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枚书签,一枚神奇的书签。由竹子切下雕成,也透着修竹独有的芬芳。或许是在油墨中浸润了太久的缘故,将我拿在手中的人总会不由自主地静心,将身心托付在书中。初来世间,我毛刺未脱。扎手的身体被放入一本《海国图志》中。我什么都不懂但却隐约感到从手上传来的炙热。天演论、沉沦、彷徨、家春秋……渐渐地我身上的毛刺被磨灭,我越发的看清了这布满硝烟的天空,看清了那双燃烧着希望的双瞳。
一个时代下,一个民族在屈辱中守护着千年文明奋身站起的形象印在了我的身上。时光流转,清风吹散了烽火,渐渐一股如早春的复苏气息盈溢在空气里。我又被夹在了一些新朋友中。《边城》里温润的乡土气;《平凡的世界》里充斥的倔强感;《繁花》里飘逸的'落寞情。王小波、王火、毕飞宇、北岛……这些名字带着这个时代独有的奔放与内敛、激昂与沉思填满了我的又一份记忆。在那阵狼藉席卷过后残存的刚强,挟裹着年轻与朝气,染就了人们的心魄。晨光之中我甘做桥梁,在字与心之间勾勒了一份安逸,一份静谧。曾经迷蒙幽邃的天空,慢慢被灯光照亮;曾经清新沁心的空气,慢慢纷扬了尘土;曾经静谧安宁的世间,慢慢被噪音不留空隙的填满。
时光荏苒,我竟是再也抓不住人心,再也看不清人们的瞳孔。书页越发的白了,越发的软而光滑,我挣扎着不闭上双眼,却抵不过外边的黑暗——我罕见天日。我被长久的夹在一本杂志里,只能透过缝隙看见人们的目光,流连在刺眼的屏幕上。手,紧紧地握着冰凉的手机。他们越发的孤独,蜷缩在心中黑暗的角落里,瑟瑟发抖。长久地等待,长久地窥视,我终于看懂了人们的心,他们在年华中遗失了曾经的记忆,迷茫在无知的昏暗中。他们狡辩说他们可以看手机中的文字,却不懂得我较之他们更多了一份温度,多了一份记忆。多了风花雪月之外的家国天下,纸醉金迷之外的微言大义,醉生梦死之外的血气方刚。正因为他们缺失了对这个悠久文明的曾经苦难心酸的体察,才有怅惘与迷茫……
我,是一名考生,一名普通的考生。书签为我讲述了它非凡的经历,渴望并向往着将一份人文记录、流传。我想,这就是我在这个时代的使命与光荣。
我有很多个书签,但我把它们都弄丢了。因为它们实在是太丑了。
其实它们不算很丑,我刚得到它们的时候,也像小时候喜欢洋娃娃一样,对它们爱不释手。
书签是做什么用的?当然是在读书的时候做个标记。每当我要用到它们的时候,它们就会被我卡在书里。有的人习惯把书签别在书的扉页,用到的时候直接将它换个位置。而我的习惯不是这样的,我原本有一盒漂亮、小巧的书签。
读书读到了第十三页,突然我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于是我从书签盒中精挑细选出最喜欢的那一个,小心翼翼的夹在十二页与十三页之间。
等我忙完,回到书房的时候,我看到了另外一本书。书名吸引我走到它跟前,看完简介我就更加迫不及待将它翻开,想要沉浸其中。
“嗡——”水开了,是刚刚烧好的热水,要赶紧去关掉,不然该出事儿了!嗯,顺便再沏杯茶吧。于是我再一次地重复了我的“精挑细选”与“小心翼翼”。
我就这样循环往复,终于书签盒空了。
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我的那些精致、小巧的书签落在了哪里。也忘记了,我那些没来得及看完的书,究竟有多少。
但是我还记得,当初在集市上,看到这些精致的书签,想着要配我那些精致的书时,迫不及待的心情。
我感叹着,这还真是神奇啊!
总是在莫名其妙地丢东西。真是神奇的书签。就像那些发卡和皮筋儿,总是神奇的消失一样。现在我又tm有了神奇的书签。
总是想着丢失的神奇的书签,都让我忘记了读过的那些半途而废的书了。
我们总是在盲目的选择着自己喜欢的东西。
其实我们真的喜欢它们吗?不一定。
我们只听到了一面之词,关于它的美好。我们误以为,那就是我们想要的。于是我们向前奔跑,想要抓住想象里的美好。可是我们却忘记了自己的懒惰。也忘记了那种美好,只是我们想象出来的。忘记了凡事,最应该面对的不是它的美好而是可能的困难。
没了这些神奇的书签,读书的时候我只好一口气读完。我发现原来书中的故事并不像简介的那样单纯,却有着另一番吸引力。
最后我认真读过了每一本书,将夹在书中那些神奇的书签扔掉了。
原来真正热爱一个东西,是不需要书签的。
昨天,有点累。
应邀采访鲍尔金娜。我们聊了整整一个下午。晚上,去母亲那边,陪着老人唠了一会嗑。
回来的时候,流览了一下新闻网,都是些大惊小怪的无趣的把戏。摇摇头,也就急急地上床睡了。
半夜忽然醒来,睡不踏实了。
于是,走进北书房。窗外有没有月不知道,虽有光呈银辉色,但我怀疑也许是路灯。当然,如确为月光,那自是好了。照窗前的我,也照窗前同样难眠的友人。那倒真像是诗了。我看到了窗前树上的阔叶,但一律无声,竖着大耳朵倾听静夜。我猜想,鸟儿们伏在其间,正梦着它们的前世今生,不然何以如此地悄然?
是的,这就是今夜,无论是阔叶,也无论是鸟儿,谁都不肯告诉我月是否悬在深空,饱满还是半圆,或者竟是一钩?
我微笑一下,冲着窗外,似乎想表示我的无所谓。并顺手从书架上拿出奕绘的《妙莲集》听老辈人说,这位先生是我们的姻亲。我也在他的一篇文章里看到了他对这一层依稀的叙述。
所以在书橱里放着这本书,是因为这《妙莲集》是家里的仅存的老版书,道光二年抄本,很珍贵。还因为奕绘的诗写得空灵清妙,哪怕是偶看一首半首,心便很快“云淡风轻”如药,主管宁静的。这本书看了多少遍,不知道了。属于闲来就看几眼的那种。
今夜这样闲翻着,不觉就翻到了《清妙》这一页,忽有一细小的纸条飘落下来。好奇地拾起,只见上面用蝇头小楷写道:尔终嚼至《清妙》,小子,清晨出户百余步,或可见一池美莲。恭安题。
太神妙了。
我知道这位先人是谁了。每次走到通天街,我都要想象他坐轿去户部上班的情形。看来,这本《妙莲集》是他收藏的。他是我的曾祖父。
那么,他题写的这个小签,是想到有一天我会读到这一页吗?是专门为我题的吗?
这太有趣了。
他还以为我们家住在六合殿胡同呢,所以,他写“出户百余步,或可见一池美莲”我们家早搬了,那有“一池美莲”的地方,早变成闻名天下的大市场了。
可是,不对呀,他说得有理呀。我现在住的地方,出户百余步,也有一池美莲呀。这就仍是神妙,并且仍是有趣。
决定,早餐后散步,先看望东面那一池美莲,并且带上那本《妙莲集》,坐在池边的石上,尽情地出一会儿的神。
写到这里,早餐开始了,我将那神奇的书签小心地捧起来放进祖宗匣里,供奉起来。然后,瞅一眼《妙莲集》,又将目光移向窗外,一路放过去,投向那拥有一池美莲的地方……
我,是一枚书签,一枚神奇的书签。由竹子切下雕成,也透着修竹独有的芬芳。或许是在油墨中浸润了太久的缘故,将我拿在手中的人总会不由自主地静下心来,将身心托付在书中。
初来世间,我毛刺未脱。扎手的身体被放入一本《海国图志》中。我什么都不懂,但却隐约感到从手上传来的温暖。《天演论》《沉沦》《彷徨》《家春秋》……渐渐地,我身上的毛刺被磨掉,我越发看清了那布满硝烟的天空,看清了那双燃烧着期望的双瞳。一个民族在屈辱中守护着千年礼貌、奋身站起的形象印在了我的身上。
时光流转,清风吹散了烽火,渐渐地,一股如早春的复苏气息盈溢在空气里。我又被夹在了一些新朋友中:《边城》里温润的乡土气,《平凡的世界》里充斥的倔强感,《繁花》里飘逸的落寞情;王小波、王火、毕飞宇、北岛……这些名字带着那个时代独有的奔放与内敛、激昂与沉思,填满了我的又一份记忆。在那阵狼藉席卷过后残存的刚强,挟裹着年轻与朝气,染就了人们的心魄。晨光中,我甘做桥梁,在字与心之间勾勒出了一份安逸、一份静谧。
以往迷蒙幽邃的天空,慢慢被灯光照亮;以往清新沁脾的空气,慢慢纷扬了尘土;以往静谧安宁的世间,慢慢被噪音不留空隙地填满。时光荏苒,我竟是再也抓不住人心,再也看不清人们的瞳孔了。书页越发地白了,越发的软而光滑,我挣扎着不闭上双眼,却抵可是外边的黑暗——我罕见天日。我被长久地夹在一本杂志里,只能透过缝隙看见人们的目光,流连在刺眼的屏幕上。手,紧紧地握着冰凉的手机。他们越发的孤独,蜷缩在心中黑暗的角落里,瑟瑟发抖。
长久的等待,长久的窥视,我最终看懂了人们的心,他们在年华中遗失了以往的记忆,迷茫在无知的昏暗中。他们狡辩说他们能够看手機中的文字,却不懂得我较之它们更多了一份温度,多了一份记忆,多了风花雪月之外的家国天下、纸醉金迷之外的微言大义、醉生梦死之外的血气方刚。正因为他们缺失了对这个悠久礼貌的以往苦难心酸的体察,才有了这种怅惘与迷茫……
我是一枚书签,只是一枚书签,我无法让当今的人们再关注、呵护、使用我,但我还是想高声呼吁:远离手机,远离碎片化阅读,真正地将人文精神记录并流传下去,即使你不需要我!
春姑娘来了!她把迷人的春光撒满人间,美丽的公园焕发出了勃勃生机。
你瞧,那座圆形的大花坛,开满期千姿百态的花朵。白色的月季,紫色的玫瑰,红色的花花等等,分别组成一个个艳丽的花环,真是万紫千红呵,彩色蝴蝶被吸引住了,它们一群群飞来,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公园里,到处都是一簇簇、一片片不知名的小花儿,红、黄、蓝、白各式各样。有的钻在狭窄的石诚意缝里,有的躺在树下的泥土堆上,有的长在假山上,把假山中间的山洞当面镜子照,真像一群顽皮的小姑娘。
路边树木欣欣向荣。樱花树上,怒放着一簇簇红白相嵌的樱花,白的像雪,红的像火,好似像雪山火炬合成的彩绸,在微风吹拂下轻轻摇晃,欢呼春的到来。有几株桃树的树杈上,缀着一朵朵红艳艳的花,就像害羞的小姑娘,露出半边带着红晕脸蛋朝着你微笑。春风中,不时飘来阵阵淡雅的花香,令人心醉。
春天的公园充满了活力,春天的公园把美丽印在人们心中,愿明媚的春光永驻人间!
正是人间四月天,夫子把今天的课程安排在了午后的杏坛,点点杏花可真够亮眼。这簇赶着潮儿吐蕊,怒放的生命正应了春景;那枝却更有公主风范,红嘟嘟的小嘴久久不舍咧开。“道白非真白,言红不若红,请君红白外,别眼看天工。”手捧的书签就有文化多了,一首杨诚斋五绝不知何时装点了人家的气场。
“夫子,您觉得这满树繁花,哪株开得最美呢?”夫子也正赏花,“我偏爱这株。每一朵都开得富有个性,每一朵都开出了自己的韵味。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笃定了自己绽放的目标,与身边花朵构成迎春图,从未花云亦云,盲目追寻。花之君子也!”
我正感叹夫子对生活认识之绝,长袖里的书签一震,三秒钟后眼前景象便穿越两千多年来到了二十一世纪。别担心我精神分裂哈,谁叫我跟幸运之神关系好,人送给我这么一个神奇的书签呢。我把它插在书页间,只需稍候几分钟墨香的浸染,我和书签便可以化身爱丽丝2.0版,尽情梦游书中的那个章节啦!
“怎么样,有没有被古人的智慧震撼到?”“这还用问?怪不得说孔老夫子是咱一等一的中国好老师呢!我只能对孔老夫子的学问表示顶礼膜拜!”书签虽然发现我对刚刚的私塾游学意犹未尽,但我也发现又有一丝古灵精怪的气息游走于书签的脸颊上。“世界那么大,那接下来咱按照计划去老人圣地亚哥的英雄之海看看?”“走着!”
转眼,我就已经化身成一个菜鸟级的古巴渔夫了,在一艘很复古精致的小船上,在九月傍晚清新的海洋气息中。“看左边儿!”书签这叫一语点醒梦中人了吧,不然我还想操练一下船上的鱼叉鱼枪呢。把目光投在海湾西南方,我果然看见了一条身长将近四米的大马林鱼伏在船板上——船头还坐着一位老人,我想他的眼睛一定像海水一样蓝。
我于是想要带着书签划船过去,来近距离地感受一下老人身上如海风初起般强劲的魄力。可突然瞥见在老人的渔船前方,有个蓝色的背鳍刀子般划水而来——这是条无所畏惧的鲨鱼,它想要掠走老人的战利品。我和书签有点儿害怕,却又想捕捉老人的铁血回击。眼看鲨鱼迅速接近船尾,凶猛的大嘴朝向大马林鱼,可老人也已做好了打败鲨鱼的准备,鱼枪同时猛地刺中鲨鱼。胜负已见分晓。
书签哪管周围的血腥味,在这场战斗之后便催着我把小船靠拢了圣地亚哥。“老先生,您好!我是镇上新来的渔夫,今个儿来海上探探路。您捕到的大鱼可是真漂亮,刚刚跟鲨鱼的比试也尽显豪迈呀!”书签即兴杜撰出这样的自我介绍,我于是欣欣然让它做我的配音。“哦,你好!我没想到除了马诺林这孩子,还会有人跟我这个老头子打招呼呢。不过我这条鱼倒是真不错,两天两夜才捕到的!可惜了刚刚那只利齿鲨的糟蹋!一路上,还会有更多鲨鱼的肆虐呀。”老人顿了顿,“但好汉不是为失败而生的,”我和书签都知道他要说什么,于是跟着附和,“好汉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老人惊奇地望向我,书签却把我召唤了回来,或许是他想让老人以为刚刚的交谈只是一场梦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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