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写一篇作文三百字(以读书为题写一篇三百字的作文)

读书写一篇作文三百字(以读书为题写一篇三百字的作文)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3-04-05 22:14:57
读书写一篇作文三百字(以读书为题写一篇三百字的作文)

读书写一篇作文三百字【一】

人的大脑需要源源不断的养分,养分来自于书本儿。暑假自然要读一些名著,这些日子,我读了世界十大名著之一的《简爱》。

本书讲述了一个女孩在困苦的生活环境中顽强成长,最后蜕变为一位具有人格魅力的优秀女性的故事。这个故事最吸引人的就是对女主角——简爱这一人物的设定上,她的性格有时复杂到让人难以琢磨,有时又简单到一眼就能看透。她处世待人与众不同,当她被送到那个像囚犯集中营一样的学校时,吃的食物难以下咽,还少得可怜。在这里她结识的朋友不幸将死于疾病,简爱悄悄溜到她的床边,陪伴她直到死亡。在困骓中她一点点成长,最后找到了最爱自己的人。

在成长过程中,你可能会被刁难、被厌恶、受挫折,被践踏得遍体麟伤,但是只要坚强,总会迎来幸福和快乐的结局。

读书写一篇作文三百字【二】

《简爱》是英国著名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作品。和作者一样,简爱也是一位不屈服于命运的人。这本书不单单是讲男主角罗切斯特与女主角简爱的.爱情故事,讲的更是作者对这个世界的认可与探知。

我初次读这本书时,只是觉得简爱和罗切斯特两个人长的都很丑,而且还暗暗的为简爱叫不好,因为罗切斯特已经有妻子了。可简爱面对帅气的约翰却不接受。重新投入罗切斯特的怀抱里。而罗切斯特那是差不多是个盲人了,财产也全部被大火烧光了,只留下荒废的一座宅子。但简爱那是继承了他舅舅的一笔巨额遗产,完全可以忘掉罗切斯特,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可他又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结局是那么的完美,又是那么的不完美。

读书写一篇作文三百字【三】

自从上了四年级,妈妈帮我买了许多书,而且都不错,但是,最让我难以忘怀的,自然是鲁迅的《呐喊》。

从前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总觉得晦涩难懂,可如今再看,却不由得发现:鲁迅先生早在90多年前就已经道出了一直延续到现在的国民劣根性。虽然他后期不再写那些意味深长的小说,而打起了笔仗,让人觉得尤为偏激,人总会有梦,但醒来后却大半都忘了,但是,鲁迅却不以为可惜,他常常会回忆起那些事,可鲁迅常常也回忆着寂寞的时光,他又苦于不能全忘却,所以,鲁迅把它编成了《呐喊》。但他早期的《呐喊》、《彷徨》等小说集实为中国现今仍然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

《呐喊》这本书包含了许多对于当时社会的讽刺,批评,例如:狂人日记,药,白光等;还包含了对于当今的人们的看法,例如:孔乙己,阿Q正传,兔和猫等;不但如此,鲁迅还写了许多关于自己童年时的回忆,例如:故乡,端午节,社戏等;最后,还有一些鲁迅记载的故事,例如:明天,一件小事,鸭的喜剧等。总之,当你看了《呐喊》这本书,自己就好像看到了当时社会的残酷,悲凄,幽默,有趣,就好像看到了给孩子们吃茴香豆的孔乙己,好像看到了从前的有趣社戏,又好像看到了日益繁忙的咸亨酒店……

故事从华小栓得了痨病开始,他的父亲华老栓为了治好小栓的病,和别人交易买下了一个人血馒头。这个人血馒头就是用革命烈士夏瑜的鲜血浸染的。愚昧的华老栓夫妇以为用人血馒头当药,就可以治好当时几乎要人命的痨病,最后自然无法阻止华小栓病情的恶化。因为巧合,小栓的墓与夏瑜的墓仅隔了一条小路,华大妈与夏四奶奶狭路相逢。可更令人痛心的是,夏四奶奶居然连来上坟都要偷偷摸摸,“羞愧”,“踌躇”,国民的愚昧无知可见一斑。结尾“只见那乌鸦张开两翅,一挫身,直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是无尽的凄凉与悲哀。

读书写一篇作文三百字【四】

《简·爱》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的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夏洛蒂·勃朗特、艾米莉·勃朗特、安妮·勃朗特和勃朗宁夫人构成那个时代英国妇女最高荣誉的完美的三位一体。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爱》刚出版时,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用的笔名是柯勒贝尔。以至于之后她的姐妹们出的书都被误认为是她写的。好在她之后亲自在《简·爱》再版时澄清事实。

读书写一篇作文三百字【五】

放假的时候,我最喜爱的休闲方式,便是读书了。所以,这几个月,我读完了鲁迅先生所著的短篇小说集——《呐喊》。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1920--年至1920--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集结,共有《自序》《一件小事》等十五篇短文。这些作品从现实的角度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的民众生活,也揭示了各种深层次上的社会矛盾。且表明了作者对中国旧有制度级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的深刻剖析好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的浓厚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在书中,我记忆最最深刻的便是《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不仅仅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文小说,且在文中借狂人之口说出了几千年来“吃人”的封建礼教,它表明了作者彻底反对封建主义的立场。在文中,字里行间透出了“我”对那些吃人的人的又怕又恨,以至于连吃人的人养的狗,育的孩,都心存三分顾忌。到后来,“我”才想到,自己的兄弟、亲戚、朋友,都是“吃人的人”。再到结尾,“我”猜想自己也可能吃过人,无奈之中,发出了“救救孩子”的一声呐喊。

我不敢相信,在那个时代,竟会到处都是“吃人的人”,再想到那时也有想我一样的孩子,也在被训练成“吃人的人”,不觉出了一身冷汗!

这本集大成之作真是令人受益匪浅!

读书写一篇作文三百字【六】

我养过许多小动物:有肥肥的小金鱼,有勤劳的蚂蚁,有又细又长的蚯蚓。其中,我最爱蜗牛了。

它有一个“家”——就是龙卷风似的壳,一副蜗牛专用的望远镜——那是它一对机灵的眼睛,一双“手”拿着望远镜——哦,这是可伸缩的触角。

有一天,它失踪了,我往阳台那边望去,有阳光的地方突然闪了一下,我想起蜗牛爬过的地方是有粘液的呀!于是我顺着粘液走啊走,它竟然躲在爸爸的花盆里呼呼大睡呢,真是调皮极了。

蜗牛进食的时候也很有趣,把一片手掌大小差不多大的叶子给它吃,它像没看见似的,我就先去做作业去了。过了一会时间我再过去看,叶子竟然不翼而飞了。

有一天晚上,我憋尿憋的慌,急急忙忙往卫生间跑,忽然发现地上有一个东西,我猜它是蟑螂,要知道我很怕蟑螂的`呀,于是,我大喊了一声——“啊”。爸爸被我从美梦中惊醒了,连忙来看,问了一句“怎么啦”?我说地上有东西,爸爸开了灯,我才知道那是我的小蜗牛。因此,我明白了它是夜行动物。

就是它,给我带来了喜、恼、悲、乐,让我天天有不同的心情,让我更加喜欢它了,让我的业余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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