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亲的人是我的母亲,她同时也是我最好的朋友,唯一的朋友,真正的朋友。我的'母亲今年已经四十多岁了,可是她拥有着乐观的心,她是小朋友们心中的“开心阿姨”。她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高挺的鼻子,还有一双敏锐的耳朵和樱桃似的小嘴。她的脸上爬有几条皱纹,却衬托出她别样的青春。
在我童年的记忆里,母亲出现的次数最多。她给了我新的生命,还把一切都给了我。在风雨交加的晚上,我发烧了,母亲不管多么辛苦,都要冒着雨把我送到医院,自己被雨淋得湿漉漉地,可我的衣服全是***,没有一滴雨水打落到我的身上;在雷电交加的一天,我想要买一把小风扇,母亲又会冒着风雨陪我买回来,依然是那样,她都把雨水给我挡住了。难道母亲不怕生病吗?她绝对怕,可是为了我,她又会觉得这是值得的。所以,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呀!
虽然有时我们的母亲会很啰嗦、很婆妈,觉得母亲很讨厌很讨厌,所以特地做出一些令她生气的东西。可有时母亲又是很辛苦地为了我们工作,我们实在不该气她呀!
鄂温克族有一句谚语说道:“母亲的宝贝是子女,好汉的宝贝是志气。”既然母亲的宝贝是我们这些子女,那我们就不应该讨厌母亲,而是:“子女的宝贝是母亲”啊!天下的子女们,请都不要再埋怨自己的母亲给你们添了麻烦,因为我们也给母亲添了许多的麻烦啊!
珍惜你们的母亲吧,尽子女的一份责任,在母亲年长之年,耐心地照顾一下她,一下母亲照顾我们时的辛苦。
母亲,希望您能永远陪伴在我的身边。母亲,我爱你!可是,怎能有您爱得我深呢?
在我的身边,有一种受人尊敬的职业——老师,是他们把我们从一个只知道玩耍的孩童,变成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是他们让我们懂得了二二得四,让我们懂得了怎么写作,懂得了如何向人表达我的心声,老师所教导我们的,绝不只是知识,还有怎么做人,以及要先做人后做事,为了告诉我们一切,老师的寝室一直要很晚才关灯,在节假日里,人们都休息了,可是他们不行,他们还要备课,为以后的'学习做好准备,我认为,教师这个职业是最为高尚的,他们为未来的栋梁之才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为了提高人民的素质,他们自甘受苦受累。
在我的身边,有很多的人和事,有可能人就是最普通的人,事也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可他们却有着不同寻常的力量,感染者我,影响着我
法无处不在。我认为“法”就是一种约束我们不良行为一种规则。如果在这世界上没法,那这个社会就是一团糟。
法不一定是某人触犯了宪法,还可以是一个小小的举动,比如:吐一口痰,扔个垃圾在地上,都触犯了文明法则。记得有一次,我在走向班级的时候,看见地上有一个易拉罐,这时,一辆电动车从它上面驶过,结果那车后轮一颠,上面的人差一点就摔下来了,还好稳住了不然就要出事了。看来文明法则真的很重要,如果人人不守文明法则,我们生活环境不仅很危险,还会污染环境。不仅杂乱无章,而且还会存在危险。
我们的生活中不光有文明法则,还有交通法规,它也很重要。
交通法规很常见比如闯一次红灯,逆向行驶都犯了交通法。一次我外公骑着电动车送我去上学校,到了我们学校边的一处红绿灯,许多的老爷爷呀,老奶奶呀,都因为赶时间,而闯红灯了。我对外公说:“我们可千万不可以闯红灯呀!”
“没事,人家都走了,就一次没关系的。”外公不在意的说道。
“不行!闯红灯不仅违反了交通法则,而且十分的危险!”
我外公转过头来,用赞许的眼光看着我。我说道:“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则。”
家中有家规,校园有校规,国家有宪法。啊!法可真是无处不在呀!
法律是国家***,办事的标准,做为一个中国公民,知法,守法,懂法是衡量工民合格的标准。
据调查报告显示:知法的人占调查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五,而懂法的人却仅占调查总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五。由此可见,我国公民的法制观念还不是很高,就拿过马路这件生活常识,在有叫警的情况下,绝大多数的人会遵守: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会走人行横道等规则,但还会有一小部分人会闯红灯,跨越街道旁的护拦;在没有交警的情况下,行人出行的情况与前者相反,,事实证明:我国民的素质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我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我国的母法,所有地方上的法律,法规都是宪法治定的;而地方上的`法律,法规,是国家对人民的规范。因此,人们应该尽可能地,自觉地,遵守这些规则,而不是去违反它,,把它当成空气,视它不存在。
作为一名小学生,自身的学习固然重要,但本身的综合素质也必不可少,因此,学生在学校里除了学习,还要遵守校纪校规。所谓校纪校规,无非就是:校内不准骑车,不准带与学习无关的的东西。这些对我们而言,做到这些并不是很难,所以,我们要认真自觉地遵守它,争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发面发展的小公民。
无数次的痛苦,是你陪伴在我的身边与我一起流泪;无数次的自卑是你帮我一点一点地洗掉他;无数次的受伤,是你带着我寻找快乐。是你帮助我忘记了过去所我的伤痛,是你给了一个新的起点。是你,一直都是你。
现在,我可以飞的更高,我的手可以紧紧的抓住梦想的绳系,而我的另一只手,就会紧紧地抓住你。
无论什么时候,你都会在我的身边,对吧?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是呀,法是治国之本。法将社会变得秩序井然,让我们安居乐业,把国家变成一个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离不开法。虽然生活有法的约束,但是一些人却为了个人利益而去不择手段,去犯法、冒险。
有一天,我在电视上看见了一件事:一个寂静的夜晚,村子里静悄悄的,一对老年夫妇在睡觉。突然,院子里传来狗的狂吠声,一会儿又没了。后来,小羊“咩咩”地叫了几声,也没声了。他们没怎么在意。早晨,老爷爷正要开门,却怎么也开不开。原来不知哪个缺德的在外面锁了门。好不容易开了门,令他们惊呆的是,狗倒在血泊中,羊圈的门开着,一只羊也不见了。通过警方调查,原来是几个游手好闲的小偷翻了墙,狗感到有陌生人的气味,便狂叫起来,小偷拿药毒死了狗。然后又把羊赶走,还不放心,将门锁上。真是缺了大德呀!损失了别人的财产,触犯了法律,要受到制裁。生活中真是离不开法呀!
小孩子六岁就应上学了,可有些父母重男轻女,让男孩子上学,女孩子在家干农活,帮把手,认为女娃上学顶啥用;有些人为了图财,变着法卖掉小孩,甚至自己的亲骨肉,从中获利;还有些人让青少年赌博、吸毒,让我们加入他们小混混的行列,跟他们一起偷呀抢呀玩呀上黑网吧呀,引我们走上不正之路……这些例子都与少年有关,而法却维护了我们的利益。
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为了迎接这个日子的到来,让我们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尊重法,维护法,是我们的职责。法律是一位慈祥老人,是一名正义之者,让法成为我们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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