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同桌的你:
你好!
或许你已经把我忘了,但我还没有。我还时常想起我们同桌时候的事情,时常想起你让我生气,时常想起我让你生气。我也时常会想到,或许我们俩不常常生气的话,现在还会是很好的同桌。当然,如果现在还是很好的同桌的话,我也不会写这封信给你了,不会有想要向你提起往事的念头了。或许人生就是这样吧!
现在我们这个年纪,我谈到人生,就像是谈到妈妈的化妆品一样让我们有点触手可及却又无法拥有。我们同桌的那段日子,最多能说的也就是一学期,根本谈不上什么人生,只是我还是想要用到这个词,像我们以前坐在一起,做同桌时聊的那些一样。
你还记得吗?我们俩都挺喜欢写东西的,嗯,或许是我喜欢吧,你总是说你只能说是会写,谈不上多喜欢,但一个人只是会写,又怎么会常常有事没事就写出很多东西给同桌看呢,你还是喜欢写的,只是你不愿意承认罢了,不过不承认也不妨碍我同你探讨我们看过的书。我记得你刚刚看完龙应台的《目送》时,你问我余华会不会也挺好看的,我还记得我推荐你看他的早期作品,我说现在他的作品不如早期的好。
至于最后,你看了没,我就不得而知了,因为我们俩就开始老是生气了。刚生气和好没两天,又生气了,这让我也感觉非常的奇怪。毕竟我不是一个总跟别人生气的人,我也不是一个记仇的人,我时常当时说的气话,转身就给忘了。不过或许正好你就是一个记仇的人吧,你把我每一次说的气话都记在了心上,记着记着就做不成同桌了,只差没打起来了。还好老师把我们编开了。
只是你不知道,其实你说的让我生气的话,每次都把我气得想“世界上怎么有那么不会说话不会做人的人呢!”但我做人的原则就是不把仇恨像养毒蛇一样的养在心里。所以,现在我又给你写信了。不过写到这里也就要接近尾声了,再说也多余了。
你曾经的同桌
20xx年x月x日
“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爱哭的你,老师们都已想不起,猜不出问题的你,我也是偶然翻相片,才想起同桌的你……”
几个星期前,我和“眼镜”成同桌。他的海拔不算太高,饱满的额头上“寸草不生”,小眼睛前挂着的酒瓶底厚的眼镜,看上去一副“大知识分子“的形象。但是,他的性格和外表截然不同。
a盘
时间:快上英语课。
地点:教室。
经过实录:“贾耀,你昨天逃了吗?”“恩!你逃了吗?”“逃了,今天老师会不会找事啊!”我同位有点担心。“眼镜,你完客,昨天你跑了,老师要找你事。”从教室后传来一阵声音,把我同位吓的魂飞魄散。“快点背,老师一会就来了。”他急得差点流汗。
b盘
时间:英语课。
地点:教室。
经过实录:英语老师带着***气进了教室,把书向讲台上一扔,“胡棋尧,贾耀,张伟……你们四个去我办公室背书,好大个胆子,昨天竟敢跑了,你们眼中还有没有我这个老师。”老师把所有气都撒了出来。“我天,老师怎么发这么大的气,不就是昨天提前跑了,没背书嘛,切!背就背,我怕你了,哼!”他自言自语道。“胡棋尧,你刚说什么?”老师见他叽里咕噜地在下面说个不停。“我,我在背英语。”他低着头,像个受欺负的小羊。“好了,你们快去背书,一会我就去。”他摆着架子出去了,哎!真拿他没办法。
c盘
时间:历史课
地点:教室
经过实录:历史老师站在讲台上,下面乱糟糟的。“等你们说完我再说。”历史老师无表情,“说完了!”全班同学异口同声。只见我同为正在过美食瘾,“你给我站起来,隋文帝为什么要废除九品中正制?”老师并没有骂他。“好,不会站到前面来,别挡后面同学的视线。”“妈的。”他在那小声嘀咕,很不爽的站在哪里。有的同学捂住嘴巴,生怕笑了出来。
从那以后,他最讨厌的学科就变成历史了。看见历史老师就来气。虽然他很顽固,但是他学习还可以;虽然他讨厌历史老师。他不会因为这而不学历史。
我同位很怪,谁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老狼的那首《同桌的你》又响起来了。
猫眼是我新转学的同桌,至于为什么叫他猫眼,说实在的,我也不大清楚。或许他眼睛像猫眼,但看他长得敦敦实实的样子,我不觉又为又为自己的瞎想可笑。
猫眼很会关心人,我不会算的题,他总主动给我讲;跟他一组劳动,他几乎每次都把活独揽了。交猫眼这样的朋友,我还真有种幸福感。
最让我感动的是我生日的那天早晨,猫眼竟送我一个“大花猫”,当然不是真的,是布做的玩偶。顿时一份感动涌上心头,从此,我把猫眼当成了最要好的异性朋友。
但一件小事,却改变了我的看法。一天,我和猫眼放学回家,正遇一匹惊马奔来,猫眼吓得抱头就跑,全然不管吓呆的我。若不是一位老大爷把我拽到道旁,保不准会发生什么。猫眼过来找我时,我还未从惊骇中醒来。一甩袖子,掉头就走。
回到家,我一屁股坐到床沿,头趴在了桌边,直到妈妈叫我吃饭,我依然转不过那股劲来。抬头时,“大花猫”正坐在冰箱上瞅我。瞬间我冲动地一把抓起它,扔出窗外……
从此,我不再理猫眼。
再有不会的题,我宁愿问后面的王梅,也不愿理他。几次,我看出他的尴尬,但面对他的搭讪,我回以沉默。暑假前,猫眼轻轻地推过一张字条:能原谅我吗?我一直非常珍视我们的友谊!
一股酸酸的感觉涌上心头,但倔强的'我,却装着满不在乎的样子,把字条顺窗扔出。后面传来王梅的呼唤,回头的一刻,我发现猫眼双眼晶亮晶亮的。瞬间,我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假期,我没见到猫眼,感觉怪怪的……
开学了,我的同桌换了新同学,原来猫眼转学了。至于转到哪儿,没人知道。直到这时我才感到其实猫眼在我心中一直是一个忘不掉的名字。
于是我问王梅,他为什么叫猫眼。王梅说:一次,他被一个坏孩子打了个乌眼青,他竟没还一下手。同学们就开始叫他猫眼。
原来这样,但现在我却找不到猫眼了。或许每个人都有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但面对猫眼,我却再没给他机会。那天,我流泪了。
于是我把猫眼的本名告诉读者,如果有一天你们碰见一个叫许桓才的男孩,别忘了替我道声歉,其实在内心深处,我一直很在乎他──曾经同桌的你!
当我快习惯了陌生环境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我和同桌你的故事。
那时的我在老师眼里是一个听话、懂事的优等生,但你在别人眼里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坏学生。因此老师把你排到我的左边,让你好好向我学习。
我这人喜欢开玩笑,所以我们很快就如“故友”一般,你虽不喜欢学习,但你的脑袋瓜子却很聪明,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你的性格我却了如指掌。你做事容易冲动,不考虑后果,常常追悔莫及;你的自尊心不是一般的强,你在我面前脸皮不是一般的厚;你对惹你发火的人不是一般的凶;你的吃醋程度不是一般的高。你上课时那双“贼溜溜”的眼睛不瞟老师100眼不下课……
有一次上政治课,大家都在背书,你这欠揍的家伙用剪刀剪指甲(5角钱的小剪刀),政治老师一气之下将剪刀从窗户扔了出去,你这冲动的家伙“唰”一下从座位上站起来,对老师大声狂吼:“给我拾”(方言,给我捡的意思)。你那超响度的吼声使同学们顿时停下了读书,搞的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老师一怒,“啪啪啪”扇了你3个耳光,边扇边说:“马上就要考试了,你玩东西你还有理了你……”。你个闷头还没等老师把话说完就“嘭”一下把书摔了个仰面朝天,对老师怒吼:“你再给我扇一下。”老师真生气了,拿着棍子往你身上乱抽,你这不怕疼的家伙也迎着棍子从座位上搬起凳子往老师身上砸,还好班干部的好身手接住了凳子,几个班干部从背后偷袭把你擒住了,交到了政教处。还好你的大哥说情才把你个闷头救了回来。
后来,班主任叫你向老师道歉。你聪明的脑袋瓜子不知飞到了哪里,上台就说:"老师对不起。”然后“哈哈”的笑起来,从这笑声中笨蛋都可以看出来你不是真心的道歉……虽然此事一波三折,但你最终还是又回到了我的左边。
曾经,你是我的同桌。现在,你是我曾经的同桌。怀念,那时的我们。
那段岁月好像是远去了很久,那时候陪在身边的人也都各奔东西,我从来都不是个好记性的人,想不起许多人的样子想不起许多很温暖的细节。可是我都还记得曾经和我同桌很久的你,打到这里的时候音响里同桌的你刚放到你也曾无意中说起喜欢和我在一起,对这首歌真的没有免疫力每次听眼泪都会控制不住涌上来,我都嫌弃自己矫情。
可是我都还记得,每次吃奥利奥分到你你都会贱兮兮的要我喂,吃香蕉要我剥皮递到你嘴边吃一口再吃第二口,lol打得风生水起平常也嘻嘻哈哈没心没肺可是教我科学题的时候很认真,我记得初二有一回晚自修你肚子痛趴在我右手边一动不动我想安慰却无从下手,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即使是过去了那么久的现在我都还记得,我想有些东西不管过去了多久不管经历了多少改变了多少它们始终都被小心翼翼存放在心底,在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总会被想起。就像我现在想起来的是有一次上完体育课累到趴在桌上不想动,你突然凑过来把我头发上的树叶吹走,漫不经心的午后,漫不经心的动作,也许你都忘了可我还记得。初三一起去金矿玩大家在半山腰合影,你走过来晃了晃手机要边上的同学给我们拍一张看看有没有夫妻相,然后我们一起比了很二的剪刀手。
今天翻旧照片,找到之前的合影,二到爆棚。可是我多庆幸,那些青草浮动白云悠悠阳光灿烂的岁月有你作伴。
就像现在,我依旧要感谢岁月温柔慈悲,不曾将我们打散。我还是可以像以前一样和你嘻嘻哈哈开着肆无忌惮的玩笑,可以在不开心的时候找你诉苦找你唠叨逼你安慰我,可以在开心的时候对你发发神经疯到就像从丽水二院逃出来,可以有事没事就给你带水果给你写信告诉你最近的不如意然后死皮赖脸的求安慰。多好。
不管你明天是否还惦记,是否还会想起,我想我都不会忘记那样一段岁月,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都过得太慢。有一天,我会将长发盘起,穿上嫁衣,褪去你曾在信里说的文艺多愁善感,从前的日子都远去你也会有你爱的妻。然后生活会给我们很多很多磨难,我们也许不能变成十七岁时期待的长大以后的样子,可是不管成长的路上有多少艰困,请答应我都要好好长大。
也许是因为这些丢不掉的记忆,它们都清晰如昨的纹在我的脑子里,所以每次听同桌的你都会很难过。
——题记
犹太民族是一个优秀而聪明的群体,可在这有着无穷力量与无尽的智慧的背后,竟然是一群书在教导他们、保护他们和支持他们。
中国也是这样一个爱阅读的国家,早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的《史记》也有外国人说的.:“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需要在《论语》中找到。
阅读早就在我心中扎下了深根,我不爱看那历史、名著,它们都太深奥了。也不喜欢读言情、小说,它们有的庸俗,有的乏味。
我喜欢的只有那一个个精彩的小故事组成的杂志王国。
它那一篇篇饱含哲理的故事告诉我世界很大,待你去寻。
在我生气时、开心时,我总能找到《读者》《文摘》,它在我生气时告诉我:笑一笑,十年少;在我荒废学业时告诉我:学术不正,天下乱:在我软弱时告诉我:一定要坚强,勇敢地面对一切,相信未来是美好的;在我被坏人伤害了时,告诉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那一天,窗外细雨绵绵,我打开《读者》,我看到一篇叫《十字路口》的文章,它并不长,可字字精准、老练。
是的,阅读就如站在十字路口中央一样,你选择哪一条路,选择哪一种阅读都会影响你的未来乃至你的一生。
人生如同一本包装精美的杂志,重要的不再于有多长,而在于有多美、有多好,更不能儿戏一场。
我的记忆深处,依稀有俩个忧郁的影子在眼前徘徊。
风铃被带着淡淡花香的微风打出了忧伤的旋律。窗前坐着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眉心微皱,显出无限忧伤。风儿还像个孩子般抚弄着女孩的发丝。女孩无暇去整理飘散的头发。回忆着自己与之前那个一直陪在自己身边的那个帅气的男孩在一起的种种忧伤旋律。
他们是从小就认识的,他陪伴她度过了一个个困难,一段段艰难时期。她把他当做依靠当做哥哥。他把她看作天使,看成妹妹,守护她。女孩喜欢音乐,喜欢忧伤的旋律。男孩经常弹着吉他唱着歌,陪在她身边。男孩教女孩,女孩笨,学不会,还经常弄伤自己。在这个时候,男孩总会出现,帮她包扎伤口。然后抱着吉他弹出优美的旋律。她笑了,她希望可以一直听着这美好的旋律。有他,有花多美
女孩渴望有一天可以和她一起弹着吉他唱着那首最爱的歌,于是,女孩暗自努力,费尽心思,去学习各种音乐的弹奏,希望可以和他在蓝天白云的映照下唱着动听的歌。早晨,女孩背着吉他走向一片寂静树林,去练习高难度的曲子。每一次失误都会使一片鸟儿尖叫着飞离。她便再重新开始。直到把手指弄得又红又肿才肯罢休。晚上放学,在家里看着乐谱,一次次的练习,让她觉得烦,但她不放弃,只为实现心中的`梦。她坚持了,无数次的失败换来他与他的第一次合奏。
那天下午,和煦的阳光照耀着大地,微风抚弄着花朵,小草向他们挥手。他们坐在草地上,开始了他们最爱的歌。女孩细腻的声音与男孩温柔的声音融为一体。当歌声结束,男孩欣慰的看着面前的女孩,满是疼爱。而女孩,则对自己的成国欣喜着。其实,女孩永远不知道,每天清晨她独自去练习男孩总是尾随其后,但女孩太认真了,没有发现男孩;女孩永远不会知道,当她一次次的失败后,男孩有多么想走过去帮她度过难关;女孩永远也不会知道,男孩每天晚上陪着她看着她因无奈而落下的泪滴。但男孩没有告诉女孩。他想把他的忧伤藏在心里不被女孩发现。可是,男孩也不会知道,他已成为女孩不可缺少的人,男孩也不知道,女孩做的是希望他可以陪在她身边,帮她。可男孩却误会为女孩已经不再需要他了。
后来,男孩走了,是不告而别。因为男孩害怕自己会舍不得。他留下一封信,写着他离开的原因,告诉女孩要照顾自己。女孩哭了,满是绝望。她多希望时光重新来过,这样,她就可以挽留他。他们把自己的忧伤藏在心里,殊不知,会是这种结果……
耳边风铃响起清脆的旋律,我哼着那首最爱的歌。我转头,看见了男孩微笑着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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