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走近名著作文(六年级作文我和名著的故事)

六年级走近名著作文(六年级作文我和名著的故事)

首页笔记更新时间:2024-09-02 08:22:36
六年级走近名著作文(六年级作文我和名著的故事)

六年级走近名著作文【一】

起初看《月亮与六便士》,并不觉被那开头的故事所吸引,只是翻到故事的最后,幡然醒悟自己早已旁人的角度走入了斯朱兰的梦境,追寻着自己的梦想,永不停歇的脚步,不论世事如何,只做唯一的自己。幸福的童话当中总是有一座漂亮的房子,一个爱人,一双儿女,最后的斯朱兰也是达到了他自己的童话,也许是幻化成墙上画作中一角走入仙境罢了。每一任被他所抛弃的妻子,只是奔跑追寻月亮路途中,从口袋里跌落出来的便士而已,蜕去的是肉体,而终究留下的是灵魂。时间流传最久的不是任何固化的物质,而是永久的精神。

然世人皆觉此书如获至宝,是因世人都不如书中主角那般洒脱,去追求天上之月,那如画如梦般的月亮,只能低头寻找那归属于自己的六便士。如你有一个幸福的生活,能做到抛妻弃子去追寻梦想么?我相信很多人都无法做到,只好寄精神与书,放飞自我的灵魂,借斯朱兰之体去感受一下何为梦想之说。“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充满好奇之心,什么时候,小时候的那份纯真好奇,被生活所磨平了棱角,我们宁愿数着口袋里的零钱,也不愿抬头看看月光。我们留下的只有肉体,为温饱而辛苦的肉体,能超脱之人屈指可数,可你我却又能成为这样之人么?

六年级走近名著作文【二】

??近林语堂850字

这天正值周末,晴空万里,阳光明媚。我把郊游的目标锁定在林语堂纪念馆。来到纪念馆所在地天宝镇五里沙村,眼前是一望无际的"蕉海","蕉海"深处,一座精致的半圆型两层建筑便是林语堂纪念馆。馆前竖立着林语堂坐像,身着长衫,手持烟斗,神态飘逸。

走进展厅,首先看到的是林语堂的'生平介绍,字里行间展示了林语堂从故乡小镇走向世界的历程。林语堂1895年生于漳州,曾留学美国、德国,并在北京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厦门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任教。他创办了《论语》、《人间世》等杂志。他还担任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与文学主任、新加坡南洋大学校长。被推举为国际笔会副会长。他提倡幽默文学,他的短评、演讲语言精辟,常常赢得满堂喝彩。他创作了《京华烟云》、《生活的艺术》、《吾国吾民》等大量经典名著,并翻译了许多外国作品。展厅里展示了各种版本的林语堂作品数百册。林语堂擅长用英文写作,同时又极力向世界宣传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正如他的一位朋友所说:"林语堂最大的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一位西方人士这样评论他:"东方和西方的智慧聚于他一身……"翻阅林语堂作品,拜读林语堂语录,我似懂非懂,但是,我已经能够从中感受到这位"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文化大师对中国文化和世界文化的影响,也知道了他为什么会拥有如此多的头衔。

参观完林语堂纪念馆。站在纪念馆前,眺望四周,蕉林环抱,绿浪起伏,阵阵蕉香随风飘来。这优美的景色宛如一幅浓淡相宜的山水画。"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正是这人杰地灵的风水宝地,是这故乡的山山水水养育了这位一代文化大师。我为我的故乡拥有这样一位文化大师而感到自豪和骄傲!

六年级走近名著作文【三】

阅读此书是我一直在纠结于这本书名字的含义,后来查阅资料才晓得“月亮与六个便士”既“理想与现实”。可惜的是,我目光粗浅,在书中get不到这个点,总觉得斯特里克兰从来就不是在乎现实的人。

斯特里克兰最耐人寻味的是逃离的过程,逃离肉体,逃离世俗,逃离文明。有人评价“这样的斯特里克兰称不上一个为艺术奔走的勇气,他仅仅是为了自己舒服遵从了灵魂的选择而已。”作画并不是他所喜爱的,而是他发泄灵魂的一种最舒服的方式。正如他所说的“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

爱塔是斯特里克兰最后的女人,她的爱是无私的,即使她依然没有获得斯特里克兰对爱。

艺术是孤寂的,显然斯特罗夫是第一个欣赏甚至尊敬斯特里克兰的艺术作品的人。滑稽的外表下是一颗温柔的心,就像温泉里的水不瘟不火,没有令人着迷的地方。他的心很大,可以容下任何人和事,他可以原谅斯特里克兰的粗言鄙语,甚至在妻子出轨后依然包容他们。斯特罗夫在艺术,在爱面前是没有尊严的。他是一个温柔的人,却在苦难中消磨了意志,我不喜欢他的结局,但是也找不到更合适的结果。

六年级走近名著作文【四】

作家把一种性格放大到极致,让我们去体会感受每个人骨子里都有的那一点点对理想的追求。

这本书说是写于一战期间,想要给当时迷茫的人们一些鼓励,希冀人们不致于在战后对生活百无聊赖。不知道这本书对于那些人是不是真的起到指引心的作用?

看这本书的时候,很佩服斯特兰的自私,内心没有一丝愧疚波澜不惊地就抛妻弃子去到巴黎,全身心学画画。其实很羡慕,可是转念想想,现在的人有几个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的追求?怕是浑浑噩噩地多些。

斯特兰其实往小了看可以是力争上位的庸庸白领,只是没那么彻底,仍旧在自己的生活圈里,会为自己做一点点娱乐的事感到负罪感,但无法避免,那些事总是很克制地去做,这样良心才回安宁。

最后,斯特兰终于去到大溪地,这个地设十分符合他种种要求的地方。爱塔料理他的起居,充当他的画模,满足他自己痛恨至死的性欲,不打扰他的内心世界,事事遵从他的意见,他大概不会想到此生能遇到爱塔这样一个完美伴侣吧。

现实生活中我们并不总能像他这样美满地按着自己所思所想去过日子,但他到底唤醒了一些心底里有执念的人。

第一次看毛姆的书,书名没有在书里出现过,不知道怎么讲对这本书的感觉,可能是没有感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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