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你看《战狼2》时是民族主义爆棚下的真解气,那么相信你看了《捍卫者》之后的感受则是满心动容又强烈震撼至浑身每个细胞都透心的火热!因为“捍卫者”守护的`不止是家和国的领土,更有一个民族和魂魄。青史是否留名并不重要,敌人的敬畏也不值得一提,唯有英烈的军魂,中国人的血性,才是我大中华屹立不倒的根基!
在今天浮躁又拜金的大银幕上,《捍卫者》的写实感和真情流露得相当罕见,说它是抗日英雄姚子青的传记片也好,说它是宝山保卫战的历史重现更佳!台前幕后的主创们用写实的艺术手法不仅较为真实地在银幕上再现了这段沉痛的历史,更通过英烈们的悲壮抗日之举,让观众们领略了炽热如火的中国军魂——那是一种“面对侵略者的疯狂,即便敌众我寡,仍寸土不让,血战到底”的血性与勇气,令人不禁肃然起敬。
另外,片中战场上下战友间的生死离别、军民间的同仇敌忾拍得甚是真情流露,非常感人,前排的几位大爷大妈频频擦泪,本人亦是鼻子酸酸的不断。尤记得姚子青与志愿加入救护队的女主城墙烧纸送别父亲时,那一句“你的家仇,我的国恨。敌不退,我不退!”让人热血沸腾,目中盈泪。而当最后决战来临时,女主临危不下火线,姚子青劝她撤退,她则坚持“你有国恨,我有家仇”,死也不肯走。一个普通女子能如此视死如归,那份震撼感更加动人心魄。
本片主创虽然没有巨星大咖,而且无论是编剧、导演还是主演,年轻电影人占了绝大多数,不过从大银幕每一帧每一个桥段中爆发出来的血性,以及诚心诚意的创作劲头儿,足以让观众们心悦诚服。而且手提式的跟拍,仰拍特写与航拍大场面等诸多现代手法的有机结合,粗躁颗粒感的画面处理,加上投入劲爆的战争场面的真实打造……《捍卫者》对于类型片的制作水准也堪称一流。
在故事和节奏的把控上,“战场日记”的方式不仅鲜明有序,更能以逐层递进的节奏感,将观众一步步带入那段兵临城下、枪林弹雨的历史之中。600壮士,7个昼夜,一次又一次击退装备精良、人数倍增的日军。姚子青不愧黄埔高材生,几番以少胜多,以智取胜,以攻代守,让不可一世的鬼子将领损兵折将,吃尽苦头。
演员方面,男主白恩的表演内敛又爆发力惊人,将姚子青儒将的气质诠释的分外鲜明,一副大大黑框眼镜下,目光如炬,尤其在战场上***气逼人。每一次击退敌军的血战里都少不了他身先士卒的身影。而他与副营长的一段兄弟情,和李大成的一段战友谊,和女学生、小流浪汉以及战士们的同胞情义,无时不推动着情节奔向全片的高潮。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
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主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制度的形成与建设中的运用。罗尔斯认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制度的建立遵循以下过程:在原初状态中完成正义原则的选择―制定宪法―制定法制―在正义原则的指导下规范的使用,罗尔斯并且认为完成这样一个过程也是逐步排除无知之幕的过程。接着罗尔斯给自由下了定义,并讨论了平等自由的三个问题:良心的自由、宪法的正义以及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
罗尔斯对自由的定义谈了很多,他认为自由是一个体系,由各种基本的自由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受到保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犯时,可以说他是自由的。关于罗尔斯定义的自由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色彩。他的自由观可以通俗的这样说:在合法的前提下,人可以为所欲为。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点,这也是后来各类解放运动的思想基础。对于自由的理解在此之前很多思想家的观点要深刻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如果认为自由就是为所欲为那是动物的自由;洛克说自由是指人类的自我管理,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皇帝或者氏族首领或其他什么人的管理。
接着罗尔斯重点谈论了良心的自由,其实罗尔斯的'良心的自由更多的指宗教自由或信仰自由,罗尔斯明确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制度必须保护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我认为关于宗教信仰的自由最根本的还是要明确对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想还是先有宗教的信仰,这个先后次序决定了谁更起主导作用。
关于宪法的正义罗尔斯说宪法的正义体现在对于正义的两个原则的遵守上,体现在一部正义的宪法会产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产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由的优先次序依然是正义原则优先次序的体现,就是首先保证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平等的自由。同时罗尔斯又补充说,如果有一种不够广泛的自由,那这种自由必须加强所有人分享的完整的自由体系才能存在;如果有一种不够平等的自由,那这种自由必须可以为那些拥有较少自由的公民所接受。
接下来罗尔斯谈论了正义论在社会分配中的作用,总而言之要满足他的正义论的优先原则。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较多的谈论了代际分配。也就是每一代应该为下一代储存社会财富多少为合适的,罗尔斯显然不同意为下一代尽最大努力储存的思想,他认为代际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换句话说就是一定的充分的现时的享乐是可接受的,这和西方近几十年的思想观点是一致的。
在第二篇的最后罗尔斯谈了关于义务和职责,关于义务,罗尔斯说当正义的制度存在时我们有义务服从和维护正义的制度,当正义的制度不存在时,我们有义务建立正义的制度。而对职责要求的强度则小于义务,罗尔斯认为,如果一个人同意了正义的原则,并享受了正义制度带来的好处,那他就有责任担负正义制度给予他的职责,但职责是以自愿为前提的,而义务是不管是否自愿都必须履行的。
罗尔斯接着谈论了当你觉得这个制度不正义或有一部分不正义时,你是否还对这个制度存在职责和义务。于是罗尔斯提出了非暴力反抗和良心拒绝这两个观点,也就是当面对不正义时你至少可以做到这两点。罗尔斯认为这两种方式可以促进一个正义的制度健康发展。
本书的第三篇名为“目地”,在本篇中罗尔斯主要阐述了什么是善,正义感以及善与正义之间的关系。
什么是善,在这之前罗尔斯已经定义过,所谓善就是人的理性的***的满足。在第三篇中他进行了更充分更详细的论述,他认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生活计划决定的。要形成这个合理的生活计划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与合理选择的诸原则一致,这些原则包括有效手段原则、蕴涵原则和较大可能性原则;另一个是要在充分理解有关事实和仔细考虑后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善不是正义,正义是人们在原初状态中选择的结果,是相对而言绝对的不变的,是衡量社会其它制度的是否正义的标准,而善只是人们根据环境做出的合理的计划。
接下来罗尔斯谈论了道德与正义感,他认为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会自然而然的促进社会道德的成长,使道德从一个威权的命令式的道德逐步发展为根据原则自我发展的道德。在这样的社会中同样可以产生相应的正义感,而且这种正义感比其它不是正义制度的社会的正义感更加稳固。
关于正义感和善之间的关系,罗尔斯认为,一个符合两个正义原则的组织良好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生活计划支持和巩固他的正义感,也就是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其正义感和善是可以相互促进的。
到这里《正义论》终于介绍完了,说实话本书的第二篇、第三篇很难读,因为这位老先生将大量的篇幅纠缠于一些不重要的议题,而主要的思想反而讲的不够充分。
总体而言,我认为《正义论》最大的价值在于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就是存在一个优先的正义原则,对于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建立和社会行为的施行都需首先进行正义的价值判断,以确定这种制度或行为是否正义,这就排除了一个社会为了某一个看似正义的目标而使用不正义的手段的可能,这样也使一个社会能始终保持是正义的。
这户人家的男主人公弗兰克在一家公司当职员,这是他父亲曾经工作过多年的地方,弗兰克的收入够全家人生活还略有盈余,只是工作重复单调,让人生厌,弗兰克甚至与办公室的助手发生了婚外情。
女主人公艾波尔在家带两个孩子,操持家务,偶尔出去参加演出,即使演出成功了也高兴不起来。两口子常为一些小事争吵。
艾波尔觉得婚后的生活太平常了,与她以前的憧憬大不一样,尤其是有了孩子之后。她希望生活有所改变,便鼓动丈夫将家搬到法国巴黎去,换一种生活环境和方式。
她丈夫在犹豫之后接受了妻子的建议。就在她们办理手续和准备搬家的'时候,一系列的事情发生了:丈夫准备向公司提出辞职时,公司因业务发展,拟调他到更重要的部门去工作,其收入也将高出许多;房东家的精神病儿子(数学博士)来家作客时,直言不讳地说出他们搬家是为了逃避空虚;妻子艾波尔意外地发现自己***了……
夫妻俩为这些事情又发生了几次冲突,双方为此闹得筋疲力尽。在一次平静的早餐之后,丈夫去公司上班,妻子在家自行坠胎,因流血过多不幸身亡。
在这之前,夫妻两人给房东和邻居们的印象一直都比较好。男的工作体面,女的漂亮贤淑,有儿有女,与人交往有教养。在邻居男人的心里,艾波尔还是他暗恋的对象。
为何被人羡慕的人家却落得家破人亡?我觉得很重要的一点是:不会过平淡的日子。
人们在恋爱时,情感充沛,花前月下,一般都会留下美好的印象,同时对婚后的生活也充满期望。婚后的一段时间也甜蜜快乐。一旦***生子之后,虽为人父母也带来了喜悦,但很多麻烦事情也跟着来了,尤其是妻子,既要带孩子,又要做家务,成天琐碎重复,与婚前的生活及想象形成了巨大的落差。这本是一种正常的家庭生活,如果不及时调整自己的心态,很容易陷入烦躁不安之中。
人生是一个过程。恋爱虽然甜美,一旦过去,可以回忆,可以怀念,但再也回不到二人世界了。未来还没有到来,可以想象,可以憧憬,可以作为生活的希望,但未来毕竟不是现实。我们面对的,就是日常的生活,一日三餐,锅碗瓢盆,熟悉的配偶,重复的工作。如果以一种不存在的美好,给本来就有压力的生活再增加负担,日子将会更加难以承受。
我们得学会与平淡的生活相处。养家糊口需要工作,生儿育女需要付出,人生的大好时光,就是在这种不起眼的平淡日子中度过的,没有什么可惜的,也谈不上什么浪费生命。我们需要的是接受,是承受,是在过好日常生活的基础上去、寻找和制造一些快乐,珍惜现有的时光,安抚自己的情绪。
与平淡的生活相处,需要将关注的焦点放在实在的事情上。关心配偶的身心健康,关心子女的学习成长,关注自己的工作事业,摆平工作与家庭的关系,这些会让自己感到踏实和心安。那种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婚姻关系上,认为对方能帮助自己实现美好的理想,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到头来只能是希望越大失望越深。那种觉得生活平淡空虚无奈之后,便到外面去寻找补偿和刺激的做法,似乎能获得一时的快感,但接下来会觉得日常生活更加无趣,或者是对家人感到愧疚,让平淡的日子也过不下去了。
更别说与人生中的病痛、困苦、灾难相比较,平平淡淡的日子会显得更加难得和幸福。
安于平淡的生活,并不是说要放弃人生的梦想和追求,只是说,这种追求不能过于执着,不能超出日常的希望,而是将平淡的生活作为梦想实现的平台,让自己的目标有个坚实的基础。
革命的本意是改天换地,家里的日常生活不需要翻天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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