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得益于国家对西部地区的倾斜性政策,作为西部省份之一的广西,其招生规模也在年年增长,高等教育开始向“大众化”转变。然而,高校数量不断增多和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的大好局面并不能改变办学质量仍有待提高的客观事实。广西各高校在办学“大跃进”过程当中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的盲目“跟风”现象越来越多。以法学专业为例,不仅综合型、多科性高校争开法学专业,一些师范类、财经类都开办有法学专业。虽然各高校在国家规定的核心课程之外也开设有选修课程,但限于学分,大多选修课名存实亡。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近几年,法学专业在各专业中就业率一直都在亮“红牌”,法科学生所面临的就业压力愈加激烈,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学专业泛滥化的原因,也有各高校在培养法科学生过程中培养目标缺位的因素。从历年就业的表象来讲,法科学生就业难是供大于求所导致。
但从本质上来说,这种“供大于求是一种供需脱节的结构性失衡,而非真正的数量性失衡,即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人才市场的实际需求有一定程度的偏离,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不准、适应性不强,并存在较为严重的趋同现象。” 这种这种趋同现象的表现之一就是课程体系的设置过于单一化。笔者搜集比较了广西各高校的法学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发现大部分高校的法学课程极为类似,除国家规定的16门法学核心课程外,其他各选修课也雷同者多。
从广西高校的生源来看,以笔者所在的学校为例,大部分学生来自于广西区内,学生毕业后也基本上都会在广西区内就业。学生在校内学习的课程基本上都是通识课程、基础课程,难以照顾到广西地方现状。据课题组对我校法学毕业生的回访了解,一方面,因学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与其他高校基本相似,在就业竞争中不具优势。
另一方面,很多单位和企业不仅要生熟悉法学专业基本知识,很多还需要对广西的民族地区政策、东盟国家相关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知识储备。而这些,恰恰是目前学生所没有掌握的内容。
因此,研究构建广西高校法学类地方特色课程体系,成为目前广西高校刻不容缓的现实问题。
一些有识之士预言:谁掌握了21世纪的创新教育,谁就会赢得21世纪竞争的主动权。这是很有道理的。学习的最终目的是学会创造。人类天赋才能超越了万物,是因为人类有了创造力,于是万物皆为人所用,人被成为“万物之灵”。现在的时代,是向大脑要财富的时代,如何产生财富?这主要是源于人的创新能力。要培养创新能力的人,教师首先要具备此能力,联系到实际工作和学习中,我想,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是首当其冲的。
新课程是对教师的教学方法的挑战,同时也是促进教师自身发展不可多得的机遇,我们要抓住“课改”带来的发展机遇,刻苦钻研课堂教学艺术,争做课改实验的领头雁。
敬业精神是对教师最重要的要求,我们不仅要把教育工作当作职业来看,更要把它当作事业从事,以孜孜不倦的工作态度,去奉献着自己的爱心、真心、热心,让每个学生得到最好的发展,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这才不愧为人师。
近年来,广西高等教育获得急速发展,高校增多,专业不断扩展。但实事求是地说,知名大学并不多,品牌性高校则更少,难以与东部、中部省区的高校形成竞争力。但广西作为边疆省区,有自己独特的区位优势,如多民族聚居区、面向东盟等。如何利用这些独特优势,开设相关地方性特色课程,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等就成为我们应该重视的问题。利用广西地方资源来建设法学类地方性的课程体系,进而转变“千篇一律”式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广西高校特色品牌课程。这个课程体系涉及到对广西地方资源的筛选和整理,还涉及到对已有课程内容的融合和改革,更涉及到相关师资的培养。不仅解决课程教学中的趋同化现象,而且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甚至学生就业后的职业知识需求也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以广西高校法学专业为研究范本,探讨构建广西高校地方特色课程体系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构建措施等。第一,可引为广西兄弟院校法学特色课程体系改革的范本。第二,通过构建地方特色课程体系,制定“差异性”人才培养方案,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最终能为政府及教育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建议和对策,有助于破解当前地方普通本科院校法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困境。
广西作为边疆地区、多民族聚居区,现在又作为中国-东盟的通道,在区内高校开设地方特色课程既具有可行性,又具有其独特的价值。
现代社会,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包括广西在内的各地方文化都面临着文化同质化趋势的冲击。随着经济全球化,文化也在不断融合,在此过程中,人们也在思考如何保存自己的特色文化,扩展其发展空间和彰显其价值。而构建广西高校地方特色课程体系对于传承广西地方文化能起到巨大作用,其通过对地方特色文化资源的筛选和整理能够促进广西地方文化的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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