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有些俗气的标题,却是最能表现我心意的句子了。说起来,我真是无法回忆,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自己成了一个“花痴”,对自然之物,开始有了无法忘怀的迷恋和痴想。那些花花草草,一天一天的浇水施肥,一点一点的发芽长大,当你投入的时间越来越多,就越发现你得到的,远远大过你付出的。那些点点滴滴的惊喜,让人无法拒绝的沉浸下去。我现在还可以很清晰的回想起来,五月份种下的牵牛花种子刚刚破土而出的时候,那一副稚嫩而充满蓬勃希望的样子,特别可爱的是,小小的绿芽,还包裹在种皮里面,就像一个刚刚睡醒的小孩戴着一顶小黑帽。就在这个时候,我发现了《笔记大自然》这本书,恰是瞌睡送来了枕头。让人爱不释手,欢喜的看了又看,然后又忍不住开始实践起来。
《笔记大自然》这本书,就像所有其他美国人写作的书一样,非常实用耐读,在这一点上,我们的很多书往往沦为理论的刻板教堂。书中几乎可以说每一页,都没有任何理论,只是在鼓励你拿起笔,开始自己进行观察和创作。作者本身是经验丰富的自然观察记录的艺术家,教育家,书中有超过几百张的自然观察画作,让我们可以模仿学习,你可以从中学到如何使用铅笔或者钢笔来进行素描,如何使用水彩和彩铅来给画面增色。书中最重要的部分,是指导我们如何作四季的笔记,春夏秋冬,同样的景物,却有不同的变化美丽。
最近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山居笔记》,书中以《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一个王朝的背影》讲述了人们对清代有一种复杂情感阻隔,《历史的暗角》主要阐述了什么是小人,小人是一种很难定位和把握的存在,约略能说的只是,这个“小”,
既不是指年龄,也不是指地位,小人与小人物是两码事。
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文明,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余秋雨先生领着我们在一处处山水间浏览着岁月的痕迹,在一座座古刹前回味着历史的兴衰,他带着我们更深刻的去品读中国那沧桑的历史。他悲痛地遥望着一个王朝的背影,告诉我们清代的荣辱兴衰,从一个避暑山庄读出了清代几代君王的雄才伟略或昏庸无道,兴盛或衰亡,英勇或懦弱。他心痛的遥望着一个脆弱的都城,诉说着文明与野蛮,昔日与未来。他又满怀崇敬的讲述着一代文豪苏东坡的伟岸与冤屈,潇洒与凄楚。
《山居笔记》是当代作家余秋雨先生的一部散文集。作者用一种创新的手法,以散文的创作方式,讲述了大量的历史、文化知识。其内容以文化为主,涉及地理、军事、教育、政治、交通、园林建筑等多个方面,并对此做出一定的阐述以及总结了独特的观点。
对于现在一般的大多数人来说,紧凑的城市生活使得我们没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去设身处地的了解太多的历史、文化知识;更不用说,可以亲身感受千姿百态的人文、地理风貌,从而达到提高自我修养的目的。而余秋雨先生的《山居笔记》恰好弥补了这一不足。打开《山居笔记》就好像打开了一幅画卷一样。优美的自然、人文景观中不时点缀穿越时空而来的翩翩古人。一股浓郁的古老文化气息铺天盖地而来,却又不会让人感觉到丝毫地压抑。厚重却又奇迹般地让人在不知不觉中为其感染。
探险小说《盗墓笔记》,讲述了一个小老板吴邪和几个朋友、他的三叔盗墓的经历。他们进皇陵,入秦岭,爬长白,进蛇沼,至西沙,探广西,最后吴邪(主人公“我”)送张起灵进青铜门,开始了一个十年之约——十年后,也就是今年8月17日,张起灵出门,《盗墓笔记》全剧终。
读这本书时,我经常会想:如果当年南派三叔走哲学路线,可能都是教授了。听听他写也的句子吧:“有些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有时候总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失去幸福的过程,而非相反。”是啊,当一个面具掩盖你的本性太久,那么你怎么能摘下它?人心难测,谁能知他人是忠心赤胆,抑或是暗藏***机?人的成长,从刚出生到一、两岁时,逍遥自在;幼儿园到小学,十年天真无邪;中学六年,中高考苦不堪言。谁说人成长是得到幸福的过程?当你读完原著和续集后,再读这些话时,一股难言的苦楚便会盘上心头:对弈一场,为了这几句话死了多少人,伤了多少人,让多少人不复天真,让多少人背负一切。
读完原著,我发现一曲红高粱悲哀绵长,在张家楼里盘绕,和着那一声撕裂人心的枪声,让多少人泪如雨下!
洒一杯,敬你张起灵无伤无泪,无爱无恨,无喜无悲,路过几坊烟火吹,无人陪。
洒两杯,敬你小三爷十年憔悴,十年不悔,十年相追,长白山无故人味,两行泪。
洒三杯,敬你解雨臣长发长垂,长安不愧,长歌为谁,对弈一场空败北,两行泪。
洒四杯,敬你潘子忠诚不悔,忠心一生,忠魂永垂,张家古楼歌嘹亮,不言悔!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夏洛的网》讲的是一只蜘蛛和一头小猪的故事。
小女孩弗恩养了一只落脚猪,取名为威尔伯,她十分喜一爱一它。但后来威尔伯长大了,父母不同意再养时,它被卖到了霍默·朱克曼舅舅的谷仓里。在谷仓门口,也就是猪栏上的方有一只灰色大蜘蛛叫夏洛。在那里威尔伯和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有一天,一个可怕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天快冷了就意味着意威尔伯快要被***掉,变成熏肉火腿,威尔伯知道后害怕的叫道“我不想死,我不想死!”这时娇一小的夏洛对它说“我有办法让你不死,但你不许再哭!”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霍默·朱克曼舅舅决定不***威尔伯,这样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读了这本书,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可贵、纯真而感人至深的友谊,也明白了真正的友谊至死不变。我想,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她虽然是一只又小又卑微的蜘蛛,却能做出如此多令我们人类为之感叹的事,那我们在今后的生活上,要做到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凡事多为朋友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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