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位仁兄的博客上看到这样的文章,不敢爱简单的女人。带着好奇的心理拜读了那篇大作。原以为那位仁兄是会先精辟地分析如何的女人才能成为简单的女人。然那位仁兄只是把刚出社会,未有什么事业或是经济基础的,22岁以前的年轻女人定义为简单的女人!对于那位仁兄的简单女人的定义,我想很多真正简单的女人是不屑的。当然,现今物质横流却又竞争激烈的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都不简单!只有相对的简单吧。更非是22岁前的年轻女人就是简单的女人!那充其量不过只是貌美及身材不错的年轻女人啦。可她们也非是简单的,她们能不是通过自身的努力或打拼就可以拥有应如财富或是婚姻,她真的简单吗?而男人之所以认为她们是简单的,只是男人都只是喜欢那些貌美及身材不错的年轻女人,所以就讲她们是简单的女人。
简单的女人应是那些自强自立自信,经自己努力得来了事业基础和经济基础;可以大方傲然职场或商海,更能一杯清茶一本好书休休闲闲的那类女人。简单的女人有别于女强人的霸气和犀利,更有别于小职员女人的市侩和平淡!简单女人通常没有迷人的魔鬼身材,但一定是有可爱的天使脸蛋!只因为她们的简单,岁月也没忍心留下痕迹。简单的女人通常还是这世上的另类女人。她们追求简单,但很难得到真正意义上的简单!特别是爱情上。简单女人真的可是高不成,低不就的。因为不简单的男人只会选择那些貌美及身材不错的年轻女人,与她们就无份了。而相对普通点的男人吧,他们也都是一样要求貌美及身材不错的年轻女人,有或要求低点的吧,但却又是难接受得到简单女人的灵秀!也就不必说那些普普通通的男人了。所以,真正简单的女人特征就是,什么都有至还有天使的可爱,但是独欠缺爱情!真正简单的女人有很多同性及异性朋友的。她们是同性朋友的智囊也是异性朋友的红颜!真正简单的女人,实际上也是不简单的哦!
朋友,你身边有这样的简单女人吗?
早上,我在一家小店吃着早餐。一位擦皮鞋的女人立即盯了上来,我看看鞋子,把脚伸了过去。
这是一个40来岁的乡下女人,我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唬着脸看着她蹲在地上来回抽动那粗糙多皱的手。这时,一个脏乎乎的老头走了过来,我的目光一接触,立即往回缩,那是一个脚上手上脸上都长了疮,还跛了一只脚的叫花子。他分明已经站到了我的面前,也分明向我伸出了索要施舍的手。
但我脸都不敢抬,甚至屏住了呼吸,我不是舍不得几角零钱,而是不敢看他,我感到眼前的牛奶都变了色变了味,我实在咽不下了。好在小店的老板,赶紧找出几张零钱,让他离开了我和其他吃早餐的人。
这人接了钱,很感谢老板,然后又举起手里一个矿泉水瓶子,问老板能不能给点水喝?老板随意摆了摆头,示意他自己去弄。那老头四处看看,好像有一点茫然。
我知道水桶在哪儿,我只是担心让他接过水的水桶叫别人还怎么喝?这时,擦皮鞋的女人擦亮了我的皮鞋,站了起来。她擦了一把头上的汗,转身走向那老头,手伸向他手中的瓶子:“来吧,我给你接水。”
我的心强烈地动了一下,停住了掏钱的手,看着她。只见她从老头手里抓过瓶子,拧开瓶盖,把里边残留的水甩了出来,然后在水桶下接了一瓶水,再盖好盖子,还用手把瓶子上的污垢仔细擦了擦,把瓶子递给那脏兮兮的一身疮的老头时,又叮嘱了一句:“走好啊!”
做完这一切,她才回到我身边来,提她的篮子并取钱。当我把一块钱递给她时,仔细地打量着她。她没有理会我的目光,又招揽她的生意去了。
朴素的东西为什么会让人觉得美?因为它贴近本色,因为它不为世俗所动摇。我们有时候自诩为高尚,有修养,可是所有的这些并不都表现在光鲜的外表之下。有些人不能做,因为他的心里装满了别人异样的目光;有些人做了,因为他的眼睛里满是需要关心的那些人。
我走出小店,早晨的阳光正好,低头看看鞋子,很亮。我仿佛感到,这个女人,像这阳光,把我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也擦亮了。
孙俪今年二十九岁,她十年前出道,演了很多电视剧,长相美丽,容颜清秀,一出道就接到了玉观音,因此走红。之后,她的演艺道路一帆风顺,在很多著名的电视剧担任主要角色。刚开始,她出演的都是偶像剧,表演青涩,随着她不断学习,她的演技成熟起来。后来,她接演了一米阳光,幸福像花儿一样,血色浪漫,观众越来越喜欢她。我们不仅记住了她的美丽,也记住了她的性格,单纯直率,笑靥如花。
她和邓超因幸福像花儿一样结缘,相恋多年,在今年结婚。孙俪收获爱情的同时,也收获了事业。她因出演画皮,获得了最佳表演奖。我越来越喜欢孙俪,这个女人那么单纯,她的品质,是别的女明星无法比媲美的。
很早以前听过汤唯的名字,那时汤唯因李安的色戒一夜出名,后来却因为裸戏太多导致半年没有戏接。我并没有注意到她的摸样,她的气质。直到近些年,汤唯才出现在人们眼前,直到武侠,她才重新复出。她出席各种活动,每到一处,美丽无人可挡,她身上的真实让我们无法抵抗,内心感动。我好喜欢她在浮华娱乐圈保持一份属于自己的纯真,外表成熟的她内心纯真。不管是电影还是活动中,我爱这个女人的行为,这个女人的气质。
姚笛是如今不可多得的一个好演员,她名气不高,但每次工作都十分努力。让她名气走红的是红楼梦,她饰演王熙凤,初露头角,很多导演注意到她,似乎,姚笛一帆风顺,每次都能大红大紫,但镜头前的她永远保持一份不卑不亢的心态。不焦躁,用作品说话。拍三笑之才子佳人时,原定的女主角是范冰冰,后来改成她,但是这部戏让她走红。清秀脱俗的表现了一个不同的秋香。她身上的潜力被开发。后来,她主演了裸婚时代,演技被人们认可,成为了一个好演员。不仅欣赏的演技,还欣赏她的人生态度。
《书香女人》里写到了很多女人,每一个符号后面的女人,都是这本书里的插曲,都是那些符号的人生,每一个人生都是一个言情故事,而我们,是故事里的主角。言情是要一辈子的,爱情、亲情、友情,情是毒药,我们却甘之如饴,正如陈慧琳在《记事本》中唱的,“幸福快乐是什么,爱得痛了,痛得哭了”,女人的感性和诗意,一生都在为情缠绵。最喜欢书中爱做梦的小也,和我一样,从小就有当公主的梦想,现实是灰色的,梦想是彩色的,小也做到了在灰色的现实中涂抹上彩色的翅膀,即便被现实榨干,也要将梦想安放在现实的怀抱,让自己活出公主的精彩。另一个叫小冉的姑娘,从零基础打拼出拥有值得骄傲的资本和底气,做一个懂得珍惜的女人,延长了青春的长度,更拓展了生命的深度。书中也枚举了另一种女人的青春,生命的重量在挥霍中一点点瓦解,最终轻如鸿毛。回望一下,小也和小冉都是设计师,一个是服装设计师,一个是网站设计师,我想,她们设计的不仅是自己的专业和梦想,设计的更是自己的人生。
而我将公主梦安放在心里,就像老牛反刍一样,时不时咀嚼一下,回味余温。羊角辫在淘气的年代,向往蝴蝶结,向往花裙子,偷偷穿着花裙在乍暖还寒的日子旋转出仙女的姿态……那个年代连背景都是青春剧的模板,五分钱的冰棒嚼出了哈根达斯也企及不了的幸福。我的落笔处,标点不是符号,那是记忆的片段从远处赶来,在宣纸上留下脚印。
一本好书,必然拥有一个正能量的灵魂,《书香女人》做到了,从凌霄花到红玫瑰,从家庭主妇到熟女,从灰姑娘到优雅女王,郝教练把女人写成一本值得永远阅读的女人书。
而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女人,都是一本书,有人用雨后彩虹做前言,有人用柴米油盐做目录,有人在书里抱怨,有人在书里迷惘……无论作者是谁,无论读者是谁,写完这篇,都该续杯了。
如果你问我,一生之中见过的最美的女人是谁,我一定会不假思索的回答:“我的妈妈,她是天低下最美的女人。”可能你会嘲笑或是怀疑:“你都还没过完半生,怎么就谈上了一生的事了,你又见过多少人。”诚然,我走过的路还不够长,见过的人也并不多,但是我相信我的回答并不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有丝毫的改变。因为这份美是很纯碎的赞美,是出于内心的,是带有情感的。
自我出生以来,这个女人就为我操碎了心。一方面要工作挣钱,另一方面还要照顾我的生活起居。然而,淘气的我却一点都不懂得理解,更谈不上体谅了。每天都捣乱来博取关注度,做一些荒唐事:不做作业以为自己很有个性,不交朋友以为自己很独特,殊不知在老师、同学眼中却是怪胎一枚,屡次被老师要求见家长。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时,老师已经对我很失望,同学已经习惯了远离我了。而此时,不变的是,她仍旧在我身边。给我鼓励,给我建议,帮助我重新的调整自己的情绪,重新建立良好的形象,收获良师益友。
平平淡淡的几年过去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进入了叛逆期。她又成为了第一个“受害者”。处于叛逆期的我,在独立与依赖间徘徊,迷茫之间,总爱发脾气,总爱抱怨,无疑,她便成为了我的出气筒了。令我感动的是,每次我发脾气,她总能平静的看着我,然后给我默默的讲道理,即使我似乎都没在听,她还是十分富有耐心的教导我。
一个在我心中最伟大的女人——我的母亲,明天就是母亲节了,在外求学的我,难以陪伴在您的身旁,只能在远处默默的为你祝福,透过文字跟您说声我爱你。
母亲,全天下最伟大、最美的一类人,为我们遮风挡雨,是我们永远的支持者,谁能找到其它人比她更美呢?如此美的无私、美的动人、美的温暖,唯一的女人只有母亲!
读同学们的作文,感受最深的是两种情况:一种是“落花流水春去也”,我自飘零水自流,就事论事,空洞议论;一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情感泛滥,抒情无着。
如果写的人心中没有炽热的感情,却想在作品中表现出什么打动人心的情感,这种可能是是极小的,要想感动别人,就首先要感动自己。但是,就算已经感动了自己,也不见得就能感动别人。这里面就有方法的问题,写作的手法显得尤为重要。
不是少年无情愁,为赋新词强说愁,而是愁在心里人自知,他人何处觅秋风。别人感受不到,那是因为写的人没有很好的表达,无关乎愁深愁浅。
有一首歌这样唱:最近有点烦,有点烦,有点烦。烦确实是烦了,主要是听的人烦了,一句话反复说,不烦才怪。但是,烦的意境有没有出来?没有。也许心绪是有了,感染力却没有,无法给人身临其境的触动。如果连音乐的曲调也没有了,那简直就成了噪音。
这种抒情法是最糟糕的,直抒情意,简单粗暴。写作是表情达意的艺术,不仅要把意思表达清楚明白,还要表达得体有情味,这样的作品才有可读性,才能在考场上拿高分。
“微凉的秋风卷起散落一地的枯叶,然后撒手而去,任凭枯叶化作一只只残蝶,而后绝望地坠。枝头那颤抖的枯叶,终是敌不过风的诱惑,挣脱开母亲的手投向了大地的怀抱。离开了的,终是回不去了吧…… ”这是同学的习作。文字有了情境,给人以画面感,笔端流露出情绪。作者虽然没有直接去抒情,却是有意地表现情意,加上最后一句“离开的了,终是回不去了吧”,便可引出下文的.回忆。
有景有情,有画面,有情境,借情抒情,不得不说,这种抒情法又上升了一个层次。
但是,如果细品,还是会感觉这样的景是被心绪扭曲了的景,并非自然,甚至因为扭曲过分而显出了虚假的成分。
最高级的抒情,是将景和情融为一体,不偏不倚,景中有情,情中有景。秦少游有一首《减字木兰花》:欲见回肠,断尽金炉小篆香。“回肠”是作者内心千回百转的感情,当然是看不见的。但是,作者又要让读者看见,怎么办?他就说了,你想看见我千回百转的感情,就去看看那个金炉中断尽的小篆香。香燃尽了,灰烬掉下来,就像是一个个小篆字一样,柔糜,缠绵,根本分不清谁是谁。
在这句词中,回肠就是小篆香,小篆香就是回肠,也就是物即情,情即物,情物一体。作者秦少游不是将自己的情感投射到燃尽的香灰上,而是将情感融入到其中,给人以丰富的联想和体验。
这是将情比物,还有将物比情的: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如果说将情比物是为了让情感更直观地表现,那么,将物比情就是直接赋予物以人的情感了,飞花轻似梦,便是物我相融,这里的“我”也就不再是一个独立的我,而是一个能与宇宙自然融而为一的无处不在的“我”。
情不再是人的情,也是物的情,情不再是“我”的情,也是你的情,他的情,这样的抒情也就让情感更具有包容性,共情性,也就更能打动读者。
对于有心之人来说,柴米油盐酱醋茶里皆有深情;对于会表达的人来说,信手拈来,便是情感汪洋,可以漫漶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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