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是一条狗,因全身雪白而得名,它长着一对尖尖的耳朵,大大的眼睛,个头比猫稍大,从正面看上去,就像一只小狐狸。它很调皮,喜欢在地上打滚。闻闻清风的气息,嗅嗅泥土的芬芳,看上去挺快乐、挺会享受的。它喜欢跟人亲近,讨人喜欢。
也许我是属兔的,天生就怕狗。背地里说什么狗多么多么胆小,我如何如何胆大,可一见到狗,心就慌,脚就软。小白却偏偏对我感兴趣,只要见到我,先大 叫几声,然后就追着我跑,搞得我叫苦不迭。它常常蹲在我家那栋楼的楼梯口,搞得我不敢过去,只好苦苦等到小白的主人带它回家,才敢往家里走。
有一次,我和小伙伴在院子里玩,忽见小白来了,连忙逃跑。跑了一阵发现小白没跟在后面,下意识地停住脚步,扭头发现小伙伴正在和小白玩得欢呢!我十分纳闷,等小白走了,便向伙伴请教。他笑嘻嘻地说:“这还不简单?它又不会咬你。对你叫,是对你感兴趣啊。”我恍然大悟。
有一段时间没见小白了,一问,才知道小白丢了。我突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也许少了小白追我的日子,少了些许乐趣吧!其实,内心里我还是挺喜欢小白的。希望他现在的主人对它好,希望它永远快乐,永远健康!
“最是书香能致远,腹有诗书气自华”, 读书是一种生活, 是人生境界,不仅可以丰富一个人的知识,更能提升学校的办学品味。多年来,我校积极实施读书睿智工程,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我们的教师用手里的笔,饱蘸教育实践中的点滴感悟,描摹自己思维的火花,在新旧理念的碰撞中,在新旧方法的比较中,展开了从困惑、尝试、思索到成功体验的历程,写下了一篇篇精彩的读书心得。
为了展示全体师生的读书成果,学校在评选的基础上,把优秀的读书心得汇编成册。
沉甸甸一册在手,仿佛还浸濡着每位老师和学生的汗水,眼前浮现出他们清茶一盏、捧书夜读的场景。使劲吸一口空气,感觉墨香才是真正的国色天香。
以后我们还将继续收集老师和学生的读书心得,同时也希望各位教师及学生踊跃投稿,祝愿大家在今后的日子里,以书为伴,以书为友,真正养成读书的好习惯,让读书成为生命的一部分。
我家有只既可爱又淘气的博美犬,我们都叫它点点。它的脑袋又大又圆,篷松的毛发雪白雪白,一卷一卷的,好像天上掉下来的云彩。
点点和别的小狗不一样,就拿它不老实来说吧,它不会像别的小狗一样整轻轻松松的待在狗窝里睡大觉,而是一会儿在客厅跑来跑去一会儿跑到我爸爸妈妈的房间,一会儿又去咬它的“床”。唉!真是受不了!
点点特爱和你开玩笑,有时候它在屋里到处大小便,到处画“地图”,你只要一生气,拿竹竿去打它,它就会打一个滚,然后四脚朝天,吐出舌头装死,等它表演完后就会起来让你给它蹭痒痒,这样才能满足它。等你给它蹭完时,它就会跳到你身上去,然后用粉红色的小舌头添你的手,做为你的报酬。
点点是个贪吃鬼,每当我们吃晚饭的时候,它那灵敏的鼻子,一闻到饭菜的香味就会摇着尾巴一路小跑过来,在你脚下晃悠,眼巴巴的望着你,好像在说:“小主人,可怜可怜我吧!我以经三个时辰没吃东西啦!”也怪,说着说着,点点的两只大圆眼睛湿润了,一副怪可怜的样子,本身就心软的我,大发慈悲,给了它一盘牛奶和狗粮。很快,点点又吃完了,它还像刚才那样眼巴巴的把我望着,好让我对它再发一次“善心”。我踢了它一脚,谁知,它又像以前一样四脚朝天装死。这时妈妈过来了,她去摇它它也不动,还让妈妈观察了好久,最后的结果还是
今天,阳光明媚,最激动的时刻马上就要来临了。
班级老师带我们到琅琊山去春游,一路上,桃花是那么的美丽,远远望去,如同一片片朝霞。竹儿露出了头。
最紧张的时刻到来,我们要去爬南天门,班级同学们高兴地一蹦三尺高。随着班级老师的一声令下,班级同学们争先恐后的爬了上去,起初我的速度非常快,我想:原来爬南天门不是那么累的。可爬到了一半,我的脚上好像拴上千斤沙袋一样,要用很大的劲才能走一步,每上一步台阶脚都在颤抖,我汗流浃背,精疲力竭,可我很想看到南天门,心想:不到山顶非好汉!想到这,我又坚持了下来。过了一会,终于到了南天门,凉风拂面,宛如春姑娘给我们的问候。那漫山遍野的云雾笼罩着山腰,犹如给山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这些都是我坚持不懈得来的,看着这我心里非常开心,所有的疲倦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我终于尝到了成功的喜悦。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到了中午,我带着满心的喜悦,依依不舍的上了车。
我在老家原本有只小狗,它非常可爱,我把它叫做“四眼”。它的眼睛水汪汪的,像两颗水晶宝宝似的。除了头有点黄色的小斑以外,其它全是黑色的。那金黄色的小斑有两块,都是长在眼睛上面的,那小斑形成了像眼睛一样的圆,所以我就称它为“四眼”。
早上四眼就把我从睡梦中添醒了,使劲地拉着我去跑步,它要是看到我没有醒,就用身体蹭我的肚子,非把我蹭醒不可,真是小淘气包一个。在跑步的过程中,要是我停下来,它就咬着我的裤子不放,好像在警告我:“快点跑,不要偷懒。”要是我真的跑累了,它就不咬着我的裤子了。它好像能看透我的心思一样。
喜欢吃骨头。每当我把饭放在它的身边,它看见里面没有骨头,就一声不出地吃饭;要是它看见里面有骨头,就吃得津津有味,好像在说:“太好吃了。”
它也很老实,我要是问它刚才去那里,它一定如实回答我。它也很贪玩,一个皮球就让它玩个没完没了。要是遇上蝴蝶,它一定扑上去抓它,小蝴蝶飞走了,它也要紧跟着小蝴蝶,要是追不上,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咯。要是回来晚了,我责骂它,它也乖乖地站在那里听我责骂,像个小姑娘在被他的爸爸骂样。
后来,因为要来深圳,就把小狗给卖了。
去年我们搬了新家,进小区的第一天就见到了它——小黄狗。
看到它的第一眼就觉得很别扭,我再仔细打量,发现它的身子比一般的小狗略长,腿却比一般的小狗略短,它的眼睛跟鹿一样乌黑、湿润,整体看上去很憨,蠢蠢的萌萌的。它还很小,一岁都不到,没有主人。谁也不知道它是怎么来到这个小区的。但小黄似乎就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留了下来。
每天早上,小黄目送着一辆辆车子,自己后腿盘坐前腿合十,一想到这个我就想笑。晚上我放学回家它还是坐在那里,我想:小黄会不会从早到晚一直没离开过呀?刮风下雨的时候,它就躲在保安亭下休息。我每天都能看到它,已经习惯了它的存在。
直到有一天它不见了,一天,两天,三天,我担心起来了,我开始了各种猜测。是被人赶走了吗?还是迷路了?会不会被车撞了?我每次出门都会望一望四周。一个星期过去了,还是没有看到它,我的心沉到了谷底,觉得再也看不到它了。我一下子感到心里很难过,每天觉得心里空落落的.,缺了什么。
过了几天,我去拿快递,上帝!您可算把它唤来了!小黄回家了!但是它瘦了,毛发没那么亮了,不过眼睛还像以前那样有神。我欣喜若狂,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妈妈,甜也很高兴。
原来,在不知不觉当中,我们成了朋友。感情不分人或者动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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