解着物的存在,物是人的尺度,物本主义消解了人本主义,就像《鸽子一直传输和跟踪我》一样,物化了的手机屏上的“鸽子由来已久/一直传输跟踪我/悉知我的快乐,愤怒,恐惧/和鲜为人知的秘密”,“我不时地望着它,感到惶惶不可终日”,不只是传输和跟踪,还有隐形的警告和随时发生的出卖。在《我是一个被雷击的人》中,“我”已被电控制了全部的行为,电成了另一种生存血液,“电流,这个世界和我的血液/输入我的每个细胞,纠缠/和捆缚我。”叶世斌以诗阐释了“人被物控制和制造”的悖反与荒谬,在人们集体被物征服之后,人们已经失去了对自身的认知能力,不知道人实际上已成了“电源”的目的,人成了电源使用价值的一个目标,潜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科技意志一天天地在瓦解我们自身的意义,删除人的本真的天性,电源接通的时候,“现代物质温暖和照耀着我们/如同这个夜晚,被白炽灯/和取暖器瓦解,构建/生活对我们的改变。”“我们迎着光亮,成为/夜晚的一种温度”,那么我们的温度在哪里呢?叶世斌以诗歌隐喻和象征的叙事体验呈现了人的下沉和主体的失踪,不谋而合了存在主义哲学中“人是有待被制造的人料”这一颠覆性的人的定义。人被逐渐纳入到科技体系内,科技的力量就重新塑造了人,人的自然性(本真性)遭遇了根本上的破坏,人异化成了物的零件。叶世斌有不少诗歌揭示了这种混淆和异化以及目的的被篡改,《花摊》一诗中,“这些争相购花的人/早已被花朵收购”,在不停追问与领悟中的诗人,极其准确地为当下的人进行了定位,这就是“客居”,当“自己”和“本真”消失的时候,人与“在世”的关系就是租赁关系,《城市和宾馆大厅的一盆竹子》中我和这个城市以及一盆竹子都是这个世界的客居者,是租赁在这块有限土地上的客居者,这里不是对生存形态的一种探究,而是对生存事实的确认。没有家园而在途中,没有本真而被悬空,所以城市、我、竹子“盘根错节/被堂皇的钢铁和水泥笼罩/被客居的虚伪和倦怠伤害”。正如《我不知道所有的租金是否偿还》中所说的,“租赁的事物令人疑心/所有成果变得沉重而残忍”,当生命和生活的全部过程建立在一种租借程序中时,“客居的虚伪把我熄灭”就是不可避免的。
“异化”之后人的存在状态表现为“客居”和“租赁”,“客居”、“租赁”下的是本真生存的“虚悬”和“失踪”,《手执火把的人》无法照亮夜晚,只能照见黑暗,“手执火把的人/被自己举着”,却“无法执掌/自己。风在火焰上摇摆/给他火势,那就是他忽然/被吹熄,或被火卷走的时候”,手执火把的`姿势成为一种虚悬和危险,就像《坐在院子里的女人》,与椅子、桂花、阳光甚至院子毫不相干,人在失去本真后成为院子里的被抽象出来的符号,亦如高天《流云》,“天空回到它的本义/还有什么比流云更缺乏根据/这悲壮的一刻不停的流云呵/匆促的无可挽回的流云/不是一场风鞭子似的/跟在它的后面,而是隐蔽在/天空深处的虚无,那永恒的/虚无驱赶着它们!已来的/未来的都将带着我们的/泪光,赶向虚无”。《找不到落点的蜻蜓一直飘着》中,蜻蜓触碰的都是“不踏实的事物”,“三十个夏天/过去,池塘和垂柳都已/枯死。那只张着翅膀的/蜻蜓,找不到落点。”没有“落点”的“虚悬”是追求终极和还原本真全面失败后的人类的共同的隐喻。现代物质挤压下的“无根”性是人类的集体困境,病毒一样的四处漫延。存在主义哲学在尼采和叔本华那里是极其悲观的,叔本华把人生过程看成是一次自***的慢动作演示,叶世斌的诗歌在另一个层面上将“自***”与“他***”纠缠着解释和体验异化与分裂所造成的生存伤害,所以他的诗中反复出现“活埋”的意象。在一首《这条临时的即将的闪电》的诗中,“摇摆的槐花,宿命的槐花/一生完成一次下落一生都在/一刻不停一去不回地抵达”,人的一生就是一次一去不回的抵达,所有的美丽与喧哗都是瞬间的闪电,如同死亡不可替代一样。在叶世斌早期的诗中,他计较着精神和灵魂失踪后的“敌人”和“对手”,并表现出了死不瞑目的愤怒与抗议,而《在途中》的存在体验虽然有着类似的哲学背景,却在诗的形态上已经表现为沧桑际遇后的从容和淡定,并且冷静地审视着一种不动声色的压迫与窒息,在《平静和亮得看不见的玻璃》、《这个夏天被堵得严严实实》等诗中已经表现出了诗人强大的承受力和直面的勇气。这一系列诗中,诗人的表达与言说不是为了算账,而是为了领悟。诗的境界明显得到了强力提升。诗歌之于哲学正在于体验和领悟,是体验领悟后的呈现,而不是实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诗性。应该说,《在途中》更逼近诗性的哲学,而不是定义的哲学。
人最难解决的就是孤独,人本来就是孤独的个体,在罪过与信仰,绝望与激情,生存与死亡,教堂和墓地之间,人的最大的孤独在于精神的孤独,心灵的孤独,那就是“失踪”与“虚悬”后的无话可说与无处可说,即丧家之犬的事实。存在哲学之父克尔凯郭尔在《恐惧与颤栗》一书告诉人们,并不是所有的孤独和绝望都有力量决定着你视线的方向,重要的是在路上你将何为。二十世纪神学家卡尔。巴尔特说“人类被拯救的时刻是这一时刻,只有被逼到悬崖上走投无路不得不跳下无底的深渊,这瞬间他才获得了拯救,上帝托住了他。”叶世斌《在途中》一直顽强地表现出拯救的愿望与意志,因为他知道一个诗人真正的精神***是在绝望中放弃自我拯救。上帝拯救的是那些一路餐风露宿风雨兼程的朝圣者。
存在的失真造成了距离神圣越来越远,表现在《我们因为看不清自己而美丽》这首诗中是人与雾的关系,世界是一个迷惘无边的雾境,“历史和未来,所有的事物/被雾裹着。一部分文字/拂去雾,把我们带进/更深的雾里。我们的目光/被雾围困,目光敏锐而收缩”,雾里事实是不可翻译和言说的事实,是接近了最本真的事实,用诗来表达就是“美丽”的事实。日常的生存被公众理性、传统世俗、集体规则反复过滤和篡改,这使我们遗忘了自身的由来和出处,“因为什么,我把/绝世的真情/谋***?遗忘抽象着往昔/橡皮一样慢慢擦去/疼痛,罪恶和灾难”(《遗忘是一种精神还是一种能力》)遗忘的过程是失真的过程,也是自***的过程,诗人不能容忍底线失守,于是自省、自审、自救就成了叶世斌诗歌的重要方向。
“走近上帝的是/是哪一种鞋码?它怎样/错开车辆,蚁虫和自己”(《父亲和我正陷在途中》),面对这不可救药的生存事实,叶世斌以诗的方式表达着找回本真,重返家园的努力。这是一次蜕化变质后的出发,是一次诗性哲学的转向。叶世斌以宗教的情怀,以人道主义的立场,开始了他的灵魂救亡的诗歌之旅,用笃定、沉稳的视角反省人被异化的灾情,以一种强烈的忏悔与救赎的态度表示了自己被异化分裂的苦痛,以及必须承担的责任。“自我”本真的丧失,除了物质和世俗力量的摧残,人自身的妥协甚至是合作加快了灵魂异化与精神分裂的速度和效率,《在生命形态的完成》中石头被塑造和雕凿的过程,就是石头被异已化的过程,“我就是一条河豚,以毒性?和自虐为生,不可救药”(《自虐的河豚》),人在很多时候,是靠繁衍毒素为生的,而不是靠信仰和神圣活着的,比如以毒攻毒,以恶制恶,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仇恨和敌意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精神质地,这使得人不仅自己远离了神圣,而且还制造了“在世”的焦虑与恐惧。物化的世界里,我们不仅对神是有罪的,对自己也是有罪的。叶世斌诗中以“故居”的意象表达了原初纯净的家园,表达了失落和丢失“故居”的愧悔,那不只是追忆,而是在追忆中的精神重返。“故居”保留着岁月的真相,“故居的石阶知道我的鞋码/不知道我出门后的走向”,出门后的人注定了像兔子一样穿行,焦虑、恐惧、紧张、分裂、异化不属于故居台阶上的“我们”,我们努力地与这个虚假的世界进行合作,同台表演,当我们被雕塑成形的时候,那就是本真之我的“活埋”。叶世斌当意识到客居在世的时候,便无法宽恕自己的合作和自我出卖,于是他痛心疾首地反省自己。“一些丧失把我们变成神/正如一些获得把我们变成鬼”,“我们获得很多,是因为失去更多”,在《这是木鱼》的声音中,诗人开始忏悔,“我的一生多少罪孽/如同我的心里多少泪泣/垂直的雷霆在我耳际沉默/我连自己的哭声都无法听见”,如同一只焦虑的兔子,“多少年,我面不改色/在心里流汗,在原地逃窜/偷取的自由到底多大面积/是否一片蓖叶就能覆盖我的安全”,(《穿行的兔子如同黄昏的一根白发》),诗人在忏悔与自审中决绝而坦诚,公开承认“我的命运人迹罕至”。在巨大的孤独和遥遥无期的途中,诗人内心压抑着一场揪心的泪水,如芭蕉上的雨,足以使整个夜晚泪流满面,而在归家的途中,不必倾诉与宣泄,重要的是内心修炼与皈依,修炼神性,皈依神圣,那样才会让内心安静详和。在第二辑《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中,诗人的宗教情结和人道主义理想旗帜鲜明,并成为《在途中》诗性哲学的终点。这一辑中对生命的关怀、对脆弱的悲悯、对死亡的宽容、对亲情的珍惜,都已经超越了世俗层面的形而下的情感,而上升为一种博大的人生态度和哲学立场,《千佛洞》、《济南的佛》、《这是木鱼》、《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是《在途中》真正能够打动人、震撼人的诗作,诗人的忏悔、悲悯、拯救、普渡众生的情感虔诚而洁净,毫无杂质,只有聆听了神的声音,才会有与神交流的可能,这不是权力,而是心力。“我跪拜而来,满含泪水/佛呵,我的心早已千刀万剐/我的一生罪孽无数。请将绝世的/磨难累赐于我以至万劫不复/但我的祈祷声声啼血:请你饶恕”(《济南的佛》),“香炷的火向下走,接近/人间。香炷的烟向上升/指向天堂。我的手抓住他的/体香,一次次被灼痛”,“必须有个地方让我低着头/长跪不起。这就是为什么/我随烟升起,在天外/把人世的真相撕破/一生跋山涉水,拯救救星/当我满含热泪,我知道/我救回了苦难和慈悲/我坐在天堂最后一级台阶上/瞑目悔悟,像在瞌睡”(《必须有个地方让我长跪不起》),至此诗人已经完成了他对人生、对生命、对意义的最后的领悟与体验。在“救我”和“救世”的双重理想中抵达到了人道主义中心高地。
保罗蒂利希说,“人对宗教的追求并非出自天性,一开始出自于困境,追求宗教信仰的前提是人生的无意义”,叶世斌的诗性哲学并不奔向宗教神学,而是弥漫着宗教情结,真正构成叶世斌诗性哲学基础的证据是,诗人从没有停止过意义追问和终极梦想。存在主义哲学是他的追问与思索的精神视点,更多的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真正契合叶世斌精神内核的是人道主义诗性哲学,悲悯、恻隐、忏悔、赎罪的精神指向直接抵达其诗歌的核心价值区域。即使诗歌呈现出的是“救世”的徒劳,但灵魂“自救”的愿望最起码在诗歌中表达或实现了,况且诗人一直还在途中,一生的努力和修炼足以使本真的家园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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