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年封建社会形态的百科大全书。小说以讲评领导社会形态中的四大亲族为核心图画,真实、具有活力地描画了十八百年上半叶中国末年封建社会形态的所有生存,是这段历史生存的一面镜子和缩略影像,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形态已经无可重新挽回地走向解体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龙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氏为开头引出着一故事——石块记。有以甄居士为线索着手即终了了整个儿的故事。
在很远的大洋对岸又一个国家——英国。她诞生了一位伟大的、出色的、有天授的,剧作家他就是莎士比亚。他用他一生的经历发扬了本国的独有的一种艺术方式——诗剧。那时一私人的共同体,他那时期不灭的魂灵,以各种方式表达着自个儿、充实着自个儿。正如莎士比亚与诗剧的微妙关系同样,曹雪芹及其《红楼梦》,就是我们中华人的共同体永不磨灭魂灵的一小批。与其说他是异步伟大的著作,还不如说它是中国通史。与其说那是写权贵的生存,还不如说是当初当前局势的真实写照。从一点儿点的细节来讲,那种语言的吸引力表现出来出来,用形象具有活力的语言刻画了千千万万的人物形象。从人物的一举措不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一丝一一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独特的地方,可谓那种语言的叙述找不出一斯漏洞。而从其中又可以看出一私人的共同体进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人民的生计国计,无不与此有关联。这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又是一部柬书。
面前说都都是前八十回,然后四十回我觉得正好相反。从其中有很多的漏洞,例如贾稀玉在前八十回的一回中已经暗中示意到其是一悲剧人物,而到高鄂的笔下它又成了一个乐于学习又加入考试而考取举人,从一个顽童到一个好学之人,这半中腰几乎没有啥子相连,是很令人不可思议的。并且在最终又丢下已经怀胎的宝钗出家为僧。并且据闻高鄂是由于一个前一任官吏的赞助,取续写红楼的,我觉得一个最初的心愿就不那末纯洁的人,况且也没有道理解到曹雪芹的写的《红楼梦》。是没有办法写好的。再说假想曹雪芹同样的来塑造人物是十分难的,不是容易达到的。我看见还不如留下这四十回不写,给人以遐想的空间,仍然听美妙的。
读罢红楼,心中酸酸的。不知是为了啥子。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美女的女人的香消玉殒?仍然入垄分子的欺世盗名?好似每种都有一点儿。但老是感到那不是所有。从一个男子的角度剖析,我豁然豁朗,这是忌妒。我在隐约当中对稀玉萌生了醋劲。说来也真是羞愧,不过有几个男的看见一个纨绔子弟的四周围没来由的搅扰招数承担不了数的美貌女子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承担不了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狂。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私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色的梅子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情的河流。曹公简直就是向水流方向推舟,让读者觉得,世界上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它的显露出来是那末的天然,几乎没有人置疑过,它的显露出来是那末纯洁,一点灰尘不染 .不过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苦痛的代表名称的词。黛玉性情里独有的叛逆和怪癖,以及对世俗的掉以轻心,令她各个地方显得特立孤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一无避忌;不喜巧言令色,言随意至;推崇真情真意,淡泊名位利益……种种这般,都要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芙蕖,始末执著着自个儿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平常的人的目光看她,最欣赏的仍然黛玉的诗情画意,灵巧秀丽聪明而狡猾。黛玉每次与姐儿们饮酒赏花吟诗做对头,老是才气逼人,艺压各种美丽芳草。不管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达到极点我欲仙的画意;仍然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寂寞冷落,花空气温度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表现出来出她娟雅脱俗的写诗作家气质。最长叹的是黛玉的多愁多病,红颜命苦。黛玉的长期的境遇,注定了她的伶俜无依,而她的性情,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戚。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闹热,可是这处没有她可以有赖的亲人,没有她可以诉说的密友,只有风流多情的稀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老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怎奈着“天止境,何处有香丘”,伤心着“3詜聕香巢已垒成,梁间家燕套无情”,因感触而悲伤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捞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进入梦境来”的寂寞冷落最终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软弱无能是悲剧的原因,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形态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了稀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假如红楼梦实在是曹雪芹身历的描写,那末我可以感觉到一个错过至爱的男子的苦痛。地狱的猛烈的火在身边燃烧现象,非常之苦,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回身面临不忍回忆的历史怎能不散发“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的兴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看见黛玉的郁郁而终,依旧那末非常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啥子"兰桂齐芳"。
在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中外故事选》,我很开心,于是,我便每天狼吞虎咽的看着,其中有一个故事使我感触很大,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叙里奥的孩子。叙里奥是一个小学生,他还有一个弟弟妹妹,,一家人生活虽然清苦,但是却其乐融融。
叙里奥的爸爸是个勤劳的人,年纪大了,但是为了一家的生活,他还是在白天工作之余,坚持晚上帮别人抄写签条,每天至少忙到半夜,因为工作太辛苦,叙里奥爸爸头上的白发也越来越多。叙里奥不愿看到爸爸这么辛苦,于是有一天,他和爸爸说:“让我来帮您抄写吧!”可是爸爸不答应,叙里奥只有自己想办法,每天晚上,叙里奥只要一听见椅子向后拖的声音,他就知道爸爸回房间了,趁爸爸睡下,叙里奥轻轻走进房间,点起煤油灯,用他稚嫩的笔迹抄写起来。因为每天要忙到天快亮的时候,叙里奥的学习情况越来越糟,课堂上叙里奥几乎天天打盹,学习成绩直线下降。爸爸知道叙里奥的学习情况后很是生气,态度十分恶劣,甚至说出不再管他的话,有几次叙里奥都想向爸爸解释这一切,但是每次话到嘴边,他又咽了回去,叙里奥知道爸爸那是对自己的关爱,于是他还是瞒着爸爸坚持在爸爸睡后起来抄写签条。
最感人的地方是爸爸知道真相后,叙里奥跪倒爸爸的面前,请求爸爸的原谅,爸爸泪流满面的扑到叙里奥的面前,紧紧搂住自己的儿子,将他扶起:“孩子,应该是你要原谅我才对,爸爸对不起你!”这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场面,父子情深,从那时起,我深深的喜欢上了那个为了爸爸不惜一切代价的叙里奥。叙里奥每天抄写的哪里是签条,那是他滚烫而又热烈的孝心哪!
我们现在的孩子过惯了幸福的生活,在家是小皇帝,小公主,要这要那,稍有不顺心就发脾气,哪里有一点体贴父母的想法,我真的希望我们每一个孩子都能像叙里奥一样做一个会抄写爱心的人!
读了《水浒传》,一百零八个栩栩如生的英雄好汉形象在我的心目中不断高大起来……
《水浒传》以农民斗争宋江起义为线索,艺术地再现了中国古代官逼民反的悲壮画卷,揭露了封建社会尖锐的阶级矛盾,同时向我们展示了宋代的政治文化、民情风物等社会景观,并成功塑造了宋江、林冲、鲁智深、李逵、武松等一大批鲜明的梁山好汉形象,是一部气吞山河的英雄传奇,具有极高的艺术成就。
读了《水浒传》,我深深地感到:一个具有强烈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做到是非分明,积极伸张正义,在自己努力做好事的同时,尽力劝阻别人的不良行为,从点滴做起,努力把自己打造成一个精神高尚的人!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人的心灵对话”,在我读过的所有书中,对我帮助最大的便是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记得,第一次认识海伦·凯勒是在我小学五年级的一次“语文”课上,班主任老师为我们介绍了19世纪的两个伟人之一海伦·凯勒,以及她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是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然而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寂岁月的女强人。她曾在书中写到:“如果每个人在他生命的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虽然我没有患过盲聋症,但我却从书中强烈地感受到自己要珍惜今天的拥有,要用眼去享受七彩的阳光,要用耳去聆听大自然的音符。
在一个周末,我和母亲去书城购书,无意间看到了这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母亲说她也非常崇拜海伦·凯勒。于是它便成了我书架里最显眼的一本。我如饥似渴地品味她一生中的酸甜苦辣,真切地感受到了她的伟大:她欣然地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难,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第三次和它接触,是在母亲的病床前。那时,她的右眼因视神经萎缩,造成眼睛复视而住进了医院。医生说:保持现状,不再恶化,就已经不错了,恢复很难。我看到母亲精神不振,就与她聊天,无意间我们聊到了失明的海伦,海伦一生勇敢地面对现实、挑战生命的精神提醒了我。于是,我把《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带到病床前,天天念给母亲听。不敢照镜子的母亲,在我的鼓励下,试着在镜子前做眼球运动。一个月后,她的右眼眼球开始动起来;半年后,母亲的眼睛彻底恢复了往日的神采。这奇迹不仅来源于药物和运动,更来源于海伦坚强不屈的精神,是海伦让母亲战胜了病魔。
一本好书,带给我的不仅是“与伟大心灵的对话”,它还给我和我的家人带来了光明。
漫长的暑假如同一条小河一样,于我而言,河里面的鹅卵石就是我所读的课外书。在暑假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一定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己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可以通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现在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知道怎么预防,用农药呢,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知道了高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从哈罗德与奎妮两人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也明白了很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哈罗德跨越英国南北的壮举的故事。一天,主人公哈罗德收到了一封信,这封信是他的好朋友奎妮寄给他的,她在信中说她得了癌症。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哈罗德十分悲伤,在回信过程中,为了心中相信奎妮可以活下去的信念而做出徒步从金斯布里奇走到贝里克的决定。一路上,他结识了许多在生活中遭遇不幸的'人,有医生玛蒂娜、骑自行车的母亲与著名演员等等。最终,哈罗德走到奎妮所在的医院时,奎妮的病也已进入无可救药的地步了。他历经种种困难与磨难来到了奎妮身边,可奎妮却要逝世了,怎能不伤心呢!哈罗德在妻子莫琳的陪伴下解开了心结。
在我看来,哈罗德的这一行为透露出了他对奎妮的忏悔,当初她丢了工作也是因为替他背了黑锅,奎妮身患癌症的悲伤促使着他前往贝里克。正因为这次远足的性质就是这样,所以才叫朝圣。或许哈罗德的这次壮举与信仰什么的没有关系,但是他为了心中救奎妮的信念而不远万里地跨越整个英国,可以说这次壮举的精神已经成为了支撑哈罗德走完全程的一种信念。
而哈罗德的行为,还让我认识到了生命的力量的伟大。我们被父母生到这个世上,使命不只是吃与喝,我们还要学会爱。不仅要爱自己,还要爱这世上的每事每物。然而生命的伟大还不仅仅在于是爱,更伟大的是在生活中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从而实现自己的梦想或达成自己的心愿,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你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是的,生命的价值也许就在这些看似平常的坚持中吧!
哈罗德敞开了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走完了这627英里的朝圣之路,让我们也踏上心灵的朝圣的旅途,一层层地靠近我们自己的内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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